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代理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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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代理合同通用15篇

關於代理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衡陽市衡南縣。 該房位於該樓第層(車庫門面為第一層),共 (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國土使用證號: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税費均由方負責交納,銷售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該定價銷售。若銷售價低於甲方該定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購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種付款方式:

1、現金支付方式:甲方委託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收取適當購房押金,餘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產權共有人到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購房客户核實本合同指定的房屋產權合法,並做好面籤及交房後,由購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按揭貸款的支付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定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代甲方收取購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同時甲方保證不與乙方客户私下聯繫,包括互留聯繫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擁金行為。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產銷售底價為總價 元人民幣,高於底價部分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①《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②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該代理合同上簽字所引起的交易糾紛,造成相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③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④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⑤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則乙方在與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面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條之規定委託乙方代理銷售上述房產,則甲方只按底價收取房款,整個交易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在與購房客户簽訂買賣合同並將收取的購房押金轉交甲方後,甲方應按乙方和購房客户約定的交款日期及時配合購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則,視甲方為違約

5、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6、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7、甲方應在購房客户房款付清後,即將上述房產交付給購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8、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購房客户未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房屋買賣合同,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九、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共3頁,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關於代理合同2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經營的三和宮賓館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特簽定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一、 合作方式和銷售範圍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銷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開發的 項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鋪套。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不可以委託其他公司或個人銷售上述委託範圍內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設銷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的延續與終止,甲、乙雙方於本委託期限結束前兩個月內協商決定。

三、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印製宣傳材料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四、銷售價格與代理佣金

銷售價格由乙方根據市場行情自行調節,銷售價格最低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雙方各按50%分取利潤。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與甲方簽定房屋銷售合同並交齊50%房款即視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後甲方應在兩日內將代理佣金支付給乙方(根據付款金額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須按日向乙方支付應支付金額的3‰做為滯納金。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甲方委託銷售房屋的土地銷售協議複印件以及此項目房屋建設的相關手續複印件。

(3)甲方負責派出專人收款,審核簽定後的合同,向業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據。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資料並履行以上責任,則該項目銷售開展工作日期順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協助乙方與施工方進行協調;

3、甲方保證不延誤交房時間。

七、 乙方的責任

1、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2、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八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

3 雙方同意可簽定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乙方未能按計劃完成銷售任務,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關於代理合同3

甲方(運動員)地址

乙方(代理人)地址

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

運動員委託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合同範本。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有書面協議的內容,其他無權做。

二、條款

1. 代理人受委託時限為一年,截至12月31日。

2. 如果代理人與國家聯合會之間的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代理人與運動員的協議即不再有效。

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待代理人續約後方可進行,並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三、費用

(在遵守國際田聯有關運動員代理人的管理條例下,由運動員與代理人共同協商確定,商定後的數字必須明確寫入協議中去。收費標準遵守國家協會的有關規定。)

四、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由談判而定。很多情況下,運動員不只希望代理人僅僅是安排其競賽日程,而是要求代理人兼顧其他方面,提供全套服務。)

1. 代理人授權安排運動員的任何比賽,包括運動員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2. 代理人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並最終代理運動員簽訂合同。

3. 代理人從運動員利益出發,可採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4. 代理人不得越權行使委託權,在沒有事先獲得運動員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5. 代理人有權以運動員的名義處理財務,但必須遵守運動員的指導,同時對他處理的資金嚴格記帳。以這種方式處理運動員的財務也必須符合國際田聯和國家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五、代理人義務

代理人的義務如下所述:

1. 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履行代理合同,同時有強烈的責任心;

2.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3. 遵守國際田聯和國家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

4. 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田聯關於資格的適用條例,尤其是第17、18和53條;

5. 在運動員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讓運動員及時、全面地瞭解代理人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其運動訓練和參加比賽;

7. 避免發生利益衝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8.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合同範本《代理人合同範本》。代理人有義務這樣做,但如果第三方在獲得代理人同意後不交納時不負任何責任;

9. 及時支付所有協議費用。

六、運動員義務

運動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 讓代理人瞭解其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2. 參加所有代理人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3. 如果代理人談判決定,或運動員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4. 遵守國際田聯和國家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提費用;

6. 參加所有國家聯合會及國際田聯指定的比賽,即:

A.地區錦標賽

B.室外錦標賽

C.世界盃賽

D.奧運會

7.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聯合會共同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七、保證和承諾

1. 代理人必須向運動員保證並承諾,其擁有運動員所屬國家聯合會及國際田聯的認可。

2. 運動員必須向代理人保證並承諾,代理人是該運動員的唯一委託方,直到本協議到期。運動員不能僱用其他人或允許第三方來從事本協議裏商談的條款。

八、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本合同:

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國家聯合會收回;

2. 代理宣告破產;

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無辜方向破壞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3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願。

九、相關成本

1. 代理人須負責所有正常支出的雜費(比如租用辦公室、電話和郵費)、成本和其他處理有關運動員事務的開支。代理人對非正常支出不負責任。代理人在獲得運動員的同意之前,不得隨意支付上述費用。

2. 如果代理人直接開支上述有關運動員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運動員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21天內補給代理人。

十、機密

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於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託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2. 如果代理人向國家聯合會或國際田聯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於違反了以上第1款的規定。

十一、爭議和仲裁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田聯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併成為最終決定。

十二、本協議依據地區聯合會所在地的法律執行和解釋,服從法庭普通判決。

關於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演出內容、時間、地點、場次

1.甲乙雙方經過相互協商,決定舉辦_____________。

2.演出時間定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演出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演出場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演出裝台、排練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演出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費_________元,舞美製作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費,道具運輸費及食宿費)

2.演出場地由_________方負責,演出的營業税由_________方負責。

3.演出的宣傳由_________方負責,演出的節目單印製由_________方負責。

4.演出道具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燈光由_________提供,演出音響由_________提供,演出佈景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裝,化粧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樂器由____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運輸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6.演出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往返交通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7.演出總人數為_____人,在演出期間的當地住宿費由_____方負責,住宿標準為三星級以上賓館,其中單人標準間_____間,雙人標準間_____間。

8.演出人員在演出期間的當地餐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三、結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全部款項在_________內結清。

四、其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節目單內容高質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對演出進行錄音,錄像須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須向乙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

2.乙方如違反合同,擅自變更演出時間,內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須向甲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

六、互不承擔責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災害等導致演出不能進行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5

第一條:立約人

一、 (以下簡稱甲方),代表甲方藝術創作及製作團隊,負責乙方在中國大陸

範圍內(含港、澳、台),的演藝經紀活動策劃及管理 。

二、 (以下簡稱乙方),演奏家,中國內地居住地址: 。

乙方為拓展海內外演藝事業 (含港、澳、台),經紀項目指藝術家的各類演出、唱片、著作;電視台、廣播電台的聲像作品;廣告。特授權甲方為其國內外唯一演藝合作人,負責培養乙方演藝技能和代理乙方處理國內外各項演藝事務,並有權代理乙方簽訂相關合同,收取經紀費用。

第二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簽約後6個月內如有疑義應提出解約。合約期滿,若乙方不願續約,應於該協議期滿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一方如未以書面通知對方到期解約的,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將自動延續一年,之後亦以此類推。

第三條:甲方範圍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陳述所承接的演藝活動之看法,分析並指出其中之利弊。

2、乙方在完成每次演藝活動後,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指出此次活動中演藝技能的表現;並每年組織一次由本公司專業人員和演藝界專家組成的研討會,評價和研討乙方在演藝技能方面表現,根據乙方的自身情況,策劃和制定出第二年度的發展方向。

3、甲方應配合乙方的演藝活動向新聞媒體提供宣傳資料,進行宣傳活動:

1.1在合同期內,甲方主要協助乙方做推廣,將全力負責推廣;

1.2 與國內知名交響樂團樂團合作;

1.3 在國內著名唱片公司出版專輯;

1.4 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地舉辦或參與音樂會的演出;

1.5 參加中央電視台主要音樂節目;

1.6 參加公益活動每年不少於一次。

第四條:演藝範圍

甲方有權於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為接洽、安排乙方在國內外各種形式的演藝活動,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劇院演出、舞台、錄音、錄影、廣告、剪綵、廣播、電視、灌錄唱片、電台訪問或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現場公開形式的演出,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以及各類攝影著作、音樂著作、錄音著作、視聽著作的製作發行(包括但不限於有聲出版物、激光視盤出版物、平面出版物等),及其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發表、宣傳與廣告拍攝和與此相關的節目宣傳活動、促銷或造勢活動。

第五條:報酬

一、 甲方有權為乙方安排一切演出活動,代表乙方對外商議或簽訂有關演出的合

同,並代乙方收取乙方的演出酬金。

二、 甲方需從乙方完税後的所得酬勞中按比例抽取管理費用:

5萬元及以下(包括5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30%收取;

5-10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25%收取;

10-20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20%收取;

20-30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15%收取;以此類推;

此執行標準自簽約日起,為期 10年。期滿後雙方另行協商,制定新的管理費用執行標準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三、 甲方不支付乙方薪金及交通、通訊等其他任何其他費用。

四、 所有為藝術家所掙得收入,包括預付款和簽約獎金按慣例都應該付給代理方,

在扣除税費、佣金後,銀行結算後7工作日內付給藝術家。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演藝報酬。

二、 乙方同意成為甲方的專屬簽約藝人,並保證履行合同期間不與任何公司、團體或個人在任何地區簽訂任何形式的演藝合同,或不聘請任何第三方作為代表乙方的代理人或經紀人,在合約其間甲方為乙方負責乙方的日常工作事務(宣傳、培訓、外聯、簽定合同、收取報酬等),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應配合該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演藝工作及活動安排,並嚴格履行該為其簽定的演出合約。在合同其限內,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與該名工作人解除代理關係,直至合約期滿。

三、 甲方應本着雙方最大利益考慮,為乙方安排、策劃各種演出活動,經雙方協調無異議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應全力配合,不得任意拒絕或藉故推諉。乙方各種演出活動節目內容的策劃、配合演出人員之安排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權負責安排,乙方須服從。

四、 如乙方無故拒絕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動,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次演出活動應得報酬的500%作為違約金。如果乙方連續三次或累計五次無故拒絕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自簽約之日起所代理的乙方全部演出報酬的30%。

五、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存在人事糾紛,不因人事問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保證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與人事有關的合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和訴訟,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系乙方個人遭遇特殊情況,短時間內無法履行本協議中甲方所安排之演出活動,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如因演出中途發生本條款所述之情況,則甲、乙雙方應獲得該製作單位的同意或共同補救;如因乙方個人原因,給製作單位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由於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 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未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犯有刑事案底記錄,保證無吸毒等嚴重不良嗜好以及無對邪教等的不良迷信,並保證本合同期間無上述不良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七、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與甲方以外的第三人接洽、簽約,不得自行參與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所有活動。乙方如有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如果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自簽約之日起所代理的乙方全部演出報酬的30%。

八、 甲、乙雙方均不得於公共場所作出惡意損害對方言行的事情。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處理或發佈媒體宣傳。

九、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甲方有權知道甲方行蹤,以便隨時聯絡乙方,乙方如出境旅遊,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十、 乙方應就演出需求自行完成各項技藝訓練,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向合作單位爭取補助費用,若合作單位不能補助其費用,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 政府活動,公益活動或特殊活動應雙方商定做決定。

第七條:著作財產權

甲方為乙方所錄製拍攝之各類演出活動,其錄音、錄像、攝影及視聽資料等與著作相關的著作權以及國內外平面媒體或網際網絡公開刊載、播送之權利及其它一切權利,均歸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就上述著作在法律範圍內做任意編輯、修改、增刪、重製,乙方不得干涉,亦不得藉此阻礙其他任何權利。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簽約為甲方藝員,應努力提高演藝水平,如乙方擅自行動觸犯國家法律;或演藝活動經乙方同意後,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指示;或乙方違反工作上的專業要求等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約,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有違約情況或對另一方造成不利行為時,違約方應在七日內及時改正,逾期仍未改正,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違約賠償。本協議有規定的,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按實際損失支付。

二、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在本合同已履行期限內,違約方依據本合同所取得的總收入的200%,且該期限內總演藝酬金不足100萬元人民幣的,以100萬元計算)對於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逾期未付的,每日按應付款1%支付滯納金。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違約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修改。

本協議生效後,應以該協議所籤地址為準,如有變更應提前以掛號信函通知對方。 本協議的一切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若涉及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

關於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願意在互惠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下,共同發展_________品牌時裝銷售。乙方在承認和尊重甲方的專利行使權、商譽、業務水平和經營管理的原則下,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二、授權銷售商品與區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進行_________品牌時裝之代理銷售;在協議期內,乙方享有該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銷售_________品牌時裝的權利和義務,並使用_______形式裝修店鋪。乙方所開的專賣店及專賣櫃地點需徵得甲方同意,專賣店面積不可小於_______平方米/店,專賣櫃面積不可小於_________平方米。

三、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有效證件(複印件),包括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書。

2.乙方則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在專賣店(櫃)內必須銷售甲方提供之商標貨品,不可銷售、儲存或以任何形式宣傳非由甲方提供之貨品。

3.乙方為_________時裝之經營者,自負盈虧,一切有關租賃、税務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結算方式

1.在協議期乙方購買甲方貨品的價格為參考零售牌價折。(其它特價商品另議)

2.每筆交易獨立結算,款到出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於每季商品發表會時,乙方可現場預定貨,預定貨品需預付貨額定金。

2.開季後,追加貨品時,一律現款現貨。

3.甲方應將預定金的貨品、貨源確定,按時、按量、按質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國範圍內打折,提前二週通知乙方,相應讓扣1%-5%。

5.該地區由甲乙雙方協商設定最低進貨額為_________,月平均進貨額為_________。若當月進貨額超出最低平均進貨額,則多餘部分可轉入下月計算;若當月進貨額不足月最低平均進貨額,則不足部分需保留於甲方。達到目標進貨額甲方將返扣1%-2%作為獎勵,在以後貨款中抵扣。

六、裝修形式

乙方開設專賣店的裝修格調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將提供裝修格式、圖紙和材料的資料,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廣告宣傳

甲方提供宣傳推廣指導性策略、相應的宣傳資料及宣傳品;

乙方在協議期間的廣告宣傳,必須符合_________品牌產品形象。任何損害、破壞行業將導致追究及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八、提貨方式

乙方指定貨物的交運方式,甲方負責代理交運手續,乙方在提貨後,一切有關保險、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資料文件,對乙方所開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甲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

十、人員培訓

乙方所聘用的人員於上崗前應進行崗前培訓,如因條件所限不能培訓,甲方可替乙方代為培訓。

十一、信息反饋

乙方每週一傳真上週銷售明細、銷售狀況分析。每月25日將實際庫存情況以傳真的形式報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發貨及補貨,幫助乙方分析市場情況。

十二、商標、知識產權

1.甲方允許乙方在協議期間在營業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和文字。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商標的標識和文字用於經營範圍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或牽涉任何與甲方商標相似近似之貨品的製造、運送和銷售行為。

4.乙方如發現任何仿冒甲方商標之貨品,需及時通知甲方,並全力協助甲方之取締行為。

十三、退換貨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總額、於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貨率,逾時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換貨。

十四、其他

此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關於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______。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xx年xx月xx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_____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6份(已交法院的____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關於代理合同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發 明 人

傳 真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甲方就 (主題)委託乙方申請 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辦理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李瑛 代為辦理上述事務。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應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3.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任務,應負責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應毫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並提供詳細的發明創造披露表格及有關資料與證明。

5.如甲方的申請案有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技術等不正當行為,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是所交代理費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費必須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a、代理費: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 元/件。

b、代繳官方費用: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 元/件。

c、其他費用 元,包括製圖費、攝影費、翻譯費、差旅費等。

以上費用總計: 元

8.甲方必須全額支付上述費用後,乙方才啟動代理事務的有關工作。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遞交專利事務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審閲遞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其它約定:

甲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帳 號:

乙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帳 號:

關於代理合同9

甲方:北京XX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條款。

一、合作方式

1、出票服務: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出票服務。

2、系統支持:甲方須具備與甲方合作業務所需的機票出票系統及在線分銷系統。

3、訂票服務:由乙方預訂人員在甲方提供的分銷系統完成。

4、結算原則:XXX公司F-85折結算、CAC航空公司F-90票面5元張結算(限制航線除外)。

5、結算服務:甲乙雙方需要提供業務接口人、財務結算接口人及詳細的聯繫方式。

二、賬務結算

1、財務對帳:雙方每天對帳,當日上午10:00前雙方將之前____日的賬目對賬完畢,對帳確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以傳真的方式發給對方,確認單作為雙方每週結算的唯一有效憑據;

2、退票:發生退票時,應根據實際結算價格及退票費後衝抵票款。

3、結算:甲乙雙方採用1結算方式,每日 12點 進行款項結算。

4、結算賬號:9154XXXX9080開户行:上海XX開户名:北京XX公司

三、保證金 乙方交納甲方 3萬 元作為業務開展期間的保證金,待業務結束後退還。(暫不收取)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制定出票、結算流程;

2、甲方須向乙方傳遞票號、等信息並配合乙方的信息操作;

3、甲方將對雙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乙方商業祕密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業務流程及服務規範提出合理化改進建議。

2、乙方必須具備合法資質,保證合法經營,保證合作的具體開展形式在合作期間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國家相關行業政策的要求。

3、使用甲方客户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僅保留每次出票的訂單信息用於線下服務,不能保留客户詳細資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任何訂票信息挪作他用,或泄露給第三方。

4、若因為乙方打票和收款工作出現問題導致用户投訴或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善後事宜並承擔全部損失賠償責任。

6、對於既非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公司的原因)而導致的工作引發用户投訴或出現其他問題,乙方有責任和甲方一起做好用户的解釋工作。若有需要乙方負責協調航空公司等處理善後事宜。

7、乙方對合作中所涉及到的甲方商業祕密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違約條款

1、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在____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2、若違約方繼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3、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方實際過錯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4、若乙方在實際開展業務過程中,服務不能達到本協議規範要求,甲方保留根據實際情況中止直至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5、如因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與甲方客户違約時乙方須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七、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於下列任一情形出現時即終止:

1.1合作期限屆滿而雙方決定不再續約。

1.2協議一方嚴重違約,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1.3在一方出現嚴重違反本協議內容的行為,並對對方造成或必將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守約方終止本協議無須負任何違約責任,並按照相關法規妥善解決。

1.4任何一方宣佈破產或進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1.5如不可抗力持續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發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

2、任一方在協議期內擅自終止合作,須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協議終止或解除後,本協議中關於保密、結算、損失賠償和違約金的約定繼續有效。

4、協議期滿或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應自協議終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雙方結清所有款項。

八、不可抗力條款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協議暫時無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予不可抗力發生後立即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對妨礙協議履行的情形消失後____日內,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由相關權威部門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發生及其影響的證明。

九、協議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的解釋及執行而產生之爭議,應首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或)經由中立之第三方調解來解決。

2、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在開始協商後三十(30)日內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就該爭議提起訴訟。訴訟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3、上述協商、調解和訴訟期間,雙方仍然有義務繼續履行協議之規定,保證取票業務的正常開展。

十、保密義務

1、本合同中的條款以及合作期間雙方的信息均屬商業祕密。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項目開發以外之用途,否則應向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此前一方已經享有的或一方通過合法途徑從第三方獲得的、或已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不屬於前述保密信息。

2、如違反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有關問題做出補充、説明、解釋。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補充協議或附件、傳真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 則

1、本協議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合作期限屆滿後如甲乙中任何一方均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的,合作期限將自動續展年。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10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郵編:

開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國內專利申請事宜,達成如下約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辦理國內專利申請事務。

二、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嚴格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甲方專利申請公開之前將有關技術內容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保密義務至甲方自己公開或專利文件官方公開止。

三、乙方必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與甲方之間的相關文件材料(如受理通知書、初審、複審材料及授權通知書等),及時交給甲方。

四、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請專利所需的全部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技術是否充分公開負責。

五、甲方所提供資料的技術內容、圖紙等專利權和其它權利均屬於甲方,並不因本合同的無效、解除或終止而消除。

六、數量、單價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發明專利件、實用新型專利件、外觀專利件,合同總額元(大寫:)

1、每件發明專利申請的全部費用為5995元(包含申請費、答辯費、印花税、第一年年費及代理費等費用),分2次支付,第一次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後7天內一次性付5370元,第二次收到授權通知書時支付625元。

2、每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全部費用為2635元(包含申請費、答辯費、印花税、第一年年費及代理費等費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實用新型專利受理通知書後,7天內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觀專利申請的全部費用為1335元(包含申請費、答辯費、印花税、第一付清。

注:(1)以上費用是指專利減緩之後的費用,如果不能減緩費用另算。

(2)以上所有費用不包括專利授權後、從第二年起每年交國家的年費。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按專利(類別)單價乘以實際個數計算。

七、甲方承諾按上述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清相關費用;費用繳納方式可任選以下一種: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賬户;或甲方開現金支票或轉帳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現金。

八、甲方承諾在其地址、聯繫人或聯繫電話等有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若由於甲方地址、聯繫人或聯繫電話等有變更而未及時通知乙方導致乙方與甲方聯繫不上以及由於甲方未按國家規定的時間及時繳納足額的有關費用而造成專利申請的各種權利的喪失,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雙方加強溝通,乙方積極向甲方提供有關知識產權的政策信息及免費培訓等各種增值附加服務。

十、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權力、義務和責任的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宗旨,及時溝通,做出補充或修正。

十二、。本合同須由甲乙雙方蓋章,經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11

代理記帳合同編號:________

代理記賬合同

代理記賬合同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本代理記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帳,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 年 月到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一、委託範圍

1、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帳;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帳薄)

(c)財務管理諮詢;

(d)税務相關事項(國地税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税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税務檢查;

(f)清理亂帳;

(g)協助企業開立銀行帳户;

(h)協助企業開立員工工資帳户;

(i)協助建立各種財務制度;

(j)地税網上申報;

(k)出具會計報表、税務報表、填寫税收繳款書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代理記帳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的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税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税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北京市各項税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税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税務部門彙報代理記帳內容。

四、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會計服務費每月為 元,按季度預付,於每季度10號前支付。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託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週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在報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繫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未盡代理記賬相關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應簽定相關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字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前言

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網站的廣告發布業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二條代理形式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甲方網站_________省網絡廣告代理(非唯一代理公司)代理經甲方以書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廣告。乙方可以受廣告客户委託,設計、製作並向甲方提供廣告客户擬在甲方網站發佈的互聯網廣告;

2.乙方以電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廣告稿,並向甲方以傳真形式發廣告定單。甲方應按乙方定單要求及時予以發佈(乙方保證在客户簽約前,口頭與甲方協商落實廣告位置、發佈時間等事宜並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確認廣告定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擁有選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權利;

2.甲方可以根據乙方代理情況,按不同級別代理商的優惠政策,確定乙方所獲取代理費比例;

3.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經營狀況等因素更改其標準報價。如需改變報價,甲方應在新的價格計劃開始執行之日前一週通知乙方。已簽訂的合同,按原簽訂價格執行;

4.甲方對其網站廣告位的設置有獨立及絕對的控制權,但是應保障與乙方已簽訂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

1.凡乙方為甲方代理的廣告業務,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標準報價收取相應代理費的權利;(代理費為標準報價的_______%。如果乙方在代理期限內為甲方完成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廣告收入,代理費將提高到標準報價的_______%,新代理費率無溯及力)。

2.凡由乙方推薦直接與甲方聯繫的客户,甲方與客户簽訂廣告發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實際成交額取相應代理費的權利(代理費為實際成交額的_________%)。

3.乙方可根據市場狀況自行調整其給予客户的廣告價格或優惠幅度,乙方享受標準報價_________%權限;乙方擁有繼續選擇其下級代理公司的權利。

4.經甲方認可的乙方下級廣告代理公司,有權代表廣告客户在甲方的網站上投放廣告,並負有按廣告發布計劃繳納應付款項的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並同意,在經營其網址和網頁方面遵守各種法律、法令、法規和規定;

2.甲方必須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廣告發布計劃,依約按時發佈廣告;

3.甲方負責廣告發布的具體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詢;

②廣告拉安排;

③監督廣告播出情況。

4.甲方負責計劃發佈廣告的基本製作,包括:

①條幅廣告製作;

②普通網頁的製作。

第六條乙方責任

1.負責甲方網絡廣告在_________省的代理工作;

2.定期向甲方報告近期代理工作進展情況,便於甲方留位或整體協調;

3.將市場反饋的網絡廣告信息及時提供給甲方。

4.乙方提供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堅持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廣告的畫面、內容、用語等,必須符合《廣告法》第二章規定的準則。《廣告法》規定應當向廣告發布者提供證明文件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文件。不符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廣告,甲方有權拒播或修改。

5.乙方應保證經其審查過的廣告內容不包含或鏈接至以下幾類內容:

①依法可能被認定為謗、色情、淫穢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內容;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祕密)或其它相關權利的內容;

③侵犯任何第三方公眾形象或隱私的內容;

④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發佈的內容。

6.負擔代理費收入而發生的各項税費。

第七條發佈計劃更改

廣告發布計劃確定後,若由於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發佈計劃的,乙方須至少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才能修改播出計劃。甲方有權依據其網站欄目調整情況,變更播出時間及廣告位置。若甲方出現更改情況,則甲方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在經乙方同意後修改廣告發布計劃。

第八條付款

1.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已簽訂的廣告發布計劃,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款項交費,先交定金後播出(定金為廣告全部款額的_____%)

2.乙方於甲方執行完廣告發布計劃後,根據已簽訂的廣告計劃交齊除定金外的廣告款,按月於每月_________日結算。

第九條保密

1.甲乙雙方都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合同條款的信息或對方指明不得公開的信息。

2.應當保密或有理由應當保密的信息或專利,包括(但並不限於)有關銷售成本和其它未公佈的財務信息、產品和經營計劃、設計規劃、營銷數據資料和贊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①已經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

信息或由一方獨立開發的信息;

②公開材料中已經透露的信息;

③公眾已經普遍知道的信息;

④已經通過合法途徑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⑤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到期雙方有優先續約權或甲乙雙方無異議可順延。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由於甲方原因出現漏播、錯播問題,由甲方以漏一補二的方式及時給予補償。

3.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執,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予以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國際互聯網故障、中國電信或_________電信故障、網站遭到客侵入)使本廣告發布計劃無法履行時,事後由甲方負責補播,雙方均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2.由於受新發布的法律、法規、規章的限制或黨的政策、政府規定的要求,廣告發布計劃不能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在甲乙雙方公司重組、更名情況下,合同重新協商,經雙方同意確認後執行。

第十四條法律管轄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關於代理合同1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銷售項目名稱及地址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銷售房屋為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 受託銷售範圍

(一)乙方受託銷售範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3.按建築面積計價。

第四條 委託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並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 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範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户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後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計劃及進度

第七條 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後____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商品房合同範本及物管合同;現房委託銷售的,還應提供《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三)提供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房屋分層平面圖、户型圖等銷售資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銷售或另行委託他人銷售。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開展銷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銷售計劃進行銷售代理。

(三)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

(四)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範圍進行宣傳。

(五)不得將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項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一方或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代理銷售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後_____月內,所銷售的房屋少於應銷售房屋套數_____%的,甲方有權在_____月屆滿之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未售出房屋的處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受託銷售義務,未售出的房屋,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處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價格購買;

(二)乙方將未售出房屋退還給甲方,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總售價_____%的違約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一)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樓層、户型定價銷售價格表

1.本合同文本為簽約使用文件。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或省建設廳政策法規處(0851-5952717)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由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協商確定後在空格部位填寫。

5.本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白行劃斜線,以示刪除,未刪除的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6.在合同簽訂前,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原件)等資料。

關於代理合同14

(甲方)因________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_____為甲方第________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標的費__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關於代理合同15

委託人姓名:

簽訂時間:

承辦律師:

《刑事辯護委託合同》

( )粵 律刑字第 號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乙方: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

地址:廣州市黃埔大道西76號富力盈隆廣場十樓1002室 郵編:510623

電話:020-220_666 傳真:020-220_688 電郵: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的辯護人。為此,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本所律師在上述案件中擔任 的辯護人,進行下述程序的辯護工作(根據約定在“[]”內打“√”或“X”;“√”為委託事項,“X”為非委託事項):

[ ] 偵查階段的法律幫助/諮詢;

[ ] 審查起訴階段的法律幫助/諮詢;

[ ] 第一審訴訟的辯護;

[ ] 第二審訴訟的辯護;

[ ] 死刑複核程序的辯護;

[ ] 再審訴訟的辯護;

[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條 授權與指派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如下(根據約定在“[ ]”內打“√”或“X”;“√”

為授權事項,“X”為非授權事項):

[ ] 調查取證/申請調查取證;

[ ] 申請鑑定/重新鑑定、勘驗/重新勘驗

[ ] 會見與諮詢;

[ ] 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 ] 申請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 ] 出庭辯護;

[ ] 申請回避;

[ ] 代為進行和解;

[ ] 代為提起上訴/撤回上訴;

[ ] 代為控告、申訴;

[ ] 代為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 律師作為 的辯護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辯護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第三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如實、客觀、全面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調查取證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2、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在偵查階段及審查起訴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閲、瞭解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② 根據法律規定會見犯罪嫌疑人,依法為其提供法律諮詢或其他法律幫助; ③ 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檢察院反映意見;

④ 根據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線索,儘可能調查或申請人民檢察院調查可能證明其無罪、罪輕等各方面的證據。

(2)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閲、瞭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複印件和相關材料; ② 會見被告人,瞭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敍述;

③ 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④ 根據被告人提供的線索,儘可能調查或申請法院調查可能證明其無罪、罪輕等方面的證據。

(3)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在法院第二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閲、瞭解本案的相關卷宗材料;

② 會見被告人,瞭解其本人對一審判決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敍述;

③ 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並提交書面辯護詞,或按照二審法庭書面審理的安排,向二審法院提交書面辯護意見。

(4)乙方辯護律師應按時出庭,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

(5)依法盡職盡責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其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其合法權益;

(6) 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其他當事人的委託併為其辯護。

(8)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口頭或書面報告委託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公、檢、法機關確定密級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工作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角 分(¥ )整,並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根據約定在“[ ]”內打“√”或“X”;“√”為選擇方式,“X”為非選擇方式):

[ ]實報實銷: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報銷申請之日起 日內據實報銷;

[ ]包乾: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角 分(¥ )整,並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

3、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採用現金、轉帳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採用現金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公地點將款項直接交付給乙方財會人員;採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為“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採用轉帳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帳號:

乙方户名: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

乙方開户行:廣州市工行黃埔大道支行

乙方賬號:36020512

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應當直接支付給乙方。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認。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因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工作費用的,除仍須按約定金額支付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遲延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視違約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絕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辯護人進行辯護的;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律師已經開始工作而司法機關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後,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擅自單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違反約定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支付/未報銷的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其他工作費用以及違約金。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託代理事項:

1、本合同生效後,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後,人民檢察院不予起訴的;

3、本合同生效後,被告人撤回上訴、申訴導致案件終結的;

4、本合同生效後,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案件終結的。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委託事項違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隱瞞事實,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師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乙方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工作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律師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請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或終結之日(以本案判決書/裁定書為準)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一方變更送達方式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變更送達方式的一方承擔。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的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當以書面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約定。雙方沒有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雙方仍應當嚴格按本合同執行。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理人: 承辦律師: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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