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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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12篇)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1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賬户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户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户。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户卡和資金賬户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户卡,資金賬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户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枱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户。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户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户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户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户卡,資金賬户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賬户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户卡,身份證,資金賬户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賬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賬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户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户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2

非訴商賬催收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業務商賬較多,難以及時回收,故委託乙方作為甲方專項債務管理顧問,以合法方式提供相關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欠款人進行欠款催收,並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託第三方催收。

2、甲方對該債務在主張欠款依據人民幣元整債權的基礎上,允許乙方再讓步元整(小寫元整)範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3、催收方式:乙方必須採取合法方式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催收,不得使用暴力、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造成他人死亡、傷害等嚴重後果。

4、乙方收到欠款方支付欠款後,須在日內,交付至甲方財務處。

第二條催收範圍

具體欠款人及欠款金額以甲方提供的書面資料為準。

第三條服務費

1、服務費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一定的比例計算。每筆服務費為該筆債務實際回收金額的%。乙方用於收回該筆債務的調查取證、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每筆債務回收後,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催繳的欠款金額按協議約定結算服務費,在回收的款項進入甲方帳户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和用於本案的調查取證、訴訟、差旅等相關費用。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3、債務催收如進入訴訟階段,訴訟費、公告費、律師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協議期滿時,若雙方繼續合作,在協議到期前一日,簽訂新的委託協議。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確保催收對象、催收數額正確無誤,確保催收依據合法。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和方式支付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應對乙方催收事務給予必要協助。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5、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託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儘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損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繫制度,定期向甲方報告催收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提供資料錯誤,導致乙方錯誤催收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若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的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承擔責任。

3、若因乙方違法催收,造成他人死亡、傷殘等嚴重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決定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後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4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户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户。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户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户。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户卡和資金帳户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枱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户。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書面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户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户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

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户卡、身份證、資金帳户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帳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帳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辦理自助委託協議書(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程委託)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5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帳户及複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户,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台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 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後,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户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户。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户對應的儲蓄卡帳户。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户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3)證券行情和證券信息通過互聯網傳輸,由於互聯網上惡意攻擊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互聯網服務器可能出現某些故障,同時由於互聯網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證券信息有可能出現錯誤、誤導或延遲;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損失的風險因素。

3.為了加強對風險的防範,我們提醒投資者採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證書密碼和交易密碼並定期更換;採用快捷、安全的上網方式並在網絡環境穩定時進行網上證券委託;因通訊線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問題時,使用其他替代委託方式;對比其他相關信息並及時查證成交情況;在網上證券委託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殺毒軟件對計算機進行掃描。

4.本協議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的免責條款,凡因該類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責條款約定的免責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免責條款含義後簽訂本協議。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6

甲方(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代理。

二、乙方負責項目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甲方;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銷售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項目報價,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報價向乙方收取費用(報價詳見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單後需向甲方提供詳盡製作信息,包括:製作內容、大小等準確數據,項目功能要求,項目設計要求等。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負責進行項目的應用功能調研,系統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安裝和調試。製作方案確定後,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須在確定製作方案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將視工程難度加收修改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與客户達成項目開發合同意向後,以乙方的名義同客户簽訂項目開發合同。授權期間,甲方不會主動獲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項目製作成果中,應允許甲方留下標識、網址等信息。

五、項目開發合同金額涉及的任何款項以銀行轉帳、現金和支票形式結算。

六、甲方在啟動項目開發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項不低於甲方應得款項的_______%。

七、在簽訂項目開發合同後,乙方應敦促客户在3日內支付第一部分款項;在項目完成,並在客户處調試成功後,乙方應敦促客户在3日內支付全部款項。剩餘款項未付清期間甲方擁有其產品的全部所有權;當甲方應收的款項全部到達甲方賬户後,其產品所有權歸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權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合同到期可協商續簽。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管理資產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將其_________元(大寫)現金委託甲方進行合法的市場掛牌證券買賣。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開設乙方個人所屬的合法證券帳户,並將上述委託資金全數轉入該帳户。(資金帳號:_________,股東帳號:_________)

三、在委託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帳户的資金進行買賣,但資金存取權仍屬於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買/賣完畢後,應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情況告知乙方,買賣理由可以不作解釋。

五、利潤分配:

1.所得利潤為委託資金_________%以下的,該部分全屬乙方所有。

2.所得利潤為委託資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資產管理期滿後結算利潤,如產生可分配利潤,乙方應以結算後一週內將該利潤款項劃撥至甲方指定銀行帳號。(帳號: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終止該協議,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諾,並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個交易日內將委託帳户的證券完全沽出後,進行結算工作。屆時,如果乙方委託資金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利潤,則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潤的_________%提取利潤,剩餘利潤歸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託期限內終止該協議,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應向乙方支付委託資金和利潤。屆時,如果乙方委託資金有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有利潤,全部歸乙方享有。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達成的補充文件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8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賬户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賬户

甲方在開設資金賬户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户。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户卡和資金賬户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户卡、資金賬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枱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户。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書面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户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户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户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

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户卡、身份證、資金賬户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賬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賬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證券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根據_________證券交易所《關於實行可選擇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乙方作為指定交易地點。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帳户號碼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範圍,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無紙化證券品種為限。

第三條 在指定交易期間,甲方的交易均通過乙方辦理,並保證按規定履行清算交割義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對帳業務,保證甲方的權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證券和保證金髮生產權爭議,乙方按國家頒佈的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裁決和處理。

第四條 在履行清算交割義務後,甲方有權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乙方保證及時為甲方辦理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的登記手續。

第五條 變更或撤銷指定交易,須由甲方親自到乙方營業櫃枱填寫“指定交易撤銷登記表”,同時出示本人的股票帳號及身份證原件方可辦理。

第六條 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為當日申報,隔日生效。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行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令和_________證卷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第八條 根據國家政策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乙方有修改本協議書條款的權力。此類修改乙方將在營業場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資者。

第九條 在簽署本協議前,甲方已詳細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各項交易規定和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0.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0.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在指定交易期間,如發生違約糾紛而導致對方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另一方。

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附件

14.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八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通知

19.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9.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9.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的第_________個營業日生效,於甲方撤銷指定交易後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10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 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 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 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 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 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 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 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 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户

第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户。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 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 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 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 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 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户卡和資金帳户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程委託)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程委託)開户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願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通過自助委託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屏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於停電、通信故障、機器設備故障等。

五、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賬户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託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託( )

2.刷卡委託( )

3.熱自助委託( )

4.遠程委託( )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12

甲 方:______身份證: 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 方:______ (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______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______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______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______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______ 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______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户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______

名稱: ______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______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 乙方: 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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