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貨物運輸合同彙編九篇

來源:文萃谷 2.06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運輸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貨物運輸合同彙編九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託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貨物運輸合同模板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貨物品名 包裝

第二條 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 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 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託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 負責,收貨方卸貨由 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並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後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日以上或欠款超過 元時,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

_________________,便於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 乙方自願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 方應在貨物運單上註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 驗。

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 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 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 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 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貨物

3、破損、浸濕、污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最高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丟失貨物

4、最高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託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設備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 甲方開始按每日 元/噸或 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儘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並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 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後,任何一方涉及經營範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於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 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服務期限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2、營業執照

3、税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5、其它證件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委託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XXXXXX、貨到付款XXXXXX、月結、XXXXXX.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

七、乙方至XXXXXX到達時間為XXXXXX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時間: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運方的權利:

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户,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一)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及適用條件 1.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是指貨物託運人與公路運輸承運人,就用汽車運輸方式將託運的貨物運送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支付相應報酬,所達成的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2.公路貨運合同的適用條件 (1)我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2)個人或聯户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3)簽訂公路貨運合同的承運人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運的營業執照。 (4)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二)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 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 (1)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託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不得謊報。需要説明貨物規格、性質的,要在品名之後用括號加以註明。在公路貨運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運輸貨物的實際數量,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度量衡制度確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貨物數量的計量辦法,凡國家或有關主管部門有規定的,必須按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交貨數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減量等。貨物重量應以公斤為單位證明。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當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選擇包裝種類,如“木箱”、“麻袋”等。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專業標準)規定;無統一標準的,按當事人雙方協商的暫行標準加以規定。 (2)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託運人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貨物發運地和貨物運送地的名稱,其所屬的省、市、自治區名也應清晰明確,收發貨人的名稱,是指發貨單位、或收貨單位的完整名稱。收貨人或發貨人的地址,即收貨人或發貨人所在省、市自治區城鎮街道和門牌號碼。發貨人在發送貨物時,應詳細填寫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3)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運輸的貨物,要根據其性質、運輸距離、氣候條件等選擇適合的包裝、以及符合標準的車輛,以保證運輸質量,減少運輸途中的損失。為了運輸安全,對於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是指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温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規定的貨物。 (4)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由發貨人組織裝車的貨物,應按有關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裝載,並在約定的時間裝載完畢。發貨人組織裝貨時,應認真檢查貨車的開體、車門、車窗蓋、閥等是否完整良好、有無機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車內是否清潔,是否有毒物污染,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裝貨任務。收貨人組織卸貨時,應清查貨物在途中的損失量,並按有關技術規定卸貨,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安全卸貨。發貨人對貨物裝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收貨人對在貨物卸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5)貨物的交接手續 為保證收貨人及時領取所運貨物,發貨人應將領取貨物的憑證及有關單據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按運到日期,到貨物運達地點領取貨物。收貨人領取到貨物後,應通知發貨人。 (6)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間內,以文書、表式或電報等方式,向承運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運輸計劃,註明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度,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8)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通常公路貨運合同的運雜費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9)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對方當事人則應在協商規定的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作默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提出答覆期的,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和考慮的時間。 (10)違約責任 (1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三)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4)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2.託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準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人正常通車條件。 (2)負責裝卸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 (3)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

(4)託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人提供貨物説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費用(四)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託運人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由於託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託運人負賠償責任: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②錯報笨重貨物重量。③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 (3)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託運人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託運人負責賠償。 2.承運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2)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託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3)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人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4)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五)公路貨運合同中貨物的`交接驗收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 託運人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並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人確認無誤後,應在託運人發貨單上簽字;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註清楚。

(六)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公路貨運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是指經合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和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對公路貨運合同內容進行更改的法律行為。 公路貨運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貨運合同託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法律行為。 2.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運輸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准。 (3)因自然災害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應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覆。

(七)公路貨運合同的違約金及索賠時效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 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八)公路貨運合同簽訂中當事人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運輸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條款的完備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公路貨運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這是各類合同的一個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合同條款的完備有助於當事人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合同的順利履行,也便於當事人對合同問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和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規定,合同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合同所規定的主要條款的合同無效。 2.按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規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路貨運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很多是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於當事人對自己的義務不明、或當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明確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義務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法律所規定的義務是當事人應履行的最低限度的義務,當事人還可協商確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3.明確違約責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訴訟要求 雖經當事人謹慎注意,合同糾紛仍不可避免時,當事人應以法為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4.注意有關免責事項及訴訟時效的特別規定。

(九)公路貨運合同的糾紛解決方式 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 貨物

二、需要車輛數:_________車_________輛;需要車種:_________。

三、起運地: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

四、發貨單位:_________;收貨單位:_________。

五、運到日期:託運日起_________天內。

六、委託注意事項:

1.雨天不運;

2.非危險品;

3.有自備機具裝車;

4.有自備機具卸車;

5.發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6.收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七、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當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應償付承運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方):湖北迴天膠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迴天系列貨物,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價值及包裝標準: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二、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三、收貨人名稱和詳細地址: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四、運輸質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託運的貨物,提供合適的運輸車輛,以公路運輸方式將甲方貨物按時完整的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貨物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接收貨物,甲乙雙方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後,貨物即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將“發貨單”交給甲方指定貨物接收人簽字或蓋章後,交接貨物。將其中回執聯或貨物收條帶回交給甲方,至此本次貨物運輸任務完成。

六、運輸期限:2-5天。

七、運費範圍和結算標準:見附件

八、運費結算方式:見回單結算。

九、雙方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乙方按照甲方出廠價格進行金額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或將貨物錯運,錯交收貨人,致使貨物未能如期到達時,乙方應將貨物無償的運到甲方的指定地點交貨,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錯運造成貨物丟失,按九條1款進行賠償。

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負責賠償責任:A錯報、匿報貨物重量、規格、性質、數量;B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包裝容器不良;C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的變化。如果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損失,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在接收貨物之前需對A、B兩條中的狀況提出質疑,否則視同乙方認可。

4、貨物在承運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車、大霧天氣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將交貨時間最多順延兩天,如乙方出現上述情況未通知甲方,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交貨承諾期延期的,三天以內按1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按3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貨到目的地後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不能滯留。

6、乙方應在貨送達後一個月內將客户簽字的發貨單返回交甲方商務部,憑回執單即可按清單中送貨數量及協議價格標準開具增值税發票隨時結算運費。

7、乙方必須確保甲方產品在運輸、搬運過程中不損壞,不弄髒,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並注意通風防塵,防濕、防變形。以免損壞甲方產品的形象。對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防護措施,滿足產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亦由乙方按九條1款承擔責任。

十、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的發貨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雙方均有權於甲方所在地訴諸法律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20 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 年12月31日終止。

甲方(託運方):乙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方所承攬的運輸業務保質保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以其運力參與甲方所承攬的運輸業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一般規定

1、簽訂合同的雙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或委託單位的證明文書(委託書)或雙方確認的有效證明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採取電話、傳真、簽單或辦理運單手續等方式進行。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明確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及裝、卸地點、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聯繫方法和注意事項,為乙方順利完成運輸任務提供便利。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必須的相關憑證和文件,倡導文明服務,熱情周到、耐心細緻地為乙方做好服務和解答工作。

3、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商務事故,但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4、甲方接到乙方正確、有效的送貨回執後,應及時收回運輸費用,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撥付運輸費用。

5、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或被甲方客户(含甲方客户轉讓權利)追償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甲方業務單位(客户)的服務範圍、要求、考核規定等(統稱規定)制訂或轉發相關規定,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執行。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運甲方所承攬的運輸貨物時,所調派車輛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負責,其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2、乙方接受承運業務後,應保證人員、車輛迅速、及時到達指定裝貨地點。所調派的人員、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性能完好,車型滿足貨物裝載要求;消防安全器材和輔助工具(油布、繩索、緊固器等)必須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3、乙方在裝卸貨物時,應盡監裝、監卸的責任,應做好驗貨手續。應準確無誤與發貨

人、收貨人點件交接,並在收、發貨單上簽字認可。裝載貨物時,應嚴格遵照貨物所標識的裝、放要求,不得違規裝載和違章指揮,因裝載不妥造成貨物損害,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4、乙方所調派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繫,24小時暢通,必須按照客户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如實反映運輸中的情況。未經許可,駕駛員、押運員不得隨意改變行駛路線和裝卸貨地點。

5、乙方在貨物運輸途中,應做好車輛和貨物的安全檢查,中途停車、就餐、住宿必須將車輛停放具備安全設施的停車場。必要時,應派專人看管。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況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案和通知甲方,並做好現場清點、處理記錄,未經許可乙方無權處理貨物。

6、乙方對承運的貨物應保證安全、及時、準確送到指定的收貨地點及單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貨物滅失或貨物逾期到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乙方在完成任務後,應及時把正確、有效的收貨憑證交付甲方,以便及時結算、劃撥運輸費用。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誤結算或不能結算運輸費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由於甲方過錯造成運輸費用的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索賠要求。

  四、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若因業務運作模式發生變化,雙方積極協商另按新模式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議;如協商不成,則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相關條款或約定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在應付給乙方的運輸費中扣除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相等金額的運費,用以抵消甲方的損失。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論何種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甲方與業務單位合同解除或終止除外)。

4、如發生運輸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年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合同以月為單位自動延續至雙方簽訂新的合同,但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利益損害時,甲方無需乙方同意即可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9

甲方:陝西地方電力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1、物資裝卸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裝卸工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

2、為了保證本協議的工作質量、進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按時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中,要認真負責,注意安全並且在工作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倉儲專責調度安排。如不服從,甲方倉儲專責有權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乙方當日工作報酬。

4、如有臨時或緊急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接受工作任務。否則,不予乙方當日工作報酬。

5、乙方在裝卸作業過程中必須堅持合理擺放、安全工作的原則。嚴格按指定工程項目、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及數量進行裝缷工作。否則,不予乙方當日工作報酬

6、乙方在裝卸工作期間,必須安全操作,不準搶裝、搶卸,不準以種種藉口推委、扯皮,拖延裝卸時間。

7、甲方提供乙方食宿與住宿,乙方不得在住所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檢舉。

8、乙方須參加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並且必須嚴格按照《裝卸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如果在工作中不認真遵守執行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若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費用自理。

9、乙方在工作中不認真遵守執行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本協議,不承擔賠償責任。

10、如一方要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10天告知對方,雙方協商而定。否則,賠償對方500元人民幣。

1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履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調解決。

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 《裝卸工安全操作規程》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蓋章)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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