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合作經營合同

來源:文萃谷 2.32W

甲方: 身份證號:

技術入股合作經營合同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 重慶新安玻璃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 500萬元 甲方出資佔股65%;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二.合作項目: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 專利證號:XXXXXXXXXXX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 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 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承諾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