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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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買賣合同(集合)

房屋買賣合同1

甲(賣)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房屋座落於房間,建築面積xx平方米。院落土地使用面積xx平方米。

二、甲方自願將自有房屋賣給乙方所有,購房款人民幣(大寫)圓整,¥:xx元。

三、甲乙雙方商定成交簽定合同時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xxx元(¥元),在房屋手續過户完成交付甲方人民幣大寫:xxx元(¥元),剩餘購房款在xx年xx月xx日付清。

三、甲乙雙方籤合同後,於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及權證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各項費用,並將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已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款及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如不協助辦理,甲方退給乙方全部房款。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注:另有甲方與村委會簽定的土地承租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2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駱駝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就房屋、土地買賣事項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東靠馬路,南靠大馬路,西靠東港粉末,北靠教堂圍牆自願就無證房屋、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

2、出具界址圖(紅線圖)及區府街道集體資產,同意買賣複印文件。

3、允許因地制宜建設改造,因歷史遺留問題,如果有土地出讓政策可以辦理,望街道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土地出讓。

第二條:

雙方協議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共計220萬元整,乙方已與20xx年11月25日支付壹拾萬元定金,雙方同意與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款伍拾萬元,剩餘所欠協議簽訂後乙方同意於20xx年1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壹佰柒拾萬元,甲方收到款項後應當出具收據。

第三條、乙方如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所欠的相應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乙方已交款項可不予退還,如一方違約,賠償給另一方總金額的兩倍。

第四條、甲方應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天內將上述房屋、土地交付給乙方,房屋交付後,原村裏出租的.房屋按合同期滿結束,該房屋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在乙方沒有交納完全部購房款期間,甲方不得將合同交給乙方,再次期間,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購房款後,在得到甲方確認後,由該合同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買賣中所交的税款,按國家政策規定,各方自負。

第七條、此合同未達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可想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購銷合同甲方、乙方給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鋁合金材料購銷合同。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向乙方購買鋁合金,具體如下:1、鋁合金材料每噸2萬5千元,材料44噸,共計110萬元。

二、質量要求以及提貨運輸方式,乙方鋁合金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廠方內(20xx年11月29日前供貨完畢)。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付定金10萬元整,貨到全部付清。

四、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房屋買賣合同3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市區路(街)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的`結構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總價款為萬元人民幣。

三、本協議簽訂後日內乙方一次性將房屋全部價款支付給甲方;

四、由於該房屋目前正在建設之中,因此,本協議簽訂後一年內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五、受到目前政策的限制,房屋五年之內不能辦理過户手續。待房屋可辦理手續之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要保證按期交房,否則每逾一日將按總房款的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七、因甲方原因導致房屋無法過户給乙方造成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八、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共同去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方承擔。

九、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4

售房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宜昌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的房屋(一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產權證號: ,所在樓層/總樓層: / ,結構: ,面積: (此房屋面積為原房產證面積,新產權證面積以房管實際測量為準)。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該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費用由過户費用按照相關部門核算為準)。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於過户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小寫: 元整)。

2、按揭付款:乙方於簽署按揭合同時支付首付房款人民幣,貸款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承諾於收齊全款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成交總房價款的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付房屋,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不可抗力的證明方可免除前款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屬糾紛或債務糾紛,有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第七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成交總房價款的10%。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條 對於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其餘四份用作辦理過户手續。各種手續辦理完畢,本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5

甲方(出讓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協調説話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於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樓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室(東户)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徵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併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築平方米將房產轉讓於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築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築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第三條因該房產關係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於乙方使用,並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於乙方保管由於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並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户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户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户手續,並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四條若過户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户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若過户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六條在該協議生效之後,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後全部交付給乙方。

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七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並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______(簽字)乙方:______(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住址:______住址: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工作單位: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説話協調人:______(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______

聲明人: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所地:______,系______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______與______於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6

甲方(出售方):身份證:

乙方(購買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

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縣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

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前,支付甲方房款;

2、於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

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

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

乙方驗收。

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

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

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

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

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

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房屋過户。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過户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

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該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户過程中違

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

對已辦理完的過户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

並向乙方支付總房

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户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

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户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

並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七、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八、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7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 的房屋(毛坯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對應儲藏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於年 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甲方應當於收到房款當日將該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該交易房屋將來若有相關税費等費用發生,合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房款時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為交易依據。待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交易房屋產權手續。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佔有、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等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乙方對該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等權利,並且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若遇政策性拆遷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並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收到房款當日將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則,每逾期1日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叁 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後退還。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出現問題,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張合同無效,否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並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

聯繫電話:

二〇一六年 月日

見證人:

見證人:

乙方:

聯繫電話: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見證人:

見證人:

房屋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資源、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產權證號:,土地證號:)的房產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且不存在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無抵押擔保。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購房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按過户要求提供相應過户資料、證件到房屋交易部門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第五條、雙方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手續中所產生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費、過户費等税費及費用均由乙方來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六條、房屋產權過户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購房款元,大寫元。產權過户之時,甲方保證該房產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等。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或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為了降低辦理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甲乙雙方另簽訂一份購房款為元的虛假合同。

甲方(賣方):________(蓋印)

乙方(買方):________(蓋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南街文化路72號1幢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靖邊房權證張畔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靖邊國用字第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甲方承諾並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 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雙方約定承擔。

五、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

八、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含在房屋價值內)。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身份證號:年 身份證號:年 月 日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10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則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為合同內容的合意的外觀方法或者手段。簡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是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一般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選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認為,我國《合同法》與世界各國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對合同形式採取了從寬態度,儘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儘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儘可能減少因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導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無效的現象。

二、書面形式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認定

由於法律法規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故,一般情況下,不應認定買賣雙方以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認定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實際履行條件。《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或書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即可認定合同成立。如買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購房款,賣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付款用途為購房,且房屋具體位置確定。如賣方已交付房屋,買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房屋係為買賣目的所交付,且房屋價款能夠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條規定:“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司法解釋明確了《合同法》第10條規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雙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稱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應當認定本案爭議房屋買賣合同成立

有觀點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的認購書並未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未成立。筆者認為,此觀點不能成立,應當認定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認購書”已經具備本約性質,不應認定為預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只能針對預約合同適用。本案中,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雖名為“認購書”,但約定內容並不限於對將來進行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而是對有關房屋買賣事項的作出了具體明確的約定,如房屋價款確定,付款期限明確,且約定全部購房款應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付清等。“認購書”不再屬於預約合同,而是具備了本約合同的性質。協議中雖約定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係為辦理合同備案及產權轉移登記所需。這種情況下,應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不應適用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

(二)甲方已經付清了全部購房款,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已經接收,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既違背合同法關於合同成立的相關規定,也不符合維護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則。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對預約合同的內容要求較為嚴格,但對實際履行條件規定較為寬鬆,即“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對履行義務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於約定期限屆滿次日付清全部購房款,雖不符合約定,但甲已經接受,視為雙方以實際履行變更原合同約定。乙付清全部購房款,甲接收並出具發票,理應屬於“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一方接受”。即使甲、乙雙方並未簽訂認購書,根據《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也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認定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導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卻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還購房款,其權益必然受損,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利於維護交易安全。

房屋買賣合同11

賣方(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乙方已購買甲方開發的(以下簡稱為商品房),

雙方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xxx)號,且辦理了房源網籤合同,網籤合同編號為:xxxxx號。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商品房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該商品房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此房價成交總價為:(人民幣)xxxxx元。

2、乙方已繳付樓款/首期款:(人民幣)xxxxx元。

3、雙方退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的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註銷抵押登記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辦理解除合同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

除本協議明確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伍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貳份留存政府相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12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願將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以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第二條

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13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

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14

甲方;王日紅 已方:唐X正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汗巴嶺村興XX(建築面積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層,雜房面積約貳拾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94)第01033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5)00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5)13號)。四界以證號上所標為準。

2、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00.00元)。付款方式,雙方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證該房屋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該房屋未辦房產證手續,如乙方要辦理手續,新產生的有關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過户手續。

4、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爭議,交付該房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屋的'結構。

5、合同簽定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支付陸萬元違約金。

6、本房屋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執筆人:在場人

房屋買賣合同15

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事項

二、託人授權_____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託事宜,託人給付報酬________元;如果在託期限內未能完成託事宜,給竿務費________元。

四、完成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託授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授予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託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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