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代理合同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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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代理合同合集五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簽訂税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税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税務登記、變更税務登記和註銷税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税申報或扣繳税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税款和申請退税手續;

(五)製作涉税文書;

(六)審查納税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税務諮詢、受聘税務顧問;

(九)税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税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項目。税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税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税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税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税務部門連續從事税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税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繫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税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税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税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閲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税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税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

人偷税、騙取減税、免税和退税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税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泄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税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税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税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數據、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税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税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權限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税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税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税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税務師事務所被註銷資格;

(3)税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税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聲明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

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務代理委託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並受法律保護。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由甲方代理直接客户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購買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推出的動態主機服務。

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地區(以下簡稱該地區)作為乙方的銷售代理之一,幫助乙方向客户推銷乙方的前款所稱業務範圍的業務。

本合同生效後,在前款所稱業務範圍內甲方系乙方代理商。

第二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積極宣傳推廣本合同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可由甲方和客户簽訂合同再與乙方簽訂服務合同或乙方直接與客户簽訂合同,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前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

3.3在代理期內,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5.2條中與乙方簽訂的代理價格從乙方處購買《動態主機》各版本服務帳號。

3.4在代理期內,甲方有權對其代理的《動態主機》各版本服務帳號進行自由定價並向用户進行銷售。

3.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他損害乙方利益得行為。

3.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_________”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

3.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類似本合同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商業機密的信息或資料,否則甲方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8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9本合同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

(3)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體相同或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0甲方可參加乙方定期在該地區舉辦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代理合同簽訂後,將獲得由乙方頒發的“_________動態主機授權代理商”證書,允許其在公司對外宣傳資料和名片、廣告中使用電子版標準圖標和字樣,並且在乙方網站中代理商名單中獲得推薦,順序以獲得資格時間排列,名稱可以鏈接到代理商網站主頁或為其製作單頁宣傳主頁,在乙方自身廣告宣傳或市場營銷活動中將羅列優秀代理商名單和網址、電話。但甲方不得作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為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實質性聯繫的行為。

3.1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不得泄露乙方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服務產品及技術內容的商業機密,甲方也不得將所瞭解的乙方的商業祕密在本合同範圍之外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授權甲方為其服務產品動態主機服務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定製代理商編碼,將其加入乙方代理欄目中。

4.2為了促進甲方的代理活動,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包括其服務產品市場銷售情況、產品內容和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4.3乙方應保證提供的服務產品以及相關資料、信息應是真實合法的,並且不構成侵犯

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4.4乙方關於其服務產品的價格、付款方式、服務內容等情況的任何的變化及市場動態指導應及時通知甲方。

4.5乙方幫助甲方的工作人員瞭解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定期安排有關技術培訓。

4.6甲方成為乙方正式代理商後,如果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合同,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要求甲方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本合同的終止。

4.7乙方不對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負責。

4.8對甲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定價,屆時按比例調整代理佣金,並於新規定執行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屆時按照乙方新的定價履行本合同。

4.10乙方的再授權乙方授權甲方作為乙方服務產品的代理商,並不排除乙方自行或再授權第三方在代理地區或以外進行本代理產品的推廣和銷售。

4.1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一切書面資料包括乙方網上的有關內容,其知識產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合法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軟件,否則應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關於《動態主機》服務的銷售售價即客户端銷售價格以及代理商佣金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5.2自本合同簽訂日期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代理乙方《動態主機》服務賬號所需的預付款。

5.3甲方可以一次向乙方支付多於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款。

5.3乙方按照乙方《動態主機》各版本服務帳號零售價格的_________折給予甲方作為《動態主機》相應版本服務帳號的代理價格。

5.4甲方每銷售一個《動態主機》服務帳號,乙方則相應在甲方預付款中扣除相應版本《動態主機》服務帳號的代理單價;如果甲方預付款不足以支付甲方銷售的《動態主機》服務帳號,則乙方有權不開通甲方銷售的《動態主機》服務帳號,直至甲方補足預付款。

5.5甲方的預付款被扣除為零的時候,甲方須再次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款。

第六條排除其他報酬

甲方根據本合同進行銷售代理工作,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收取代理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七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7.1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商號和網站的名義,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商號和網站名義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通信聯絡、經營過程當中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付相應的責任。

7.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及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即將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其他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他損害。在合同期間甲方應該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7.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合同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7.4因上述7.1、7.2和7.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該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合同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3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對方或者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合同。因為一方為本合同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合同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本合同。

8.4在8.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8.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當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8.6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

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8.7本合同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因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遲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0.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或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在用書面形式。

11.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1.4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1.5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1.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推出的汽車飾品經銷制,在保證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費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在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共同開拓市場促進雙方合作。簽訂代理協議如下:

一、資格認定

1.1 乙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1.2 乙方須為具有獨立財務核算資格的企業或經銷處。

1.3 乙方經營範圍必須包含甲方提供產品,以保證其合作之合法性。

1.4 乙方須具有一定市場推廣經驗(具有專職業務人員)。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關資料

2.1 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

2.2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2.3 法人授權委託書。

三、授權銷售代理

3.1 甲方授權乙方www._________網站上所展示的系列產品為_________經銷商,銷售範圍以國家行政區域界定為準。

3.2 乙方有權設下級分銷機構銷售甲方上述產品,其銷售範圍和下級分銷機構銷售範圍只能在甲方授權乙方經銷區域內進行。乙方對其下級分銷機構的銷售政策與甲方的同級分銷政策發生矛盾時,原則上以甲方的政策為準。

3.3 乙方承諾當年向甲方採購金額在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上,首批進貨量需_________元以上的貨物。

四、價格、供貨方式及市場管理

4.1 產品的供貨價格見附件。

4.2 乙方應遵守甲方之產品的市場批發及零售價格,以保證良好的市場秩序。如採取促銷活動,必須先通知甲方同意後執行。

4.3 甲方按照每月為單位考核乙方的特約銷售商資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元則甲方有權在下一個月取消乙方的特約銷售資格。

五、市場宣傳及推廣

5.1 乙方應積極有力地在較短的時間內,開發完善市場網絡及負責相應的管理服務工作。

5.2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有義務積極配合甲方的宣傳促銷活動。

5.3 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提供與產品銷售有關的技術支持、信息資料,以便於乙方開展銷售及宣傳工作。

5.4 甲方將為乙方免費限量提供宣傳彩頁,贈品等宣傳資料,具體方案以甲方的安排為準。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將按成本價向乙方提供以上宣傳資料。甲方對宣傳資料的發放擁有解釋權。

5.5 乙方自行印製的宣傳資料上,應註明“產品由中國_________x網提供”字樣。

5.6 乙方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和執行由甲方所規定的售後服務措施,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損害消費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傷害。否則甲方可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經銷商資格。

六、售後服務

6.1 退貨:產品因質量問題無條件退貨。

6.2 滯銷產品:每月_________日是為換貨期,按本月進貨額的_________%換貨,換貨產品不計入銷售量內。

6.3 質量問題:產品由於人為損壞所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兩個工作日內提出相關問題,並與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4 乙方由於經營不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無法經營,甲方可按進貨額折扣購回。

七、產品品質

7.1 甲方對本公司提供的產品質量問題承擔全部責任,不含任何欺詐行為。若因甲方產品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7.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產品仿冒其它品牌相關產品,如有以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7.3 乙方不得銷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產品,一經發現,取消其經銷資格。

八、保密條款

8.1 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銷售、市場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8.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與產品相關的市場價格、規定等情況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8.3 若其中一方違反以上兩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

九、結算方式

9.1 訂貨方式:甲方根據市場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產品庫存,儘量保證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較大需求量,則乙方有義務和責任提前通知甲方訂貨。乙方預訂貨物須預付_________%貨款,否則甲方視為無效訂貨。

9.2 訂貨週期:_________天。

9.3 提貨條件:款到發貨,如預訂的產品在正式訂貨時需結清餘款_________%。

9.4 付款方式:電匯、信匯或轉帳方式匯入甲方帳號。

9.5 交貨地點:甲方的報價為_________交貨價,甲方承擔從廠商至甲方地的運費,甲方到乙方的運費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指定貨運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貨運站統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 甲方報價為不含税價格。

十、其他條款

10.1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或由甲、乙方協商,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10.2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乙雙方同意凡因本協議引起訴訟,仲裁地為甲方所在地。

10.4 經銷期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0.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下列條款為本合同的內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蘇謙律師為甲方代理人。代理事項為:代理甲方簽署協議。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律師的權限為全權代理。

全權代理包括:在甲方與相關方協商過程中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主張,代為和解、調解、簽署相關協議、法律文書;(3)其他約定事項:。

三、代理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一條約定事項辦理完結之日止。

四、代理費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人民幣貳仟圓整(¥20xx)。

五、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地址: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鳳城二路雲天大廈6層網址:電話:029-86563216傳真:029-86563219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承諾:代理律師將認真辦理受託事項,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祕密。

七、甲方承諾:甲方將積極配合代理律師辦理受託事項;為代理律師提供辦理受託事項所需的條件。

甲方未協商或通知乙方而自行對本合同委託之事項作出處分的,乙方免除委託責任,由此產生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足額繳納律師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付的律師費用不再返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提請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委託方):(簽字)

乙方(受託方):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和條例。經協商,就甲方給予乙方授權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的“樂嘉”牌系列產品包含有悠然環保木藝術吊頂系列、綠悠環保木裝飾系列在浙江省温州市、樂清市、永嘉縣、洞頭縣、瑞安市、蒼南縣、泰順縣、文成縣地區的授權獨家代理商。負責甲方所有系列產品在被授權地區以及被授權銷售渠道的產品銷售、品牌推廣、市場開發、經銷商網絡的發展建設、售後服務和地區銷售管理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的終端服務商,代表甲方進行完善的銷售服務工作。

二、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為保證甲方營銷網絡的統一性和系統性,甲方有權對乙方授權地區的各項工作進行管理,並協助和監督乙方發展被授權地區的經銷商,建立授權地區的銷售網絡系統。

2.甲方向乙方提供被授權銷售產品配套的小樣板樣品、系列產品的宣傳資料等。並提供特殊項目安裝的技術支持。

3.甲方提供展示廳統一的招牌及產品展示的設計方案。

4.甲方向乙方提供展廳所需的一切展示型材及廣告宣傳噴畫、燈箱、商標字等。具體執行方法為甲方先向乙方收取展廳的型材及廣告宣傳噴畫、燈箱、商標字等總費用金額。在日後產生銷售時,按購貨金額的10%計算返還,直至退清所收的總費用金額為止。

5.展示所用的型材及相關宣傳物料在全部款項退清給乙方後,其所有權為甲方。

6.甲方必須維護乙方在被授權區域所授權產品系列的銷售唯一性。

7.甲方不得擅自或未經乙方同意,在乙方被授權區域內向其他商户銷售已授權乙方銷售之系列產品。如有此現象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

8.如因原材料價格浮動、市場變化等一系列原因甲方需要對產品價格體系作出調整,甲方應在調整變動前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正在執行的合同價格如遇變動,本合同價格不變。如有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後,視情況具體處理。

9.甲方為提高乙方地區的銷售能力,有義務和責任對乙方所招聘的授權產品銷售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並協助乙方進行大型項目招標﹑設計、技術和生產工藝等方面的支持。

10.甲方嚴格依照國家標準的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並依照此標準保證產品的質量。

11.乙方因各種原因導致的部分產品積壓,甲方有義務對積壓的產品進行協調,期間產生的各種運費由乙方負責。

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定合同之日起計共付人民幣貳萬元整保證金,五天內乙方須付保證金壹萬元整,三個月內再付保證金壹萬元整。如乙方不按時給付保證金,則本合同自動作廢。甲方收到乙方保證金後必須開具收據給乙方作為依據保存。在甲、乙雙方合同到期不續約時,乙方結清所欠甲方的款項後,甲方五天內一次性不計利息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2.乙方必須具備經工商部門註冊的公司。在簽定合同後,必須提供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及經營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簽名)給予甲方存檔。

3.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產品在被授權地區的市場開發、產品銷售、品牌推廣、服務經銷網絡系統建設、銷售管理、售後服務等甲方授權的工作,並保證在被授權地區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提高產品銷售的服務質量,提高甲方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如在合同有效期間惡意中傷甲方的品牌形象則視為違約行為處理。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全國統一的展示廳的設計方案及招牌進行安裝施工。

5.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個月內成立專職的甲方產品銷售部門,專職銷售員不得少於3人,負責授權地區市場動態的跟蹤調查以及市場推廣的工作,並定時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書面的市場調查報告。

6.乙方須在該地區建立不低於陸拾平方米的專業形象展示廳。

7.乙方必須保證貨款正常結算。

8.乙方必須在被授權的區域範圍內經營和銷售,如需跨區域銷售的,乙方需提前與甲方溝通,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跨區域銷售。如得不到甲方的書面同意,而跨區域銷售則視為單方面違反本合同協定。乙方必須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後果。

9.簽訂合同時起至20xx年7月26日前甲方保證乙方在浙江省温州市、樂清市、永嘉縣、洞頭縣、瑞安市、蒼南縣、泰順縣、文成縣區域的銷售唯一性。

10.乙方必須在授權銷售和服務區域內,在6個月內努力地在所屬區域建立經銷商網絡體系,做好組織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嚴格遵守雙方約定的市場最低銷售價格,避免惡性競爭。

11.乙方必須具備能建立產品庫存的能力。

三、價格體系

1.甲方將按照統一政策給予乙方授權區域的代理商價格,乙方可根據地區市場銷售情況自行制定地區銷售價格,但需報甲方進行價格備案,並且不允許低於代理商價格銷售。

2.如需低於代理商價格銷售必須報備甲方,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執行。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被授權銷售起六個月內不作銷售考核(合同簽訂日起20xx年7月26日至20xx年1月25日止)。其後則按商定的銷售目標考核,第一季度每月的銷售額目標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第二季度每月的銷售額目標不得低於人民幣12萬元,第三季度每月的銷售額目標不得低於人民幣15萬元,第四季度每月的銷售額目標不得低於人民幣18萬元。

2.如乙方在被授權銷售與服務期間,連續三個月未能產生銷售或六個月內銷售額(每月銷售目標額×六個月)達不到目標額的70%,甲方有權終止雙方的合同。

3.計劃建立經銷商8間

五、運輸、包裝

1.所訂購貨物的運輸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發貨和物流手續。運費、保險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包裝:紙箱包裝不回收

3.如遇上不可抗力而影響交貨期,則甲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4.如果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六、結算

1.乙方向甲方訂貨,首先向甲方提供訂貨單,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甲方以總訂單額度進行備貨。可分批向甲方支付貨款,乙方支付該批次訂單總額的30%預付款後,甲方安排供貨,當乙方付清該批次貨物的全部貨款後,甲方向乙方發貨。(注:匯款的手續費由乙方負責繳納)

2.運輸費用等雜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物流公司,如需甲方提前支付的,乙方需將運輸費用與貨款一併匯至甲方指定帳户。

七、跨區域銷售與特價產品

1.乙方若需發展其他城市的業務需要與甲方重新簽訂城市代理協議。

2.在未簽署其他區域代理協議的時候,禁止乙方跨區域進行銷售,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原區域授權,並向乙方主張違約責任。

3.特殊原因,如由於建築公司、設計公司在全國各地承接工程的特殊性,而導致無法避免的跨區域銷售,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承接,施工地區的銷售服務工作則由項目承接方負責。

4.因乙方所洽談項目的特殊性,需向甲方申請特殊價格的,乙方必須向甲方彙報該項目的詳細資料,甲方可以考慮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乙方一個具有競爭力的特殊價格或協助乙方洽談該項目。

5.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由甲方協調各方解決。

八、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以後都應承擔保密義務,對因合作而知悉的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技術資料、產品價格體系、客户信息等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在未得甲方的同意下,不得銷售其他與甲方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品牌產品,一經發現證實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本合同以上各項條款的約定,有責任和義務維護雙方合作有效期間的利益。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間違反以上各項協定條款中的任意一條,將向守約方賠付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違約金,並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若甲、乙雙方終止合同,乙方必須拆除甲方提供的招牌及展示廳樣板並退還給甲方。如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有權訴予人民法院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期至20xx年7月25日止,任何一方在有合法理由的前提下,可提前兩個月發出書面通知,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終止協議。

2.在甲、乙雙方合作期內,乙方經與甲方協商,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代理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的優先權。

3.本協議經雙方指定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異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甲、乙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中未明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原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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