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合同集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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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房屋合同集合10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税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興海縣城。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帶工具、架子等。

4、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

5、承包價格:每平方米80元。

6、施工面積: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工程總天數: 天。

8、付款方式:工人到場、材料到場付80000元,工程完工驗收後付總工程款的70%-80%,剩餘工程款年底一次性結清。

9、施工人數把每天不少於13人。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給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條 安全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規範》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確保甲方房屋施工順利進行,為明確雙方在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本着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該工程位於

磚混一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及室內裝修。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萬元(人民幣)。

四、工程承包範圍

按甲方提供施工圖,乙方負責所有施工機械(木模,釘子,鐵絲,腳平架等),從基礎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鋼筋工等所有施工內容。主要分土建部分和室內裝修部分如下:

圍牆、大門(大門:防盜門寬1。5米、門頂用三角破面琉璃瓦),由甲乙雙方協商後,決定甲方增加一萬元工程投資,承包給乙方。 土建部分:基礎為50公分漿砌石基礎;寬40公分地圈樑(配筋為:16型螺紋鋼8根、闊筋為:8號,間距20公分);高80公分漿砌石;正負零圈樑(配筋為:16型鋼筋6根、闊筋為:8號,間距20公分);基礎主柱子配筋為:分別16型螺紋鋼8根、闊筋為:8號,間距20公分;構造柱配筋為:分別16型螺紋鋼6根、闊筋為:8號,間距20公分;屋面為現澆板(配筋為:10號鋼筋、8鋼筋,間距為15公分)。坡屋面

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由乙方負責安裝。嚴格按照施工圖要求施工。

裝修部分:裝修標準為中等裝修,包工包料。主要由:外牆四面貼外牆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外門為防盜門、室內門為實木門;窗户材料為羅普斯金鋁合金;室內電線全部用銅芯線;燈具用吊燈;

漢式客廳屋頂為吊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藏式客廳為藏式屋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小孩卧室兩間,屋頂為吊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廚房屋頂為旺鵬膠旺鵬、地板用防滑瓷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四周牆面用白色內牆磚;

衞生間(浴室)屋頂為旺鵬膠旺鵬,安裝浴霸、座便器,地磚用防滑瓷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牆面用白色內牆磚;

經堂屋頂為吊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走廊地板用瓷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

樓梯用防滑瓷磚;扶手用不鏽鋼。

五: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14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方式計算,增減工程量按照市場行情,雙方協商解決。

2:付款方式為分三期付款。第一期為基礎、備料完後付總工程量的40%;第二期為主體框架完後付總工程量的30%;工程竣工後付總工程量的15%;剩下15%為保脩金,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結束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餘額付清。(保修期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達標,達標後另外賠材料)。

六: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20xx年4月15日到20xx年7月20日全部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工程的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必須在採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特別是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以上合同內容望雙方遵守各自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期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司名稱:公司註冊號:

鑑於:甲乙丙三方同為 共同合作投資出資人,為更好地經營管理公司,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公司的管理規章等一些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公司股份

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相應的股份及相應的權益,其股份詳細比例分別為甲方: ;乙方: %;丙方:%;

  二、出勤於考勤

正常上班作息時間為:

每月休假;每人每月休假 天,請假及礦工;

(1):事假

(2)病假;

(3)礦工;

考勤記錄

財政核算

財政的分配及承擔;公司內各項開支盈虧(除房產倒賣外)均按三方各自所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利潤和承擔公司虧損。

財務記錄;公司財務開支必須有專人記賬

財務報賬;

 三、公司財政

(1)公司內所有人員為公司支出或收取了任何費用必須向記賬人員彙報,不得多報,否則,一經發現,扣除虛報者虛報部分三倍數額的人民幣作為處罰。

(2)公司內所有人員在收取了與公司營業範圍及公司所從事的服務有關的費用時經手人必須向公司及時報賬。

財產安全;公司內所有人員(包括三方)必須愛護公司公共財產,維護公共財產安全,因個人原因導致公司財產遭到損壞或遺失,損壞或遺失人員必須向公司賠償與相當於被損壞或遺失物品的原價 相等數額的人民幣。

 四、公司決策

① 決策權力;三方均有對有關公司各事項決策的權力。

② 決策範圍;公司規模的變動、公司各店面位置的遷改、員工的聘請、辭退、獎懲及工作調動,公司的財務支配、公司各項目的投資(不包括房產倒賣項目投資)、公司設施器材的增減、公司發展道路方向、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變更、有關公司的各種合同或協議的簽訂與修改、公司的轉型、轉讓或解散等各方面,三方均有包括在上述範圍內的等各方面決策權力。

③ 決策過程;三方凡遇公司某事項決策方面發生爭執可由三人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股份投票數最終擬定決策。

④ 決策結果;股份投票數必須大於50%(不含50%)決策方可通過並確立。

⑤ 決策執行;凡通過公司決策最終確立的方案,三方必須共同遵守。

⑥ 決策結果的變更;公司各事項經三方決策後確立的結果或方案若要變更必須經三方均同意認可,方可變更決策,新的決策也由三方重新擬定。

  五、公司投資

① 公司在店面擴展、公司財務支出、倒賣房產等方面的投資必須經過三方決策後同意許可,無論哪一方不得在其他兩方未同意或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投資。

② 房產倒賣投資;在公司決定某項倒賣房產投資時必須經三方決策一致同意,三方任何一方可放棄決策權力不參與此項投資,若三方因投資出資問題並未達成一致,可由三方自由商定出資詳細情況,若在此項投資時投資方少於三方的情況下,該筆投資收取回報後所獲取的利潤屬於投資方所有,不計入公司帳內,未參與投資方(明確表態不參與該項投資且並未出資該項投資)無權獲取該項投資所獲得的利潤,在三方同時出資投資的情況下在該項投資所獲取的利潤中抽取 %作為公司運籌資金,其餘部分按照各投資方各自投資比例分別撥算。

③ 倒賣房產;在公司投資某處房地產項目後,(房產倒賣投資)該筆房產若是在公司內(即以公司名義)賣出,公司有權獲得該筆房產交易的中介佣金,若該筆投資房產是以個人名義賣出的,則公司無權獲得該筆房產交易的中介佣金。

④ 房產倒賣項目投資比例;在三方同時參與此項目投資時,投資比例可由三方自行商定,若三方因投資比例爭執不下,則按照股份比例計算投資或取消此項投資。

⑤ 房產倒賣利潤分配;在公司投資某處房地產項目後所產生的盈虧(盈利或虧損)由參與該處房地產投資項目的各投資方按該項各自出資的比例分配或分擔,不與股份比例發生任何關係。

⑥ 公司財務分配;公司各項目投資(除房產倒賣項目外)出資數額比例均按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出資。在公司分紅或承擔公司債務或虧損時,(房產倒賣項目除外)均按三方各自在公司中佔有的股份比例計算。(附註:此協議中房產倒賣項目投資為公司投資買下某處房地產並轉手賣出所產生的盈虧的投資稱為房產倒賣項目投資)。

 六、公司內所有人員(包括三方)不得在公司外私自從事公司營業範圍內的所有工作(此處私自從事行為指: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事某項業務且因此產生了利益而並未向公司報賬的行為)。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 年,自三方簽章之日算起,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到期作廢,是否重新續簽新協議由三方重新擬定。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三方認為需要補充或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三方可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

持一份,經三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內裝飾裝修有關事宜(以下稱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範圍:參見合同附件之預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輔料,發包人提供裝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附件即經雙方當事人籤確認的《承包人/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施工圖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______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施工圖紙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提供方應當負責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內取得有關部門確認或者批准。

施工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已經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乙方辦理的手續外。

房屋合同 篇6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私房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號

第三條、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另定)

第五條、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該房屋(第一期)從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其餘工程量於20xx年開春後定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共需完成地面以上高度1.2m(以待修建的路面高度為準),內容包括:地基開挖,地基砌築,底層屋面回填,上下水管、電線預埋、安裝等。

2、整體建築包工費(不計材料),按照建築面積定價,本房屋修建的建築面積為 m2,包工費 m2/元(包括人工工資及施工工具),

3、整體建築建設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等預埋安裝,門窗安裝,底樓牆面土料處理,大門一面牆(南面牆)瓷磚粘貼等。

4、付款方式:第一期: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工程包工費,待完工後付清所需工時費(首期預付30%)。第二期20xx年工程另定。

第六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户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進度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損失,均有甲方負責承擔賠償。

2、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預留維修費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號:

乙方簽字(手印):

號:

二○xx年xx月八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設備公司

乙方:××實業公司

甲方於×年×月×日在××區××路×號建造職工宿舍樓,與乙方職工宿舍相鄰。為了雙方職工利益,經過反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宿舍樓建成後,在該樓1號門內劃出10套住房歸乙方使用。其中三居室4套,在第三層.一居室6套,在第四層。產權歸甲方所有,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將××路×號院的房、地產權及使用權全部劃歸甲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交住房證前,應由乙方負責,甲方配合,辦完劃歸手續,有關費用按市房管局規定辦理。

三、甲方職工宿舍樓建成並經甲、乙雙方按此樓統一一標準認證後可交付使用,在本協議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起,乙方負責在1個月之內將××路×號院全部騰空,交甲方。

四、新建宿舍樓的乙方住房,其房屋、水電及取暖費必須按市有關政策規定按時交付甲方,並服從甲方的管理。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新建宿舍樓房及附屬設備的維護和修理由甲方負責。住户對室內外的一切設備無權擅自更動,嚴禁破壞建築結構。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需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設備公司(章) 乙方:××實業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籤於×××

房屋合同 篇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户口所在地:

現住址:

工作單位:

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户口所在地:

現住址:

工作單位:

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 ,坐落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所在層次為___/___層,建築面積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 。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該房屋開發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了《 》(合同編號:__________),開發建設單位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該房屋,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明。甲方應告知乙方其與開發建設單位約定的付款方式,並確認房款已付清。

(二)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乙方承租。

(四)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購房協議及自己的身份證件真實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如抵押等),否則造成一切不良後果由甲方全部負責。

甲方保證因國家政策性拆遷、自然災害等涉及到的土地與房屋賠償或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由於建設方的原因,本房屋還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甲方保證:如原建房單位在日後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後,兩個月內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完房屋產權過户,變更房屋所有權人姓名,保障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行使。如因變更時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所有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有拖延或藉口不配合乙方過户,視為違約。如果因為房屋性質、權屬等問題造成不能過户變更房屋所有權予乙方,視為違約。

如能正常變更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繫方式及現有住址變更的情況下,能及時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可以及時的找到甲方。

第三條 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大寫)。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將該房屋產權過户於乙方時,租賃合同的全部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自動轉化為購房款。房屋户於乙方後,租賃合同籤自動終止。

(二)買賣雙方對於房款自行交割,並簽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

(三)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

1、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 400000 元(大寫:肆十萬元整)。

2、簽訂本合同後 1 年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80000 元(大寫:捌萬元整 ),並向甲方支付伍仟元人民幣利息。

3、乙方取得房產證當日,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

4、甲方開具支付收據。

(四)關於貸款的約定

在甲方取得房產證後_______日內,乙方向 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辦抵押貸款,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獲銀行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

(1)乙方自行籌齊剩餘房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甲方;

(2)乙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已發生的及要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終止本合同的進行,買賣雙方相互清退各種款項,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其辦理過程中已發生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 房屋相關費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 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燃氣、 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甲方同意轉移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 房屋的交付

甲方同意在在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該將該房屋鑰匙、購房合同、收據及相關手續材料一併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 貳拾萬 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 貳拾萬元 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七條 税、費相關規定 税費分擔經雙方協商,決定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分擔: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雙方對前述税費未約定、約定不明或遇政策調整的,雙方應在權屬過户之日前 日內協商並達成一致,否則,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繳納。

第八條 權屬轉移登記 (一)當事人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乙方未能在甲方取得房產證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乙方不退房的,自乙方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於乙方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備份___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房屋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願把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範圍:

4、承包造價: 元(大寫: )。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 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為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10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地 址:

聯繫電話: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姓 名: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

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地址:甲方房屋位於

層 户,房屋結構為 ,房產證登記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

第二條 價格: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 萬元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元整),餘款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元整) 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房屋合同由社區各位領導鑑證,交納税費20xx元整,由乙方負責交納。

第五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户手續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户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名或蓋章):

乙 方(簽名或蓋章):

鑑證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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