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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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總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總承包合同(集合15篇)

總承包合同1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位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方經招標確定乙方承包此工程,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瞭解並知悉,本合同項內工程將於建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用於出售,乙方能預見到因逾期交付,將嚴重影響甲方的銷售進度、增加甲方的各類費用和造成甲方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最終業主的違約和對其他相關第三方的違約損失。在甲乙雙方自願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1.1.甲 方:

1.2.乙 方:

1.3.設計單位:

1.4.監理單位:

1.5.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1.6.安全文明施工監督部門:

1.7.本項目:

1.8.本工程:

1.9.本合同:

1.10.合同價款: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總價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費、塔吊基礎、及各分包工程施工的相關配合費);

1.11.開工日期: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乙方進場開始施工的日期,

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下達的開工日期為準;

1.12.竣工驗收:指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務後,由甲方組織,乙方、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地質勘查單位、質量監督單位等相關單位和機構參加的對工程的驗收。通過本驗收的日期為竣工日期。通過本驗收僅代表工程已經符合國家的最低質量要求,並不代表工程質量已經實際達到雙方約定的竣工要求,故而不能視為工程已達到可以移交給甲方的標準;

1.13.完工日期: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乙方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確切日期;

1.14交付日期:指工程質量達到本合同約定之標準,乙方完成所有細部檢查和整改,通過甲方最終驗收後,將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日期;

1.15.圖紙:由甲方提供,滿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6.書面形式:指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印、印刷的並以紙為載體的各種通知、任命、委任、證書、簽證、備忘錄、報告、報表、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電子郵件等;

1.17.三方合同:為了明確權利責任的需要,由甲方、乙方以及參與實施(或供貨)的第三方共同簽署的工程施工或供貨合同;

1.18.現場:指為實施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用於本工程施工的場地,包括在合同或圖紙中由甲方具體指定施工使用的其他場地;

1.19.通知、同意、批准、證書和決定:除另有規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甲方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書或決定均應是以書面形式體現;

1.20.通知:本合同中規定的通知方式以本合同及附件載明的方式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有效性,並對其負全部責任。一方住所地、電子郵箱等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或電話等通信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對方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導致的後果應由未被通知方自行承擔。

1.21.天(日):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天。

2.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

2.1.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次序如下:

2.1.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達成有關對本合同的補充、變更等書面材料;

2.1.2本合同及其附件;

2.1.3中標通知書(或定標書);

2.1.4投標書及其附件;

2.1.5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

2.1.6招標文件;

2.1.7規範、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2.2標準及規範:

2.2.1本合同適用的規範包括國家及地方現行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範、規程、標準、要求和圖集等;

2.2.2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監理組織有關專家論證認可後執行;

2.2.3雙方各自配備所需的標準、規範等文本材料。

2.3圖紙和資料

2.3.1甲方於合同簽訂後3套製作竣工圖所用圖紙),並要求乙方在施工現場隨時保留1套完整的圖紙,以供甲方、監理有關人員查閲;

2.3.2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的,乙方應在該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 7 日前向甲方提交應補充圖紙及資料的使用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提前3 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進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2.3.4乙方保證只將圖紙、資料用於本次招投標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將圖紙、資料的任何內容泄漏給第三方。

3.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層數:結構型式:

4.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4.1、承包方式:本工程除註明外均採用包工包料包配合費(含安全文明措施費)大包乾的承包方式。

4.2、包乾承包範圍:

4.2.1、土建工程按施工圖施工,具體內容如下:

a、基礎形式:除5樓塔樓範圍為筏板基礎:包括基坑(槽)挖、運土方,基坑支護及土方回填夯實。±0.00以下7.50米範圍內(含±0.50米內)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內容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b、主體工程:±0.00以上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內容(含廚房煙道及所有GRC構件)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c、樓地面工程:地下車庫地面均按圖紙施工;5#樓±0.00地面均按圖施工;樓梯間的休息平台、踏步水泥砂漿面層壓光;樓面只做到結構層(結構層必須結實平整且有紋路、無凹凸不平現象),不做找平層,廚房、衞生間防水均按施工圖施工。

d、門窗工程:所有門窗(含百葉窗)均為外包工程不在包乾總價範圍內,但其所有門窗洞口周邊的塞縫、收邊均在承包範圍內。

e、裝修工程:住户室內牆面除衞生間為水泥砂漿糙面外,其餘為混合砂漿抹面(中級抹灰標準);天棚為刮兩道膩子(陽台天棚、飄線底、檐口底為刮兩道膩子後刷內牆漆);樓梯間及公共部分牆面為混合砂漿抹面(中級抹灰標準)後刷內牆漆;外牆按施工圖要求施工(包工不包料:料指外牆面磚)在包乾總價範圍內;室內所有樓梯欄杆、扶手及陽台欄杆均為外包工程;室內所有貼面、裝飾吊頂均為外包工程,但應負責上述分包項目的封堵及收口工作。

f、取消施工圖中的外牆保温做法和樓層面上的保温層做法,地下室底板、側壁、頂板和屋面層的防水保温層均按施工圖施工,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j、水、電安裝工程包工不包料,所有預留孔洞、衞生間的管道孔洞預留、封堵、防水層均在包乾承包範圍內。

h、樓層及屋面的避雷設施及裝置、屋面和陽台的落水管(包工不包料:料專指落水管)、室外台階、散水均按圖施工,在包乾總價範圍內。

4.3、乙方負責該工程凡屬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報建規費(指該由乙方負責的費用)團體人身保險費、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等各項規費和税款的繳納。

5、合同工期

5.1開工時間:

5.2竣工時間:

5.3合同工期:為210天(為日曆天數,含節假日和雨雪天)。

6、進度計劃

6.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於開工前7天內向工程監理和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甲方及其工程監理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後的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確認的視為同意。

6.2、乙方必須按甲方及監理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遲於計劃要求時,乙方應按甲方及監理方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及其監理方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遲於進度計劃,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6.3、重要時間節點:5#樓工程開工後110天內需交付三樓(或四樓)四套毛胚房給甲方進行樣板房精裝修施工(毛胚房標準按合同相關約定)。

6.4、工期延誤

6.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甲方確認簽證,工期相應順延,但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誤工經濟賠償。

①甲方及其監理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示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

②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延誤時間的;

③因設計變更或修改導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過工程總價款5%的; ④連續停電、停水72小時及當地村民小組干擾等其它原因每次在5天以上的。

6.4.2乙方在上述四種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及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順延工期,其它情況不得計算工期順延時間。

6.4.3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材料退場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以及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否則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因延期所引起的相關補償、賠付、訴訟等所有費用。

7、工程質量管理和驗收

工程質量按國家頒佈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驗收,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全面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工程質量若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按要求拆除後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應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工程驗收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工程監理方驗收。乙方做好驗收記錄,經甲方及其工程監理驗收合格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及其工程監理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後須重新驗收。無論工程是否進行驗收,當甲方和有關部門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責任。

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現行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現場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一週內向甲方移交工程項目所有技術資料。

本工程質量等級:確保合格工程,爭取 市單項優良樣板工程,若獲得 市優良樣板工程,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否則處於10000元罰款。

8、圖紙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4套。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保留一整套圖紙,以供甲方及其監理方等有關人員查閲。乙方對圖紙不得複製、外借、轉移、遺失、不得在本工程以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如有,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時,乙方應在該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前14日之內向甲方提交圖紙及資料的使用時間表,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的圖紙及資料。

9、材料設備供應

工程所需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供應、保管、使用,如甲方需採購供應材料的,乙方必須予以支持配合。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均需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書)經甲方及其監理方認可並現場取證取樣送檢合格後方可使用。若使用非合格材料,必須拆除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承諾在本工程項目中不使用任何“假冒偽劣”產品,如發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視情節嚴重程度每次懲罰承包單位人民幣伍萬至壹拾伍萬元,此懲罰款項在最近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乙方承諾本工程中使用的鋼材按施工圖中標明的`等級標準,全部採用國家正規廠家的優質產品,基礎和主體結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須運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驗收保管或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提貨單直接到指定的地點提貨,乙方只收取運輸費用,不再收取其它費用。

10、工程造價的確定和結算付款辦法

10.1、依據本合同第4條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中各項條款,包乾價格為:

包乾價。工程總承包價款以包乾單價乘以實際建成的建築總面積確定為工程總價款,此包乾總價款為最終包乾總價款(此包乾總價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費),無論市場物價如何變化均不作任何改變。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執行合同簽訂時的湖北省20xx年建築定額建築面積計算標準。

10.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因設計變更或合同承包範圍外的項目可作調整。

10.3、付款辦法:按總包乾價款分期分批付款(增減工程量在工程竣工後,按投標定價時的下浮比例進行結算):①、5#樓:基礎工程至±0.00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60% ;±0.00以上主體工程每完成五層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外牆裝修工程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實際完成總承包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辦理審定結算(含圖紙、資料移交),在一個月後支付至總承包價款的票,(①須提供同期材料進場報驗、材料送檢檢驗報告和相關隱蔽工程驗收資料;②扣除同期甲供材料款)剩餘合同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兩年後(除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外)無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後15天內一次性無息付清餘額;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保金(結算時分列項)在防水保修期滿五年後15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餘款。

10.4、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5#樓為人民幣萬元整;合同履約保證金必須轉入建設單位指定的法定賬户上,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主體結構工程量完成至50%後,不計利息退回合同履約保證金。

10.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材料按乙方議標時預算書的單價乘以實際供應量計算金額,分期分批抵扣工程進度款。

10.6、合同總承包價款包含施工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税費,在施工過程中由乙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國家政策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甲方支付工程款時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築安裝工程發票進行支付。

11、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任命施工現場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代表本人簽字後,以書面的形式送達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生效。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的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達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11.2、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應具備施工條件、保證主幹道路暢通。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場地。

(3)進場前提供工程地質資料。

(4)在開工前,辦理由甲方應辦理的證件、批件。

11.3、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簽訂本合同前,提供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法人委託書、項目經理證書、項目經理身份證、資金證明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施工許可證。

(2)提供施工進度安排、創優工程計劃。施工進行後,每月25日前向甲方代表、工程監理人員報送月報表。

(3)承擔夜間施工照明及施工安全保衞工作。

(4)工程竣工驗收前由乙方負責施工項目的所需費用。

(5)文明施工工程以項目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監理方書面審核後方可實施;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若達不到上述規範、條例及甲方規定的標準,甲方及監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順延;

2)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複印機、電腦(可上網)、打印機、傳真機等;

3)乙方全體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統一服裝,各工種之間安全帽應有區別,全部施工人員應佩帶工作牌(應標明工作單位、人員姓名及照片、工種等信息);

4)所有的安全防護網(密目)應採用全新、完好整潔的阻燃型產品,並在施工過程中對污染、毀損部分及時更換;

5)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清運各層平面的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及時清運,以上物品在確認不需要時應按甲方要求清運出工地。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6)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並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聲、環境衞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工地範圍內設立與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無關的標語和廣告。

8)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若獲得咸寧市單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優工程,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否則處於10000元罰款。

9)乙方應做的其它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施工,負責施工現場次道路的修築和水電錶至施工點的管線安裝工料費用。費用由乙方承擔;②施工臨時工棚(含鋼筋製作棚、安全通道及相關操作棚),生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自理;③施工用水、電由乙方安裝水錶、電錶,費用由乙方承擔;④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⑤施工結束後,負責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和樓層各户一切建築垃圾和乙方的障礙物;⑥負責大型機械進、出場及安裝拆除費用。

12、項目班子及現場管理

12.1、乙方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的統一管理。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甲方根據現場生產情況有權提出對乙方項目班子部分或者全部成員進行調整,亦有權對乙方不合理的施工管理程序進行調整,若被拒絕或變相拒絕,則甲方有權下達停工令,並視情節輕重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5000元(只需知會乙方,不須經乙方簽字認可,下文中關於違約金的約定與此相同)。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質量整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工期不順延。

12.2、乙方項目部的全部管理、技術、特殊工種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甲方有權檢查乙方人員的持證情況,對不按規定持證的人員甲方有權利勸其退場,並每人每次對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主管在施工期間在未經得甲方書面的允許,不得隨意更換,否則每次對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12.3、因為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4、乙方保證不拖欠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所引發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12.5、乙方無條件的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甲方及其監理的監督和管理。 12.6、乙方承諾,經過甲方最終認可的施工現場項目班子不變,並且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技術、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文明施工等非經濟性管理陣容不變。不因為工程質量等級到達優良而追加任何費用。

12.7、施工樣板質量預控:

本工程施工實行樣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關鍵的節點、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等(配齊國家及地方頒佈的相關施工規範和中南地區標準圖集),特別是關於滲漏方面的必須實行樣板引路制。主要步驟如下:

明確工藝流程:樣板製作之前由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牽頭,乙方配合實施,根據設計要求、施工技術細則、相關的規範、法規等明確工藝流程和質量標準。

製作統一樣板: 甲方工程部根據工程情況,在開工前明確需要製作樣板的清單,統一施工。同一分部分項工程,只能統一採用一個樣板。

樣板做法: 施工工藝流程明確後由乙方編寫施工方案和質量控制要點,監理單位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和質量檢查標準,經審核後由乙方實施,製作樣板時要顯示每道工藝的結果,由一系列樣板組成,而不僅僅是顯示完成面的情況。

樣板確認:樣板做好後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確認,並辦好書面手續。參與檢查確認的單位部門包括: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和乙方技術負責人。

樣板交底: 樣板確認以後,由乙方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進行交底,監理單位監督檢查,並作好書面記錄。

1) 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包括但不限於深基坑、防水、隱蔽工程、外牆裝修)的地方,乙方應報施工方案經監理及甲方工程部確認後方可實施。

2) 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甲方及監理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技術交底情況,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各種材料的質保書、出廠合格證、取樣複試,機械器具的準用證等。

3) 針對各類裂縫和滲漏現象,特別是加氣砼砌體外牆面裂縫和廚房、衞生間、門窗及屋面防滲漏措施,編制相應的專項控制方案,經甲方及監理方審批後方可實施,否則每項處於3000~5000元罰款。

檢查和返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施工規範及規程、質量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以及甲方、監理方根據合同約定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根據要求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標準等相關全部資料;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和監理方的要求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隱蔽工程驗收:

1)隱蔽工程在具備隱蔽驗收條件前,乙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甲方驗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檢的記錄、隱蔽工程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方、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監理方、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並重新驗收;

2)經監理方、甲方驗收其工程質量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合格24小時後,監理方、甲方如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監理方、甲方已經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3)對於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必須經監理方、甲方驗收合格並簽字後(乙方應在驗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施工,否則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人民幣,並且暫停支付該部分進度款,直至甲方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關鍵工序驗收超過2次不合格的,其後每超過1次支付違約金3000元人民幣。

4)對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底板、側壁、頂板、屋面、衞生間、陽台、露台、外牆等均應進行淋水或閉水試驗,並經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為維修方便,乙方應在工程隱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電管路佈置圖,詳細標註各種管線的具體位置和詳細尺寸,並在實體結構上標註;

6)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包括不限於土方、防水、模板、門窗安裝等)的地方,乙方應先報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及監理方確認,甲方及監理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面磚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按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

7)為了更好保證防水工程質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① 防水施工前,乙方必須編制防水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方、甲方審批,經批准後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圖紙、專項方案進行施工,防水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或未獲審批,嚴禁進行防水工程施工。

②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內( 具體期限見附件 1-1),如頂板、屋面、牆面、衞生間、露台、陽台、地下室、門窗、給排水管道等出現滲漏現象等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進行及時徹底的修復並滿足有關規範和標準,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由此向購房人或其他第三方承擔的全部責任。

③保修期間,乙方必須配備相應且充足的人員、工具、材料,並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前維修完畢。如乙方怠於履行保修義務,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如延誤5日以上乙方仍不維修,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第三方維修,所需費用可從質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費過高或未經其確認為由進行抗辯。如牽涉其它分包施工內容,則應牽頭協調其它分包進行維修;如出現責任不明時,乙方應先獨立或協調相關單位進行維修,然後再判斷責任,向責任單位索賠,而不應以責任不明拒絕維修。否則,甲方有權直接認定責任方就是乙方,並

另行委託第三方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費過高或未經其確認為由進行抗辯。另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第三方維修費用3倍的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全部損失。

8)重新檢驗

當甲方、監理方要求對已經驗收合格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重新檢驗合格,賠償乙方已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重新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8、乙方必須提前做好該基礎檢測的相關配合工作。

12.9、乙方無條件及時上報並提供給甲方及其監理方以及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所要求的資料以及手續,如果不及時提交,甲方有權一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

12.10、因為施工質量原因無法達到設計要求以及驗收規範要求,甲方或監理方提出整改,乙方未能及時整改或者拒絕整改要求的,甲方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3000-10000元。

12.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出的相關指令不能被拒絕,指令中變更的部分不再進行誤工賠償。如果乙方拒絕或變相拒絕,甲方則按照變更內容結算款的200%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不需要經過乙方的同意。因乙方拒絕實施變更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12.12、杜絕一切轉包現象的發生;如果發現乙方有將工程轉包的現象,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並對已繳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進行沒收。

12.1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基礎和預埋件、預埋管不符合要求時,由乙方無償進行修正。

12.14、成品、半成品和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在竣工前由乙方負責保護,並不計取保管費用。

12.15、任何分部分項工程及主體工程驗收不合格均不能減輕或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因驗收或重複驗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2.16、乙方應保證施工過程中,對工程使用的材料、數量、工程量及相關資料作好記錄並及時整理,並且應保證全部質檢資料與工程的實際質量情況相符合,做到真實完整,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不允許編制虛假資料隱瞞工程的質量缺陷。一旦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剩餘工程款,並保留追索補償的一切權利。

12.17、施工現場質檢工程所發生的相應招待費用由乙方承擔;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收費由雙方按照政府相關法規文件執行。現場施工引起的如環衞、城管、公安、環保等部門要求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工程變更

13.1、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不合理部分進行調整及變更(經設計部門認可),乙方應及時按變更進行施工,不得拒絕。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必須經甲方工程部總工程師簽署後生效(其中當工程變更及簽證涉及到合同價款時,必須還要有甲方總經理 先生與成本部總經理 先生共同簽字蓋章後方能進入結算程序),乙方才能按圖進行施工;

13.2、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重新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甲方簽字批准蓋章後方可實施;

13.3、乙方應對施工圖仔細閲讀和審查,將施工圖紙的技術缺陷等問題在施工前一併提出,在正式施工圖紙會審及圖紙交底記錄日期之後由因施工圖紙技術缺陷等問題引起的變更和洽商,導致的費用和工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的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13.4、乙方在施工前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如被甲方採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時糾正圖紙錯誤,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予以獎勵。

13.5、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6因乙方原因,如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等導致設計變更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7、如圖紙(或施工方案)由乙方進行設計,因設計質量問題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工期不予以順延。

13.8、甲方提出的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上述變更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確認;對於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小心保護,屬乙方拆除時未採取保護措施或拆除後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3.9乙方的任何更改均需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單。乙方應審核變更籤證單是否符合甲方制定的設計變更程序,對執行不合格設計變更單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已承擔。

13.10、關於變更的其它條款見《關於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

工程的變更或工程量的增減需經甲方、設計方、監理方、乙方共同商定,並由設計方出具變更手續方可變更。工程量的增減要一事一報一批,並在48小時內報甲方法人代表批准,同時,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資料才能作為決算依據。

14、安全、文明施工

14.1安全、文明施工:開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方針、管理目標及保證體系,並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措施進行落實。

14.2開工前,對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購買團體保險,並向甲方出具購買團體保險的憑證,否則不予開工。

14.3主體及外牆裝飾施工時必須搭設落地式和型鋼懸挑式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落地式腳手架專項方案,垂直運輸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前編制專項方案,凡出現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機械事故、材料丟失等均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

14.4外架採用Ф48×3.5鋼管搭設,搭設時嚴格執行《腳手架規範》同時做到:①外立管刷黃色防鏽漆及剪刀撐刷黑、黃相間防鏽漆;②外架每2~3步設黑、白相間的擋腳板(45°線條);③5#樓外架在四層和十一層處周邊搭設3.5~4.5m寬的安全擋板;④在每側外架面懸掛不少於5條安全、質量標語(藍底白字橫幅);

14.5在5#樓主入口處搭設一條(4.0m×4.0m)安全通道(長度按現場實際要求,但不少於6.0m),上部周邊封廣告布(懸掛相關警示標誌),搭設鋼筋操作棚及砂漿機棚,周邊封廣告布(有相關警示標誌);

14.6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懸掛相關警示標誌,搭設鋼筋操作棚及砂漿機棚,棚頂周邊900~1200MM高封廣告布(有相關警示標誌);

14.7施工現場地面硬化率不少於50%;

14.8臨邊、洞口防護(掛設安全網和警示標誌);

14.9施工現場佈置一個不少於30人會議室。

15、違約、索賠和爭議

除本合同已在各條款列明的罰款與違約責任外:

15.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工期。甲方賠償乙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按本合同約定,未約定的,雙方協商。

15.2、乙方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工期或甲方及其監理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方式按合同約定,未有約定的,雙方協商。

1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5.4、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守約方可向通城縣人民法院提取民事訴訟。

15.5合同變更及解除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合法理由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因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約方的其它經濟損失的,違約方仍需賠償。

16、組成合同的文本

本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書:

1、本合同協議書

2、施工圖紙及工程補充説明

3、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須經雙方法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8、本合同有效期限:雙方履行完該合同約定的全部條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總承包合同2

建設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建設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

3、本工程確定的承包範圍,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變更而造成合同造價變更,支付工程進度款也相應增減。

4、房屋結構:框框剪結構。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總工期為____日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裝工期),開工日期為____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罰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罰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罰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價、工程結算造價方法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乾造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有增減部分按合同價格折算並出具雙方確認聯繫單。

3、上述總價已包含下列項目的費率:勞動保險增加費、税金等一切費率。

四、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税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工程款支付。

五、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經查實作以返工(調換)。

2、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採購。施工單位自行採購的'材料必須有質保書和合格證,並符合施工圖和規範要求及建設單位和設計的要求。

五、保修約定

本工程免費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年,在年保修期內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按以下約定時間進行修復。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現場負責人

(2)幫助協調乙方施工進場所需水、電接駁等事項,

(3)及時協調好乙方與施工場地內各專業施工單位的關係,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和環境。

(4)接到乙方申驗報告後及時組織各項工序及竣工驗收,並簽署驗收結論。

(5)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工程進度款。

2、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負責人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程序,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工地必須達到區級標化工地,施工垃圾有清運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垃圾當日清運)。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各工程配合施工中,或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中如有不合理或有異議的,乙方必須有預見性的提出建議,減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損失。如確因乙方單位在施工會考慮不周全,又沒有預見性的書面提醒業主,從而使配合工程或甲方返工和損失,乙方單位需要承擔相應損失費用。

(5)乙方施工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材料、垃圾、生產和生活用臨時設施拆除),做好施工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所有衞生工作(門、窗、玻璃、地面、衞生潔具擦掃乾淨)並承擔有關費用。

(6)乙方施工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必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則由乙方自行及時修復和賠償。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分,雙方各執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問題,發包方應當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包括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該工程公司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築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對方委派代表簽約人的,應該要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託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託書;同時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經營範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暫定為:_____㎡

4、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關於材料提供的事項,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第三條、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

1、承包方總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如下:

承包範圍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施工單位外,其餘施工圖紙上的全部內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務。

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工程:(電梯工程;消防、)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為:優質

第五條、合同工期與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曆天)

2、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體以發包人取得開工報告後具備施工條件後書面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同意,可作相應順延;

1)、因人力不可違抗因素而延誤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計停工超過15日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確定

1、合同價款暫定:___元/平方米,大寫:___萬元整(人民幣),暫定價不作為撥款及結算依據,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預算及變更、簽證等為依據。

2、工程價款的確定

合同價款依據施工圖紙,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及非工程實體費用,其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及取費;土建工程執行《_________建築工程計價定額》;取費執行《______建築工程計價定額費率標準》按二類工程取費。材料檢測試驗費確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費用金額後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墊付。結算時由甲方支付。

3、總承包管理費及現場配合費

1)、承包方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擔全部承包方管理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給予各專業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運輸、施工電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電費,由分包單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樓面的水、電掛分表計算,由分包單位按照實際發生額支付(此費用為單列費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項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價,需乙方開具工程發票,則由具體施工單位與乙方商議支付繳納金額。

第七條、工程款的審核與支付

1、工程款審核:承包方在到達付款節點前,提交《撥付計算書》,經監理、甲方審核後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承包方如未按實提交進度計算書,甲方有權推遲支付進度款最終以結算為準多退少補。

2、工程款支付辦法:

為地下室主體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體工程後,甲方支付地下室主體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體工程完成五層支付完成量的80%,封頂後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結構工程按月進度結款90%,工程竣工後結清97%,甲方留質量保證金5%,二年內結清。

第八條、工程竣工結算方式

1、自竣工確認之日起,半個月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報《工程竣工結算書》後予以確認,在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審核工作,承包方應積極配合,超過一個月承包方未能及時上報《工程竣工結算書》視為發包方默認承包方所報工程結算價款屬實,並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方從甲方指定水源、電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地至施工現場發生的線、管由甲方承擔,承包方單獨裝表計量,甲乙雙方確認表號,承包方按水錶、電錶結算,價格按當地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實際價格計算。施工期間每月按現場總水錶、電錶的計量數,並由甲乙雙方指定負責人按指定分表計量數簽字確認,由承包方自行繳費。

3、人工、材料造價結算辦法:

1)、本合同中約定甲供材料外,其餘均由承包方自行採購。

2)、按定額人工費+相關調整文件實施。

3)、甲供材料:鋼材按甲供價格計入預、決算。所有節約材料歸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領,則超領部分的材料甲方按進場價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結算以合同、補充協議、竣工圖、施工方案、竣工驗收報告、變更聯繫單、來往文函、技術資料及簽證單位依據。

5、工程聯繫單與現場簽訂單審批流程:甲方收到此類、工作聯繫單、簽證單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15個工作日審核完成否則視為確認。承包方未按聯繫單的管理制度執行的,原則上不作為結算依據,簽證、變更結算依據參見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九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派駐__為項目總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委託___監理公司委派___為總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代表甲方負責施工進度和質量的監督與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職責。承包方應服從、接受監理對項目工程監督、進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現場簽證的審核、工程進度款的審核,並負責工程例會的組織及其他監理工作。

2)、開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圖五套及有關地質資料一套,並在乙方協助下負責安裝施工臨時總水錶和電錶。

3)、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應由甲方辦理有關證件、批文及辦證需要的費用。

4)、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架空高壓電線、隱蔽文物、古樹名木保護要求:負責提供現有的資料,對地下隱蔽文物、光纜管線、古樹名木、建築物、構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礙物,如需保護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護措施報甲方審批,費用由甲方負責。

5)、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並會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校驗。

6)、負責與設計單位的協調工作,組織承包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參與超高層結構方案,構造施工處理等研究,優化設計降低建設成本。

7)、負責審查承包方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表》和各《建安工程分佈分項(單項)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與設備要貨計劃表》。會同監理對承包方自行驗收通過後的隱蔽工程和預檢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組織有關單位對承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檢查。參加由監理主持的工程例會。

8)、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負責按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則將發售樓盤分塊作為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樓盤價格則按甲方售樓同等價格。該樓盤乙方接受後有權自行出售,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職責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項目經理為___;項目總工程師為___。承包方須派遣具有國家認證資格的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高級技術人員)常駐工程現場,全面負責工程現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並負責建設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整理彙總。所有甲方向項目部經理髮出的書面通知均經承包方項目經理簽字後方被確認已發給了承包方。項目經理經甲方同意後,中途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負責工地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管線的施工和保養;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施工用水用電,並採取措施避免工程對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

5)、參加項目全部的施工圖會審、參加設計交底並及時提出完善設計的修改意見。

6)、《月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程量的確認》: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書面報送《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報》後,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計劃書》,7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分包工程進行及《材料設備供應計劃》等。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該月進度款或順延支付工程款時間。

7)、每週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和監理報送週報,包括本《周施工計劃》和上週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説明(包括擬採取措施和最終完成時間)。

8)、負責與現場內臨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後澆帶施工等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並參與配合質量評定工作。

9)、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並且承擔因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責任和費用。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消防、治安等各項甲方管理規定,如承包方違反規定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10)、負責本工程現場成品保護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壞,承包方應自費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時修復,甲方可自行委託他人進行修復,修復費用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負責整個項目(包括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在內)的全部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的收集、彙總、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之後,辦理存檔手續。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單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項歸檔。按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檔案整理並辦理存檔手續。

第十條、工程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管理

1)、本合同規定由承包方總承包範圍的各部各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範規程及驗收標準和內蒙古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2)、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設計要求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要求向甲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並按驗查結果進行整改。

3)、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但甲方確認並不解除承包方的質量等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户型圖設計要求先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裝修及水電安裝等)和樓道公共部分裝修,經甲方檢驗合格後,承包方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

4)、本合同執行國家施工規範、規定與質量評定標準。

2、工程檢查和返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方應按甲方和監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標準,承包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程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監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與返工:當甲方代表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驗收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返工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不予順延。

4、水、電安裝工程的設備調試與試車

1)、承包方承包的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調試條件,承包方組織設備調試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好設備調試記錄。設備調試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在設備調試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設備調試條件,由甲方或監理組織設備聯動調試,並就設備聯動調試內容合格,各方在調試記錄上簽字。

第十一條、甲供材料與設備

1、本工程在具備施工圖紙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確的提供材料和設備的名稱和範圍、既甲供範圍:按《甲供材料、設備清單一覽表》為據。其餘均由承包方自行採購、供應。該“清單表”包括甲供材料設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並向承包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質量負責。甲方在所供材料與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與甲方監理方共同清點、登記入冊。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因承包方丟失説損壞,承包方負責賠償。材料和設備使用前,由承包方負責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與設備的結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辦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給承包方工程進度款時,按撥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時,按實際供應價全部扣回。

第十二條、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應的材料的品牌必須符合施工圖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牆塗料、石材、面磚、防水材料和給排水及電氣材料的品牌,施工前,產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將進行指定。採購時,必須甲方簽字認可才能採購;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或監理人員有權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承包方將有缺陷的材料拆除、運走,並由承包方承擔重置材料費用。材料檢驗試驗費按規定計取。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與簽證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需向承包方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方按《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施工。由於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價款的變化按規定處理,具體的變更款項經確認後隨工程款撥付,工期按實際發生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風險告知: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對建設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在建設合同中應當約定,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1、本工程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為評定工程質量依據,工程質量等級由甲方、承包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共同評定。

2、當工程竣工驗收前、承包方應將是共產生的垃圾廢料、障礙物及臨時設施全部清除,並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清除建築垃圾及設施,甲方可以委託其他單位進行清理,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甲方有權從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驗收中,如發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且確認無疑後,在10天內組織物業等有關部門進行內部範圍的竣工驗收,並與驗收5天內給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備案,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5、竣工日期:為經甲方組織質檢部門驗收通過審批後的日期。

6、工程竣工驗收後,移交甲方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規定執行。

7、竣工資料管理要求及違約賠償:

1)、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按當地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歸檔的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報送竣工檔案資料。

2)、承包方編制和管理彙總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檔案通過檔案館驗收後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單位資料除外)。

第十五條、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後,承包方應按國家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脩金定為工程結算價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本工程質量保修期起始日為承包方獲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之日起。

3、保修期內因承包方施工質量引起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在保修期間內,承包方應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時內派人免費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約定時間派人修理,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工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工程保脩金中扣除,承包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5、保脩金的退還:竣工驗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驗收證明之日滿五年返還保脩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託他人所發生的保修費用後返還剩餘部分,保脩金均無息退還。

第十六條、現場管理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影響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3、事故處理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有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發生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例,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並落實檢查整改意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施工範圍內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失眠審核後方可實施。

3)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和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甲方將定期邀請主管部門的認定處到場進行檢查。

4)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備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等。

5)施工期間,乙方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主導完工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投拋。

6)乙方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的規定,並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衞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

7)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的環境。承包方對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垃圾和廢棄物及時清運出場並妥善處置(相關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保證現場整潔,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並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5、對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有健全的施工指揮系統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時,應報原審批人批准。

2)嚴格進行施工總平面管理。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監理各種臨時設施,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平面佈置堆放整齊,並且有標識及負責人管理,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施工用水、電設施及線路按規定假設整齊,排水系統使用狀態良好,每項均需要安排專人管理。

3)機具設備按規定位置佈設,進場前經過維修檢查,實行持證上崗。

4)符合建設部發布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範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儲存、消防器材佈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條例要求。

6)有對施工粉塵、廢氣、廢水、垃圾、噪音、震動的控制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7)建立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設施的管理制度,保證符合衞生要求。廚師要有健康證。

6、現場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監理公司對現場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方面的定期檢查。

2)、甲方和監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將建立施工樣板(樣板間)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時配合完成。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風險告知:合同必須要有違約條款,應明確一般違約的後果以及嚴重違約的不同後果。二是若約定違約金,原則上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其損失的30%,違約金如果約定過高,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約定一方違約後向另一方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1、工程質量: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率100%,如達不到要求,承包方應無償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達到合格標準,並承擔未達標單體結算造價千分之三的質量違約賠償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於返工造成的費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擔,並承擔工期賠償違約金。

2、承包方違背合同各相關條款所述承包方職責、義務和承諾時,應按合同承擔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其中合同未盡述的違約情況,均依上述原則比照類推處理。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損失。

4、施工工期日曆天數。因承包方原因延誤一天,承包方賠償違約金50000元/天。

5、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逾付款應承擔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類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工期順延。

6、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固定資產投資類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雙方違約責任: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損失。

8、甲方指定分包責任及賠償:

9、因安全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拖欠民工工資而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外購造成的經濟糾紛、訴訟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質量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文明現場混亂造成停工、罰款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工期拖延不能按時交付使用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其他原因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保險條款:

1、承包方辦理自己所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相應費用。

2、農民工保證金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甲方對於乙方和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風險告知:工程保險的責任範圍由二部分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針對工程項下的物質損失部分,包括工程標的有形財產的損失和相關費用的損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針對被保險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可能產生的第三者責任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導致的損失。建議辦理相關人員有關保險。

第十九條、暫停施工

1、因設計圖重大調整等原因若需暫停施工,承包方實施甲方作出的暫停施工處理意見後,可視具體情況,提出復工要求,甲方將及時給予承包方答覆。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累計停工超過一個月時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並給予結算、承擔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全額支付工程款,在順延工期期間所增加的實體項目按原合同單價計算,損失部分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條:工程緩建:

1、甲方認為卻有必要工程緩建施工時:應當以書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人員、設備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價款,並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本工程按國家政策挺緩建:除結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誤和損失,按到時有關規定補償。

第二十一條、爭議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本着客觀、公正、公平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承包方將工程交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總承包合同4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5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確認並履行以下條款:

一、電梯型號、數量

二、安裝費支付方法:

1、供方安裝人員進場前一週內,需方應向供方預付安裝款總額的50%,計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30000.00元)直接匯入本合同供方指定的帳户。

2、電梯安裝完畢,經特種設備檢測部門檢驗合格後三日內,需方支付安裝款總額的50%,計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30000.00元)直接匯入本合同供方指定的帳户。付清餘款後供方將設備交付需方使用。

三、發票開具類型:□建築業統一發票□外出經營管理許可證

四、施工地點: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

五、施工週期:約3周。因需方土建的原因,施工週期相應順延。

六、供需雙方工程實施責任:

a.需方責任

1、於貨到工地7日前提供符合雙方確認土建佈置圖要求的電梯井道並通知供方(包括電梯牛腿、預留孔、吊鈎、電源制板開關及井道安全電壓照明)。

2、承擔不符合土建佈置圖要求而無法安裝的土建整改和工期延誤責任。

3、負責電梯井道的土建工作、提供現場安裝使用的適量土建材料及相關輔助工作(包括水泥、沙石、鋼筋等),負責電梯安裝後的土建修補餘尾工作。

4、無償提供施工用電,並把電力電線(三相380V五線±7%)接至機房(有電器保護安全接地裝置)。

5、電梯值班室(使用單位總能隨機響應電梯乘客被困時呼救的`固定值班場所)通訊電話線引至主電源開關位置,且線頭至少留有5M餘量,通訊線規格4×0.5m。

6、向供方無償提供部件、工具保管用房。

7、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現場免費住宿。

8、供方施工期間,需方應提供足夠的無干擾作業空間。

9、支付各種地方性收費。

10、提供特種設備檢測部門所需的驗收申請文件,辦理設備註冊登記手續。

11、無條件配合供方及特種設備檢測部門辦理電梯的檢驗驗收事宜,若需方經供方催告後不予配合,視為供方全面地履行了相關合同義務,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電梯未經特種設備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前,需方不得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電梯,否則一切責任均由需方承擔。

b.供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組織貨源,包裝貨物。

2、負責電梯的安裝和調試。

3、負責在當地技監部門辦理施工有關手續。

4、在施工期間遵守需方有關管理制度。

5、需方有權拒絕供方施工人員提出的超越本合同約定範圍的無理要求,如供方施工人員因此而造成需方的實際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若需方私自委託供方施工人員或其它人員而造成損失,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供方產品質量或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和更換配件。

8、協助需方向當地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申請驗收,驗收所需繳納的費用由供方自行向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繳納。

9、供方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由供方自負。

七、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如發現不符合要求之處,供方應立即返工。

八、工程驗收:

1、施工完畢後,根據供方安裝組通知,需方應於約定時間內派人員會同檢測部門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供方提有關技術資料,結算相應款項和辦理移交手續。

2、當電梯驗收有整改項目而須複檢的,其複檢費由造成整改項目較多的一方承擔。

3、電梯未經合法驗收和登記註冊,需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需方自負。

4、需方在接到供方要求申請驗收的通知後10日內,若不能完成未具備驗收條件的項目整改,以及提供所需的驗收申請文件,則視為電梯已驗收合格,需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九、保修責任:

1、從電梯驗收合格(如同第七條所指)之日起12個月由供方免費保修。

2、保修期內因需方使用不當、供電問題、滲漏水以及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而導致損壞,供方有義務修復,但需方應承擔更換零部件的材料費和修理費。

十、違約責任:

按照《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單項工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需雙方不能單方終止合同;如不能履行合同應在開工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且違約方應按工程總價20%的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供貨合同方式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供、需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工程事宜聯繫: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6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蘭州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 )日通知甲方驗收工程。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工程承包的方式,範圍及材料供應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須在施工過程中遵守操作規程,搞好,安全施工,保證人員的.自身安全,獨立承擔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責任。

2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大小事故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應乙方要求,同意乙方利用甲方的資質在桂林設立分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分公司名稱:湖南省泓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二、承包方式:採取年度經營管理費大包乾方式。

三、承包範圍:甲方資質經營所包括的範圍。

四、承包期限:暫定四年,從桂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批准之日起,即20__年月日。

五、年度經營管理費大包乾標準和繳納時間:第一、二年每年為叁萬元,第三、四年每年為伍萬元。甲方資質如升為一級,則年度經營管理費每年度在不低於壹拾萬元的基礎上再設定。繳納時間:第一年應在乙方將甲方資質在桂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註冊備案完成並批准之日起二十天內一次性繳清。往後均在合同期每年度第一個月內繳清。除此之外(年度經營管理費)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六、設立"湖南省泓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開支(包括場地和用具的租用或購置等及有關部門註冊備案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堅持以國家的法律,地方規章制度依法經營,並維護好甲方的各項利益。

八、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

1、有權維護自己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收取年度承包經營管理費。

3、對分公司有經營監督權。

二)甲方的義務

1、不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提供甲方公司有關證件、證書、執照原件(不包括個人證件)為乙方辦理有關手續和聯繫業務。如甲方需要有關證件速回,乙方應積極配合。

3、甲方只提供有關個人證件給乙方辦理註冊備案,但乙方必須經得證件主人同意。

4、派出相關人員配合乙方施工、經營及辦理有關手續,其差旅費及工資由乙方支付。

5、提供公章、財務專用章及開設公司賬户給乙方開展業務經營。

6、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7、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十、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力

1、有權自主聘任人員組成分公司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2、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罰、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3、有權制定內部分配製度,自定工資標準。

4、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5、乙方負責自有員工的社保,勞保統籌金由分公司自行支配使用。

二)乙方的義務

1、對企業的品牌形象建設負有全面責任,在經營期間爭創樣板工程。

2、必須以保證甲方利益為出發點,不損害甲方的利益,保證依法使用公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賬户,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

3、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應繳税費。

4、必須按期上繳承包經營管理費。

5、承包到期後應負責繼續履行與其他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與其他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6、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未按期交付應付合同款項,甲方在催繳無效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如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或投標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情況,受到當地建設系統處罰,所有處罰後果由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經濟賠償。

四)乙方如利用甲方營業執照及資質類證件進行非法經營,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保留追究經濟賠償的權力。

五)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自身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如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營損失及法律責任也由乙方負責,甲方並有權解除合同和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

六)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向甲方追索經濟賠償。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本合同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有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經甲方認可,乙方可以另行指定承包經營代表,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限滿,乙方有意繼續承包經營,乙方有優先權,承包費用酌情增減。

五)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約,在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本合同有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建築、安裝施工圖紙的工作內容。不包括基礎土石方挖運(但樁間挖土、鑿樁頭、基底清槽由承包人完成)、樁基、門窗、消防、電梯、智能化、燃氣、通風排煙、變配電、精裝修、外牆保温、外牆塗料、欄杆、百葉工程等發包人需要單獨發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塊多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基底清槽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17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33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公司發佈的開工令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暫定)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萬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

審查機關: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總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裝修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包乾承包該房屋裝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裝修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具體施工內容詳見附件。

二、包乾承包費用:人民幣大寫)整(小寫元)。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進場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大寫)整(小寫¥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裝修施工後,支付進度款人民幣仟圓整(小寫¥元);

3、全部裝修施工完成後天內,甲方支付餘款人民幣整(小寫¥元)。

四、工期:雙方確定該房屋裝修施工工期為天,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單及時自行負責採購裝修材料;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否則按200元/天支付違約金;

3、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裝修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裝修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並需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如因甲方不及時付款、裝修材料延誤或新增施工內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該房屋裝修保修期為貳年,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1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沂龍灣小區05#地塊4#、11#、15#-23#樓、地下車庫及公建工程。

工程地點: 臨沂市北城新區沂龍灣05#地塊

沂龍灣05#地塊4#(6+1F框架結構)、 11#(6+1F/-1框架結構)、15#(6+1F框架結構)、16#(6+1F/-1框架結構)、17#(17F框剪結構)、18#(17F框剪結構)、19#(17F框剪結構)、20#(33F/-1框剪結構)、21#(33F/-1框剪結構)、22#(33F/-1框剪結構)、23#(3F框架結構)、地下車庫及公建,總建築庫面積約97905平方米,實際面積以施工圖為準。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 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建築、安裝施工圖紙的工作內容。不包括基礎土石方挖運(但樁間挖土、鑿樁頭、基底清槽 由承包人完成)、樁基、門窗、消防、電梯、智能化、燃氣、通風排煙、變配電、精裝修、外牆保温、外牆塗料、欄杆、百葉工程等發包人需要單獨發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塊多層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 4 月 15 日,竣工時間 20xx年2月9日, 總工期300天(自工程具備基底清槽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17層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5月 25日,竣工時間20xx年7月18日 ,總工期420天( 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33層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6月 25日,竣工時間20xx年4月15 日 ,總工期660天 (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公司發佈的開工令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玖仟捌佰萬元整(人民幣)

金額(小寫): ¥: 9800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臨沂尚城置業有限公司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 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傳 真: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審查意見: 審查機關: 經辦人:

年 月 日

總承包合同11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風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於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託其開户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錶或電錶,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並於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為,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的發票台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税發[20xx]40號和 國税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申請退税。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發票台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為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應採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並與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複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為甲方)基於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築勞務的一種建築工程現象。由於“甲供材”分為建築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築業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一)建築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築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税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併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税。由於“甲供材”中的建築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築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後把購買的建築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於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税。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鑑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築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為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築業的營業税,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税的税收風險,為什麼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基於此規定,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築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併入施工方的計税營業額徵收營業税,否則存在漏報建築業營業税的税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税風險.比如,一份建築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為3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築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税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為計税依據的營業税.

(2)企業所得税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由於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税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税。由於“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於營業税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築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為4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才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税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於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儘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複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税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複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税。基於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税風險較大。

2、建築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税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然後只對建築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為, 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税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如果甲方不願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

其次,建築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採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採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採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後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採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託甲方把材料採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託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後,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後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採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基於此規定,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裏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於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為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築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營業税納税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税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後,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税,並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築業發票給甲方,並繳納營業税。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為才構成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並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説甲方沒有建築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築材料的經營範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税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税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築業營業税?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税。”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中華人民公會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税連帶責任。”依據上述規定,該公司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築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築業”營業税並開具建築業發票。在建築業徵管中,由於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築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築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税。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税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税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築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為發票開具金額。

(二)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1、税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後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為。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税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税,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税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税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税,存在重複納税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中。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税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基於以上規定,裝飾工程是由客户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税,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併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税。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問題,必須採取以下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採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一)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於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築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税,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築業”的營業税發票,否則是漏税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税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税?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兑收益等。”基於此規定,那麼對未履約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併入當期應納税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税率計徵企業所得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規定支付對方的違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築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於《企業所得税法》、《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

總承包合同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日期:

總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與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税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採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係,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佔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全部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1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

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總承包合同15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工程總承包(EPC)合同

(適用於安防、門禁、消防等集設計、採購、施工一體的系統工程總承包)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承包方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承包方安全生產許可證號: JZ安許可證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項目經理:指甲方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2 設計單位:指甲方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3 監理單位:指甲方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4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甲方約定。

1.5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6 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各省建設廳、各地、市、縣建委(建設局)。

1.7 合同價款:指甲乙雙方在第6條6.1款中約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1.8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8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方承擔的經濟支出。

1.9 圖紙:指由乙方設計並提供,滿足甲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0 施工場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甲方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1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2 小時或日: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日計算時間的,開始當日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日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3 不可抗力: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暴風雪、洪水、地震等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2 批准文號:

2.3 資金來源:

2.4 承包範圍:

2.5 承包方式: EPC總承包(包工包料包設計)

2.6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若甲方根據需要調整日期,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

2.7 合同價款:

本工程承包價格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

單 位:人民幣元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技術要求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金額

1

2

3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元整。(¥ 元)

備註條款:

本價格為初估價格,最終合同總價以甲方審計的實際工程決算報告為準。

2.8 合同價款構成:包括設計費、製造費、配套件費、組裝調試費、檢驗費、試驗費、圖紙資料費、塗漆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培訓及其售後服務費用及税金等一切費用。

第三條 付款方式和條件

3.1 設備款付款方式和條件

3.1.1 設備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

3.1.2 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 元)。

3.1.3支付時間及數額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額(元)

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 工作日內

第二次

乙方材料設備進場後 工作日內

第三次

完成工程的%後 工作日內

第四次

質保期滿後工作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税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3.1. 4 有下述情況時,甲方有權拒付、少付或遲付全部或部分貨款:

A. 乙方所供設備的各種清單及票據上所列型號、規格、數量等交貨結算條件不符合合同或技術附件規定時;

B. 票據金額計算錯誤或單據不全、編號不清時;

C. 合同產品實際到貨情況與裝箱清單不符或貨物驗收不符合質量和合同要求而未解決時;

D. 合同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丟失等,未得到妥善處理時。

3.2 工程款付款方式及條件

3.2.1 工程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

3.2.2 工程款付款方式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額(元)

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且乙方進場後 工作日內

第二次

完成工程的%後 工作日內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並經甲方確認後 工作日內

第四次

質保期滿後工作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税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四條 延期開工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損失承擔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4.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 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4.2 因甲方提出計劃變更或設計變更的;

4.3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4 乙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施工進度的;

4.5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4.6 按施工準備規定,甲方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的;

4.7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所需書面形式的指令、確認單、批准手續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設備包裝及運輸

5.1 包裝標準: 。

5.2 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5.2.1 全部合同產品都用箱子進行包裝。材料的包裝能滿足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及存儲的要求。包裝要堅固、牢靠、防腐、防潮;

5.2.2 易損件等,要單獨包裝並標明名稱和“易損件”字樣;

5.2.3 貨物的標記按中國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規定執行。箱面各種標記必須齊全,如箱號、設備名稱、合同號、收貨單位、發貨單位、收發貨站、重量、外形尺寸、吊裝位置、防雨、防碎、防倒置標記等;

5.2.4乙方交付的單件合同產品,不同編號不得混合裝箱。多個小箱裝為一個大箱時(僅限於同類設備),每個小箱應單獨有裝箱清單,而大箱裝箱單應標明小箱的件數及名稱;

5.2.5箱內每個零部件均應掛有標籤,標明零部件的項目號、名稱、零件圖號及所屬裝配圖號、件號和數量等內容;

5.2.6由於乙方包裝不善或標記不清所造成的設備丟失、缺損、發黴、鏽蝕、受潮和錯發等問題,乙方負責修理、補充或更換;

5.2.7每個包裝箱內應附裝箱單和產品合格證各一份;

5.2.8產品標誌和標牌如不完整清晰,乙方負責修理、補充或更換;

5.3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5.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5 運輸方式: 。

發貨地點: 。

到達地點: 。

收貨人: 。

5.6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

5.7設備的運輸應符合中國的有關規範的規定。

5.8運輸區段: 。

5.9乙方對合同產品運輸全過程的安全負責。

5.10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設備的交付與驗收

6.1設備交付方式: 。

6.2設備交付時間和內容: 。

6.3設備交付地點: 。

6.4乙方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設備總圖及主要技術參數、電氣原理接線圖、零部件圖、操作維護説明書、配件明細表、易損件圖、檢驗記錄、試驗報告、質量合格證、產品質量文件、裝箱單等全套資料。

6.5 設備驗收

6.5.1乙方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

6.5.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6.5.3 驗收結果與合同或技術附件約定不符,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 材料設備供應

7.1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7.1.1 本工程安裝主材、安裝輔材均由乙方按照甲方或合同指定的品牌、廠家進行採購。

7.1.2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應按國家及行業標準採購,並要求“三證齊全”,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7.1.3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保管。

7.1.4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與甲方要求或質量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7.1.5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乙方所採購的材料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並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乙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

7.1.6甲方發現乙方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質量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有權要求乙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八條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除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以外,雙方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8.1工程師

8.1.1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在開工前 日內將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乙方。監理方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為本工程工程師,按照監理內容和監理權限行使權利。監理工程師行使以下職權需甲方批准:

1)工程洽商、設計變更、甲方指定的品牌質量的認質等。

2)監理單位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甲方在 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1.2乙方派 為本項目經理,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換項目經理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2 甲方權利與義務

8.2.1負責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範圍內的土地徵用、租用、房屋拆遷、障礙物清理以及青苗賠償等工作,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8.2.2 確定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線路的定位標準、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進行現場交驗;

8.2.3 負責協調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公路運輸道路;

8.2.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電纜、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8.3 乙方權利與義務

8.3.1 在開工前 日內搞好乙方駐地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建設,承擔相應的費用;

8.3.2 在開工前 日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批,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8.3.3 工程開工前 日內提出書面開工報告。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佈置圖、施工進度計劃;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進度報表及下月施工作業計劃;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達到竣工條件 小時內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工程事故發生後 小時內向甲方通報,並在 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

8.3.4 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工並交付使用;

8.3.5 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否則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及其它處罰;

8.3.6 對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設備,在交工前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8.3.7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提供竣工驗收的相關技術資料,參加工程驗收,在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辦理竣工結算;

8.3.8 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規定準備驗收;

8.3.9 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較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工程師和安全管理部門,經工程師、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研究,明確責任,確定處理方案後方可實施;

8.3.10 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的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8.3.1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8.3.12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乙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8.3.13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九條 進度計劃及施工技術資料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 日提供。

9.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

9.3 施工技術資料的提供

9.3.1 開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圖 套,國家標準一律由乙方自備。

9.3.2 一切設計變更、材料代用、技術問題聯繫單均採用書面形式,且經設計人簽字並加蓋設計部門公章,方為有效。

第十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由於甲方原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包括違背甲方招標要求或設計出現重大失誤)變更設計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賠償由此帶給甲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變更設計

11.1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11.2 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時,乙方應在 小時內通知甲方,由乙方會同設計等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後 小時內將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提交甲方。乙方按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由此增減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以順延。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 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由於甲方原因需要工期提前時,甲方需向乙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乙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 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甲方可視為提前及要求已被確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行業標準、規範、設計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有權要求返工、修改,由此而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工期延誤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 份,並由甲方、乙方、監理方三方確認。

第十六條 安裝調試與工程驗收

16.1 安裝調試

16.1.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甲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16.1.2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乙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乙方技術人員的錯誤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甲方設備、材料損壞,乙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16.1.3 安裝工作完全符合甲方的要求或合同的要求和標準,並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16.1.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合同或技術附件約定的技術指標,並通過相關環保部門的環境驗收評審後,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16.2 工程驗收

16.2.1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隱蔽工程在隱蔽前 小時內、其它項目(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後 小時內,乙方將驗收內容、時間和地點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到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 小時內,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後重新驗收。

16.2.2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其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七條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17.1 設備質量要求: 。

17.2.2 所有設備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當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不一致時,以高標準為準。

17.2 工程質量規範和工程等級

17.2.1 本工程按設計文件、施工圖説明書、國家頒佈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及其它相應規範進行施工和驗收;

17.2.2本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第十八條 工程竣工

18.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技術附件中要求的全部技術資料及竣工驗收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資料。

18.2 工程竣工後 日內,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的標準,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根據約定的工程質量規範進行工程驗收。驗收後 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乙方應在 日內整改完畢,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18.3 工程竣工後 日內,乙方應繪製竣工圖一式 份,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註核定單編號,提交甲方存檔。其它交工資料的內容與份數按有關規定整理提交給甲方。

18.4 工程驗收合格後,由乙方負責 的調試運行,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18.5 乙方負責對環保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並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第十九條 售後服務和質量保證

19.1甲乙雙方約定質保期為 12個月。質保期從安裝、調試完畢並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19.2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安排免費培訓,幫助他們學會系統的操作和日常維護。

19.3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 12個月的免費維修(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乙方承諾對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故障及時上門免費維修、調試、處理,並在設備維修期間為甲方提供暫用替換設備,以減少甲方系統停運的時間。

19.4免費維修期滿後,乙方提供終身有償維修服務,服務費用按照同期市場價格計算。

19.5如乙方未及時提供合同約定的售後服務,甲方可另行申請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由乙方雙倍承擔,甲方可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條 保密協議

20.1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泄露。

20.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20.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20.4 對於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0.5 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後,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權利瑕疵擔保

因執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工程技術有關的設備、材料、工序工藝及其他知識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專利權、商業機密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因侵權給合同相對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22.1由於甲方原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2.2工程或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

22.3乙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2.4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結算價 %的違約金。

22.5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負責整改,並向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2.6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無條件撤出現場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2.7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2.8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2.9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索賠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可按以下規定向違約方索賠:

23.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3.2索賠事件發生 天內,向違約方發出索賠通知;

23.3違約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違約方在 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23.4如索賠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處理。

第二十四條 安全施工

24.1 與本工程相關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事宜在施工前,由甲乙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2 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負責檢查現場和施工人員安全情況,如監理和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經指出仍未糾正的,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 元/每次;出現安全事故,施工單位自負。

24.3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乙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24.4 現場用電必須按照甲方要求,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必須帶漏電保護,不許用電爐。如施工現場出現用電漏電或短路跳閘,造成停電、影響甲方用電,乙方每次承擔違約金人民幣 元,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4.5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和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制度。關於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其他約定如下:

A. 乙方需提供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計劃和落實情況;

B. 工程師對乙方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情況進行現場監理。若發現乙方未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

C. 乙方應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支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的支付情況。

24.6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辦理(其它險種自願)。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 種方式解決: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2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7.2 合同變更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27.3 合同解除

27.3.1 合同解除的因素: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27.3.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B.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

C.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D.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E.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工程停工超過 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F. 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7.4 合同解除的處理:

27.4.1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在 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通知,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二十一條約定處理。

27.4.2 合同解除後的善後工作,雙方另行約定。

27.5 合同終止

27.5.1 合同終止的因素:

A. 甲乙雙方履行全部合同義務;

B. 合同解除。

27.5 其他: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其它約定

28.1 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支付的當期進度款中發放農民工工資。

28.2 本工程竣工後,應將施工現場周圍和施工單位生活區周圍現場清除乾淨;無建築材料、無建築設備、無臨時垃圾、無坑池渠溝、無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場地整潔。否則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28.3 嚴格按達到____市“創衞”要求施工,達到西安市“創衞”要求。施工人員必須掛牌上崗。

28.4 施工過程中,資料和工程進度必須同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測試報告等(包括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每月甲方管理人員對施工進度和資料進行檢查,出現問題限期整改,否則每次違約金 元人民幣。在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要按規定將竣工資料交監理驗收,由監理出具相應證明後,甲方方可組織驗收。

28.5 乙方應負責協調好與施工現場周圍關係,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28.6 工程決算書必須要加蓋乙方法人公章方為有效。

第二十九條 組成本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9.2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A. 合同書及合同技術附件;

B. 《EPC總包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C. 乙方的投標確認書;

D. 中標通知書;

E. 甲方的招標文件;

F. 乙方的投標文件;

G. 圖紙;

H.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I.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J. 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查紀要、往來信函等;

K. 甲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L. 其它現場籤認單。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29.3 合同份數: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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