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轉讓合同模板9篇

來源:文萃谷 1.32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轉讓合同模板9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歌神”KTV店鋪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轉讓金額為800000元,大寫:捌拾萬元整。

二、該店鋪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暫由甲方使用,但相關費用全部付清時方可過户給乙方,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轉移相關手續(法人過户)。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後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該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與甲方無關。

四、合同未轉讓時,如因自然災害和人為造成的損失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2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二手設備轉讓給乙方 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轉讓的二手設備為 現代 ,型號 220-5 ,機械序列號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貳拾萬 元(不含税)

二、 甲方承諾其對該二手設備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並保證任何第三人不會對該二手設備標的物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抵押權、到期債權等)。

三、 該二手設備的交付方式為:以此設備抵購沃爾沃挖掘機部分首付款 。

四、 該二手設備的質量驗收標準為: 現況 。

五、 自該二手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為 (天/月)。對乙方提出的質量問題甲方負責維修、排除,如不能解決,乙方有權退貨。

六、 乙方付款的方式和期限為: 折抵購沃爾沃挖機首付 ,甲方以該二手設備抵付向乙方購買的 壹 台 210B (型號)的首付款。

七、 甲方轉讓該設備用於以舊換新又與乙方訂立設備銷售合同的, 乙方有權將已付的二手設備轉讓款追加為甲方在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應付貨款,衝抵甲方已付貨款後的餘額部分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由甲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八、 甲方為滿足本協議第二條的約定條件,須向乙方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1、

2、

3、 二手設備的原銷售合同、發票;(如有) 二手設備的產權登記文件或行車手續;(如有) 保證該二手設備所有權無爭議、債務已了結、來源合法的聲明和承諾書。

九、 本協議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或糾紛,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合同是可以進行轉讓的,當然具體對合同進行轉讓的時候是轉讓的合同債權或債務。對於很多人來講,他們都不是很清楚合同轉讓的概念是什麼,也不瞭解合同轉讓的類型有哪些?

一、合同轉讓的概念是什麼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説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

二、合同轉讓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合同的轉讓作出不同的劃分:

1.合同的全部轉讓和部分轉。

根據合同轉讓的範圍不同,可將合同轉讓分為合同的全部轉讓與合同的部分轉讓。所謂合同的全部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部分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2.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移轉、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

根據合同轉讓的內容不同,可將合同轉讓分為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和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所謂合同權利的轉讓,又稱為合同債權讓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義務的轉讓,又稱為合同債務承擔,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所謂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又稱為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義務一併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合同轉讓通常是將其中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當然這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同時也能是部分轉讓。

轉讓合同 篇4

【摘 要】合同轉讓制度在司法實踐和經濟生活中具有廣泛的使用性。債勸讓與、債務承擔、 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是合同轉讓制度的三大組成部分,其功能各異,集體規定也有差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 三人”。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 同意”。第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 給第三人”。

【關鍵詞】合同轉讓、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

在日常合同關係中因債權債務轉移而產生的糾紛卻屢見不鮮,材料所訴述的情況,我認為丙公司可以採取向法院請求判令甲公司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也可以進行債務的轉移,就是讓債務人甲所欠的100萬還給債權人丙,此舉乙只需通知債務人甲即可,但需取得債權人丙的同意,如不同意則無效,不能進行債務的轉移。關於債務的轉移的相關知識和問題如下:

一、轉讓制度的現狀分析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説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按照所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轉讓包括合同權利轉讓的讓與、合同債務的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三種類型。當然,轉讓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以為轉讓的內容有所差異,其條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債務承擔制度同樣也經歷了由不承認至一定條件下允許的演變經歷。我國民法①也承認合同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一旦轉讓,就會在轉讓方與受讓方及相對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轉讓方與受讓方而言,在全部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將成為新的合同主體,或取得轉讓方的權利,或承擔轉讓方的義務,或兼而有之。而轉讓方將脱離合同關係,由受讓方代其位;在部分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與轉讓方或一同成為債權人,或一同成為債務人。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轉讓不可能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因為該活移轉的兩種情況中,無論是合同的承受,還是企業的合併,都是全部轉讓,由此可見一班。另一方面就轉讓方與相對人而言,在合同權利義務轉讓以後,相對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合同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履行,而應當向新的合同當事人作出履行。如果相對人仍向轉讓方履行債務,則不構成合同的履行,更不應使合同終止。

  二、合同債權讓與的`構成要件

1、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

合同債權的有效存在,是該合同中的權利能夠被讓與的基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無效的債權讓與他人,或者已經消滅的債權讓與他人,即為標的不能,其轉讓行為為無效。如果受讓人因此遭受損失,讓與人應予以賠償。因可撤銷法律行為所發生的債權以及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債權,也可以成為債權讓與的標的。但是,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於無效,或者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

2、合同權利須通過協議轉讓合同債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轉讓合同債務的協議,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依據。

3、讓與的債權須具有課轉讓性並非所有事的債權都可以轉讓的。《合同法》②第七十九條規定了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一是依照合同的性質不可以轉讓的。此種權利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有效,否則會違反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二是當事人特別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不得轉讓。三是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

4、債權讓與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讓與經讓與人和受讓人達成一致協議① 郭明瑞、房紹坤:《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② 王玉梅:《合同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即可移轉權利於受讓人,但如果債權人不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對讓與人履行合同。若債權讓與的效力在讓與合同成立時也對債務人發生,則意味着債務人不知道債權已經讓與的事實而對讓與人實施履行的行為無效,這顯然對債務人不公平。《合同法》所確立的原則是讓與通知主義,即只要讓與人將讓與事實通知了債務人,債權讓與便對債務人發生了法律效力。實踐中,因交易內容不同,讓與通知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三、債權讓與的效力

1、債權讓與的對內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人和受讓與人雙方當事人的效力。在債權全部讓與的情況下,讓與人脱離原債權債務關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享有原合同債權;債權部分讓與的,原債權人就轉讓的部分喪失債權,與受讓人一起就各自的部分,享有獨立的債權。讓與人應當告知受讓人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包括債務人的住所地、履行方式,並應交付債權證明文件、佔有的擔保物等。讓與人對出讓的債權及其從權利負責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如果因權力瑕疵給受讓人造成損失,讓與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債權讓與的對外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合同當事人之外關係的效力。一是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全部轉讓的,讓與人與債務人完全脱離關係,債務人成為受讓人的債務人;債權部分轉讓的,讓與人就轉讓的部分與債務人脱離關係,受讓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對其受讓部分履行債務。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務,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二是對保證人的效力。債權讓與一般不增加保證人的風險和負擔,所以原則上保證責任並不受債權讓與的影響,只是在保證期間內的債權讓與,保證人就應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與保證人事先有保證責任僅限於特定債

權人的約定,那麼保證人可以不再承擔發生債權讓與後的保證責任。四、債權債務轉移引起的訴訟主體變更債的權利主體是債權人,債的義務主體是債務人。債的實現取決於債務人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就可能引起民事訴訟,作為債務人在民事訴訟中成為當事人既順理成章,也符合法律規定。材料中,當債權債務轉移以後發生糾紛時,需要確定訴訟主體。前文我們簡述了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方式以及成立要件,這是基於合同法的規定,對債權債務轉移成立的基本要求,也是債的當事人在轉移債權債務時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所以,

⑴在債權讓與情況下,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通知義務是債權讓與成立的關鍵。如果未盡到通知義務,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如果引起訴訟,原債權人才是適格當的訴訟主體。

⑵在債務承擔情況下,債務人則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退出債的關係,否則引起訴訟,原債務人仍然是適格的訴訟主體。

⑶在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時分兩種情況,法定的概括轉移無須通知、同意,合併、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定的成為合同當事人,也是適格的訴訟主體。而意定的

概括轉移須經合同相對方同意後才能退出合同關係,從而排除訴訟上的主體資格,充其量也只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些債務人或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或因出現不可預料之情事可能出現原債務人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新債務人,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在我國,債務承擔應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債務承擔屬於債的變更中的主體變更,即只變更債務人,但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承擔的特徵是第三人加入債務,完全或部分的替代債務人的地位;如果債務得不到履行,債權人得向第三人主張全部或部分權利。債務承擔的實質要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承擔人承擔的債務必須是可轉讓的債務。若法律明文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或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質不能轉讓的債務,當事人不得協議轉讓。

第二,債務承擔須不改變原債務的內容,這是債務承擔的本質特徵。

第三,債務承擔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第四,依法律規定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合同,債務承擔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方能生效。

第五,債務承擔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利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債務承擔的形式要件應要求債務承擔必須依書面協議成立。

  五、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

1、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將其享有的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享有的行為。就債權讓與的性質而言,其實是債權人處分其權利的表現。這就要求處分人(債權人)必須享有處分權。合同的當事人自然享有對合同權利的處分權,而在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須事先取得處分的特別授權或者事後取得處分權的追認。

2、債務承擔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將其債務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行為,稱為債務承擔。該第三人叫作承擔人。就債務承擔的性質,其實質則是債務人轉嫁其義務的表現。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義務的履行,義務的轉嫁意味着對權利存在潛在的侵害。所以,就債務的承擔、要求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律手續後才能產生其預期的法律效果。

3、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所謂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是指一方當事人將其債權債務一併轉移給第三人,由該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權利義務的行為。由此不難看出,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實際包括了債權讓與和債務承擔兩個行為,但又不是這兩個行為的簡單疊加。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轉移和法定概括轉移兩種,意定概括轉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是基於當事人之間民事行為而產生的,而法定概括轉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

轉讓合同 篇5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該剷車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特簽訂以下協議:

1) 甲方將剷車壹輛(產品編號:出廠日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民幣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乙方一次性付清購車款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該車為其個人合法財產,不存在有任何違法現象,若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償還。自 年 月 日前該車一切債務與權利與乙方無關。從 年 月 日起該車一切債務與權利與甲方無關。

三、甲方隨車提供有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壹份。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剷車車輛,故雙方簽訂協議時均對該車的車身、車容、車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不退車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甲方協商一致同意將自己位於_________街(路)____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_____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房租至 _______,以及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經營範圍為_____,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所載企業所欠 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協議簽訂當天內,甲方須向乙方交付門面,並付清其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否則本協議無效,並視同甲方違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雙倍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萬元整)。

七、其他事項:協議簽訂後,如甲、乙雙方有其他爭議,應有好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辦理。

八、乙方承租了丙方的店面後,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九、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公司的的奶茶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經營範圍。

第二條 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店面位於浙江省新昌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2.該店面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奶茶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店面承包期限共 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參照第四條條款。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店每月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後當日內一次性付清承包金_____元。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租租金由甲方交納。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税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 店面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店面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店面。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店面和設備。

3.本承包合同結束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店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店面。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店面結構。

(3)損壞承包的設備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利用所承包的店面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店面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完好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店面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店面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承包結束後,乙方遺失或損毀的設備應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店面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8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西安紫薇臻品小區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已通過向 購買方式取得的,位於商品房小區地下車位:車位編號為:號。

1.2地下室內牆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塗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權益轉讓及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將甲方與西安龍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車位使用權租賃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權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紫薇臻品”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可自由向第三方轉讓或出租本車位的使用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三、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交付期限與方式

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當日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向乙方交付甲方

與西安龍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車位使用權租賃合同》原件、地下車庫出入門禁卡。

六、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7.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轉讓合同 篇9

甲方(轉讓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原則,就“粵Ynnnn”的車輛財產所有權自行協商達成以下共識,特簽訂本協議加予約束。

1、 甲方將自購的車輛“粵Ynnnn”以人民幣捌萬伍仟元整轉讓給乙方。

2、 甲方必須確保本車輛轉讓之日起,在此之前該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甲方自行辦完。如:年票、保險、車船税和其他違章及罰款等。

3、 乙方在車輛轉讓之日起必須對車輛的所有證件對比清楚,車輛轉讓後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違章、維修和國家法規規定的行政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4、 由於甲方在此之前向乙方借購車款人民幣肆萬叁仟元,剩下肆萬貳仟元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餘額後必須立即將該車輛的所有證件交給乙方,不得遺漏。

5、 車輛轉讓後,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所有名稱仍然用甲方的名字和地址,車輛暫不過户,但車輛實際的財產擁有人為乙方。

6、 該車輛在辦理國家法規規定的手續時,如年審、保險、車船税和其他正當需要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才能辦理的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並提供所需的證件。

7、 手續辦理後,乙方擁有該車輛所有的實用和財產權,任何對該車輛合法的使用和支配,不需徵得甲方同意,所產生的任何事宜與甲方無關。

8、 乙方隨時可要求甲方辦理過户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並協助乙方辦理所有手續的相應責任。

9、 其他如有爭議的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

甲方:

20xx年 月 日

乙方:

20xx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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