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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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一般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般買賣合同

一般買賣合同1

買方:____________ (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乙方:

日期:

一般買賣合同2

買方: 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自然人或法人)住所地:

合同簽訂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購買乙方 達成如下

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價格

1.1以上所列數量乙方必須保證保質、及時供應,實際購買及結

算數量以甲方的實際需求為準。

1.2 以上單價包含各種税費、運雜費及保險費等各項費用。

1.3 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無論實際需求的數量是否小於(或

大於)合同約定的數量,以及合同履行時間的長短,合同確定單價不

再調整。

1.4 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

及計算方法:運輸途中允許有( )%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

允許有( )的正負尾差。結算時以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實際交貨數

量為準。(本條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刪減)

第二條 質量及檢驗

2.1質量按照 規定標準執行,(如果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附件)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貨物出廠質量證明文件,甲方憑單驗質。(須註明所執行的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2 甲方出具驗收單後,貨物所有權轉移給甲方,但並不免除乙方對貨物應負的質量責任。

2.3 甲方在貨到工地後的 天內,按照監理單位或業主單位的要求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果發現不符合約定,由乙方承擔質量責任,並無條件按甲方要求退、換貨物。

2.4 質保期:貨物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相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直接負責維修更換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產生的一切後續責任,包括檢測費、業主罰款、維修費、誤工費(包括但不限於)等一切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3.1賣方提供的全部物資均應按技術規格規定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鏽等需要,確保物資安全無損運抵合同約定地點。

3.2物資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及技術規格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符合買方的合理要求。

3.3由於貨物包裝不當或採取防範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相應貨物以及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四條 交貨方式

4.1 交貨地點:

4.2 交貨時間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4.3 交貨方式為乙方負責貨到甲方指定地點,乙方負責辦理物資的運輸及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及風險。

4.4 乙方負責在指定地點的卸貨(或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派員對產品的外觀質量進行初驗和數量進行驗收,價格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甲方所派人員無權對價格以及質量進行確認。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下列付款條款為參照條款,具體付款方式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但5.4條不可刪除)

5.1 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不建議支付預付款,如必須要付,且款額較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等價的銀行保函作為擔保,如果有就保留此條,如果沒有約定,就刪除該條)

5.2 每月日至次月 日為一個結算週期,雙方辦理月結算,待業主支付甲方計量工程款到帳後5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按合同約定付款。

5.3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及甲方指定收料人員出具的相應收貨單據,否則甲方拒絕付款。

5.4 如遇特殊原因,甲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對此乙方應給予充分諒解,並不追究甲方遲延付款的違約責任(包括違約金、利息和資金佔用費等)。

5.5 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應當辦理 買賣合同最終結算手續,在辦理結算時,乙方應當將甲方向其出具的相關收貨單據全面提交;否則在辦理結算後,對乙方未提交的部分視為已經結算完畢,甲方不用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合同終止或解除

6.1乙方負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貨,如果乙方遲延供貨超過3天或乙方拒絕履行,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貨款10%的違約金作為經濟補償。

6.2 因非本承包人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工程項目的停工、延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應予同意。

第七條 通知條款

7.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所有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等,必須以書面形式。

7.2乙方通訊地址及收款賬户為:

乙方名稱:

地址:

收件人: 電話:

乙方銀行賬户及賬號:

第八條 不得轉讓條款

涉及本合同債權債務禁止轉讓,任何一方所做的轉讓無效。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如該項目為鐵路項目則約定為:向合同簽訂地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本條款禁止以任何形式變更。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為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負責人或代理人:

乙方(簽字、簽章或按手印):

負責人:

簽訂時間:

一般買賣合同3

供方: (簡稱供方)

需方: (簡稱需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供貨時間:住宅煙氣集中排放系統,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皖20xxJ112標準驗收,供方對質量負責,供方將質保書、合格證隨貨提供給需方。(包括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組織代碼機構證等)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江東大道東側與印山路南側交叉口)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 交貨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十天進場安裝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約定驗收。如遇質量異議,由需方收貨後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實際安裝數量經施工員、質檢員簽字確認為結算依據,並向需方開具税務發票。

第八條 付款方式: 安裝到頂後經驗收付75%貨款,餘款待甲方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買方免費提供上樓吊運和少量鋼筋料頭及提供符合相應標準預留孔位。

2、賣方免費安裝就位(不弔模不灌縫)。

3、需方須提供安裝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需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的千分之 十 計算;

2、如遇價格上漲停止供貨,除賠償損失外,應按未供部分貨物的總金額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權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約付款,應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 一 計算。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財務、項目財務各 壹 份。供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一般買賣合同4

買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一般買賣合同5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貨物買賣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一般買賣合同6

出賣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買受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買受人與出賣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買賣產品,簽署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及費用負擔: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二、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終止和續簽

1、本合同的變更及補充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書面文件,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除不可抗力外,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但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十五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約定以書面形式或者雖未約定但法律規定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請求、答覆、通知等意願,雙方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書面文件原件、傳真件、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

2、一方需要向對方發出的一切通知、文書、稿件及設計作品,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或電子郵件為準。

3、如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以變更方發出的書面更改通知為準,否則,對方以本合同首頁所列地址郵寄送達的視為已經送達。

4、以傳真方式發送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乙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包括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事件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報不可抗力的詳情及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對此承擔舉證責任,盡力協助另一方避免因不可抗力遭受進一步的損失。

2、雙方可依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協商商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或延期履行合同義務。

3、遭受不可抗力後,一方怠於履行通知義務或不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失擴大的,則應當就擴大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1、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雙方如因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能協商時,按方式解決(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註解、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 時間:

一般買賣合同7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 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採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 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 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 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 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並未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 貨物超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 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 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 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 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 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 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 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 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 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 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載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 買方: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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