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二手房買賣合同錦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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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二手房買賣合同錦集六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一:交房時間

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產銷售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

這項約定條款是否合理,其附帶註解是否明確,這一點購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種含義。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二:房屋面積

對於二手房,面積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範圍,這個範圍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一旦約定了房屋面積誤差範圍後就應嚴格遵守。如果誤差超出約定的範圍,可以跟賣方協商,要麼降低房價,要麼就是賣方沒有履行合同。

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明確的允許誤差範圍,一旦發生問題,無論誤差超過或減少多少,法院可能判決購房者敗訴,採取多退少補的方法進行結算。比如:最後的實測面積比原來的初步測量面積一下子多出了20平米,如果你的合同裏沒有約定只能誤差小於10平米,你也只能自己吃虧了。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三:房屋質量問題

目前房屋質量問題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較為多見,由於房屋交易過程中各種手續繁瑣,與其相關的因素錯綜複雜,往往使購房者在簽約購買房屋時難以辨清所購商品的虛實,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後,潛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紛紛顯露了出來,結果給購買者帶來許多麻煩,甚至造成較大的利益損失。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四:違約條款

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有些中介列出許多有關買方違約責任的苛刻條款,而千方百計避開賣方違約責任的約定;或雖約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有關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之約定是不公平不對等的,對買方極為不利。

因此在與賣方簽訂二手房合同時,買方應要求在合同中明確賣方的違約責任,並爭取雙方違約責任的公平和對等。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五:物業管理

在簽定物業合同之前,應仔細閲讀合同條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規定或對購房者有欺騙行為。同時應對照物業消費標準仔細核對。標準中沒有的收費項目,可要求對方出示有關部門的'文件,否則有權拒交。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六: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陷阱

“陰陽合同”是指除了簽署一份實際成交價的合同之外,再籤一個低於實際交易價的假合同,將假合同作為申報納税的依據,以達到減少交税的目的。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市場交易規則進行。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國税收管理的規定,如果屬於一般偷税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税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七:賣房者並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僅有“假房主”,還有假房產證、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經常出現房產證上的名字與賣房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因此購房者交出了定金並與賣房人簽了合同,如果買賣生變,追討定金也是費時費力的事。

另外,也有騙子偽造户主身份,然後以各種理由騙取購房者信任,將本不屬於自己的房子賣掉,拿到購房款後跑掉。購房者要認真審查“二手房”轉讓人的主體資格,確定房屋轉讓人是否是該房屋的產權人。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八:中介合同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過中介來成交的,為了快速達成買賣協議好提取中介費,部分不法中介經常在合同上耍小聰明,矇蔽買賣雙方。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把和中介有關的條款寫入合同中,同時還要注意合同中隱藏的陷阱。二手房交易時買方不應只注重房屋本身的價格,還要設定條款就中介的責任和義務約定違約責任。一旦中介、出賣人違約,買方可依據此來維護權益,要求賠償。二手房買賣雙方還要查看費用清單,如二手房買賣當中牽涉到中介公司的佣金和手續費等問題。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二手房比商品房價格低,受到很多人的青睞。但二手房同時也比商品房的問題多,買家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小心謹慎,避免陷入賣家設置好的陷阱裏,購買不符合自己要求的二手房。那麼買家在籤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注意什麼呢?

一、確認產權的可靠度

1、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

2、搞清楚是成本價房還是標準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住房;

3、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

4、一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

二、考察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

1、確認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因此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

3、一般來説,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佔用屋頂的平台、走廊的情況;或者屋內是否有搭建的小閣樓;

2、是否改動過房屋的內、外部結構,如將陽台改成卧室或廚房、將一間分隔成兩間;

3、陽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閉的,這牽涉到陽台面積應該怎麼計算的問題。

四、確認房屋的準確面積

1、包括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户內的實際面積;

2、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

3、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牆角到另一端牆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五、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沒有特別不適合居住的缺點;

2、管線是否太多或者走線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的痕跡,牆壁是否有裂紋或者脱皮等明顯問題。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開水龍頭觀察水的質量、水壓;

2、打開電視看一看圖像是否清楚,能收視多少個台的節目;

3、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避免出現夏天開不了空調的`現象;

4、觀察户內、外電線是否有老化的現象;

5、電話線的接通情況,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SDN電話線;

6、煤氣的接通情況,是否已經換用天然氣;

7、小區有無熱水供應,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帶有熱水器;

8、冬天暖氣的供應以及費用的收取,暖氣片數夠不夠,暖氣温度夠不夠。

七、瞭解裝修的狀況

1、原房屋是否帶裝修,裝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瞭解住宅的內部結構圖,包括管線的走向、承重牆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裝修。

八、查驗物業管理的水平

1、水、電、煤、暖的費用如何收取,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三表是否出户;

2、觀察電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觀察公共樓道的整潔程度及佈局;

3、小區是否封閉,保安水平怎樣,觀察一下保安人員的數量和責任心;

4、小區綠化工作如何,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務。

九、瞭解以後居住的費用

1、水、電、煤、暖的價格;

2、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3、車位的費用。

十、追溯舊房的歷史

1、哪一年蓋的,還有多長時間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過,什麼背景,是何種用途;

3、是否發生過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錢或者發生過盜竊案;

4、是否欠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以及水、電、煤、暖的費用。

十一、瞭解鄰居的組合

1、好鄰居會讓你生活愉快,選不同的時間在社區內看人來人往,通過衣首和生活規律判斷人的社會層次;

2、拜訪上、下、左、右鄰居,瞭解他們在此居住是否順心;

3、與居委會或者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聊天,瞭解情況。

十二、算計一下房價

1、自己通過對市場上公房的反覆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

2、委託信得過的中介公司或者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3、銀行提供按揭時會做保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條件是:

1、年滿18歲,有城鎮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穩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證明;

3、願意將所賣的房子作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條件的抵押;

4、所購房屋產權所屬真實可靠;

5、支付有關手續費。

十四、請律師

1、二手房買賣的情況比商品房更為複雜,因此有律師提供建議參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時間不長,能提供這一類服務的律師並不多,收費標準也無一定之規;

3、建議請一位儘可能熟悉業務的律師做全面顧問。

十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採取兩頭把關、中間放開的政策,中間的交易過程完全由代理行來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個人更全面,但是目前來看信息的準確程度還需要驗證;

3、在把你的業務交給代理行之前應該瞭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務有哪幾項?是否可以幫助申請二手房按揭?買賣過程中若發生了問題,代理行是否有義務、有能力負責賠償損失?代理行的服務收費標準是多少?是否能保證買到稱心的二手房?

十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應該提供兩證:

1、有效的當地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行資質證書;

2、資質證書是行業管理部門頒發的,對保證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十七、及時瞭解政策、程序、費用上的變化

1、公房上市還是一個新鮮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準備,隨時瞭解政策的變化;

2、媒體的報道十分關注公房上市,要注意報紙的新消息;

3、向律師及中介代理行諮詢;

4、最可靠的還是向有關房管部門諮詢,及時瞭解最新的信息。

十八、產權是否完整

1、確認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會出現這樣的糾紛;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過完户以後才能將房款轉移到原户主手上。

十九、小心房款和產權的交接

1、不要隨便相信對方的信譽,先交錢再過户還是先過户再交錢是一個重要問題;

2、可以考慮將房款押在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單位,如律師樓或信譽較好的代理行處,等過户完成後,再將房款轉入賣方的賬户。

二十、保證產權順利過户

1、必須要經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產權才算完成過户手續;有代理行、律師、公證的保證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過程;

2、從買房的角度來説,一定是產權過完户以後這套房才真正屬於你,在此之前,賣方隨時可以毀約。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XX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

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 宜,訂立本合同。雙方保證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虛假資料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則該方必須要負法律責任。

甲方(賣方):

乙方(預購方):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______。為多層建築(共**層,該房地產為第*層)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為準,誤差不計。賣方持有房產證,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 賣方持有經濟適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編號為:****售房時間為:**發界定卡時間為:***

賣方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簽定本合同後,賣方必須於****年**月**日加快辦理好一手房產證,以便辦理過户手續。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 月**日 至****年**月**日止。該房地產於 ****年**月竣工。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 ___元)。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買方確認購買的房屋為現狀,買方已看現樓內部,不得藉此拒絕交易,否則當違約處理。

第三條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户口

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户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 寫: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税費。

第五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小寫: 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 元(小寫:_____元)。買方必須於雙方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賣方,賣方應出具相應收款收據。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餘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賣方應出具相應收款收據。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户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户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

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 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 (大寫)______元(小寫: ___元)。

一次性付款買方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 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户。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1)買方須於____年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小寫: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户;

(2)買方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餘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____日內補足 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 還買方已付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户。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 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方式承擔違約責任: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税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税費:(1)營業税;(2)城市建設維護税;(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税;(5)個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買方需付税費:(11)印花税;(12)契税;(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税費為準)。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 上述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費,按以下第____方式處理:

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賣方支付:____%。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税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税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税方的變化而轉移。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作為房地產附屬物品等,其中_____等 一併交付給買方。

3.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4.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

1、簽定本合同後,雙方不得違約,若賣方違約,買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所交納的樓款,作為違約金。反之,若買方違約,則所交納的樓款不於退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可以將該物業出售於第三方。

2、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它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賣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賣方必須保證該物業沒有發生過刑事事件及命案事件,如有隱瞞事實,則賣方須無條件退款並賠償買方損失。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並保證買方購買後,不需要支付任何購買前所產生的相關物業費用,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税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後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洛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為無效,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一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買賣雙方的通訊聯絡按上述所載明的電話、地址、傳真為準。買方必須保證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若賣方按上述電話、地址、傳真等聯絡不到對方,則買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買方通訊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兩天同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後果均由買方負責,反之,賣方通訊方式如需要變更,應在變更兩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後果均由賣方負責。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

買方(簽章):_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

買受人:

XX市建設委員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訂

説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XX市建設委員會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買賣,

北京二手房買賣合同。存量房,即二手 房,是指通過辦理轉移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 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採用的示範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户”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 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税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 項)、營業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註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XX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國籍: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層,共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不包括±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包括±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

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 籤於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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