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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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土地流轉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 ]土租(包)字第 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應符合下列標準 。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

轉包(出租)的土地總價格為每年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出租)費:

1、乙方採用現金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支付時間為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實物名稱 ,數量 公斤,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轉包(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6、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大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後保證復墾的前提下,對轉包(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轉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鄉鎮村組(户主姓名)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畝、魚池畝、山地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

2、甲方身份證複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複印件;

3、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簽章)聯繫電話:乙方:(簽章)聯繫電話:

鑑證方:(簽章)鑑證經辦人:(簽章)

年月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租賃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用於 藥材 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於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採取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 公斤/畝,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 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徵用佔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通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徵用、佔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為每畝人民幣 壹仟萬 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4、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

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市**鎮**村**隊**地,**地(包溝渠)於20xx年11月20號,流轉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議後,訂立本合同書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轉給乙方後,永久不變,一切使用權及所有權有乙方享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權及所有權流轉費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必須把四邊界限畫清楚,東靠排水溝及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產路,西靠溝,北靠排水溝與楊發玉共同使用,各溝存在問題有甲方出面調解。

三: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包括本地內的所有水利設施,電力設施及泵站以前線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權,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線路及用電以後的問題都有甲方出面協調及解決。

四:乙方接受後擔任土地上的所有義務工和建設經費若有攪擾甲方出面協調。

五: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流轉合同的條列,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協議和不遵守合同條例提出的'一方必須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甲乙雙方在出現合同問題的情況下,必須有證明簽字證明,如果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判執行。

七: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書,特立本合同書為證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證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自簽字起生效。

八:關於xx租用泵站及渠道的問題,xx在每年用水期間除交相關的水費,電費及維修費外再給與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5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 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温室大棚轉讓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用於温室大棚生產的承包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同時將温室及大棚一併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甲方流轉給乙方承包的土地x畝,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轉讓的温室大棚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温室建築標準、大棚建築標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或約定分期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計算的可得利益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土地發包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不按時依法交納有關部門收取相應的税費的。

十、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承包方) (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土地流轉合同 篇6

甲方(流出方):

地址:

電話:

簽字時間: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字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轉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的土地,______面積共______畝流轉(租賃)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流轉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流轉土地用途:種植業。

第四條: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五年後按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支付方式及時間:每年在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當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條:流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依法自願流轉本户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轉合同約定取得流轉土地的收益;

(3)監督乙方依照本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制止乙方損害流轉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在流轉之前的國家相關惠農政策仍然歸甲方所有,流轉期內乙方所爭取的惠農政策歸乙方所有。

(6)在流轉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報村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備案;

(7)在流轉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土地佔用費和安臵補償費歸甲方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8)流轉期滿,有權收回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流轉土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流轉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不得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

(4)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與其他農户之間或者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和其他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由此而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及相關設施,其佔地不視為非農建設佔地,其存續期與本合同的土地經營權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內,對土地經營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租賃、參股或合夥權;

(4)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向國家及相關單位部門提出補償要求;國家及有關單位部門因徵用、佔用流轉土地,對乙方在流轉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及農作物等所給予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滿,如甲方願意繼續流轉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租賃權,續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轉土地租金;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和污染環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勞動力,但甲方勞動力必須達到乙方要求的勞動技術水平,並按乙方要求進行操作;

(5)乙方進行土地開發時,若變更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應事先與甲方商議並徵得同意,按有關政策法規完善手續後,方可進行;

(6)合同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滿,如甲方不願繼續流轉,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使用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在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流轉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生產設施和改土調形改變土地現狀的,合同期滿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須由乙方負責復耕交歸甲方。若乙方不復耕,交付復耕費500元/畝給甲方復耕。

第七條:在流轉期間,乙方因承包土地產生的一切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土地流轉期滿,如甲方不願意繼續出租或乙方不願續租,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在確保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也可以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

第九條:流轉期滿後,乙方將土地使用權交歸甲方,須支付土地界址調整工作經費50元/畝給關河鄉政府,由鄉政府組織村、社幹部調整土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預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轉(租)金,即視為自動放棄流轉土地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經營權,有權處分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且對乙方不予補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按合同剩餘年限租金總額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3)對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對乙方予以處罰。

(二)甲方違約責任

(1)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在流轉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須按合同剩餘年限的乙方正常經營利潤總額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的人、畜、禽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甲方與其他農户之間或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因土地糾紛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調解解決。

甲乙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縣級以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地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當事人均不算違約。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就本合同終止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鑑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代表(簽字):

鑑證單位(簽字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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