最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四大看點

來源:文萃谷 2.12W

本次合同示範文本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在2000年發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基礎上,經廣泛調研多方徵求意見後修訂而成的。在修訂過程中,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最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四大看點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介紹,隨着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台,舊版合同示範文本內容已不能更好地滿足實際需要。而與2000年的合同示範文本相比,新修訂的合同示範文本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兩個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在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也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

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合同示範文本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條件和交付手續,增加了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了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了業主對建築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在預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户,有效防範交易風險。

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範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明確出賣人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增加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範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係。

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出賣人除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還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一、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環節

二、明確出賣人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

三、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户

四、買受人承諾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

據住建部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修訂的合同示範文本有四大新特點值得關注。

一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如合同示範文本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業主對建築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此外,新版本預售合同中還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户,有效防範交易風險。

二是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範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

對於以前開發商説一套做一套的手法,新預售合同也有所針對,明確要求賣方將合同簽訂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房人。一旦開發商侵害買房人的'權益,買房人能夠更早知曉,同時也能夠更早介入,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新合同還增加了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是對於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新預售合同也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比如説,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範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係。

四是新合同還把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細化,比如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合同還引入了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開發商除退還買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更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針對房屋買賣中極易產生糾紛的口頭銷售承諾,新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確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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