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集錦八篇

來源:文萃谷 4.86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技術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技術合同集錦八篇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户,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税。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技術合同 篇2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下面請看“技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一文: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

_________。(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

_________。(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

(3)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注:此為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應為: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4)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技術合同 篇3

技術開發合同可以分為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在委託開發合同中,委託方的義務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費用和報酬,完成協作事項並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受託方即研究開發方的義務是合理使用研究開發費用,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並交付成果,同時接受委託方必要的檢查。在合作開發合同中,合作各方應當依合同約定參與研究開發工作並進行投資,同時應保守有關技術祕密。

技術開發合同具有如下特徵:

1.標的物具有新穎性,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 2.技術開發合同的內容是進行研究開發工作。

3.技術開發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協作性。

4.技術開發合同的風險由雙方共同負擔。

委託人主要義務

1.按照約定交付研究開發費用和報酬。 技術開發合同

2.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並完成協作事項。

3.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由於委託方無故拒絕或遲延接受成果,造成該研究開發成果被合同外第三人以合法形式善意獲取時,或者該成果喪失其應有的新穎性時,或該成果遭到意外毀損或滅失時,委託方應承擔責任。

研發人主要義務

1.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是指導研究開發方實現委託開發合同的預期目的的指導性文件,是技術開發合同的組成部分。

2.合理地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人員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範圍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精打細算,並應注意及時向委託方通報經費支出情況,接受委託方監督。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研究開發方提交的成果,必須真實、正確、充分、完整,以保證委託方實際應用該成果。

4.為委託方提供技術資料和具體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應用研究開發成果。

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當事人應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保守技術情報和資料的祕密。

(一)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的申請權。 技術開發合同

(二)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 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相關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並完成協作事項;

(三)按照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二)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三)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託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三)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原則是: (一)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的申請 權。

(二)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 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 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生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同分擔。當事人一方發明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技術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技術開發合同書。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方法和路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閲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_________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合同範本《技術開發合同書》。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1.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2.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對本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_________(甲、乙、雙)方所有。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

(1)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或者有關技術成果補交應付的報酬,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遲、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但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甲方複核更正和補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向合同外第三方轉讓或變賣工作成果。

2.乙方

(1)乙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二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逾期二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給委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研究開發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

技術合同 篇5

合同類別: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                     (公章)
    (甲方)
  承  接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一、合同標的內容及技術要求:
  二、委託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風險責任的承擔:
  八、報酬的計算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中介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提取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術性部分的條款
  (一)名稱及內容:
  (二)數量、質量要求:
  (三)價款或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
│   │         │ 地  址  │             │
│ 委 │ (公章)    ├─────────┼──────────────────┤
│   │         │ 電  話  │             │
│ 託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户銀行  │             │
├────┼─────────────┼─────────┼──────────────────┤
│   │         │ 地  址  │             │
│ 承 │ (公章)    ├─────────┼──────────────────┤
│   │         │ 電  話  │             │
│ 接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户銀行  │             │
├────┼─────────────┼─────────┼──────────────────┤
│   │         │ 地  址  │             │
│ 中 │ (公章)    ├─────────┼──────────────────┤
│   │         │ 電  話  │             │
│ 介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經辦人:    │ 開户銀行  │             │
├────┼─────────────┴─────────┴──────────────────┤

│   │ 意見:                          │
│ 鑑 │                              │
│   │                              │
│ 證 │                              │
│   │                              │
│ 單 │     (公章)       負責人: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   │ 意見:                          │
│ 公 │                              │
│   │                              │
│ 證 │                              │
│   │     (公章)        負責人:         │
│ 單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託單位__份,受託單位__份,中介方__份,鑑證單位__份,公證單位__份,受託方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其中1份報__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説明]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
  一、委託研究、開發合同,是指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下列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合同。
  二、合作開發合同,是指技術交易各方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技術交易一方以參與研究、開發作為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聯合研製、開發新產品的合同。
  三、技術承包合同,是指一方根據另一方的委託和要求,對一個技術工程項目,一個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等為單元實行承包,承包方從項目的諮詢、調研、勘探、工藝設計、試製、操作規程、質量管理體系到人員培訓等全面負責的合同。其中的原材料買賣,建築設計、勘探、施工(或加工),設備的購置、安裝,廠內外運輸,輔助人工的安排等為非技術性內容。應當在合同價款中劃清技術性與非技術性兩部分。
  風險責任的負擔和違約責任由雙方認真議定、明確填寫。
  各頁之間加蓋騎縫章。

技術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名稱:_______

(注:本參考格式可以應用於產品設計、工藝編制、測試分析、計算機程序編制、工程計算等輔助性技術服務活動)。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_____。

2。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後___天內、及時做出答覆;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_____%;合同履行完成後(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報酬餘額。(注:雙方可約定由乙方實報實銷或包乾使用等方式)

乙方開户銀行帳户為_____。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_______。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依照下列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技術服務工作____。

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在合同生效後___天內通知委託方改進或者更換;

4。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工作完成後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複製品。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提供的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承擔保密義務:______。保密期限為:_____。

第五條技術成果收益歸屬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乙方所有。(注:當事人還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約定)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逾期二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應當交還工作成果,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和保管費。逾期二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變賣、處理工作成果,從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2。未按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的違約金。

3。未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當負責返工改進或如數補。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在工作時間,發現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託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酌減或免收報酬;

5。在工作期間,發現委託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損的危險,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託方,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成果引用,發表或提供給第三人,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的`違約金。

7。對甲方交付的樣品,材料及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賠償損失。

(注: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短期難以發現缺陷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八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技術指標;

2。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有關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寫出驗收報告;3。驗收費用由____方負擔。

第九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7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户,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税。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技術合同 篇8

一、限制一方在合同技術標的上進行新的技術研究或要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必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這種規定是阻礙技術進步的技術壟斷行為,是不利於社會進步的約定。

二、阻礙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合理的方式實施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就技術實施的期限、地域、方式進行約定,但是,不得限制當事人一方運用合同標的的技術按市場的需求在約定的期限、地域和按約定的方式限制其生產規模、產量、價格、銷售渠道等方式限制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實施技術。

三、不允許合同當事人一方從其他渠道取得技術,如在合同中不得約定當事人一方在接受了另一方的技術並得到指導後,一方不得從其他渠道取得技術的限制性規定。

四、不得有阻止國家指定推廣、使用的技術約定。國家指定推廣、應用的技術,是國家依據產業政策的規定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決定的,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只能使用轉讓的技術,不能使用國家決定推廣、應用的技術,是明顯的不合法條款,是不利於社會進步,不利於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的。

技術轉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要指讓與人),應當在簽訂技術轉讓合同時遵循法定原則,以免產生無效內容和無效條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