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承包合同範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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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承包合同範文十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承包在 村委, 村(小地名 )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於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於 ,四至界線:東 西 南 北 面積約 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佔 %,甲方佔 %。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後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覆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本村委 份,鎮政府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法定程序,依照《民法通則》、《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依法、公平、自願、有償、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長期承包土地合同範本。

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和用途

1、土地的名稱:

2、坐落:

3、面積: 畝(大寫)

4、四至界限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質量等級:

6、用途:本合同轉讓的土地用於農業生產,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可以改變土地用途、用於非農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流轉費及支付方式

1、以轉讓方式流轉。

2、轉讓期:長期,即從 年 月 日起。

3、轉讓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 :?_______),共 畝,應支付轉讓費合計 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 :?_______)。

4、轉讓費一次性付清。一次支付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 :?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項下約定面積的耕地在5日內完全交付給乙方。

2、指導和監督乙方及時耕種,保護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蕪。

3、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定購任務和政策規定的各種税費任務,並督促其承擔和履行對集體的各種義務。

4、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將國家用於扶植農業生產發展的資金、物資等供給乙方使用。

5、積極為乙方提供技術、信息、經營管理等生產技術和管理銷售服務。

6、承包期內,除國家和集體建設徵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收回土地,合同範本《長期承包土地合同範本》。違反此項的,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7、若在將來不定時發生國家政策變動,所得任何財產性補償及補償方式都與甲方無關,所得利益及及財產性利益均歸乙方,甲方對此清楚且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依合同約定在5日內接收本合同項下約定面積的土地。

2、按有關政策規定,享有使用國家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資金和各種農用物資的權利。

3、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對農業經濟的宏觀指導、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任務。

4、全面完成按土地分配的定購指標和上繳的農業税費任務,以及按承包土地分配的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的鄉村籌款。

5、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有權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並獲得合法收益。

6、珍惜土地,保護地力,保持水土,不得荒蕪。

7、因不可抗禦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嚴重減產或絕收,經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8、轉讓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財產性補償及任何財產性補償方式。

四、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須向另一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 :?_______)及與其相關的期望內合理經濟損失(此處的合理經濟損失為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除賠付違約金和經濟損失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合同效力:

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和公證機關公證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耕地和家庭人口狀況登記表

發包方: (簽章) 承包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風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於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託其開户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錶或電錶,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並於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為,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的發票台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税發[20xx]40號和 國税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申請退税。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發票台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為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應採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並與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複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為甲方)基於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築勞務的一種建築工程現象。由於“甲供材”分為建築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築業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一)建築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築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税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併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税。由於“甲供材”中的建築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築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後把購買的建築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於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税。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鑑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築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為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築業的營業税,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税的税收風險,為什麼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基於此規定,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築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併入施工方的計税營業額徵收營業税,否則存在漏報建築業營業税的税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税風險.比如,一份建築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為3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築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税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為計税依據的營業税.

(2)企業所得税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由於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税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税。由於“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於營業税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築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為4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才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税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於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儘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複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税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複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税。基於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税風險較大。

2、建築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税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然後只對建築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為, 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税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如果甲方不願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

其次,建築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採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採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採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後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採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託甲方把材料採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託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後,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後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採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基於此規定,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裏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於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為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築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營業税納税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税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後,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税,並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築業發票給甲方,並繳納營業税。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為才構成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並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説甲方沒有建築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築材料的經營範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税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税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築業營業税?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税。”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中華人民公會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税連帶責任。”依據上述規定,該公司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築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築業”營業税並開具建築業發票。在建築業徵管中,由於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築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築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税。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税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税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築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為發票開具金額。

(二)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1、税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後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為。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税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税,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税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税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税,存在重複納税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中。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税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基於以上規定,裝飾工程是由客户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税,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併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税。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問題,必須採取以下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採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一)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於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築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税,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築業”的營業税發票,否則是漏税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税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税?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兑收益等。”基於此規定,那麼對未履約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併入當期應納税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税率計徵企業所得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規定支付對方的違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築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於《企業所得税法》、《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xx縣東榮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xx縣正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把位於xx縣東村鄉村水泥路面接口處至東村鄉東榮果園基地路段路面硬化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義務和職責,經雙方共同商議,達成協議如下:

一、 工程概況:工程採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工程項目全長約600—700米,寬為3.5米,厚度為18釐米,價格以每立方米350元人民幣結算,(不含護坡,水溝)工程總結算以實際所做工程量結算。

二、 施工要求

1、路基由甲方提供的現有泥土路面,寬度不足處由乙方負責挖山基腳加

寬,所涉及山土權限由甲方負責

2、間隔100—200米須埋放下水涵管(不含停沙池)涵管由甲方提供

3、用料用河沙和石場3—5石子

4、甲方派人把守質量關

5、水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6、工程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7、路面養護由乙方負責十日

三、 工程期限:簽訂合約起(甲方水泥到場後)二十天內確保完工(除天氣或其它特殊情況)。

四、 結算方式

動工前甲方提供100噸水泥票給乙方,路面硬化完工付工程款50%,餘款一個半月內全部付清。(由甲方提供的100噸水泥票按市出廠價 380元/噸在工程款項中扣除)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建房屋_____間, 一共______層, 建築總面積為 平 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 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 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負 責樓梯、樓面、樓底、現澆混凝土板面與板底的粉刷。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 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 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 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 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 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 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

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 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女兒牆按每米 元計算, 包括水泥砂漿抹面。樓面混凝土搗制另請施工隊伍,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負擔 50%。

四、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第一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後乙方開始第二 層磚砌,澆好樓面後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後乙方開始第三層磚砌,完成第 三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元; 工程全部完工, 經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如 果甲方修改房屋樣式或加高屋頂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增加,則對增加的工程量另 外計算價錢。 )

五、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 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 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七、注意安全

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 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和任何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 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 乙方簽字(蓋章) :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福建省僑興輕工學校

乙方:

甲、乙方經充分協商後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辦好食堂,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於XX年7月30日將第三食堂內場地即原後山第二食堂(注:若後山新蓋食堂完工,則轉入後山新蓋食堂內經營)及學校固定資產(注:固定資產清單另付 )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允許乙方在第三食堂內經營飲食、開水供應。不得經營煙、酒、生活用品、食雜(麪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飲。乙方不得在食堂內開設小賣部,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向第三食堂供水、供電( 注:若停電,甲方應及時發電;若自來水廠停水,甲方應及時供井水,以確保乙方能正常營業。)

4、第三食堂的開業停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校歷安排統一規定;

5、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存在衞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管理。

6、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承包者)應親自到場參加,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及時改正,提高服務質量以利於乙方將食堂辦得更好;若兩次不親自參加,當作不親自經營管理,視為違約;

7、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不在校內開設第四家食堂。但甲方實驗室進行麪包、蛋糕等工藝實驗或教工活動中心的正常活動不受此限。

8、乙方對第三食堂的水、電裝修及房屋結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對其承包的第三食堂享有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經營自主權。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衞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的相關規定。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隨意中途停止營業或不正常營業,或轉包他人經營。

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萬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在合同期滿後應如數退還乙方;承包期內第三食堂內的甲方固定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維修年檢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乙方應於XX年9月1日前取得衞生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

3、第三食堂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負,並按季度上交甲方財務科。甲方每月補貼第三食堂70噸水,主要用於自來水廠停水時,供學生使用,乙方必須提供學生用水方便。第三食堂內嚴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第三食堂油鍋爐使用柴油為燃料,其它加工項目可使用蜂窩煤為燃料。食堂內娛樂設施不得播放內容反動或黃色音像製品。在晚自習及上課時間不得播放音像製品。

4、食堂內粗加工間、更衣間、倉庫、麪點間等功能區區分應明確。食堂採購應有廠家衞生許可證及每批產品檢驗合格證的複印件。餐具應嚴格洗、消、衝、保潔。應配備大型消毒櫃兩台並正常使用,對餐具進行嚴格消毒。應保證消毒櫃正常運行和使用。食堂員工衣帽應統一、穿戴整齊,保持整潔,每個員工應有冬、夏工作服各兩套。食堂內應有健全的防鼠、防蠅、防塵“三防”措施(特別是分菜間、加工間、餐廳等場所的門窗)。乙方應認真搞好食堂內外衞生,制訂食堂衞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衞生工作自查記錄。食堂內所有垃圾應倒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否則應另支付衞生管理費用每月1000元。

5、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承包期滿合同終止後,除可拆除的如空調、消毒櫃、電視、音響及不影響裝修的設備外,其餘改造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向師生供應符合衞生要求的開水,每壺價格不得超過0.2元,每桶價格不得超過1元,並確保開水供應。

6、乙方在承包期內對食堂經營負全責,必須參與有效管理,不能轉包,如發現轉包,甲方有權收回,風險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在校內飼養家禽家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甲方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其手續必須由乙方親自辦理(不得委託辦理)。

7、乙方承包者應在崗在位,親自參與食堂管理,傾聽甲方師生意見,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飯菜質量,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應到場參加,虛心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並及時進行整改。乙方應樹立熱情為廣大師生服務的觀念,降低成本,減輕用膳師生的負擔,努力做到飯熱、菜香、價廉物美,優質服務。

8、乙方不得干涉學生在校內外選擇就餐的自由,乙方應在分菜間設一個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與第一、第二食堂之間存在半成品及成品連代加工。乙方的家屬及親戚均不得參與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的經營與管理。否則以轉包論處。

10、乙方的經營場所以甲方提供的現有場所為限,乙方不得擴大經營場所,不得在現有場所範圍外搭蓋。

11、若工商、税務等校外行政部門需要收取有關費用(含税費)由乙方自負。

12、第三食堂設備投入費用的部分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於中標後兩天內上交甲方財務科。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所交納承包費及風險抵押金作為乙方不正常營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不予退還。

2、乙方因違反《食品衞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3、合同期滿後,甲方所有固定資產應完好交還學校,否則甲方將按實際收取修理費或賠償費。

4、乙方逾期無法辦理衞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備上述兩證而被衞生防疫部門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將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視情況直接從乙方所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為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若違約金使用超過貳萬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數交納。

6、在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要收回第三食堂,則應賠償乙方在第三食堂投入的經濟損失。

7、若乙方將所承包的食堂轉包給他人經營,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費不予退還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擔保人三年。

8、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甲方應賠償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四、承包期限:從XX年7月30日起至XX年7月15日止。

五、承包金額:

1、承包金額每年為人民幣: 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兩次交納,乙方必須在每學期倒數第二週(以校歷表為準)向甲方交清下學期承包費(即半年承包費)。本次交納承包金時間為XX年7月22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納承包金,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第三食堂承包經營權,以乙方中途停止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第三食堂另行發包。

六、若因國家發生重大政策性調整,或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負連帶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擔保人應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本合同由甲方分別抄送人保科、財務科、總務科。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寧夏石嘴山金力實業集團公司通用水泥廠

乙方: 張國富

茲有乙方承包甲方 包裝、裝車、回料、散裝糸統、設備潤滑、環境衞生等 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項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勞務承包項目:包裝、裝車、回料、散裝糸統、設備潤滑、安全管理、環境衞

生等.

二、承包期限: 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三、承包費用: 包裝、裝車以每月實際包裝量每盹2.92元/噸結算勞務費,回料每

月4800元,散灰裝車按每月3200元.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工作,甲方以現金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

五、甲方提供條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六、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

(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

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發生的勞務糾紛、由於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造成的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1;每天根據公司發貨室提供的裝票據、噸位、品種庫號等由包裝負責人安排包裝人員進行包裝,嚴禁混包、漏包、多裝、少裝,所裝貨物必須碼放規範、整齊;嚴禁無票裝車或先裝車後開票的現象發生。

每日由包裝負責人對包裝稱重系統進行校驗,確保袋重合格。

2;包裝物由包裝負責人到分廠領用,每次領用後辦理出庫手續,並建立台帳,每日據實核對包裝物的使用量和破損數量,每月底根據袋裝水泥產品的實際發出數、破損袋數與領用數進行核對,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包負責人在每天包裝工作完成後,必須將發貨票椐統計彙總後交到分廠核算員處登記保管。

4;實行包乾工資,包裝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廷每日包裝量,必須嚴格按每日公司發貨室開出的數量足額包裝。

以上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勻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

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於承包費總額的10%扣減當月承包費。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設備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

九、未盡事宜: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財務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 乙方負責人簽字(印鑑):

(蓋章)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64222119681113231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二00×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經濟合同法》、《建築法》、《勞動法》和建築工程承包條例相關內容,結合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建築工程資料承包合同。

二、乙方承包工程。

承包範圍: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土建技術、安全資料。該工程包括的工作內容:乙方負責該工程的土建技術、安全資料,按照現行施工規範和城建檔案館的要求進行收集、編制、整理,原材料及試件的送檢工作。

三、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負責提供電腦及打印、複印設備(及耗材)等相關辦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②負責提供材料的合格證及質量證明書;提供全套圖紙及變更後的圖紙。

③負責提供工程送檢材料、試件和全部檢測費用。

④負責內、外協調。

⑤負責各項方案的編制工作。

2、乙方責任:

①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建、安全資料的收集、編制和整理,以及配合分包單位資料的整理工作。

②乙方提供質監站、安監站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檢查的資料,協調費以及其他支出由甲方負責。

③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原材料及試件的送檢(不包含材料、試件和檢測費用),送檢試件數量多時,可與甲方協商配合運輸。

④協助甲方編制工程相關的內部文件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該工程暫定工程造價12123688.43元,按結算總價的4.5‰計算資料承包價格(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設計變更,若工程結算價未超過1000萬元,按照結算總價的5‰計算資料承包價格)。

2、付款方式:

①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至路基施工完成,甲方支付30%的合同預付款給乙方。

②排水工程驗收合格及基層工程完成,從合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25%的進度款給乙方。

③面層工程驗收合格,從合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30%的進度款給乙方。

④竣工驗收合格,質監站出竣工驗收備案表甲方支付10%的進度款給乙方。

⑤甲方結算資料整理完成(如:設計變更、工程聯繫函、鑑證索賠依據、監理通知回覆等相關結算資料整理完成移交甲方)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5%的餘款給乙方。

⑥一切送檢費,由甲方派專人一起進行結算,乙方只負責見證取樣和報告的整理。

五、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全部工程款後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項目名稱(蓋章):

項目地址:湖南省雨花區環保科技園內

甲方負責人(簽名):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簽名):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需要,甲方將鼎林華府小區供暖項目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執行,內容如下:

一、承包年限

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二、承包費

承包管理費為 元。

三、支付方式

甲方於供暖期內每月底以現金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費的五分之一。

四、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鍋爐、管道等供暖設備的運作、維修、維護保養和相關費用的支付。

(2)甲方負責提供供暖必備的工具設施和水、電線路及其必要的費用,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同時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住宿。

(3)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時進行設備設施的檢查、保養和清理,如鍋爐、管道等供暖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擴大,減少損失。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衞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監督等,特別要禁止火災等事故發生,一旦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5)若因甲方提供取暖煤源質量出現問題,導致乙方供熱未達到規定標準,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照東港供暖條例的相關規定按時、按量供暖,工作日內保證室內温度保證在正負16攝氏度。

(2)乙方負責鍋爐工的招聘選任工作,保證鍋爐工證照齊全,持證上崗,乙方負擔其工資發放。

(3)一旦出現鍋爐工操作失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及時維修設備,造成乙方不能按時、按量供暖,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2、甲方若未按約定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費,乙方有權中斷供熱,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供熱未達到標準,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照不同程度從承包費用中扣除相應費用。

4、若因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或因供熱設施正常的檢修和搶修造成鍋爐停燒,乙方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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