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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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融資租賃合同 15篇

融資租賃合同 1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1、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2、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二、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1、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1條和第2條,對於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應當根據《合同法》第237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進行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2、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3條,確認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時,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三、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賣人的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2)承租標的物的瑕疵擔保義務和損害賠償義務。

(二)出租人的義務

(1)向出賣人支付標的物的價金。

(2)在承租人向出賣人行使索賠權時,負有協助義務。

(3)不變更買賣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條款的不作為義務。

(三)承租人的義務

(1)根據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物並擔負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3)約定租賃物歸出租人的,於租賃期間屆滿時返還租賃物。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享有融資租賃合同法定解除權的情形

(1)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的。

(3)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二)僅出租人享有融資租賃合同法定解除權的情形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人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對於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15%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五、融資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屬

1、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權人不同的是,出租人並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2、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3、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4條,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時,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可以認定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融資租賃合同 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户。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一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_____份。

6、貨到上海港後,承租人要委託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_______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説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擔保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為憑。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你公司與本________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件於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願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4

甲方:XX南京XX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XX南京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於20xx年月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XX),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將價值萬元的設備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為該筆貸款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為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制訂以下協議:XX

一、乙方將承租的設備用於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於歸還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為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為:XX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後的剩餘部分的50%為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後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為擔保手續費。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後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XX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XX

融資租賃合同 5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税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xx]514號)規定,對經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徵收營業税,不徵增值税。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徵收增值税;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徵收營業税。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國家税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税地[1988]30號)第四條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税貼花。

因此,對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印花税,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對經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其實質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税,依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税;税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税,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税;税率為千分之一。

3、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税,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税;税率為萬分之三。

融資租賃合同 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説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xx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xx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xx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xx份分送xx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融資租賃合同 7

第一條 合同説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____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如________所約定,並以 ________為起租日。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數額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件_____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____________計算的。

3、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約定_______續租,(除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外,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行使購買選擇權之前,租賃物件始終是甲方絕對的、排他的財產。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融資租賃合同 8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融資租賃合同包含有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二)出租人是專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

(三)融資租賃合同是諾成、要式合同。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的。在融資租賃合同簽訂時,出租人尚未實際控制租賃物,這不同於一般的租賃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正是通過出租人購買自己所需的租賃物,以解決自己購買資金的不足,達到融資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喪失對該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六)出租人對租賃物無瑕疵擔保責任。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來購買租賃物的,因此,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索賠並承擔索賠不成時的損害後果。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賴出租人的技能來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出租人對租賃物應當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七)融資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但是租金並非為使用租賃物的代價,而是“融資”的代價。所以,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購買租賃物。出租人在購買租賃物時,是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選定出賣人和租賃物,它必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訂立的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以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要求。

2. 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獨佔使用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權,不僅可以對抗出租人的所有權,而且可以對抗對租賃物享有其他物權者的權利。

3. 協助承租人向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根據出租人與出賣人的買賣合同,出賣人不履行買賣義務時,出租人可以向出賣人索賠。但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將此權利轉移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行使索賠的權利,同時出租人承擔協助承租人索賠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點、支付時間、支付幣種以及每期金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適當承擔在租賃期間內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在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應根據具體情況,由承租人承擔責任。

3. 對租賃物保管、維修的義務。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保管、維修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4. 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物。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達不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有義務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 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事宜,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出租車輛信息 牌汽車 輛,車型: ,車牌號碼: 。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車輛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月(含税),合同期內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過橋費、過路費、停車費、汽油(或柴油)費,由乙方承擔,費用票據歸乙方所有。本條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20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之後每月 日前支付底支付下個月上月租金。甲方應在乙方付款前7日提供相應等額有效發票予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提供發票的,乙方有權遲延付款。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法出租權。

2、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安全適用的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3、必須為租賃車輛購買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損失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四項基本保險,以及附加險"車輛盜搶險"及"不計免賠特約險",並承擔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車輛損失、車輛盜搶、車上人員安全、第三者責任的全部風險及責任。所有賠償屬於保險公司保險賠付範圍之內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保險理賠,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前負責承擔實際產生的費用。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負責車輛在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損傷維修。

6、負責對車輛定期保養和維護,並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年檢,甲方需對車輛進行前述維護、保養及年檢的,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

7、對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2、擁有租賃車輛的調度權、使用權,不佔有車輛及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管理責任。

3、如需續租車輛,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並辦理續租手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 日未提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提供的車輛及相應證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在租賃期間,出租車輛出現以下乙方無法使用的情形的,甲方應在 小時內提供同等檔次的替換車輛,同時,乙方有權拒付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甲方逾期 日未提供替換車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繼續追償。

2.1甲方提供的車輛及相應證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

2.2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出租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致使乙方不能對車輛使用、調配的;

2.3甲方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維護、年檢的;

2.4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的;

2.5租賃車輛發生違章、交通事故、手續不全或其他情形,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扣車、勒令不得上路的;

2.6其他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使用出租車輛的情況。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乙方信息泄露、透露給任何第三人的,應承擔合同總金額 30%的違約金,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除本條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6、雙方如需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支付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本合同簽訂地點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附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保險單(交強險、車輛損失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含司機與乘客)、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不計免賠特約險)。

3、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10

訂立合同地點:訂立合同時間: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税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訂立本汽車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訂立依據和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的要求,租給乙方輛,牌照為:,麪包車1輛,牌照為:所屬人:

第二條租賃汽車的所有權

一、在租賃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退租,不得出售、轉讓、轉租、抵押租賃汽車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汽車所有權的行為。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活動。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賃費和租賃管理費後,所租賃的汽車產權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五、所有權歸乙方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賃期、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及延付租金處理

一、租期1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止。

總租金:壹仟元整(即¥1000。00)。

二、甲方自20xx年7月16日起,將車輛交予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約定於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租金,雙方同意以轉賬方式轉甲方銀行卡中。

銀行卡户名:

卡號:

開户行:

第四條租賃汽車的交貨、驗收和證照

一、乙方按規定交付購車租金後,按照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銷售協議》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汽車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汽車正常運行所需的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附加税證、行駛證貼花、二保卡、養路費、服務手冊、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規定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所租賃汽車已由乙方驗收,並視同乙方已經將該車的驗收收據交付甲方。

第五條租賃汽車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一、租賃汽車汽車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出賣汽車方簽訂的《購車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汽車出賣方責任時,由甲方負責向汽車出賣方交涉索賠,乙方應在發現問題時,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並迅速將上述情況用電報、傳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關證據,協助甲方向汽車出賣方索賠,如果因乙方延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汽車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如發生上述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和合同效力。

第六條租賃汽車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承擔

一、租賃汽車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租賃汽車。

二、租賃汽車乙方在使用、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三、租賃汽車乙方沒按有關法規及時購買養路費、運管費和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甲方墊付的,乙方應按期墊付金額的2%支付月利息,並且乙方就及時支付甲方所墊付的資金。

第七條租賃汽車的損壞、毀壞責任和保險

一、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租賃汽車的損毀和滅失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除外,不論什麼情況,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納租金。

二、在租賃汽車發生毀損或滅失而不屬於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時,乙方應立即用電報、傳真等書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汽車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汽車相同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三、租賃汽車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費由乙方承擔。險種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險、及保險公司消貸硬性規定的或乙方要求的其他險種,保險期自租賃汽車支付之日起至本合同終結為止。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採取合理保護、施救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同時應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乙方應收集有關資料和證明,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賠償,如因乙方延誤時間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保險理賠時,甲方為當然理賠代理人,保險理賠金全部歸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險賠償金分割方式:租賃汽車可修復時,保險賠償金歸乙方,並由乙方負責修復汽車。如汽車報廢,保險賠償金額中,應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餘部分視不同情況歸甲方、歸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債權人按法律順序分割。

乙方承諾:

1、乙方承擔《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的義務。

2、保險責任範圍之外,任何涉及租賃汽車使用的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直接、間接損失和所有

善後費用)。

六、租賃汽車在保險期到期時應及時續保,如乙方不主動來甲方續保,甲方視為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續保。乙方應及時支付保費,否則,由甲方墊付的保費,乙方應按保費的2%支付月利息。

第八條其他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變更須採取書面形式變更修改。變更修改後的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出租人)

簽字:

年月日

代表:

年月日

乙方(承租人)(章)

融資租賃合同 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户。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税項、税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 )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 1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並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 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並不是租期的開始。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本合同的租賃期為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託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並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後,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後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並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儘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鑑於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後,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際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租賃物件議付後,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起,每 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 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後,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 ,利息採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期利率為基礎另加 %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 %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銀行費用;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税;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由於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託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户,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第七條 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的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致使甲方遭到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賠償的金額。

第八條 保險

1.無論檢驗時可能發生什麼情況,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租賃物件一俟抵達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險公司以甲方的名義對物件投保財產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於租賃物件的總金額,投保期不得短於租賃期。投保應使用外匯。保險費在簽約時按每年 %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關税租賃物件及附帶原料等的海關關税等各項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免税手續,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關證明。核准後,乙方即應把免税證明寄交甲方,以辦理報關手續。

第十條 遲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罰息在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 %計收。

第十一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2.擔保人有義務擔保和督促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包括乙方發生倒閉、停產、合併等情況),當乙方不能按時償還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之內無異議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十二條 租賃物件在租賃期滿時的處理租賃期滿時,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徵性貨價向甲方買進租賃物件,貨款列入最後一期租金內。甲方應在收款後一週內送乙方一份“設備所有權轉讓書”,以確認租賃物件所有權的正式轉讓。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當事人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時,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 附件下列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賃委託書

2.租賃合同附表

3.購貨合同及設備清單

4.經濟擔保人的“不可撤銷擔保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擔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擔保人:

代表:

融資租賃合同 13

(一)合同前置部分

合同前置部分包括合同名稱及當事人基本情況。

合同名稱,即合同標題應具體地體現合同的交易性質,融資租賃交易中合同文本名稱應標明為融資租賃合同。同時註明融資租賃當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註明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

(二)合同中的名詞解釋與條款定義

合同中名詞如:租賃物件、還租期限、租前息等,所含的意義、內容、範圍,應當由當事人商定並在合同中加以闡明。為了閲讀方便,有些合同將各種需要解釋的名詞集中在一起,逐一解釋説明,將之寫在合同前條或作為合同附件。除此之外,大多數合同則在有關條款加以闡明,而不是集中解釋。

(三)租賃物件名稱

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是承租人自行選定並要求出租人出資購買的技術設備,它同時是一份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因此,當事人應在租賃合同中將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設備技術性能等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在融資租賃合同中詳列租賃物名稱及一系列物件清單,必定影響合同文本的簡潔。在實踐中往往只在合同文本中給出租賃物件的明確定義並註明詳見合同附件,即買賣合同,如,可以寫道:“租賃物件是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號買賣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四)租賃物的數量、規格和技術性能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由承租人選定的,出租人只負責融資,對租賃物的選擇無專業知識,因此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數量、規格和技術性能條款的訂立要盡最大的職責,對租賃物的規格和技術性能條款,即租賃物的質量條款,寫作時應儘量全面、明確。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此條款是承租人要求出賣人承擔租賃物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的重要依據,故承租人必須對此條款盡最大程度的注意。

(五)租賃物的交付和驗收

租賃物交付條款是指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應寫明租賃物的交付地點,交付方式。從國外購買租賃物件應遵循國際貿易慣例。賣方(供貨人)在規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付於船上即完成交貨,風險的轉移以貨物於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為界。因此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當供貨人完成交貨之時,即視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貨完畢,租賃物件所存在的一切風險,從此便轉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需在指定的目的港從承運人處受領合同貨物。這一點需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特別闡明。

出租人支付貨款並取得租賃物件的提單後,應及時通知承租人到目的港從承運人處受領租賃物件。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件,如果因承租人不能及時繳納進口關税或辦理受領貨物手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負擔。

承租人在受領租賃物件後,應根據買賣合同規定對租賃物件進行商檢、驗收,並將商檢、驗收結果迅速通知出租人。對租賃物的驗收是針對出賣人(供貨人)而非針對出租人。融資租賃合同租賃物的驗收條款對承租人十分重要,一般説來,租賃物的驗收方法,除了規定採取什麼方式、手段進行檢驗外,還應當規定驗收期限。承租人一旦檢查出租賃物有質量問題,應當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出面向出賣人索賠,或者出租人將索賠權轉讓給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賣人追償。

(六)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體現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期內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定出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可以約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也可以約定某個事件的發生為合同生效、終止時間,例如,可約定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為自承租人接收到租賃物之日起到承租人交付完所有租金之日止。這主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需要來定。合同法規定了租賃合同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而融資租賃合同無此限制。因為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不適宜多次出租,一般出租人都希望從該項融資交易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潤,租賃期限決定於出租人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潤的年限,有可能長於20年,有可能短於20年,不能一概而論。

(七)租金條款

所謂租金條款是指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對租金構成、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作出約定。此條款是融資租賃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之一。租金由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成本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構成。合同中應當對租金加以明確的定義,是包括全部成本還是大部分成本,合理的利潤如何確定等,都應當約定清楚。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由成本乘以租賃費率得出。成本的核算方法及租賃費率的高低反映了出租人的收費標準。一般説來,成本是指出租人為承租人購買租賃物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等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以及上述費用到還租起算日止應計利息之和。租賃費率相當於貸款利率,租賃費率由融資成本利潤、融資手續費率、風險費率及出租人的收益率幾部分組成。國際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大多從國外銀行或國際金融市場籌措而來,其籌資利率水平隨國際金融市場的行情浮動。國際金融市場利率水平及籌資手續費的高低主要決定了融資成本利率。租賃公司經營方法和收費標準也會影響租賃率的高低。所以,承租人在同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注意租賃費率水平的高低,更要注意收費標準和收費方法對租金總額和實際負擔百分比的高低的影響。

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是採取固定租賃費率,還是採取浮動租賃費率。採取浮動租賃費率方式時,一要確定浮動日期,間隔;二要確定浮動原則以及如何變更並通知每期調整的租金額。採取固定租賃費率方式時,一要確定固定期,二要確定固定值以及確定固定值期。

租金支付日期主要是在合同中明確還租起算日和還租期限。還租期限是指從還租起算日起,到最後一期租金應付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主要包括還租期內租金支付次數,每次需付租金金額,出租人開户銀行帳户等。

幣種的約定,也應算是租金條款,它對出租人關係較大,尤其是當出租人與出賣人所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出租人得支付外幣,如美元或者英鎊,因此,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也應是同種外幣。

罰息標準,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也不同意承租人提前償還租金,在合同中往往都寫明對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加收罰息的規定,並明確罰息的計息標準。

(八)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條款

合同期限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而承租人享有使用權。出租人佔有租賃物件所有權行為實際上是擁有該物件處置權。為保障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合同中要明確規定:承租人除非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件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及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行為。也可以規定:在租賃期限,出租人有權定期檢查租賃物件的完好程度和使用保養情況。

合同中也要規定: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九)租賃物件瑕疵處理條款

我國所有的融資租賃合同都規定:關於租賃物件的質量品質、技術性能、適用與否,出租人對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雖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技術質量問題不負責任,但出租人仍應根據承租人的書面要求和提供的有關證據、證明文件等,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及時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仲裁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承租人在索賠過程中應派員協助,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但無論採取何種措施、有何結果,都不能因此免除承租人按期交納租金的義務。

(十)保險條款

對租賃物件保險是讓出租人和承租人避免損失的一種保障手段。投保範圍,包括財產保險、盜竊綜合險、機損險、安裝險、對第三者損害事故責任險等,具體投保範圍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視租賃物的情況而商定。

具體的保險條款應有以下幾點規定:

1.何人經辦投保手續

可由承租人或出租人進行投保,無論誰投保,保險費都由承租人承擔。

2.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自貨到目的港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日止。

3.保險金額和投保幣種

保險額是租賃物件的購買成本總額或租金總額,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商訂。投保幣種應該與合同的租金幣種一致。

4.保險金的受益人

在合同中規定,保險金的受益人為出租人。

(十一)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

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應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可以約定租賃物歸出租人、續租或者歸承租人所有。約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屆滿歸承租人所有是融資租賃合同特點決定的,也是融資租賃合同不同於租賃合同之處。

融資租賃合同除上述條款之外,還需約定下列條款:租賃保證金;擔保;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性質,合同中還應有對某些事項必須作出約定的條款,即必約條款,如租賃物的`購買條款,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出租人為承租人出資購買租賃物。”還可以註明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約定必約條款,有利於在實踐中減少糾紛。

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户。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港後,承租人要委託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以採用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a.繼續再租_________年;

b.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c.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_________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

製造廠名: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元

租金總額:_________元

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14

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理念的表現形式,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融資租賃把工業、金融、貿易三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衝破了工業壟斷資本和銀行壟斷資本的壟斷防線,為兩者之間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了有利形式。融資租賃符合工業化社會的需要,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經濟危機時,仍得到穩定的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在我國還屬幼稚性行業,從事該行業的主體少、規模小、規範性不強是其顯著特點。融資租賃合同所表徵的法律問題也很多。

關鍵詞:融資租賃;法律;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法律問題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為主要特徵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為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為主要特徵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註冊登記後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於1984年10月17日頒佈的《關於金融機構設置或撤併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佈《關於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註冊問題的通知》【銀髮(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髮《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髮《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於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准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xx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採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徵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准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為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為止約近50家)為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為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置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於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後,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後,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後既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於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説、肯定説和折衷説。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為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並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為特徵的物資(技術、設備)形態的運動為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為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於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託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

回租賃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設備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設備所有權迴轉於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設備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為主要特徵。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回租賃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範,極易造成我國關於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衝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為相似的特徵,達到既為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為出租人牟取高於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為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為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為。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範,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為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於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

筆者認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並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回租賃業務並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設備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為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對象。筆者認為,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為,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按照融資租賃行業慣例,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終結之際,承租人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租賃物所有權就轉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賃物交付出租人時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並且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前,在法律上都屬於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時間段內,從租賃物權屬性質上看,出租人為所有權人,承租人是使用權人,如承租人發生破產事由,出租人應首先對租賃物行使其所有權,其後才能行使債權。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護人為承租人提供擔保,並且多是連帶保證責任。《審理租賃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於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於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於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的債權應作為一般債權參加清償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證人清償。如果承租人至破產宣告之日時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處分租賃物為前置條件,根據處分租賃物的具體結果,才能確認債權的具體數額並行使法律上的請求權。這種情形是由於融資租賃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擔保特徵,既融資租賃合同具有融資和物的擔保屬性。

融資租賃合同如存在處於從屬地位的保證合同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因存在物權的保證而相對弱化。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保證責任區別於為破產提供擔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證責任。在借款合同中對連帶責任保證人,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保證人主張並由保證人對破產人的全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融資租賃合同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額承擔清償責任時,可依法主張出租人先處分租賃物,之後才對租賃物處分所得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承擔責任。而在實踐中往往判令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破產人(承租人)償還全部債務。完全漠視了出租人的物權應當折抵部分或全部債權的屬性,違反了法律上的特別規定,客觀上加重了保證人的責任,也違背了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理。

融資租賃是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便捷途徑,能夠提高資金利用率,緩解資金需求壓力,幫助國內企業擴大出口,增強創匯能力,有助於平衡國際收支,有利於改善我國投資結構和宏觀投資環境,有利於外貿體制的改革。但是,融資租賃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出現了許多不可忽視的法律問題,應當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註冊資本、資金來源、租期長短、融資途徑、融資額度、租賃物件的範圍、租賃物件的折舊和違約處理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融資租賃機構的監管權應當集中於中國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統一制定融資租賃的部門規章,規定設置租賃機構的審批制定和審批權限,監管各融資租賃機構的業務範圍,以結束目前各部門、各地區多頭監管融資租賃機構的混亂狀況。建立一個健康和統一的融資租賃行業和市場,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融資租賃合同 15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户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户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户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的租金的當月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兑換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户。

美元帳號:____;日元帳號:_____;歐元帳號:____。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兑換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税項、税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FOB或C&B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經理:________業務員: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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