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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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居間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居間代理合同

居間代理合同1

甲 方: 乙方(居間人):

委託人: 委託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共贏的原則,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山西省太鋼鐵礦石基建剝離工程項目,代理甲方與該項目的建設單位“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直接洽談,並向甲方提供關於該項目資料和相關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土石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總量4000萬—5000萬立方米。

3、價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價)。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工程合同,乙方僅為甲

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商、撮合等服務,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託後須向甲方提供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資料。(內容包括此項目工程合作條款,工程清單、總價、土石方運輸距離等)。

2、乙方承諾介紹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必須簽訂該項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與此項目簽訂正式合同,乙方無權取得居間的任何報酬,並承擔甲方為此而產生的資金移動金額萬元的損失補償。

3、乙方在甲方達成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的義務,在甲方工程施工的`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工程建設方的各項關係。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營業證等相關資料,並按要求派員參與和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專業施工合同。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鐵十九局集團

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按合同條款黨的條款執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合同簽訂後,則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甲方如未能及時支付,則按未及時支付金額的 %補償給乙方。

三、居間報酬的計算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居間費一次性 萬元。

2、乙方確保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總量在4000萬立方米以上的基礎上,甲方支付 萬元。

3、甲方與此項目建設正式合同簽訂後,支付 萬元,剩餘的待建設方通知機械設備進施工場地後,三個工作日付清餘款。

4、甲方將居間費按乙方指定的單位帳户匯入帳户。

四、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間過程中獲得甲方祕密(雙方認為此祕密直接導致工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內容),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3、甲方違反保密義務應向乙方無條件支付居間報酬。

五、合同終止

居間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終止。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員會仲裁,並由守約方所在地申請法院判決。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洽定人: 洽定人:

  委託人: 委託人:

  簽訂地址:簽訂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居間代理合同2

委託方:

地址:

居間方:

地址: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帶給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帶給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用心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項目業主,並及時溝通狀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用心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____(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務必用心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務必帶給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帶給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版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職責

違約職責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居間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日期:日期

居間代理合同3

簽訂地點:

委託方:

居間方: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理解委託方的委託居間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指定乙方為獨家居間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

二、居間期限:

本合同居間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礦權交易完成(不少於180個工作日)。

三、居間事項:

居間方為委託方帶給媒介服務,撮合委託方與礦權賣方達成礦權交易。

四、本合同礦權委託交易底價為人民幣 圓整(¥ 元)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義務

1、提交全部與礦權交易的資證文件;

2、居間方在理解委託期間,委託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託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約定的礦權;

3、委託方在合同生效後,為儘快促成交易成功,委託方應用心配合居間方的工作,對居間方活動不得任意干涉;

4、委託方如實帶給有效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後,應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二)居間方的.權利義務

1、居間方為委託方帶給準確、真實的礦權媒介信息; 2、居間方為委託方帶給與賣方交易的撮合服務;

3、居間方不為委託方和賣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礦權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4、居間合同期間,賣方確定後,居間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

六、居間事務完成及酬金結算、支付方式

1、居間方促成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即為居間行為完成;

2、居間酬金的計算方法:

酬金金額=礦權交易合同總金額×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託方與居間方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人民幣 圓整(¥ 元),作為居間合同履約保證金。

(b)自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總額的 80 %。

(c)待礦權完成移交手續後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居間方支付結餘的委託酬金。

4、透過居間方成功完成委託方委託項目交易的,履約保證金應包計在委託酬金內;如居間方未完成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委託工作結束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扣除。

居間本合同委託礦權所產生的相應費用後,將剩餘款項返還委託方。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方與居間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八、違約職責

(一)委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職責

1、居間期間,委託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交易礦權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將礦權交易價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2、在居間期間內或居間期限屆滿後,委託方及其關係人(指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委託方的直系或旁系親屬、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與第三方交易該礦權項目時,需經過居間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買受人)是否是居間方客户”,若是,委託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將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3、在居間期間期限內,在居間方將委託礦權交易並代委託方支付賣方預付款或定金後,如委託方反悔,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居間方;

4、委託方隱瞞委託方狀況,由此與賣方產生的法律糾紛,致礦權無法交易。由委託方承擔一切職責,與居間方無關。同時,委託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5、不按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的。

如有以上狀況出現,委託方需按本條款之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拒付,居間方有權透過訴訟向委託人追償。此時,委託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應自行承擔職責:

1、居間方超越居間權限向賣方做出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居間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附件

委託方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委託交易礦權信息表》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複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 月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日

居間代理合同4

甲方(委託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託,雙方就甲方經營範圍:超市管理諮詢服務(含中介服務) 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 委託事項

1、 居間項目名稱:甲方經營範圍:超市管理諮詢服務(含中介服務) 。

2、 委託資料:甲方委託乙方為上述項目資料在______地區範圍尋找、介紹及協助建立與相對方的合作關係。

3、乙方完成委託標準:乙方根據甲方所提訂立合同的要求,為甲方帶給相對方信息,並按商業慣例和交易習慣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職責

1、 甲方務必保證委託行為不違反國家法律,並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帶給甲方公司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帶給有關客户合法企業綜合資料。

3、 甲方須按本約定比例定時向乙方支付實現“標的”代理之居間費。

4、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通報該合同簽訂之進展狀況。

5、 甲方應就委託項目營銷知識對乙方進行培訓,以使乙方能優質、高效的.完成委託。

三、 乙方職責

1、 乙方應遵守本行業道德標準,不得對所籤合同實施不良影響,全力促成甲方與相對方項目合同成交,充分維護甲方綜合利益。

2、乙方應對甲方帶給的信息、成交機會、簽約狀況以及甲方和相對方的商業機密負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職責。

3、乙方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不得雙邊牽線或為私利而理解相對方佣金、饋贈等類似款項。

4、乙方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轉移自我的各項債權債務。

四、 居間期限和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光和交付方式

1、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 年,甲方將以 匯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間服務佣金,並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2、居間報酬的計算方式:

① 乙方僅帶給需求方簽約意向及其他關聯信息,不直接參與本項目談判的,待甲方與需求方簽約並收到預付款後______ 天內即支付合同“標的”的______ %作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參與談判並確保甲方與需求方簽約,待合同生效後, 並收到預付款後______ 天內即支付合同“標的”的______ %作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書面授權委託的狀況下,獨立完成與需求方的綜合談判,並簽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後,並收到預付款後______天內即支付合同“標的”的______ %作為乙方佣金。

五、 保密資料

1。 甲方為提高乙方代理業務潛力,而對乙方進行專業培訓及所帶給各種資料,乙方務必對第三方負有絕對保密的職責。

2。 乙方簽定本協議及參與代理合同,其資料均屬行業機密不得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六、違約職責

七、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簽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內若有違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自願約定甲方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為起訴地。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名):法人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公司税號:公司税號: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居間人):

委託人:

委託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共贏的原則,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山西省太鋼鐵礦石基建剝離工程項目,代理甲方與該項目的建設單位"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直接洽談,並向甲方提供關於該項目資料和相關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土石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總量4000萬—5000萬立方米。

3、價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價)。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工程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商、撮合等服務,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託後須向甲方提供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資料。(內容包括此項目工程合作條款,工程清單、總價、土石方運輸距離等)。

2、乙方承諾介紹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必須簽訂該項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與此項目簽訂正式合同,乙方無權取得居間的任何報酬,並承擔甲方為此而產生的資金移動金額萬元的損失補償。

3、乙方在甲方達成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的義務,在甲方工程施工的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工程建設方的各項關係。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營業證等相關資料,並按要求派員參與和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專業施工合同。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按合同條款黨的條款執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合同簽訂後,則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甲方如未能及時支付,則按未及時支付金額的%補償給乙方。

三、居間報酬的計算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居間費一次性萬元。

2、乙方確保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總量在4000萬立方米以上的基礎上,甲方支付萬元。

3、甲方與此項目建設正式合同簽訂後,支付萬元,剩餘的待建設方通知機械設備進施工場地後,三個工作日付清餘款。

4、甲方將居間費按乙方指定的單位帳户匯入帳户。

四、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間過程中獲得甲方祕密(雙方認為此祕密直接導致工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內容),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3、甲方違反保密義務應向乙方無條件支付居間報酬。

五、合同終止

居間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終止。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員會仲裁,並由守約方所在地申請法院判決。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方:乙方:

洽定人:洽定人:

委託人:委託人:

簽訂地址:簽訂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20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一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代理合同6

專賣授權人:利郎(福建)時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良星(以下稱甲方)專賣總代理人:福建省福州市楊武(身份證:110108661210181)(以下稱乙方)為進一步拓展“利郎服飾”專賣市場,甲、乙雙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礎上,以公平、互利為原則,就甲方授予乙方“利郎服飾”特許專賣代理權,並採用新的管理模式進行合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專賣授權約定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江蘇省範圍內經營“利郎服飾”特許專賣獨家總代理權。乙方具有在江蘇省開展“利郎服飾”專賣業務的合法權力。

(二)甲方不得在江蘇省範圍內委任其他經銷、代理商,不得自行設置專賣銷售網點。崑山市由甲方直接發貨、收款,但納入乙方的管理範圍。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專賣管理有關規章制度,規範開展業務,維護“利郎服飾”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商標使用權,不得私自以“利郎”商標製作或加工產品。

(四)乙方不得對本特許專賣代理權進行私自轉讓。

(五)乙方應恪守“特許專賣”的規則,不得經營其它服飾競爭品牌。

(六)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違反上述條款的約定時,另一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二、授權期限約定

(一)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專賣總代理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在授權期限內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三)本授權期限屆滿,乙方能完成合同中規定的銷售回款基數,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專賣管理規範,有效推廣“利郎”品牌,甲方將按新的統一代理條件繼續給予乙方在江蘇省的總代理。

三、合作經營方式約定

(一)乙方負責江蘇省“利郎專賣”業務的拓展和管理、維護、監督,盡最大限度佔領該省的市場份額,創造最好的業績。

(二)甲方如須在省會城市南京設立二級配送中心,其派駐人員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二級配送的職能及管理模式參照江西、安徽兩地。

(三)乙方負責開拓二級市場,發展二級加盟代理商;負責對加盟專賣店提供規範的督導服務,並負責二級加盟店的管理,如出現混牌銷售,假冒商品,不按甲方定價銷售等違反甲方的有關制度者,一旦發現,乙方應及時按專賣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該店的全部專賣管理費,並處罰沒收該店品牌抵押金。

(四)乙方發展的外圍店,應負責二級店的督導、服務、賣場形象設計、裝修、廣告計劃實施、培訓等工作,同時,享受順加7%的專賣管理費(出廠價以上的批發差價)。

(五)二級加盟店貨源市內運輸費用和向總公司提貨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由對方所簽訂的合同所引起的債權、債務。

四、代理條件約定

(一)鋪底貨:

1、甲方為支持乙方開拓業務,在本合同期內,第一年給予乙方價值人民幣肆拾萬元鋪底貨的'借款(不含特價貨)。鋪底貨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減少拾萬元。

2、甲方給予乙方的鋪底貨等同於甲方借給乙方的貨物週轉資金。合同屆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歸還全部鋪貨貨款。

3、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進行盤點檢查,乙方須保證其實物總數與商場在途貨款相加不得少於甲方對乙方實際鋪貨量,否則,視為乙方挪用甲方的資金,按銷售獎罰條款執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歸還不合理佔用資金,乙方若不能按時歸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按約定每年八月底歸還甲方拾萬元鋪底貨借款。如無歸還,甲方有

權從乙方的貨款中衝抵。合同期滿,乙方又能每年完成指標或盈利,則乙方應歸還全部鋪貨借款。

(二)供貨與退貨:

1、甲方西服廠按統一的出廠價8.2折、休閒廠按出廠價8.0折期貨買斷或現貨買斷作為乙方的提貨價。向乙方供貨,均需有購貨合同或傳真件經甲方確認。甲方未能按交貨期及時發貨,延誤3天以上的,按延誤部份的3%進行賠償;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拒絕提貨,甲方按延誤的6%賠償;乙方未能按期提貨,延誤3天以上的,按延誤部份的3%進行賠償;超過20天未提貨時,視為乙方無故拒絕提貨,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批貨,並按該批貨款的30%處罰乙方。

2、乙方銷售的零售價接受甲方的監督。南京市實際零售價平均價不得高於出廠價順加140%。外圍專賣店平均實際零售價與江西、安徽兩地相同(外圍商場專廳參照南京)。

3、乙方向甲方提貨量達到鋪底貨額度,再提貨時應款到發貨,甲方實行款到發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

4、乙方可自主選擇品種,不受甲方限制。甲方保證公平、合理供貨,不變相提價。

5、乙方提貨與質量問題退貨的長途運費自理,甲方負責發運和短途運費(公司至石獅段)。

6、乙方從原江蘇省總代理商處接收的庫存舊貨中秋冬商品部分由甲方給予退差價1.5萬元,夏季貨品未銷完的部分於20xx年10月1日前退回公司,舊貨中秋冬季貨品退差價後由乙買斷。

(三)回款基數(含休閒廠產品):

1、第一年250萬元人民幣,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20%。

2、獎罰辦法:

①未完成年度回款基數時,第一年按甲方規定“低效市場處理”。第二年仍未完成,則甲方有權收回二級加盟店的管理及收益權限,直至終止合同。

②甲方在乙方不合理佔用鋪底貨資金達到10%時,甲方有權要求限期還款並收取2%/月的滯納金;達到2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增值税票與在途貨款:

1、乙方的商場回款由甲方按時開具增值税發票,乙方直接由商場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户,款到後計算為乙方的回款。乙方按甲方每年開具增值税發票的總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為4%,第二年為5%,第三年開始為6%。

2、根據商場銷售回款數,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由乙方送達商場,款未到甲方帳户期間屬於在途貨款。從甲方開增值税發票之日起30天內,該税票金額的50%可衝抵乙方回款,超過時限款未到甲方帳户則必須以現金衝抵。

3、在途貨款的回籠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五)廣告費:

1、南京市商場內廣告費由乙方承擔。南京市投放户外廣告,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2、甲方在第一、二年,每年補貼乙方招商廣告費1.5萬元,憑廣告發票一次性向甲方報銷。

3、外圍店的廣告費和裝修補貼按公司統一標準執行。

(六)因乙方接手江蘇市場後需對商場專廳重新裝修,甲方同意按4個商場每個商場補貼5000元,一次性補貼後,今後不再補貼。

(七)團體定製業務:

1、甲方負責團體定製的樣布提供、打樣、量體、簽訂合同、訂單加工,並承擔產品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訂單承接,對貨款回籠負全部責任。(被確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不能回籠的貨款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享受甲方制訂的團體定製業務的統一業務政策和獎懲政策,甲方將相應的文件提供給乙方,作為開展該業務的依據,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該文件不得外傳。

3、乙方承接的團體定製業務,簽訂的合同,必須報甲方財務部一份,以便監督團體定製的回款情況,否則甲方不予下單生產。

五、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同時甲方解除原代理商的合同並收回代理權。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自營部份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責任自負,甲方

不承擔乙方的任何債權、債務的連帶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即進行第一個合作年度,並同時對二級加盟商按新的管理標準執行。

(四)除本合同特別規定條款外,雙方的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即視為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合同簽署地點:福建省晉江市利郎大廈

居間代理合同7

甲方(委託方):(組織代碼:)

法人代表: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居間人):曹

身份證號碼:34010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第424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及向居間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和第426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特與居間人簽訂以下合同: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引薦資金公司直接洽談,為甲方引進所需融資資金,並促成甲方與出資人簽訂相關合同,最終達成引進安全資金的目的。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工商企業登記基本情況、銀行基本賬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簡歷等相關融資資料。

2、甲方負責提供資金用途的項目確認書(批准書),確保項目的真實、可靠,各種手續齊全,同時提供資金使用策劃書和還款計劃書。

3、如果居間成功,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居間報酬。

三、乙方義務

1、乙方促成合同的簽訂,確保資金到達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資金不能到位,此合同無效)。

2、乙方有督促資金方達成合作並儘快放款義務。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居間報酬按成功引進資金數額的%比例支付,貨幣為人民幣。

2、居間報酬支付的時間在出資人首次資金到位(包括到達甲方的帳户或者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均按甲方引進資金額和約定的比例(2%)計算數額,在首次資金款到位後當日內全部一次性付清。

3、居間報酬的支付方式,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銀行帳户:中國建設銀行合肥市路支行;户名:曹;帳號:6227 017)

五、雙方約定事項

1、乙方所得的居間費為全額淨得且乙方不需向甲方提供發票;

2、甲方如逾期支付居間報酬,按日支付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合同因履行發生違約或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與出資方簽訂合法有效的正式借款合同為本合同的附件,附於本合同之後。本次貸款到位則此居間合同自動轉為欠條,當此居間報酬支付清後,此欠條自動作廢。

5、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包括一年期內甲方與乙方所提供的資金方合作均視為有效,並適用該居間協議)。

6、如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條文規定,不如期支付乙方居間費,則乙方將藉助其他途徑主張權利,要求甲方除繼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費外,並願意賠償違約金貳拾萬元給乙方。

六、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向合肥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和甲方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委託方簽章):

乙方(居間人簽章):

20__年07月日

20__年07月日

居間代理合同8

甲方(委託人): 某某建築公司

聯繫地址:

乙方(居間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理解甲方委託,負責就**省***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帶給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帶給信息,或為甲方帶給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務必向甲方帶給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帶給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帶給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帶給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帶給的`各種材料單價,務必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帶給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税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帶給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光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能夠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差*等**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居間代理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或者(大寫)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的行為證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居間人(章): 鑑(公)證意見: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居間代理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託受託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 □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類型: □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 住宅? □ 辦公? □ 商住? □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衞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售條件

委託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rmb? □ usd)□ 現金? □ 支票? □ 匯款? □ 其它(請註明):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户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佣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於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後,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共贏的原則,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尋求合適的寫字樓。

基本要求

區域: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

辦公人數:_________租期:________租金: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其他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須利用自己銷售網絡積極尋找標的,跟進並促成交易;

2、乙方有義務帶領甲方視察標的,並向甲方提供業主的意向、條件。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權自主確定是否租賃標的的條件;

2、甲方承諾不私下同乙方介紹之業主接洽、交易(包括乙方書面推薦及現場帶看);

3、甲方應及時在乙方提交的《標的視察確認》上籤章確認。

三、居間報酬的計算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居間費一次性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將根據行業慣例,從提供物業方收取服務費用。

2、甲方將居間費按乙方指定的單位賬户匯入賬户。

四、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有不履行協議義務的情形,應向乙方給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相當於私自成交標的.月租金的兩倍。

五、合同終止

居間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終止。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如發生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如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起訴方式解決。

七、協議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發生法律效力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協議中止/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在下列情形中,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協議:

(1)因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實現協議目的;

(2)甲方已通過其他渠道(非乙方提供標的)選擇合適辦公地址;

(3)一方延遲履行協議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洽定人:________________

洽定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間代理合同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法定地址:

證件類型及編碼:

電子郵箱:

銀行賬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法定地址:

社會信用代碼:

電子郵箱:

銀行賬户:

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託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 。

使用年限:□永久□至 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 。

房屋類型:□別墅□外銷□內銷□其它用途 □住宅 □辦公 □商住□其它。

結構:____ 房____ 廳 ____衞。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

電器:________________ 。

傢俱:________________ 。

其它: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售條件

委託售價: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 。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 。

付款方式(□RMB□USD)□現金 □支票□匯款□其它(請註明):____________ 。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户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佣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 ( %)或 元人民幣,大寫: ,於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 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後,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

__年___月___日

居間代理合同13

甲方(委託人):交易中心

乙方(代理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及代理業務範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交易中心從事現貨和現貨延期交易業務介紹客户,促成甲方與客户間簽訂《客户協議書》。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業務介紹資料,為乙方按本協議開展業務提供必要的資源與支持,並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客户協議書》作出調整,而無需事先通知乙方。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只能將甲方品牌及相關標誌、名稱等用於開展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業務活動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3、乙方公司員工不得冒充甲方員工身份來開展業務。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客户或者代理商向其他公司轉移。

5、乙方不得誘使甲方客户銷户後重新開户後冒充新客户。

6、乙方不得在甲方名下重複開經紀代理。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及客户利益及聲譽的非法經營活動。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此而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其違約所造成的直接損失。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之代理人資格並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得的代理報酬,甲方不予支付。同時,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壹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利用代理人身份變相非法集資或融資的。

(2)向客户作返傭承諾、獲利保證或共擔風險承諾的。

(3)乙方違規套利,惡意刷單損害甲方利益的。

(4)乙方不得以各種設立集中交易場所或經營服務網點等。

(5)代客理財、喊單,利用各種方法引導唆使客户交易的。

3、因乙方未能如實介紹現貨和現貨延期交易的相關情況,正確揭示風險和收益,致使客户與公司產生爭議的,乙方應協助公司與客户協商,如需對客户進行賠償的.,乙方應按照收取佣金的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有效。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代理合同。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當地仲裁機構進行裁決。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協議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乙方為自然人的,應由乙方簽字後按捺手印)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人(委託代理人):

法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代理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光: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或者(大寫)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的行為證明不履行主要義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居間人(章): 鑑(公)證意見: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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