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轉讓合同(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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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轉讓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荒山轉讓合同(13篇)

荒山轉讓合同1

甲方:(原承包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屬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畝荒山,轉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為伍拾年,從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滿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xx

法人代表:xx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xx

受讓方:(合夥人)xx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願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範圍

東:xx

西:xx

南:xx

北:xx

二、轉讓時間

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佔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滿後,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

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10年後(即年月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後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3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屬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畝荒山,轉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為________年,從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________年總金額)

五、乙方承包期滿(________年)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4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鎮村組 (系原發包方)

經周鎮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 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鎮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 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 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

①耕地為________年;

②草地(荒地)為________年;

③林地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 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________年為4000元;第________年為5000元;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後,在上________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鎮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 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鎮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5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的用途:用於林業生產。

三、土地流轉的時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積______________畝荒山、荒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轉讓給乙方用於造林,實地面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證書上的面積為準。承包費標準:承包費荒山、荒地每年每畝85元,糧食直補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林區樹木採伐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採伐前所欠的承包費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荒山、荒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荒山、荒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規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轉荒山、荒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流入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方可多給予乙方________年的流轉時限,多給予的________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轉費,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簽訂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人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等)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權:

(1)、不按時限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的;

(2)、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約定事項:

(1)、在流轉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甲方人員有及時參與撲救的責任和義務,並不得計較撲救火災的費用和報酬。

(2)、如乙方在流轉期滿後需繼續承包,必須提前________年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滿後歸還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4)、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八、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如單方違約,則支付另一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下政府、林業局、林業站各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6

轉讓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平、公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協商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稱、坐落、面積及界限範圍。

1、原林地名稱:

荒山名稱:

2、原林權證號:

3、坐落:

4、共計面積:

5、界限範圍: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流轉方式、期限

1、流轉方式:以轉讓方式流轉。

2、期限:轉讓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轉讓費額、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轉讓費額: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付款期限: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並向乙方提供現有與林地及荒山有關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資料和證明。第三人對本轉讓地主張權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向乙方轉讓林地、荒山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對轉讓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對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轉讓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地內:採石、取土、建窯等破壞行為,不給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2、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

3、採伐林木應有計劃依法進行,有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應當善意履行轉讓合同,如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轉讓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法規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按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有守約方決定。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2、發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原承包合同或喪失原承包合同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轉讓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的。

5、一方違約致使轉讓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滿,且乙方放棄續約的。

七、爭議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商議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八、其他手續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原承包合同、轉讓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轉讓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讓方:(合夥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願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範圍東:西:南:北:

二、轉讓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佔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滿後,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________年後(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後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基本情況及期限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基諾鄉巴來村委會巴傘二隊村旁(曼嶺水庫引水溝穿山洞對面)48.9畝的橡膠林地(1250多株橡膠樹)的'所有權(即: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此塊地屬二類荒區,荒山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四至界線;東:以曼嶺水庫引水穿山洞對面南板橋河上方150米處為界,並與南面的種植溝平行(即:東北角的面積部分協調歸還乙方,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南:以大青樹小路為界;西:以四鄉曼龍站村小組波端橡膠地為界;北:以國有林小溝為界。轉讓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上面積和附圖為準。使用期限3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流轉後,乙方亨有流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流轉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前期開墾、種植費及涉及税費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流轉讓林木有償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國有荒山使用出讓金、交易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林業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5、南板橋至膠地150米道路開通,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產生的費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負責。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該次轉讓承包總額壹倍的罰款給對方,並承擔法律責任。

7、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59萬元,簽訂該合同時乙方預付20萬元給甲方,剩餘39萬元,待所有手續辦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8、如合同出現糾紛,可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9、其它事項: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新的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權證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業局出讓金收據

4、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荒山轉讓合同9

發包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

受讓方:(合夥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願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範圍

東: 西:

南: 北:

二、轉讓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佔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滿後,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

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10年後(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後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合夥人) 受讓方:

見證方:

年 月 日

荒山轉讓合同10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權處臵座落在 集體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東至: 東至: 南至: 南至: 西至: 西至: 北至: 北至:

二、轉讓期限及起止時間

宜林荒山荒地轉讓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轉讓宜林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依法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取得轉讓費;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屆滿後收回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經營權。

義務

1、保證所轉讓的宜林荒山荒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對轉讓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過其它處分,未抵押、未質押等;如在轉讓後發生宜林荒山荒地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2、維護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方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5、協助乙方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在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對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再轉讓的權昨,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受讓方有權在本轉讓期限內指定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在轉讓期內繼續生產經營。

5、甲方在轉讓給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從事開挖道路等活動,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開工。

義務

1、維持轉讓宜林荒山荒地的林業生產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閒臵荒蕪。

2、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宜林荒山荒地行為時,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產讓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時、足額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轉讓費。

6、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轉讓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出具書面意見。再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轉讓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應當服從、支持縣、鄉(鎮)宜林荒山荒地利用總體規劃

4、甲乙雙方應當在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持轉讓合同,共同到原權屬辦證單位作權屬變更登記。

5、轉讓期滿後,未採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處理。轉讓期滿時,乙方的承包經營權自行無償歸還甲方。

五、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共需支付:每年 元/畝, 萬元(大寫:萬元整)。幣種和支付方式:人民幣,現金支付。支付時間:本林地轉讓費 萬元,(大寫: 萬元整),自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約定: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甲方開設的林區道路,原則上共同使用共同維修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萬元(大寫: 萬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報所屬鄉(鎮)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鑑證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畝,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詳見附圖)

第二條該荒山轉讓使用年限為:即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條該荒山的轉讓金共計。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繳付全部轉讓金。

第五條甲方保證上述荒山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 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 營和處置。

第七條乙方受讓的`荒山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 應的補償,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轉讓包括了 。

第九條 甲方把原買賣協議交給乙方,另附村委會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彈庫的村委會證明。

第十條 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轉讓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受讓方:(合夥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願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範圍

東:

西:

南:

北:

二、轉讓時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佔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滿後,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

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10年後(即年月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後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轉讓合同13

轉讓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xx

身份證號:xx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xx

身份證號:xx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平、公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協商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稱、坐落、面積及界限範圍。

1、原林地名稱:xx

荒山名稱:xx

2、原林權證號:xx

3、坐落:xx

4、共計面積:xx

5、界限範圍:xx

東至:xx

南至:xx

西至:xx

北至:xx

三、流轉方式、期限

1、流轉方式:以轉讓方式流轉。

2、期限:轉讓期為:x年,即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

四、轉讓費額、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轉讓費額: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付款期限: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並向乙方提供現有與林地及荒山有關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資料和證明。第三人對本轉讓地主張權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向乙方轉讓林地、荒山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對轉讓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對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轉讓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地內:採石、取土、建窯等破壞行為,不給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2、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

3、採伐林木應有計劃依法進行,有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應當善意履行轉讓合同,如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轉讓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法規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按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有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2、發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原承包合同或喪失原承包合同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轉讓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的。

5、一方違約致使轉讓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滿,且乙方放棄續約的。

八、爭議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商議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手續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原承包合同、轉讓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轉讓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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