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村土地合同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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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農村土地合同集錦七篇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市 村民委員會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職務: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耕地_ 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甲方出具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和繼承權。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

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八、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閒置土地永久性轉讓給乙方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所有土地(山林)以每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乙方在簽定合同之後一次性付清所有土地款後,該土地使用權永久性屬乙方所有,任何人無權改變。乙方有權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如棄土、建房、商業用地等。

乙方有權轉給他人承包、出租轉讓和永久性高價轉讓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使用權。

三、該宗土地如有糾紛,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的資金總額賠償給乙方。

四、如國家建設徵用,公路擴建及其它企業建設,佔用等由乙方負責處理,所獲得賠償款金額多少與甲方無關,歸乙方所有。

五、該宗土地如果以後國家允許辦證,那麼甲方負責將該宗土地的使用證及資料提供給乙方,協助辦理相關事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如果國家建設佔用該土地,能有養老保險名額,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養老保險,費用甲方自行負責,該土地賠償款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甲方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該合同條款,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非法干預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擅自變更和改變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外加該土地20倍的賠償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組保留一份,見證存檔。

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按捺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即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

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發包方: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廣農業科技,改變傳統耕作方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經於年月日召開的羣眾代表決議,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 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並報鎮政府批准,將位於面積畝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種植、養殖。

2、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 土地承包經營期限

該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四、 地上物的處臵

1、該地上有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2、承包期內,乙方所建、所種的一切地上物,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乙方應及時拆除或無償交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 年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繳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技術開發、宣傳、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臵經營時必要財產的權利。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的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權。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被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人民幣 元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部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見證員各持一份。 附:①土地平面圖

②村民代表會議記錄或決議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XX縣罕井鎮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 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1.土地平面圖。

(適用於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承包方式)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農村土地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湟中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玉財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安得成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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