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土地買賣合同
售房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地基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地基基本情況
一、甲方房屋地基(以下簡稱該房屋地基)坐落於貴州省丹寨縣龍泉鎮中華北路25號,房屋結構為木質、磚混,建築面積共232.1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地基用途為劃撥地基。房屋所有權證號:丹房字第99—1743號,房屋所有權證號:丹房字第2000—2497號。地基使用權證號為:丹國用(2017)第348號。
二、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前:中華北路公路水溝邊 後:抵自家水溝邊
左:鄧前良家屋基腳 右:抵肖丹龍、肖時明家屋基腳
三、付款方式:
甲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地基使用證,乙方付款人民幣叁拾貳萬玖仟捌佰元(¥329800.00元)整。
第二條 甲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地基沒有產權糾紛,沒有按揭、抵押債務。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乙方訂金
賠償。
第三條 因該房屋地基所有權出讓、過户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因乙方反悔甲方不退乙方訂金。
第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民房土地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及土地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安徽省全椒縣中心街道(原中心鄉敬老院)的房屋及土地出賣給乙方(附房產及土地的相關手續複印件)。
二、雙方協定上述房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三、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乙方拿到該房產的相關手續原件後,一次性支付現金,同時房屋的相關權益歸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房):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民房土地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
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1、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房屋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房屋為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萬 千元整(¥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過户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 方(簽印):__________ 住 址:_____ 聯 系 電 話: _____
乙 方(簽印):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 _____ 證明人: 電話: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