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承包合同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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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承包合同錦集八篇

承包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積極性,加強駕駛員愛護車輛的責任心,充分發揮機動車輛的作用,更好地為發展工副業和農業生產服務,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社員代表會議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機動車輛的型號、噸位及機械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費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現金支付,甲方收費後即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機動車輛完好地交給乙方,並隨車交付下列工具給乙方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縣石油公司分配給農村機動車輛的燃料指標,合理分配給乙方購買。

3、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量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負擔車輛的維修費,配件、燃料、養路費、税金及車檢費、保險費。

2、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設備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負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

4、乙方在經營運輸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應對與第三方之間的經濟合同負獨立責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後,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費項目。

6、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後,交甲方檢驗接收,並隨交修車工具。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動車輛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修理費用,()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與合同規定的種類、數量不符,應按所欠工具的價格補償乙方。

2、甲方如果剋扣乙方應得的燃料指標,每剋扣一公升,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按時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每拖欠一天,應按照銀行關於拖延付費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不按時交付車輛修理費、配件、燃料、養路費、車檢費及税金,乙方應承擔有關單位的經濟制裁。乙方如不按時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可代為投保,然後憑保險費收據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車損人傷(亡),應從保險金額中支付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營運,經有關部門證實後,甲方應據實酌情減少乙方的承包費。

第九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亦不得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__村__村民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和誠信、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及造價:

4、圓弧窗部分每平方米增加造價元。

二、準備工作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及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門窗表(建築窗口尺寸)及相關圖紙、資料。

2、甲方應在安裝前免費提供施工現場臨時電源(、垂直運輸。

3、乙方依據甲方提供圖紙及説明文件的要求設計窗型,並繪製完整的窗型圖交甲方審核,經甲方審定簽字後方可製作和安裝。

4、甲方按規定要求向乙方提供安裝基準:包括打底灰、彈水平線、掛垂直線及窗口立樘的位置基準等。

三、施工配合

1、甲、乙雙方要密切配合,保證對乙方在工地現場的施工順利進行,甲方應把工地土建進度計劃及時送達乙方,使乙方及早知道土建工地的施工安排,做好本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及時配合土建把相應作業面的項目完成。土建的施工安排要給本項目留有施工時間和施工技術間隙;

2、乙方在工地於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乙方提出,甲方協調;

3、對於工地土建進度計劃的變更,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

4、本施工項目的材料和框扇(附五金件)進入工地後,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應協調進行成品保護,防止成品的損壞和五金件的丟失。框扇上牆後各單位不得在窗口進出,不得綁、凳腳手架,不得踩、壓、碰、劃,以免造成損壞。諾造成損壞和丟失的,由責任方負責;

5、玻璃安裝應在土建作業結束後進行,以減少成品受損及污染;

6、乙方應加強成品保護,文明施工管理,進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應有保護膜全裹。施工人員應愛護已完工程成品,否則視情況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7、乙方進入工地後應服從工地統一管理和安全管理,遵照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8、甲、乙雙方均派出工地代表,便於雙方溝通協調。 甲方工地代表: 聯繫方式: 乙方工地代表: 聯繫方式:

四、工程期限

1、乙方的施工安裝工期: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和土建進度安排好施工安裝進度。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順延:

①甲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開工條件;

②甲方未能如約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③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④不可抗力;

⑤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工程變更

1、工程量以實際加工量為依據,按洞口尺寸據實結算;

2、甲方對原工程設計進度變更,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圖紙和説明;

3、由於甲方對原工程變更,未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接通知後,按要求進行變更,造價相應增減;

4、由於甲方對原工程的變更,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損失量由甲方承擔;

5、增加原合同中未包括的項目,經甲、乙雙方書面達成施工要求和造價協議的,乙方按要求施工,甲方對合同價款進行增加。

六、質量驗收

1、工程驗收按照國家或行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範執行;

2、驗收分三步:(1)材料及附件驗收(2)上框驗收(3)封閉後驗收;

3、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通知,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實施驗收,並有驗收單位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如驗收不合格,由乙方無條件整改至合格,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受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後7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8天起承擔工程產品保管及相關責任;

5、產品保質期為年,從工程驗收完成即日起開始計算;

6、在保質期內,凡因產品製做或安裝造成的質量缺陷由乙方負責保修,若因人為或其他外力造成的缺陷,由乙方配合維修,合理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2、產品製作及安裝共分時間向乙方再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第二批:玻璃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至總價的 % 。

3、工程質保金為工程價款的%。

4、甲方在工程保質期到期後10天內,無質量問題將質保金金額支付乙方。

5、當甲方未履行支付工程價款義務時,標明的貨物的所有權屬乙方所有。

6、工程價款以實際工程量按國家規定計算進行結算。

7、甲方因工程款不足,需乙方部分墊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由於承包方自身責任引起的違約,發包方及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2、由於發包方自身責任引起的違約,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由發包方承擔;

3、爭議處理可依次採用以下方式解決:

①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②向本地行業主管部門或對方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

③通過仲裁解決。

④通過訴訟解決。

九、工程結算

門窗工程結束後,由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結算書,甲方審查無誤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工程款結清後7日內,乙方應將全部工程資料及有關文件收集、整理交甲方。

十、補充條款

十一、其它

1、本合同共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現場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經營_______項目、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項目

承包項目名稱:

承包項目經營範圍:

承包項目經營地址:

二、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三、合作分工

甲方按照要求應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確定的日期和地點提供相應的物品。乙方在實施工作計劃中和結束工作任務時,應保證物品的狀態與接收時一致(正常耗損除外),並在工作結束時將這些物品歸還甲方。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務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軟件和其它物品,甲方應保證:擁有必要的許可、證明或其它文件。確保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和乙方在提供認定的服務時,有關物品可以被移動、使用、複製、修改、翻譯、分發和(或)與其他物品組合,而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益。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併經雙方簽字同意。

甲方不得在雙方合同簽署後,隨意變更需求,如若需要變更需求,則需雙方確認簽字同意。

四、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户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

合同總金額為RMB¥萬元,計人民幣圓整,作為系統的開發費用。

款項説明: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圓整;

在項目完成的%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圓整;

軟件按行業標準驗收合格之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圓整;

剩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圓整,作為軟件質量保證金,於軟件驗收合格之後日內支付,軟件驗收最長時間不超過天;

如若工期延遲交付(非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交付)日及以上,則乙方須賠付甲方圓作為工期延誤損失賠償;

如乙方因不可抗因素無法完成項目,則乙方須退回所有甲方已付款項,並賠付甲方圓作為時間延誤費;

如甲方中途因各種因素選擇停止項目,則甲方不可收回所有已付款項,並且甲方須賠付乙方圓作為工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由甲方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電匯,支票或微信,支付寶等支持身份認證體系的第三方在線工具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户中;

雙方同意各自分別支付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有關税費。

六、合作保障措施

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户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七、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 ;(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藝補充説明(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天數 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2、由於承包人的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算至驗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或確認)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b、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c、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約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4、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 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五、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主鋼構進場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

2、綱結構主體完工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承包人向發包人開具工程合同總價款 的銀行保函作為保脩金,發包人於壹年內返還承包人;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後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在施工前應負責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

3、發包人應辦理完備項目報建、圖樣簽章手續,協調好周邊及有關部門關係;

4、承包人於接到審查合格圖紙 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並運抵工地現場

5、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材料進行採購和加工,並提供主要鋼材,彩板的質量保證書;

七、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如發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當發包人與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並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爭議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共_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epc總承包合同協議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説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税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繫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採購進度計劃

4.3.1 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説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文件,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説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文件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

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四間需要承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施工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整體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維護雙方利益,特制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本工程需施工的全部項目

1、本工程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及本合同的要求施工,施工過程中如確實需要變更的設計必須經設計單位或設計人員同意,並出具變更通知單(書)才能按變更通知單(書)進行項目變更施工。乙方不可變更任何設計項目及鋼筋構成,本設計圖設計規劃為五層,實際施工為六層,每層需帶柱連續串樑。

2、地平線以下沉井已丈量的米數加0.45米計算,每米按_____元,大樁每米______元。

3、包外牆,前外牆瓷磚安裝。

4、所有承得牆均為天板牆,室內裝飾按4:1(水泥和河

沙)混合沙漿,混合砂漿打底拉毛,粉刷前後要抽筋,牆體垂直平整,誤差不超過1cm,四角分明平整垂直,空户門洞四角應垂直,每間連接房裝110cm管道通風。

5、樓層隔熱層及地面施工。樓層高度按設計要求施工。1至6樓面現澆結構,1至5樓澆注厚度不得低於10cm,屋頂頂層作法為:①鋼筋砼結構圖;②屋頂四周砌1米高女兒牆,女兒牆及樓梯屋磚應在現澆樓面完成時砌成。

6、所有窗户按設計圖製作,留窗口。

7、樓梯全部為現澆柱倒制結構,主受力筋按圖施工,樓梯間防盜門由乙方制訂並安裝好乙方不做按每扇______元扣除,樓梯休台窗户為用長城S304U40mm40mm的不鏽鋼管裏面放12的螺紋鋼做好防盜設施。樓梯扶手60mm40mm的長城304不鏽鋼管做好並由乙方安裝好,乙方不安裝則按每米80元扣除。

8、下水管:廚房污水管75mm,洗刷間、屋頂落管、廁所下水管用110mm,統一抗壓堅實的金德管,廁所下降30cm,廁所凍好並無滲漏,做好防水;廚房下降5cm,廚房、廁所下水管道應分開(前後陽台做好地漏)。

9、自來水安裝: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施工,一至七層每户在一樓集中安裝一個閘門,暗管用16的PP聯塑管,單獨主管進户,接處無滲漏,室內廚房、洗刷間、陽台各安一個水

龍頭,廁所一個沖水閘,另一個三通,分管為16的PP金德管。

10、電: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施工並穿好線,主線每户2根6平方米國標銅線放在每層每户樓門。

11、避雷設施:按要求安裝好整體接地,達到有效防雷效果(參照相關規範執行)。

12、化糞池:乙方負責修建好兩格式化糞池,規格1.5m1.8m1.2m,四間門一個,排池管及排水管用200mm的金德管,化糞池設在樓梯下面,並負責將排污管送至門面前。用混凝土固定從一層門面聯通下水管,進污管用160mm,排污管用200mm的金德管,用混土硬化安裝成15度坡度,與打基礎同時施工(包括室外明溝暗溝、廚房的給排水系統,層頂落管、廚房地漏等),管道必須通至下水道。

13、一至五層工程施工用水管、電線、照明器材、潛水泵等乙方自行購買施工,安好閘刀開關和水管水錶,費用及施工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交納,乙方用水用電不提違反水電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14、竣工後垃圾、渣土、廢料由乙方自費清理搬走,並做好屋前的路面硬化。

  二、本工程材料要求

1、鋼材:所有螺紋鋼用漣鋼鋼鐵集團公司的雙菱3#正材,

盤元用湘潭鋼鐵集團公司的正材,不允許用其他鋼材代替,一

經發現,乙方必須返工,甲方將酌情罰款並從承包款中扣除。

2、水泥:主體結構一定用寶慶南方水泥(325#)水泥,砌牆、粉牆用邵陽市寶螺牌(325#)水泥。

3、河砂卵石:用於凍基礎、墩柱、串樑、挑樑倒制澆注的必須符合施工標準的河沙(注:衡陽河沙)。卵石規格應滿足設計規格的要求並請延後才能使用,一律不得使用制砂,如發現按每平方米扣罰款10元,從承包款中扣除。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總面積______平方米,按______元每平方米包工包料整體承包給乙方,總承包價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無論建材、民工工資、生活開支等漲跌,此承包價一律不變。

2、付款方式:①凍好混凝土至0後,甲方付給乙方6萬元整;②一樓主體完工後付_____萬元;二至五層每層完工後付3萬元整;整棟主體完工後總付款不超過總造價的80%;③粉刷完內外牆並貼好內外牆瓷磚付清至總造價的80%;④水電線路安裝好,本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後,除預留工程總造價3%作為質量保證金外,全部付清。防水工程按國家標準年限執行。到期後無息返還給乙方。

四、工程工期、質量保證

1、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天,如因下雨下雪等特殊原因,適當延期。如無正當理由停工10天以內,甲方扣除乙方_______元,超過10天以上按每天_____元罰款,但最多不超過總工程款5%。如乙方提前完工10天以上,獎勵乙方_____元。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精心組織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和設計專業人員的檢查監督,在施工每個環節過程中必須通過甲方的驗收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如甲方沒有驗收而乙方已實施下一道工序(特別是隱蔽工程),甲方拒絕付款。在進料過程中不得以次充好,如購買鋼材、水電材料、落水管、河砂、卵石、紅磚、水泥等,甲方必須認可後才能使用。使用水泥砂漿和現澆注倒制等配比正確,攪拌到位,嚴格按照設計施工。現澆注墩、柱、串樑、挑樑及樓面倒制時,應使用振動棒和平面振動器,拆模後無蜂窩狀、無麻石和露筋現象,平行線、垂直線、平整度和光潔度達到施工要求。鋼筋規格數量、錨固長度、搭接長、轉角處、丁字交叉構造筋、綁紮間隙都要符合設計要求,所有養護工作由乙方負責及時養護到位。如因施工中混凝土或砂漿配合比例不當,不按設計和施工規範操作,養護不當燒壞而達不到強度參數,及雙方商定的事項,乙方單方變更等造成的各類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覺返工和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3、保修期為:主體結構牆體、屋頂隔熱層、防水層、廁所滲漏、承建施工的所有設施和附屬設施均按國家標準執行,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修復,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人員修復,所需費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保證金無息一次性付給乙方。

  五、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要求和規範施工人員,注意搞好自身安全、他人安全和行人安全,不得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所有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六、其他事項

1、一切住宿、守料由乙方負責。

2、所有全新手模板、撐樹、扎架、竹板、工程機械、碰焊、鋼筋、裁變拉直設備、推車、吊車、攪拌機、泥桶、鐵鏟、振動器、馬釘、鐵絲、釘子、扎絲、養護水管等全部由乙方自備提供。

3、工程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包,乙方若無故停工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拖延工期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請施工隊伍。如乙方覺得虧本或其他原因不做,單方違約,則乙方所做工程甲方不予結賬付款,甲方有權追繳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1萬元。

4、在現澆注倒制施工必須一次性澆注完工,需要加班時,甲方不另付加班費,由乙方負責。

5、在施工中,因施工而引發的一切矛盾,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

6、監理員為甲方全權代表,甲方授權下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利,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工程監督,落實監理員意見。

7、甲方提供設計圖一份,乙方對整棟樓房的建設質量負全部責任。

8、工程如有質量爭議,臘梅花質檢部門鑑定仲裁,由此所造成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紅磚施工前必須用水澆透後才能上牆,墩、柱、樑及倒制板在氧化期間必須澆好水,養護期不少於7天。廚房、廁所預留110抗壓堅固的金德管通風口。

10、施工以設計圖為依據,以本合同為補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合同甲、乙雙方自願簽訂,自覺遵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交公證處備案;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三條:工程內容:室內地熱隔熱層苯板、鋁箔鋪設、PE-RT地盤管、分水器施工安裝、調試,安裝地暖管後3-4mm的混凝土回填層;分水器上接口由乙方負責安裝,所有配件按照甲方提供的規格、型號、品牌等施工安裝;房間內盤管參照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第四條: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驗收。

第五條: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乙方應承擔責任且給予每天500元的罰款。

(2)工期如有變動,以不影響其他工種施工為原則。

第六條:工程造價

室內地熱輻射採暖安裝工程(按工作內容乙方負責的項目)按圖紙設計實際施工的面積以每平方米 元。

第七條:甲方職責

(1)向乙方提供設計完備的施工圖紙資料。

(2)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3)負責協調處理施工工種之間技術交叉作業及其他事宜。

(4)負責。

(5)乙方施工未驗收的工程,甲方有責任協調其它單位進行保護。

(6)向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地點。

第八條: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施工,並配合甲方技術人員組織好圖紙會審。

(2)負責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各工種之間技術交叉作業事宜。

(3)乙方應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要接受甲方領導的監督檢查,保證工程快捷、高效。

(4)乙方安裝完工程未驗收、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或土建隊伍各工種交叉作業損壞,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協調經濟責任,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5)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證及材質報告,經甲方及監理確認後方可施工。

(6)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要求操作,如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九條:質量與驗收

(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3日內應組織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甲方應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上簽字,雙方認定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在回填施工中,因甲方認可的其他施工造成的破壞、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質量標準嚴格按當前有關規範執行,達到設計要求。

(3)乙方與施工同步提交竣工資料,甲方簽字生效。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與結算

(1)原材料全部進廠付工程總價格的10%計盤管、試壓、經甲方與監理聯合驗收合格後再付工程總金額的40%計 元;剩餘45%計元款項在工程驗收合格後30日內支付,留5%質保金,質保金1年結清。

(2) 工程款結算按實際驗收面積計算。

第十一條:保修

(1)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進行保修。

(2)在使用期間,如因甲方或用户使用不正確(如釘子釘壞等),或人為損壞造成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未按業主要求約定時間48小時內維修.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維修,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承擔不即時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二條:違約

(1)甲方不能按協議如期撥款,工期順延。

(2)合同生效後,如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條款),違約方向受損方支付違約金為工程總價款的5%。

第十三條: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

(1)工程完工未驗收或沒有正式交付給甲方前,甲方及用户不能提前使用。

(2)甲方及用户提前使用視同甲方或用户驗收。

(3)室內採暖需預留的孔洞,過牆洞口,分水器預留牆洞等均由甲方負責。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以上各條款雙方共同遵守,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壹份,均有同等效力,保修期結束,質保金給付,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將坐落於 的一棟 層房屋的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 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 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承包價格按每平方 元結算,乙方按建設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相應要求,乙方提供勞務〈泥工、木工、鋼筋工、架手工、付工〉和施工中所有的機械設備及施工工具〈升降、攪拌機、震動泵、切割機、模板、架管、灰桶、釘子、鐵絲〉及全部施工用的工具,施工間乙方員工生活自理。

二、 承包項目: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房屋主體以磚混結構,樓面現澆,屋頂後半部份上樹蓋瓦,前半部份為平台屋面, 粉刷方面是天井和前後照面鑲瓷板,踏步和一樓地面及前後階基溝渠化糞池為水泥沙漿光面,廚房和衞生間為水泥沙漿,其他地方為水泥沙漿加白灰蓋面。

三、 面積結算:乙方按照甲方建房的實際面積結算,閣樓算滿層,屋頂上樹蓋瓦部份按 面積結算,超高則按滿層結算。

四、 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乙方的工程進度付款

五、 質量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確保質量達到甲方標準,如果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預留 作為質量保證金,房屋交付使用滿一年後,如果房屋沒有質時問題,甲方結清所有工程款。

六、 安全問題: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着膠鞋,不允許穿涼鞋、拖鞋及高跟鞋,不允許酒後者和帶病者進場工作, 架子工空中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員的違章或不規範施工和乙方所有施工設備出現問題或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負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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