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服務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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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服務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服務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 方:培高(北京)商業連鎖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中遠物流倉儲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收貨、驗收、商品倉儲、分揀、配送、代收貨款、商品退換等物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本着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系統及設備支持

1.1商品管理系統

1.1.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統,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賬號及密碼,供乙方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記錄甲方商品驗收入庫及配送出庫情況。

1.1.2乙方應指派專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賬號及密碼進行妥善保管,並接受甲方關於登錄該賬户進行商品出入庫管理的培訓。乙方應及時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就甲方商品入庫及出庫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保證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實際數據與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數據一致。

1.1.3如系統出現異常,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1.4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系統賬號及密碼予以嚴格保密。

1.2結算設備配備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手持MPOS機,專用於甲方與甲方合作商户定向結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貨款服務。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協議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儲存商品條件的倉儲地點。根據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倉儲地點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接收及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商品進行入庫儲存、妥善保管,並根據甲方要求就商品進行分揀包裝、配送及代收貨款、商品調退換等。

2.1商品收貨

2.1.1甲方在乙方收貨前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貨的《商品明細》及其對應的產品驗收標準,明確乙方代為收貨的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接收時間等,乙方接收到甲方發送的上述通知後即應做好相應的收貨準備;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時收貨的情況,乙方應提前與甲方溝通,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貨遲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遲延產生的一系列損失。

2.1.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細》中的相應信息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貨的商品進行嚴格驗收,包括並不限於商品的數量、破損、及相應的產品保質期,不合格商品應拒絕簽收,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甲方合作供應商解決。

2.1.3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應將驗收情況,包括合格品數量、不合格品數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簽收的幹線到貨單形式掃描給甲方,並根據實際驗收入庫情況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如實完成信息錄入。如果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未將上述驗收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的,視為貨物全部合格,如後續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1.4 對於驗收合格的入庫產品,根據商品存儲屬性以及甲方的要求進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現遲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務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户投訴,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全部損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貨品未盡到嚴格驗收義務,誤將不合格商品作為合格商品予以入庫的,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不合格商品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2倉儲服務

2.2.1乙方應根據收貨商品的屬性及特點選擇並保持適當的存儲空間及存儲條

件,保證甲方商品品質良好,適宜銷售。因乙方保存不當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毀損、滅失、變質等情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部賠償。

2.2.2乙方應就驗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妥善包裝及存放,減少不必要的搬運或移動。如確需移動或搬運的,應採用合理的搬運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對商品造成損害的搬運或裝卸方式。

2.2.3乙方倉儲物業的情況及甲方倉儲貨物的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倉儲貨物詳情單》。

2.2.4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存在商品保存不當,或在移動、搬運或裝卸甲方商品過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毀損的不當行為的,包括但不限於人力粗暴裝卸、貨倉佈局不合理、易使商品產生物理損害或化學變化的行為、不當扔拋等,則視為乙方違規。如乙方多次違規,經甲方判定違規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應據實賠償甲方商品損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後,商品滅失或毀損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該商品前的全部時間內,因乙方原因如該商品發生丟失、損壞、包裝破損、商品打濕、污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擔全部風險。乙方負責以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單價價格為標準,向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3配送服務與代收貨款

2.3.1 甲方根據自身配送需求,通過商品管理系統向乙方下發《商品配送單》,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稱、數量、地點、到貨日期、收貨人、特殊要求(如有)等信息。乙方通過系統,打印甲方下發的《商品配送單》,根據該《商品配送單》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證,單個縣城單次最低送貨貨值不低於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貨值結算物流費用。

2.3.2乙方應對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進行妥善分揀、包裝、裝運並選擇適宜的運載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該等商品在運送過程中保持質量穩定及外觀完好。

2.3.3乙方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指示將需配送商品送達至甲方指定收貨人後,乙方應提示收貨人就商品質量及數量等進行檢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配送單信息相符的,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收貨確認單上簽字,並按照《商品配送單》的

應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結算設備上進行結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指定收貨人的訂單信息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損壞、包裝破損、打濕、污染、數量與訂單不符、商品類型與訂單不符等,乙方應自《商品配送單》標註的收貨時間起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時間內書面通知甲方的,則乙方應負責賠償因此造成收貨人及甲方全部的損失。

2.3.4乙方應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將商品配送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上報商品配送情況,或主動查詢乙方商品配送情況,乙方應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乙方工作人員在完成配送後,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或擅自以現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與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的,視為乙方違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賠償。

2.3.6因乙方原因將商品送至錯誤收貨人的,乙方應將該商品無償運到甲方指定收貨人。

2.3.7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就需配送商品進行包裝,因乙方包裝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4退換貨服務

2.4.1甲方根據收貨人的申請,通過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商品調退換”功能下發退換指令。乙方應及時登錄該系統完成受理,並根據該調退換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該收貨人正向送貨時,到指定地點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為不影響再次銷售,以整箱為單位進行退換貨,退換貨產品不得開箱,乙方應嚴格檢查該商品是否存在已經使用、超保質期等影響商品再次銷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提取該商品,並依照甲方指示運送至乙方倉庫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點;如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2.5商品盤點

2.5.1乙方應在每月1號,對甲方商品庫存進行靜態盤點,並在當日以書面形式將盤點結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庫存情況,乙方應予配合,且甲方有

權隨時指派專門人員到乙方倉庫所在地就甲方商品進行抽盤核驗。

2.5.3如乙方倉庫中甲方商品的實際數量少於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數量,乙方應根據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單價計算,賠償甲方該庫存損失。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提供物流相關服務。

3.1.2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對其進行KPI考核(KPI考核見附件)。

3.1.3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改進建議,對於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將隨時下發《整改計劃實施進度跟蹤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已交付貨物的訂單信息、物流追蹤信息。

3.1.5對於乙方在配送過程中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如商品丟失、損壞、延遲配送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並在當月月底前結清相關賠償款項。

3.1.6對於簽收手續不完備的簽收單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通過正常、合法的途徑予以完善,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乙方配送費用的結算,並計入KPI考核裏。

3.1.7如乙方的配送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車況較差、車廂不整潔存在污染物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配送車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2甲方的義務

3.2.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需要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內予以回覆,甲乙雙方通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

3.2.2甲方應提供對應的結算設備,若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3.2.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器維修服務達成協議如下:

一、維修範圍

1.乙方為甲方服務器提供硬件維修服務:

(1)甲方單位服務器的除塵操作以及服務器保養安裝。

(2)甲方單位服務器故障的診斷、排除。(需更換備件的費用有甲方承擔)

服務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 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 硬件服務的服務器共___台, 服務費每台元, 總費用________元,機器詳細配置以及機器序列號參見附件。

3、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週內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協議即時生效。

二、維修細則:

1、協議生效之前應由甲乙雙方共同檢測機器工作是否正常。

2、檢驗機器工作正常後由乙方張貼機箱封籤,由甲方進行現場監督確認。

3、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為甲方提供服務器保修服務,乙方故障申報的電話號碼: 029-83787823 聯繫人: 張鵬洲

三、服務時間

1、 故障報修時間為5 (週一——週五) X8 (早9點——晚5點) 小時, 在接到甲方報修乙方應於24個小時響應,如果需要更換備件,備件到達後24個小時內修復.

2、 非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日順延, 週末(週六及週日) 報修按下一個周的週一早9:0報修.國家法定節假日報修按節假日後一日早上 9:00報修。

3、 特殊情況可協商解決。

四、聲明事項:

存儲的所有信息、資料、文件、數據、程序的完整與安全,即:

1、乙方特別提醒甲方,甲方應自行負責本協議項下IT設備內甲方應負責前述存儲內容的機外備份,以防止軟件維護、安裝過程造成丟失或被改動。

2、乙方在維修前需要向甲方聲明數據安全,並提醒甲方進行數據備份,若甲方在乙方提醒後未作備份,造成數據丟失,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數據安全備份,但不負責數據安全責任。

4、乙方在維修中遵守保密原則,不得泄露甲方企業信息。

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後,即行開始向甲方提供本

協議約定的服務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之後生效。且本協議僅限於公對公。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蓋 章:蓋章: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聘請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乙方(受聘執業機構):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財税顧問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為財税顧問,在下列各方面為甲方提供財税服務:

1.為甲方提供相關的税收法規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時瞭解國家有關政策,為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税收計劃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税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諮詢;

2.根據甲方目前的業務運作和財務核算情況,分析可能存在的納税問題和相應的税收風險,協助甲方進行税收籌劃。在不違反税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税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業務運作管理流程與財務核算的調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税收優惠政策,降低税負,實現無風險納税;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財務、税收基礎知識、税收新政策、納税程序、行業財務、税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財税顧問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顧問人員擔任甲方的財税顧問(以下簡稱“顧問人員”)。

顧問人員姓名:

聯繫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顧問人員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財税顧問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顧問人員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顧問人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適的顧問人員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顧問人員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提供服務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顧問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採用現場、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雙方共同認定的通信電子郵件地址為:

甲方:

乙方:

四、服務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財税顧問服務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簽。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且實際支付一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五、財税顧問費

1.財務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元)。不滿一年的按月計算。

2.上述財税顧問費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簽訂後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第一筆顧問費計人民幣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筆顧問費計人民幣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筆顧問費計人民幣元。

六、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財税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財税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實報銷。

七、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財税顧問費後,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八、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乙方的顧問人員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顧問人員如實提供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顧問人員;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

4.按照約定支付財税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九、乙方及顧問人員的義務

1.顧問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2.顧問人員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顧問人員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顧問意見;

4.顧問人員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顧問人員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顧問人員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十、保密

1.乙方和顧問人員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應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十一、利益衝突

乙方和顧問人員應將已經、正在或可能存在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財税顧問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財税事務

乙方和顧問人員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財税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財税事務(如諮詢代理業務或專項財税顧問服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顧問人員提供有關其它財税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財税服務委託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的,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超過15天未支付顧問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給甲方提供的服務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因未能及時給甲方提供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即停止提供財税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財税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顧問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財税顧問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財税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全額補足並承擔違約責任;

5.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財税顧問費。

十五、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十八、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有關財税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2.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蓋章(或由甲方實際支付財税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財税顧問服務,但顧問人員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財税顧問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數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

舉行地點:____市____區_____路____弄____號 (飯店)________廳 婚 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條 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總體策劃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禮主持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車使用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化粧服務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影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像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其他服務項目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 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條四條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 30 %即人民幣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 50 %即人民幣_______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 ________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 50 %即人民幣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務項目後付清餘款總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結束後乙方應統一開具發票交甲方。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 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 即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 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 , 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

向仲裁機構(名稱: )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信息服務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開通此服務的國內國際價格行情,動態,新聞等信息服務。

二、服務時間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計算。

三、服務費用

甲方註冊成為本網信息服務,會員的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年;付款方式為電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全款,否則此合同無效。

四、甲方職責

1.甲方須對其發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果造成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2.甲方所提供任何信息不得含有屬於國家機密或涉及國家安全的內容。

3.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務用於非法用途。

五、乙方職責

1.乙方保證甲方權限的開通,如果造成甲方工作的不便要及時解決。

2.乙方提供信息要及時更新,供甲方作為市場參考。

3.乙方不得隨便更改甲方發佈的任何信息及相關資料,如須更改,須提前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務用於非法用途。

六、會員帳號,密碼和保密性

1.甲方正式成為乙方的信息會員後,乙方開通甲方會員註冊帳號。

2.甲方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三方泄露信息會員帳號及密碼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信息。否則,本合同將終止。

七、合同的提前終止

如果一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並在合理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另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XX及戰爭(不論是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甲方所代理汽車品牌(榮威、MG、陸風)的售後服務工作委託乙方進行管理、服務。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售後維修所需的場地,用於建設維修車間,建設費用由乙方負責,水電費用由雙方負責,。

2.甲方為乙方提供售後保養所需的原廠配件,維修配件由雙方共同承擔進貨、備貨成本。

3.售後服務所需的專業技術人員由乙方負責聘用、管理、以及薪酬發放,人員勞動保護由乙方負責。

4.在售後服務過程中,因技師技術原因,工作責任心,態度等與客户發生糾紛或造成的經濟損失,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5.甲乙雙方合作期屆滿後,如不能續簽協議,雙方在合作期內購置原廠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進價收回。

三、售後相關費用收取的規定:

1.甲方按廠家指導價格設定配件費、工時費,並按照保養手冊下單收費,費用單據由客户及甲乙雙方各持一聯。

2.雙方在售後服務過程中,工時及配件費用的收取,嚴格按照各廠家的收取標準執行。

3.雙方根據單據結算利潤,利潤雙方五五分成,由雙方財務人員核對後按月進行結算。

4.除去配件進貨成本、水電費外所收所有費用(工時、配件差價、索賠)皆為利潤。

四、特別規定:

1、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所涉及廠家均以甲方出面,涉及行業檢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新補充的業務分成內容在本協議框架內形成補充協議。

五、合同期限:壹年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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