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租賃合同集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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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汽車租賃合同集合五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汽車租賃合同範本。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

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

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

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

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擔保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xxxxxxxxx噸位:xxxxxxxx牌號:xxxxxxxx顏色:xxxxxxxx發動機號: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行駛證號:xxxxxxxx納税證號:xxxxxxxx。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起到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止,共計xxxxx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xxxxxxxxxx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xxxxxxxxxx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xxxxxxxxxx%。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xxxxxxxxxx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xxxxxxxxxx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xxxxxxxxxx%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簽章):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簽章):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擔保方(簽章):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日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 __ 法定代表人:_ ______

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

甲乙雙方為明確乙方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關係,就租賃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本着公平、平等、利的原則達成租賃協議如下,雙方共同信守。

一、 租賃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廳地點、地段的優勢,雙方各自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租賃甲方展廳售車。開拓收錢市場,便與售合贏利。

二、 租賃合作期限

租賃合作期限暫定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_______ 年___ 月_____日止。

三、 租賃方式、期限

乙方經實地查驗甲方位置,中寧汽車城小車區,面東展廳、展廳使用面積:________ ㎡及室內外配套設施後,自願承租甲方的該營業房用於經營雙方決定按年計算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 萬元,大寫(_______),前8年 租金不變,自20xx年03月01之後,該展廳租賃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優先考慮租用於乙方使用。

四、 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間,必須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損壞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或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修繕,費用由甲方負擔,配套設施及水、電、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關支出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對該房屋主張權利,並保證乙方承租後 有合理使用的權利,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承租房產權是否 主、是否設立質押、抵押、轉讓、抵償。乙方有權按承租合同正常經營,應該房屋所有權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權所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承租後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出租展廳房屋使用權。乙方因個人原因歇業、停業、不影響甲方租賃費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展廳及展廳門前面積的使用全和支配權,不得隨意漲

房租不得干涉正常營用。

七、 乙方承租期間輕易不得對承租房屋轉讓如卻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無法經

營,乙方同甲方協商後,可轉租經營但必須保證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約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雙方應另行籤讓租賃合同,但合同期內任憑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引發訴訟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年 月日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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