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許經營合同模板合集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許經營合同 篇1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3.3查閲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3.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户。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税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特許經營合同 篇2特許人(下稱:甲方): 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____”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________企業視覺形象系統,________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宣傳品、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縣(區)開設____特許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範下從事____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於當地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3.4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店。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________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並給予 的銷售返利。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特許經營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幣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徽記(以下簡稱徽記)開發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丙方是甲方特許的紀念幣生產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紀念幣”:指使用徽記製作發行的____系列紀念幣,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紀念幣。
1.2 “徽記”:指由____組成的標誌,詳見附件1
1.3 “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____條約定的期限。
1.4 “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於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 負責紀念幣的報批工作;
2.2 向丙方提供徽記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3 向丙方提供名稱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4 向丙方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2.5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紀念幣委託銷售授權書;
2.6 負責紀念幣宣傳廣告的把關併為廣告的發佈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紀念幣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於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 向丙方提供徽記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及紀念幣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
3.2 負責紀念幣的設計,並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 向丙方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第四條 丙方權利義務
丙方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並自願承擔由於紀念幣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應當:
4.1 協助甲方辦理紀念幣的報批及協調工作並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 按照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及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2,3)的要求製作紀念幣,保證時限及紀念幣質量;
4.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 負責紀念幣制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4
第五條 紀念幣的設計、發行和製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並認可了“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2)和“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3),並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為紀念幣設計、發行、製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並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 紀念幣的銷售
6.1 乙、丙雙方共同銷售紀念幣,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但作為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瞭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 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紀念幣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於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見附件5)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紀念幣價格來適應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 乙方將建立並負責管理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户,用於本協議所涉及紀念幣開發項目的財務核算;
6.4 自首批紀念幣上市後,乙、丙雙方應每週出具銷售報表,並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户。
第七條 徽記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並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記的使用費:
7.1 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八條 利潤分配
8.1 三方理解並認可,將以扣除紀念幣制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後的淨銷售利潤為依據(淨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6),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 鑑於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___%;乙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丙方分配淨利潤的_%。
第九條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鄭重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佈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條 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並確認,徽記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紀念幣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丙方答應按時製作。作品應於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為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為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為適用於法律意義上的、為甲方提供的“委託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並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後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 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5.2 如果因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約定的數量,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合同的約定數量,丙方應於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並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1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6.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7.1 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17.2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17.3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5 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6 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視為刪除,但並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8.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8.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 其他
19.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9.2 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9.3 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9.4 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時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9.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9.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閲,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9.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三方有效,也對三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9.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1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19.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徽記標準圖
附件2: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
附件3:紀念幣設計樣稿
附件4:資金投入項目清單
附件5:關於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
附件6:銷售利潤計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4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餐飲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餐飲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特許經營合同 篇5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户。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