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轉讓合同範文9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轉讓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甲方自願將_____的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 軟件服務收費標準: _______________/年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為乙方商業數據保密,不向任何人泄露乙方商業情報。
2、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計劃。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行安裝或調試其他應用軟件或基礎軟件,甲方對非購買產品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提供任何技術支持!
4、甲方服務人員服務完畢後,須得到乙方對服務情況的檢查。
5、甲方對乙方操作人員一人進行免費培訓一次,若乙方因人員變動、管理模式變動等原因,需要甲方進行再次培訓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培訓服務費,費用另議。
6、甲方接到乙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互聯網等方式提出關於所購軟件產品的服務請求後,必須在72小時內給出響應並提供服務。
7、甲方為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熱線電話,保證乙方出現問題時能夠及時得到有關技術支持,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45,下午2:00-5:40。服務熱線: 投訴電話:
8、 協議簽定後,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時付款,若乙方付款不及時,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9、乙方負責完成初始化數據的整理、分類及錄入。
10、乙方參加培訓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制度,培訓期間不得從事與培訓無關的任何工作。
11、無論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軟件使用權,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享受服務的權利,並且甲方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技術支持。
12、乙方現場的電源、計算機、打印機等硬件設施應滿足軟件系統運行的相關要求,若因乙方的硬件設施不能滿足軟件正常運行的要求,則由乙方自行解決。
13、乙方定期做好系統數據備份,並對備份數據進行妥善保管。
14、乙方在應用過程中出現異常,務必做好詳細記錄,便於甲方迅速作出診斷,及時解決故障,並配合甲方服務人員做好維護檔案。
15、 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等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軟件所造成的損失。(非法操作特指:A、非正常退出軟件。B、感染病毒。C、非操作人員使用軟件。D、其它非正常使用軟件或電腦。)
16、乙方有權對甲方技術人員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甲方投訴。
17、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協議規定之外的不合理服務請求。
三、 付款方式:_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協議內容,簽約雙方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遇法律認可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協議條款不能正常執行,不能視為違約。
·如遇爭議,雙方經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章) (簽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電 話: 電 話:
轉讓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槐蔭麗人街2號樓1—1—017金富豪(大小包)經相互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自20xx年12月1號起收回金富豪(大
小包)的永久經營權,單獨經營。
二、 甲方在經營期間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
章制度,每月向乙方交納經營管理費1500元(管理費包括:治安費、房屋設施安全費、營業執照使用費以及應交納税金)。
三、 水電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歌城存檔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歌城蓋章方可。
甲方:
乙方:
轉讓合同 篇3租用魚塘協議書
甲方:大化縣大化鎮內村百件屯(村民代表隊長): 乙方:
為發展本地養殖業,增加本屯羣眾經濟收入,甲方將本屯王祥塘(原名)承租給乙方養殖,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租年限
甲方將 租給乙方經營,租期為十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承租租金
租金為每年 ,十年共 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
乙方自簽訂協議之日起一次性將十年租金 付給甲方。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並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所制定的條例。
2、乙方在經營過程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3、乙方可在經營期間引進資金,對魚塘進行改造,例如圍邊等。
4、魚塘水位定點按魚塘中間埋一塊石頭為標準,甲方灌溉養田以所埋石頭見頂部為止,雙方共同遵守。
五、本協議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和甲方續簽協議優先權。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出售方:(簡稱甲方)
求購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甲方將自購的濟南金魁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 型號塔吊 台,生產日期: 產品編號: )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塔吊説明:
轉讓的塔吊高度米,標準節 個,帶及相關的零部件。
二、轉讓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塔吊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
三、產權説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轉讓費後,塔吊的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塔吊轉讓後的責任
塔吊轉讓後,塔吊每年的政府、税務、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所有收費、證照辦理、安全年檢及所發生的安全問題與質量問題甲方不承當任何費用和任何責任。全部有乙方承擔。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轉讓土地的面積:甲方將牧場自來水房東邊的面積為40畝集體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經營期限: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土地經營範圍:該土地種植農作物、糧食及樹林,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四、轉讓費交付辦法:土地轉讓費一次性每畝1200元,40畝共計48000元(大寫:肆萬捌仟元整),乙方轉讓費一次性交付甲方。
五、地邊界限:東至阿布都蘇力地,南至墳墓,西至葉爾克拜地,北至老水渠為界。
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土地期間的經營權,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七、承包期內,乙方的經營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八、違約責任: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得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除政策調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違約責任由縣、鄉農業承包合同仲裁機關裁定,對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村委會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6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木材約木材賣給乙方砍伐運輸,特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賣 林木山地點在東為界;南;西;北為界;共計畝。(詳見地圖筆線標示)。
二、甲方以給乙方砍伐運輸。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2、協助乙方對林木所屬權是否屬實進行核實,除此之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先交定金人民幣簽訂後按每遲延一天加收人了幣元計算,款項付清後乙方才可以開始砍伐林木。
2、乙方砍伐運輸期間在林區或鄉路等與他方發生糾紛或需要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在林區砍伐施工所出現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4、在砍伐期間發現有林木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砍伐完畢。
五、甲乙雙方不得藉故中途終止協議,違約者應罰違約金元給對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應付給甲方誤地費人民幣元。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採伐結束後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轉讓合同 篇7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幼兒園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羣意花園小區 3號樓一層三號的幼兒園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68平方米,轉讓費用為十萬兩千元整。該房屋年租金為 10萬人民幣。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與房主溝通,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與義務。
第二條:
幼兒園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都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之後,不動產歸房主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
第三條:
乙方在20xx 年 05 月 01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捌萬貳千(82000)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幼兒園設備以及其他費用。
餘下兩萬元尾款在甲方將幼兒園所有幼兒園相關手續更名至乙方並移交至乙方之日付清。
第四條:
該幼兒園已由甲方辦理相應許可證,為市級二類幼兒園。甲方保證按照國家法律的要求,所轉讓的幼兒園證照齊全,產權清晰及幼兒園的一切信息的真實性。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辦園許可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衞生許可證、消防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其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20xx 年 05 月 01 日前幼兒園所有安全、債務及責任歸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20xx 年 05 月 01 日之後,幼兒園所有安全、債務及責任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應保證達到甲方向已入托的 28 名兒童的一切服務承諾,妥善處理好因經營權變更所帶來的相應問題。轉讓合同生效之後,甲方應同時移交幼兒園所有師生的資料信息(包括花名冊,聘用合同和入托協議等文本資料)。如所產生的問題發生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任何一方對因幼兒園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如使用教材,教學方法,招生規定及價格等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八條:
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着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兒童設備轉讓合同(四)
一、 序言
合同名稱:中國聯豐技術設備公司關於新型液壓泵的設備買賣和技術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KSG200908
簽約時間:20xx年8月18日
簽約地點:中國遼寧省大連市興豐路24號
受讓方:中國聯豐技術設備公司(中國遼寧省大連市興豐路24號,E-mail:2356942)
轉讓方:德國SCHECK有限公司(德國柏林庫爾費斯騰達姆商業街56號,E-mail:34590871)
受讓方(買方)法人代表:林一凡
轉讓方(賣方)法人代表:e
二、 關鍵詞
1、受讓方:中國聯豐技術設備公司
2、轉讓方:德國SCHECK有限公司
3、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4、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5、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三、 技術轉讓的範圍和內容
1、技術轉讓對象為德國SCHECK新型液壓泵生產設備和製造該新型液壓泵設備的專有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技術要求轉讓方所轉讓技術符合附件二中有關細則的規定。
3、受讓方在收到約定設備後,轉讓方需派遣技術人員,指導中方人員對設備的操作,並負責培訓中方人員掌握約定技術。
4、轉讓方應每年向受讓方進行技術援助和技術改進,同時轉讓方所轉讓設備需與附件二中所規定的設備相符,不得有任何扣減和缺陷。
5、受讓方獲得的技術資料具有永久使用權,除非是受讓方的過失,不得終止受讓方的資料使用權,或要求受讓方退回資料。
6、轉讓方所提供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測量值不得超過中國產品質量檢測所規定的測量公差。
四、 價格的支付
1、受讓方引進設備的費用總額為36.75萬元人民幣,技術資料及人員培訓費用為19.35萬元人民幣,合同價格共計56.10萬元人民幣(含税價)。
2、受讓方對所引進設備和技術費用進行分期支付,首次支付新型液壓泵生
產設備及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費用為26.10萬元人民幣,剩餘30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每年付費10萬元人民幣,分三年付清。
五、 保證與索賠
1、受讓方應保證按期支付轉讓費用,轉讓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技術符合附則一中的有關規定,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測量值不得超過中國產品質量檢測所規定的測量公差。
2、轉讓方如果所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附則一、附則二中的規定,受讓方如果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受讓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轉讓方負責包換和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轉讓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如果受讓方未按合同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後支付日的`七天後的次日起,每日向轉讓方償付逾期付款總值得2%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六、 不可抗力
轉讓方與受讓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七、 税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費,發生在受讓方國以外的應由轉讓方承擔。
2、在執行合同期間,受讓方在中國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税法繳税。此税費由受讓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税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轉讓方。
八、 適用法律與爭端解決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怡和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 合同的生效、期限、展期及終止
本合同從20xx年8月18日起生效。
十、 附件及其他
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當事雙方各執一份交各自單位留存.
轉讓合同 篇8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共同協商,就下列房屋的租憑事宜達成一致協議,訂立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平方米。(由甲方提供,包括水,電。)
第二條租憑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三條租憑期限
期限為月或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標準和結算方式
租憑期間每月或年租金元整,
大寫元整.
執行標準:月、季或年一次交清。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轉讓費,包括洗車設備、員工、無形資產等,共計:元整, 大寫元整.
第五條租賃期間
如租憑期間,如遇國家建設、不可抗拒等因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時,甲方需逐月向乙方退還租金,並且根據實際情況退還部分轉讓費。
第六條關於房屋租憑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憑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水、電由甲方提供有關票據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相關手續及關係
在租憑期間,涉及市政、城管、物業等相關部門的相關問題,甲方應給予大力支持並主動協調解決。
第八條租憑期滿
期滿後,本協議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退還的租憑房屋應當符合按照本協議約定或者租憑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如乙方要求繼續租憑,則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十五天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憑,則雙方續簽租憑協議。 乙方返還房屋時應對房屋的基本設施進行清潔和整理。
第九條維修養護責任
1、租憑期間,甲方對房屋進行檢查時,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2、正常的房屋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門窗、水電等相關設施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組成合同的文件
雙方有關本合同變更的書面協議及文本。
第十二條協議的份數及有效期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補充條款: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9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
1、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3、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乙方:
1、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説明,沒有其他保留。
3、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博興縣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