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轉讓合同集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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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轉讓合同集合六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原租有位於 街(路) 號(或店鋪名)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並由乙方與門面產權所有者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門面產權所有者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三、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原產權所有者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甲方訂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於處理完貨物後將店鋪交給乙方。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三、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店鋪的掛衣杆 個,衣架 個,褲架 個,模特 個,桌子 個,凳子 個,玻璃 塊全部 元歸乙方所有。

五、甲方在店鋪交給乙方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關聯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依法取得林權證的山林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林權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前提

1、甲方對所轉讓的林權有法定的處分權。

2、甲方承諾,承擔對於此次林權有償轉讓的收益分配、日後爭議、利益糾紛等責任,且甲方家族對於收益分配、利益爭議等,於乙方無任何責任。

3、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已經村委會同意。

4、甲方所持有的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

二、轉讓山林的基本情況

轉讓山林位於:

林權證號:

林權面積:

林權性質:

林權四至:南至:

西至:

北至:

東至:

三、各方確認

1、變更後該山林林權所有者為乙方,其林地的佔有、使用、經營、收益、處分權歸乙方所有。

2、丙方認同此次轉讓。

四、轉讓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次轉讓林權總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

2、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到主管部門辦理林權變更手續。

3、本次轉讓林權整由甲方過户給乙方完成後,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甲方在收款時應開具收款收據。

4、本次轉讓林權的過户程序中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本次轉讓林權由 昆明 公證處現場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約定

1、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林權轉讓宗地上的任何苗木保持原樣,不可移動。

2、本次林權轉讓宗地涉及到其他農户的道路問題,由乙方提出道路的改動路線,由甲方負責與關聯農户確認,改線道路修建由甲方負責。

六、本協議附件

1、本次轉讓的公證書。

2、本次林權轉讓宗地四至關聯農户確認字據。

3、本次林權轉讓所關聯農户道路改線的農户確認字據。

七、其它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縣林

業主管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蘭州市 區 路 號 單元 層 室,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廳、衞生間、廚房、陽台、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同時,乙方應支付購房款 元(大寫 );剩餘房款 元(大寫 )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後,在交付乙方房產證同時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五條 房屋過户

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應當在 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集資、購房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壁掛爐安裝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 %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轉讓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出租 院內平房給乙方使用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

北京市,建築面積(以下簡稱:“租賃房屋”)。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用途

1、 租賃期限:共個月,自年月年月甲方於20xx年1月1日將租賃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2、 租賃用途:開辦小吃店。

第三條 租金和繳納方式

1、 甲、乙雙方議定房屋月租金為¥元(不含水電費),乙方在合同簽訂後10日內先將上半年6個月房屋租金¥:0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交給甲方。在20xx年6月1日前將下半年房屋租金¥: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取租金時出具收據,不提供發票。

2、 乙方在租賃房屋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每季度由甲方派專人按照水錶、電錶實際所發生的費用計算,每半年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與房租一併交與甲方,水費標準為:¥5、80元/噸,電費標準為:¥1、00元/度。如遇國家對水電費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則甲方有權根據國家規定修改收費標準。水電費由甲方財務部出具內部收款收據。

3、 如乙方不履行繳納水電費用的義務,則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相關措施維護甲方權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合法擁有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及出租權,且在乙方使用期間不會因第三方對該房產主張權利而對乙方正常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 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雙方約定好的相關費用。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租賃房屋的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 如乙方到期不續租,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 情況下,帶領有意承租租賃房屋的客户進入租賃房屋進行現場勘察。

4、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負責對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 到不漏、不淹、三通(指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的,房屋修繕工作和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拒不修理的,甲方可負責維修,發生的費用向乙方追繳。

5、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為了在租賃房屋內進行經營,乙方應自行獲取依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應具備的所有許 可、批准和證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乙方獨立承擔經營責任及債權債務;乙方應自行承擔由其負責繳納的有關税費。

2、 乙方應在租賃房屋內依法經營,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開展 經營活動。乙方或乙方員工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及其任何部分進行非法活動,不得損害相鄰業主或甲方利益。如乙方或乙方員工違反上述規定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 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放置任何具有放射性的、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因經營需 要必須放置的燃氣罐、食用油、餐巾紙等要妥善分開存放。燃氣罐要用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監測的合格產品,每日用畢離店都要檢查關好閥門,要設專人負責燃氣罐的安全檢查、使用和維護檢驗,通過對員工進行培訓確保燃氣安全使用。

4、 乙方必須保證做好門前三包的工作,保證醫院南門外衞生,不得因為在經營當中用餐 人多影響周邊環境衞生。

5、 如遇地區相關部門檢查衞生,乙方必須保證符合衞生要求,如因衞生問題,給甲方造 成不良影響或行政罰款由乙方負責。

6、 乙方不得將垃圾運入甲方院內,影響甲方的衞生,一經發現罰款處理。

7、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房屋租金。

8、 房屋交付後,乙方應定期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之後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安全生產、用電、防火防盜等),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導致的以外,乙方承擔事故造成的相鄰各方及甲方的損失和賠償責任。

9、 乙方應維護房屋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乙方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 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或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批准後的方案若需再次更改須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甲方有權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10、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物業部、保衞科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11、 在承租賃期間,乙方應制定規範的消防制度,做好消防工作,定期進行檢查,消除經 營中存在的火災隱患。

1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則。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用 作其他用途,也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13、 在租用期間,乙方須保持該租賃房屋良好的使用狀況,並須承擔任何不妥善使用該租 賃房屋而致該租賃房屋遭受損壞或對任何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責任。若第三方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與乙方發生任何糾紛,而直接向甲方追索時(包括提起仲裁、訴訟),乙方須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及所有與此有關的開支及費用。

14、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乃至糾紛、訴訟等一概與甲方無關。 如因乙方與第三方產生糾紛而影響到甲方正常經營秩序的,甲方可採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恢復秩序,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支出應由乙方承擔。

15、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文件: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簽約 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

第六條合同終止、續簽與撤場

1、 合同期滿前,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天前向甲方提出繼續 承租的要求,經甲方重新進行資格審查批准後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2、 合同期滿,如甲方仍繼續出租該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3、 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署解除 協議。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繳納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賠償金,用以彌補因乙方提前退房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未能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退租要求的,則乙方要多付一個月的違約金作為未提前提出退租的補償。

4、 合同到期終止或因故中途終止,乙方應該在終止日前將自己所屬物資搬離租賃房屋, 於終止日當天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雙方對房屋的固定設施設備進行驗收,如有人為損壞則由乙方照價賠償。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終止日前將乙方物資搬離的,對於遺留在現場的物

資視為乙方放棄權益,甲方有權自行隨意處置。乙方不得有異議,也不得追究甲方責任和要求甲方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向乙方收取與約定租金及水電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xxx

2)xxx

3)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拖欠租金達到個月的;

3、 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讓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轉讓行為,同時終止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按約定年租金的30%支付違約金。

4、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權終止合同。

5、 若乙方遲交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收取標準為:1)逾期一個月內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遲交天數作為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一個月以上,不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遲交天數作為滯納金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採用協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項費用(含滯納金),其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2)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內的一切財產(物),自留置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應完全履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對留置的財產(物)依法進行處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違約金或留置乙方財產後,不影響乙方項下義務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權利的行使。

6、 合同期內,在乙方正常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按約定年租金的3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乙方項下的任何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賠償;甲方違反本合同中甲方項下的義務時,乙方也享有相應的權力。

第八條免責條件

1、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因於甲、乙雙方的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協議可經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租賃房屋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 本協議任何條款、內容或安排均為保密事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 外的任何人進行披露。

3、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5、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日期: 日期:

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基本情況及期限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基諾鄉巴來村委會巴傘二隊村旁(曼嶺水庫引水溝穿山洞對面)48.9畝的橡膠林地(1250多株橡膠樹)的所有權(即: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此塊地屬二類荒區,荒山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四至界線;東:以曼嶺水庫引水穿山洞對面南板橋河上方150米處為界,並與南面的種植溝平行(即:東北角的面積部分協調歸還乙方,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南:以大青樹小路為界;西:以四鄉曼龍站村小組波端橡膠地為界;北:以國有林小溝為界。轉讓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上面積和附圖為準。使用期限3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流轉後,乙方亨有流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流轉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前期開墾、種植費及涉及税費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流轉讓林木有償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國有荒山使用出讓金、交易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林業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5、南板橋至膠地150米道路開通,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產生的費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負責。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該次轉讓承包總額壹倍的罰款給對方,並承擔法律責任。

7、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59萬元,簽訂該合同時乙方預付20萬元給甲方,剩餘39萬元,待所有手續辦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8、如合同出現糾紛,可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9、其它事項: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新的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權證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業局出讓金收據

4、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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