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彙編6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合同 篇1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出租方:地址為: 號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租賃期限:3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號止。房屋租金額為 元 , 傢俱水費、電費、煤氣租賃期滿按數字,收費標準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備、設備情況詳見合同清單作為出租方按照本合同書約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房期間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如因不及時交費出現滯納金由承租方承擔。
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
6、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房屋到期後承租方準時交回房屋。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編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真實意思表示。為維護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人承擔,並由借款人賠償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户名稱:
開户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户。
出借人指定賬户名稱:
開户行:
賬號:
第七條 抵押條款
為確保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財產,向出借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
出借人經審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有使用權的土地作為借款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為明確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市 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棟 單_____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 。
二、抵押財產價值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抵押人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抵押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抵押人負責賠償。
五、出借人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出借人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屋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且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監督。
七、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八、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轉讓、出賣、租賃抵押物,不得對抵押物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若因抵押人行為造成房屋權屬變更等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責賠償。
九、本合同生效後,借、貸及保證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借款的保證 本次借貸行為 (身份證號: )自願為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詳見附件一)
第九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擔保人自願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抵押物、質物貶值、損毀、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及擔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7、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將抵押物(質押物)依法變現歸還借款;
7、出借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税費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税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税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二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條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為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權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幫甲方擬建一座房屋,面積約為平方米,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石頭、鋼材、管道等建築材料。還要負責路通、水通、電通,水電費由方負責,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2—3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施工及質量要求
1、基礎石要求高不低於90釐米,寬80釐米,圈樑高30釐米。房屋底層高3.6米,第二層高3.4米,板面厚需澆鑄13釐米,牆面地平做到垂直平滑,地平面無積水。
2、底層地面磨和走廊過道磨石子。其餘用地板磚。屋面用水泥清光。牆面要求粉仿瓷頂角有線條。
3、底層樓梯間設有衞生間,衞生間空間高度不得低於2米。二至三樓樓梯間有衞生間,二樓有個標間設有衞生間,共設衞生間個。每格房間要求至少有兩個插座開關,要求全部澆鑄完後才安裝電路電燈。
4、乙方應當本着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甲方需要和要求施工,加強質量管理。重要施工過程:如澆鑄地腳、圈樑前須經甲方查看後方能施工。
5、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不按甲方要求施工,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6、房屋建成後一年內,若出現屋頂、牆體炸等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並且甲方扣除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7、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扣5%作為質量保證金,房屋建成滿一年後,若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才付給乙方,否則甲方不再付給乙方。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梯及出緣按建築面積的%計算。
2、付款時間: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初預付一萬元,第二次付款在房屋澆鑄完第一層時付一萬,第三次全部峻工並經甲方檢驗後15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
1、由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六、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協商完善。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甲方:上巴河國小
乙方;上巴河鎮平麓培訓學校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添置、校舍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房屋合同 篇5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xx市xx號六層單元房的二樓北單元,建築面積122.5平方米,以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叁仟元整(¥:153000.00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此地皮屬國有土地,甲方不承諾辦理房產證手續。
三、交款辦法:購房款一次性付清,即交付乙方鑰匙。
四、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後,不得隨意要求退房,若有特殊理由,經甲方同意後,必須接受按乙方交款總額的5%,賠償給甲方,作為賠償給甲方的經濟損失。
五、購房户應得房屋設施標準:
(1)水、電入户;
(2)外牆甲方採用水泥壓光刷外牆漆為標準;
(3)室內牆面水泥壓光,地板為毛地板;
(4)廚房、衞生間、上下水預留接口到位(不包括潔具);
(5)陽台鋁合金封閉(包括推拉扇);
(6)入户門為三防盜(室內門由用户安裝)。
六、房屋所屬權:永久性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出讓,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擋,否則要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xx號六層樓內的場地、樓梯、通道、屬所有住户公共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佔用。
八、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改變主體結構,若違犯合同規定的住户,要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輕者甲方責令恢復原狀、重者移交人民法院),有權行使甲方職責。
九、購房户居住期間必須服從樓房負責管理規定的各項制度,違者樓房負責人有權採取措施停電、停水給予制約。
十、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有購房户提出公證,由乙方向公證單位交公證費,甲方概不承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6月22日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於20xx年9月1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僅僅適用於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該司法解釋出台較晚,今年的司法考試不一定會涉及到,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涉及的可能性。一下就該解釋中特別重要的內容予以介紹:
第一,一屋二租時,如何確定承租人。《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6條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非法轉租時,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持期間。《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其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非法轉租合同無效;合法轉租合同超過承租人剩餘期限的部分無效。《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5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兩種情形。《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0條規定:“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後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房屋的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五,房屋承租人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四種情形。《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4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六,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的,只能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無權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1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定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房屋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出租人拍賣出租房屋的,房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2條規定:“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3條規定:“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八,房租承租人的共同經營人在承租人死亡時有權在房屋租賃合同的剩餘期限繼續租賃房屋。《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9條規定:“承租人租賃房屋用於以個體工商户或者個人合夥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夥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室;房型規格;居住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沐浴空調冰箱彩電洗衣機微波爐吊扇音響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合同;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