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經典)

來源:文萃谷 2.5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融資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融資租賃合同(經典)

融資租賃合同1

(一) 合同法 定義

重交易形式,調整交易各方的權責利

融資租賃 指的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提供給承租人去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限結束之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的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專業到承租人。

1)融資租賃:“你選我付款,質量廠家管”“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想要所有權,租金要付清”

2)與普通租賃的主要區別

相同點: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租賃資產,不屬承租人的. 破產財產 。

不同點:普通租賃一般是一個合同,雙方當事人,租賃物一般為出租人已有的物品;融資租賃一般是兩個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承租人行使租賃物的購買選擇權,出租人承擔租賃物購買的付款義務。出租人不承擔租賃物的質量瑕疵責任,由供應商直接對承租人負責。

從本質上書,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二)會計準則的定義

規範租賃交易各方的會計計量、核算和信息披露。不重交易的法律形式,重交易形成的經濟實質。

融資性租賃:五條標準,符合一條就是融資租賃

租賃到期所有權發生轉移;

租賃期限大於設備折舊年限75%;

租金支付額的現值大於購置成本90%;

承租人有廉價購買選擇權;

承租人的專用設備。

融資租賃租賃資產記賬及租金的會計處理:

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出租人記應收租賃債權。承租人提取折舊,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税法的定義

對於出租人:

增值税 :

無融資租賃資質單位的融資租賃業務視同銷售產品,適用增值税率

外資企業 投資總額內購買國產設備退增值税

營業税:

有融資租賃資質視為金融服務,適用金融業融資租賃税目,按利差5%繳納

對於承租人:

融資租賃:承租人提取折舊,所得税税前扣除

融資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___,核定載重量為:___,___噸;車牌號碼為:___;發動機號為:___;車架號為:___;車輛顏色為:___;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户手續。

第二條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類型

第三條租賃期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人民幣費用及税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__元,應至__年___月___日前繳清;第二期付__元,應至__年___月___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後,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後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户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政府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並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係,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係,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並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十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壹萬元整。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_______,購進租賃物件後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明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個日曆月,即自19年月

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個日曆月,即從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permil;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户。甲方(代理人)開户行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_______,按下列第()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後,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託__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並願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牴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的附件

(81)本合同附件為: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表;

附件二:寬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租金償付表;

附件四:經濟擔保書;

附件五:租賃物件購貨發票及貨物驗收證明;

附件六:租賃物件保險單

第九條合同文本及生效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項下有關方執存。

(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融資租賃合同4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企業。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為了開展租賃業務,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委託受託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託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並協助劃轉租金。受託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為取得租賃物,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係指委託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以委託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託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係指受託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係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係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係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除影響受託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託人的義務或加重受託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託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託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託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委託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託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並向受託人提交了受託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託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户,並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户,該資金帳户應主要用於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託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並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託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託人需要審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託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並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託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託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並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審查結果作為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核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委託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並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

4.3委託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註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託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託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託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承租人確認委託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委託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為。

4.6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註所有權標誌,委託人(或委託人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為,均不改變委託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説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説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説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委託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託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託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委託指令提交受託人後,如委託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託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託人,受託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並由委託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受託人按照委託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為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託人資金帳户劃轉至委託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户。

4.13委託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託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並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託人提交委託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帳户日為準。

5.3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於其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户。受託人為委託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的營業税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税費,同時把剩餘的資金劃轉至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户。委託人承諾:基於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人承擔。

5.4租金支付經委託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託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保證金

6.1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於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託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託人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户。

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託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衝抵最後幾期租金。

6.4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託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受託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託人的資金帳户後將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接到通知後要按照受託人的要求,立刻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託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在本合同項下,受託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託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後,受託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託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10.2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託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託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託人或受託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並違反本款關於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提前終止

12.1如出現以下情況,委託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託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

(c)使用融資租賃的項目計劃被取消或無法實施;

(d)承租人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e)承租人出現分立、合併、清算、改組、撤銷、被宣告破產、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託人同意。

(f)承租人與其他第三人所簽訂的其他商業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執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關擔保合同的擔保人違約,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及手續含有虛假成份,擔保人被迫或主動停業等;(本款僅在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使用)

(h)委託人認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賃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

(j)承租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2委託人向承租人發出的要求提前還款的通知應當同時提交一份給受託人。承租人應當在委託人指定的時間內將融資租賃全部租金存放於承租人的資金帳户並通知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劃轉至委託人帳户。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13.1 承租人在此聲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承租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承租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承租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承租人為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而向委託人、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委託人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的下列事件:

與承租人或與承租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其他可能影響承租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承租人在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證如下:

(a)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b)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和有關費用;

(c)按委託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委託人的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d)接受委託人的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e)未經委託人的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承租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f)承租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應及時通知委託人,並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g)承租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立即通知委託人:

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受託人的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控股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承租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股本結

構的變動、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承租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承租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將有可能發生的清算、破產、註銷、解散等事項。

13.3承租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承租人重複作出。承租人同時承認,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4委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委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委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委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委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委託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委託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向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5委託人的保證如下

(a)融資租賃資金系委託人合法所有;

(b)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委託租賃本金和租金時,自行決定對承租人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途徑追索。

13.6委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委託人重複作出。委託人同時承認,受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7 受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受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擁有良好聲譽,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b)受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受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受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

(c)受託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託人的保證如下:

(a)自行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受託業務,不將受託事項轉委託;

(b)按照本合同約定劃轉融資租賃的資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賃租金;

(c)保證將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託人處賬户的租金扣税後劃入委託人指定帳户,未經委託人書面許可,不將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挪做它用或主動代委託人清償債務;

(d)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協助委託人通過法律及其他途徑進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受託人喪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資格或條件,應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並會同委託人和承租人妥善處理本合同項下資金,充分保護委託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f)如受託人發生組織形式的變化,包括分立、合併、重組、兼併,受託人將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在變更過程中明示本合同並由變更後的主體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受託人的義務。

13.9受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受託人重複作出。受託人同時承認,委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四條 違約

14.1 發生以下情況時即構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申請資料及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各項文件)有虛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委託租賃租金、各種罰息、提前還款租金補償金、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d)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

(e)承租人在與受託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僅在本合同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適用);

(f)承租人喪失商業信譽,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g)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14.2出現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違約事件,委託人應當在知道後的5日內決定是否分別或合併採取如下措施,並由委託人承擔一切後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託租賃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委託租賃本息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c)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

14.3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

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委託人未能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户中留存足夠的租賃資金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的;

(c)委託人的資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導致受託人無法正常執行租賃合同的;

(d)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e)委託人違反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約定的。

14.4 發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違約事件,承租人及受託人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託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委託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及要求委託人賠償。

14.5受託人因委託人或承租人違約而遭受損失的,其向委託人或承租人求償的範圍應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受託人已經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且不得用來折抵損失。

14.6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受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 委託人存在受託人的資金帳户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託人的帳户中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向委託人劃轉的;

(d)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其他約定的。

14.7 發生本合同第14.6中違約事件,受託人應賠償因過錯給委託人、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 費用

15.1因承租人沒有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或其他應付費用,導致委託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作為債權人蔘加承租人破產、清算、重組等法律程序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預先支付的受託人因協助委託人追索或協助委託人參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委託人均有權向承租人追索。

15.2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繳融資租賃業務所發生的營業税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擔保

本合同□採用擔保□不採取擔保(本條僅在各方選擇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方適用)。

在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本合同採取如下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

16.1承租人應當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提供擔保。如採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如採取保證方式,應為連帶責任保證,由保證人向委託人另行出具擔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簽署保證合同。

16.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時,委託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更換經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或提供其他經委託人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參加

17.1如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本合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約定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17.2若承租人發生不按期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受託人在知曉該等情形後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在自行知曉該等情形或收到受託人通知後有權自行決定向承租人提起訴訟,受託人亦有義務在委託人的要求下,協助委託人提供訴訟所必要的文件。

17.3對於承租人針對委託人發生的其他違約情形,按照本條17.2的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和司法管轄

18.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依其解釋。

18.2本合同當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9.1未經委託人和受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9.2在受託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委託人在通知承租人後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20.1本合同經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書面同意後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各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20.3如遇地震、颱風、瘟疫、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的,當事人各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繫均按下列地址送達對方: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另外兩方。

21.3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通知可以通過電傳、傳真、電報、信函等方式發送,以電傳、傳真、電報等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以信函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

22.1本合同在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已經對本合同進行了充分的閲讀和理解,且願意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為表達三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特進行如下籤署。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5

(一)合同前置部分

合同前置部分包括合同名稱及當事人基本情況。

合同名稱,即合同標題應具體地體現合同的交易性質,融資租賃交易中合同文本名稱應標明為融資租賃合同。同時註明融資租賃當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註明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

(二)合同中的名詞解釋與條款定義

合同中名詞如:租賃物件、還租期限、租前息等,所含的意義、內容、範圍,應當由當事人商定並在合同中加以闡明。為了閲讀方便,有些合同將各種需要解釋的名詞集中在一起,逐一解釋説明,將之寫在合同前條或作為合同附件。除此之外,大多數合同則在有關條款加以闡明,而不是集中解釋。

(三)租賃物件名稱

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是承租人自行選定並要求出租人出資購買的技術設備,它同時是一份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因此,當事人應在租賃合同中將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設備技術性能等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在融資租賃合同中詳列租賃物名稱及一系列物件清單,必定影響合同文本的簡潔。在實踐中往往只在合同文本中給出租賃物件的明確定義並註明詳見合同附件,即買賣合同,如,可以寫道:“租賃物件是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號買賣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四)租賃物的數量、規格和技術性能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由承租人選定的,出租人只負責融資,對租賃物的選擇無專業知識,因此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數量、規格和技術性能條款的訂立要盡最大的職責,對租賃物的規格和技術性能條款,即租賃物的質量條款,寫作時應儘量全面、明確。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此條款是承租人要求出賣人承擔租賃物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的重要依據,故承租人必須對此條款盡最大程度的注意。

(五)租賃物的交付和驗收

租賃物交付條款是指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應寫明租賃物的交付地點,交付方式。從國外購買租賃物件應遵循國際貿易慣例。賣方(供貨人)在規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付於船上即完成交貨,風險的轉移以貨物於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為界。因此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當供貨人完成交貨之時,即視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貨完畢,租賃物件所存在的一切風險,從此便轉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需在指定的目的港從承運人處受領合同貨物。這一點需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特別闡明。

出租人支付貨款並取得租賃物件的提單後,應及時通知承租人到目的港從承運人處受領租賃物件。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件,如果因承租人不能及時繳納進口關税或辦理受領貨物手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負擔。

承租人在受領租賃物件後,應根據買賣合同規定對租賃物件進行商檢、驗收,並將商檢、驗收結果迅速通知出租人。對租賃物的驗收是針對出賣人(供貨人)而非針對出租人。融資租賃合同租賃物的驗收條款對承租人十分重要,一般説來,租賃物的驗收方法,除了規定採取什麼方式、手段進行檢驗外,還應當規定驗收期限。承租人一旦檢查出租賃物有質量問題,應當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出面向出賣人索賠,或者出租人將索賠權轉讓給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賣人追償。

(六)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體現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期內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定出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可以約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也可以約定某個事件的發生為合同生效、終止時間,例如,可約定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為自承租人接收到租賃物之日起到承租人交付完所有租金之日止。這主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需要來定。合同法規定了租賃合同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而融資租賃合同無此限制。因為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不適宜多次出租,一般出租人都希望從該項融資交易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潤,租賃期限決定於出租人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潤的年限,有可能長於20年,有可能短於20年,不能一概而論。

(七)租金條款

所謂租金條款是指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對租金構成、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作出約定。此條款是融資租賃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之一。租金由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成本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構成。合同中應當對租金加以明確的定義,是包括全部成本還是大部分成本,合理的利潤如何確定等,都應當約定清楚。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由成本乘以租賃費率得出。成本的核算方法及租賃費率的高低反映了出租人的收費標準。一般説來,成本是指出租人為承租人購買租賃物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等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以及上述費用到還租起算日止應計利息之和。租賃費率相當於貸款利率,租賃費率由融資成本利潤、融資手續費率、風險費率及出租人的收益率幾部分組成。國際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大多從國外銀行或國際金融市場籌措而來,其籌資利率水平隨國際金融市場的行情浮動。國際金融市場利率水平及籌資手續費的高低主要決定了融資成本利率。租賃公司經營方法和收費標準也會影響租賃率的高低。所以,承租人在同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注意租賃費率水平的高低,更要注意收費標準和收費方法對租金總額和實際負擔百分比的高低的影響。

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是採取固定租賃費率,還是採取浮動租賃費率。採取浮動租賃費率方式時,一要確定浮動日期,間隔;二要確定浮動原則以及如何變更並通知每期調整的租金額。採取固定租賃費率方式時,一要確定固定期,二要確定固定值以及確定固定值期。

租金支付日期主要是在合同中明確還租起算日和還租期限。還租期限是指從還租起算日起,到最後一期租金應付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主要包括還租期內租金支付次數,每次需付租金金額,出租人開户銀行帳户等。

幣種的約定,也應算是租金條款,它對出租人關係較大,尤其是當出租人與出賣人所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出租人得支付外幣,如美元或者英鎊,因此,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也應是同種外幣。

罰息標準,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也不同意承租人提前償還租金,在合同中往往都寫明對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加收罰息的規定,並明確罰息的計息標準。

(八)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條款

合同期限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而承租人享有使用權。出租人佔有租賃物件所有權行為實際上是擁有該物件處置權。為保障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合同中要明確規定:承租人除非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件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及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行為。也可以規定:在租賃期限,出租人有權定期檢查租賃物件的完好程度和使用保養情況。

合同中也要規定: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九)租賃物件瑕疵處理條款

我國所有的融資租賃合同都規定:關於租賃物件的質量品質、技術性能、適用與否,出租人對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雖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技術質量問題不負責任,但出租人仍應根據承租人的書面要求和提供的有關證據、證明文件等,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及時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仲裁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承租人在索賠過程中應派員協助,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但無論採取何種措施、有何結果,都不能因此免除承租人按期交納租金的義務。

(十)保險條款

對租賃物件保險是讓出租人和承租人避免損失的一種保障手段。投保範圍,包括財產保險、盜竊綜合險、機損險、安裝險、對第三者損害事故責任險等,具體投保範圍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視租賃物的情況而商定。

具體的保險條款應有以下幾點規定:

1.何人經辦投保手續

可由承租人或出租人進行投保,無論誰投保,保險費都由承租人承擔。

2.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自貨到目的港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日止。

3.保險金額和投保幣種

保險額是租賃物件的購買成本總額或租金總額,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商訂。投保幣種應該與合同的租金幣種一致。

4.保險金的受益人

在合同中規定,保險金的受益人為出租人。

(十一)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

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應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可以約定租賃物歸出租人、續租或者歸承租人所有。約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屆滿歸承租人所有是融資租賃合同特點決定的,也是融資租賃合同不同於租賃合同之處。

融資租賃合同除上述條款之外,還需約定下列條款:租賃保證金;擔保;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性質,合同中還應有對某些事項必須作出約定的條款,即必約條款,如租賃物的購買條款,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出租人為承租人出資購買租賃物。”還可以註明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約定必約條款,有利於在實踐中減少糾紛。

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户。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港後,承租人要委託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以採用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a.繼續再租_________年;

b.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c.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_________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

製造廠名: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元

租金總額:_________元

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6

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性交易。鑑於其複雜的法律關係,不同國家和地區對融資租賃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義。一般來説,融資租賃要有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參與,通常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或者兩個以上合同構成,其內容是融資,表現形式是融物。我國立法者在借鑑《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和其他國家對融資租賃的定義的基礎上,結合我國融資租賃界對融資租賃比較一致的看法後,對融資租賃作出規定。典型的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含義:

第一,出租人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租賃物。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不同於租賃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現有的財物出租,或者根據自己的意願購買財物用於出租。而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出租的財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賃物的價值,即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從而達到融資的效果。正是從這一意義上,這種合同被冠以“融資”的稱號。

第二,出租人須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雖然須向第三人購買標的物,但其購買的直接目的是為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而不是為了自己使用。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買賣行為不同於買賣合同之處。

第三,承租人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對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為使用收益,並須支付租金。也正是在這種意義上,該種合同的名稱中含有“租賃”一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後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

融資租賃合同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xx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

法釋〔20xx〕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2月24日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後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或者地區主管部門的規定在相應機構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

(四)出租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交易標的物為租賃物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歸出租人的,因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附合、混同於他物導致承租人不能返還,出租人要求其給予合理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三)合同對於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四)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

融資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隨着承租方業務發展,日前車輛滿足不了正常的經營活動,需要短期內租用部分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在雙方平等協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款租賃車輛名稱:

1、出租方現將手續齊全的捌輛長安微型麪包車租給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求同意承租該車輛;

第二款承租方每年付給出租方租賃費人民幣

(每輛車年租金元整),出租方提供正式發票、銀行賬號;車輛到位後承租方支付第一年租費,第二年租費在______年______月支付。(出租方開户銀行:______,帳號:______)

第三款租賃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款租賃期間車輛費用的承擔和責任劃分

1、車輛的'養路費、全保保險費由出租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內和使用過程中的審驗、維修費用、燃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及車輛交付後新增設施,車內再購物件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違章肇事經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費用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協商處理,其餘發生的費用原則上由承租方承擔;

4、車輛在交付租賃以前需保證車輛各種性能完好;

5、承租方必須保證車輛租用期滿後的正常交接,隨車工具及附件不得丟失,以交接清單為準;

6、出租方必須按期向承租方提供國家規定的費用憑證。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因履行本合同內容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9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户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户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徐州鼓樓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月 日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10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

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

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以租給乙方使用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為甲方購買提供貨運汽車, 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租期共計____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車輛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合同生效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運輸費用.

第四條車輛租金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於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運輸費用按市場價格結算,運費結算時間為每月30日,支付時間為下月月初10日前.

第五條對租賃車輛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車輛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2)租期內租賃車輛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車輛,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車輛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為了保證租賃車輛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和車輛發生的燃料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車輛的處理:

A、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車輛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第六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車輛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車輛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

(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七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户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xxxx

第二條:租賃期x個月,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x元,按月xx的利率計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xx元,應至x年xx月xx日前繳清。

第二期付x元,應至x年xx月xx日前繳清。

第三期付x元,應至x年xx月xx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税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後,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税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後,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規費、税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税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税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x年xx月xx日

附:

借據

因我購買xx牌汽車,車架號xxx,發動機號xxxx,資金不足,借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大寫)xxxx元,月息xxx .

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xx年xx月xx日

還款 保證書

xx市運輸有限公司:

借款人因我購買牌汽車資金不足,向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借人民幣xx元,月息xxx.借款人向x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諾,自x年xx月xx日起保證償還本金x元,利息x元,以此類推逐月償還並保證在年月日前全部還清本息。

如逾期,借款人同意x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倍加收利息,逾期兩個月不能清償的,無條件同意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回車輛和有關行車證件,(並再支付滯納金每日5‰,收車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上門一次催款費用,因還款人所產生的律師費、損失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產生的一切費用,都有欠款人承擔),並自願接受簽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還款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x年xx月xx日

融資租賃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融資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的購買

1.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憑藉自己的技能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製造廠家;

1.2、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技術條款由乙丙雙方商定;

1.3、價款及支付方式、交貨、驗收等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並憑藉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向丙方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1.5、設備的進口由丙方負責委託外貿公司辦理各種進口報關手續和商檢手續,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物名稱、數量、質量、配置及贈品

2.1、產品名稱:島津原裝進口全新1000_光高頻逆變式_光胃腸機系統。

2.2、型號:_.

2.3、產品數量:一台。

2.4、設備質量:與標書承諾一致。

2.5、具體配置詳見清單。

2.6、丙方贈送甲方產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監視器;③島津或瓦里安管球一隻。上述贈品由津維修站免費安裝調試。

第三條租賃物價款及付款方式

3.1、整個設備配置總價格為148萬元。

3.2、首付定金15萬元由乙方支付給丙方,該義務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履行;

3.3、安裝調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憑乙方出具的設備驗收收據,向丙方支付118萬元;

3.4、從安裝調試完畢之日起,機器運行三個月無質量問題,甲方憑乙方出具的書面證明,將剩餘款項15萬元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設備運抵前,乙方必須按照丙方的要求將機房佈置完畢以備貨到後及時安裝。

4.2、交貨地點: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設備運抵交貨地點。

4.4、設備運抵後,由丙方工程師和河南省商檢部門及乙方人員共同開箱,並由商檢局出具設備進口渠道合法及質量合格的相關證明。

4.5、丙方免費負責整個設備的安裝、調試至設備開機正常驗收,從安裝合格之日起對整機免費保修一年,並終身負責維修,24小時內如不能到達現場維修,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6、設備運抵後,由丙方工程師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操作培訓,直至乙方人員能夠熟練操作為止。

4.7、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4.8、如果在3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5.1、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丙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丙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依據甲丙雙方之間買賣關係所享有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索賠費用及結果均由乙方承擔。

5.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六條租期計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從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項當日開始計算;

6.2、租期為兩年,合同終止日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項之日起兩年後的對日。

6.3、本合同租金總額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兩期款項及按照農村信用社現行利率計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總額為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_______元。

6.6、每月租金,乙方應於當月20日前支付。

6.7、租賃期內,國家調整利率時,甲方按照調整後的利率重新調整租金,乙方承認此種變更並按照變更後的租金標準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況暫時無力繳納租金時,必須在租金繳納期屆滿前向甲方書面報告情況;

6.9、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每日按照延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七條對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約定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八條對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8.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8.2、租期內租賃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8.3、租期內,租賃物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8.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和租賃物使用情況。

8.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以租賃物抵償債務。

第九條租賃期滿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賃物的處理

9.1、租賃期滿,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後,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9.2、租賃期內,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租賃物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0.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

10.2、為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4

一、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的資格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融資租賃公司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業務必須由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即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需具備金融主體資格,否則為非法主體。即並不是任何單位都可以進行融資租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1996年5月發佈的《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出租人不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範圍卻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該合同無效。因此承租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首先認真審查出租人的融資租賃行為是否超越其經營範圍。

二、標的物的型號、質量或質量標準

由於融資租賃合同中有兩個合同關係,所以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必須註明合同標的的型號及質量或質量標準,以免發生錯誤。同時,由於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通常使用的時間較長,所以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合同當事人應預先考慮因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磨損或消耗,並在合同中確定一個科學標準,作為區分雙方當事人責任的依據。

三、 租賃物的交付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給承租人,而是由出賣人直接交付給承租人並由出賣人對承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四、 租賃物的維修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維修不是由出租人維修,而是由承租人來維修的。

五、 租賃物的最終歸屬

1、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分期支付租賃物的價款,當價款全部支付完時,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享有。

2、承租人也可以與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每月支付租金,到合同期限屆滿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給出租人。

六、 擔保

由於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標的物通常都是價格比較昂貴的,所以出租人為了降低風險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金,則保證金的數額一般不能超過購買租賃物成本的20%。 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擔保人,則當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納租金或履行其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為履行 。

七、 保險

融資租賃期間,租賃物應當繳納保險,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的特殊之處。保險費是由承租人承擔的,該費用可列入租金總額,也可單獨列出。有關保險事宜的具體問題可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保險賠償金由承租人享有。

租賃協議的主要條款

⒈租金。

⒉租賃的期限。

⒊租賃物的購買和交貨條件。

⒋租賃物的滅失與損毀。

⒌保證金與違約條款。

⒍選擇權條款。

⒎分租條款。

不同之處

1、主體要求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可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和金融機構;相比之下,財產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廣泛的,沒有特定的限制。

2、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在融資租賃中,標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貨方直接交付給承租人,出租人對標的物的瑕疵不承擔責任。標的'物交付後,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責任包括維修、保險、納税等全部轉移給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導致標的物的毀損、滅失,也由承租方承擔責任。而在財產租賃中,標的物由出租人交給承租人後,出租人仍負有對標的物的維修、保養等義務,因意外事故而導致標的物滅失,是由出租方承擔責任的。

3、租金的計算不同。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據設備價款、運費、利息、手續費和交租次數計算出來的,租金的數額比一般財產租賃中的租金數額要高。承租方交付租金實際上相當於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設備,在交完最後一次租金後,設備只剩下名義價值,一般情況下,只需辦理一下手續,所有權即轉移給承租方。

4、合同的生效條件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與供貨方購銷關係的成立為前提,即使租賃合同已經訂立,如果購銷關係不成立,則合同不能生效;而財產租賃合同的成立則以租賃合同的訂立為標準,合同一經訂立,租賃關係即為成立。

融資租賃合同15

甲方:XX南京XX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XX南京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於20xx年月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XX),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將價值萬元的設備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為該筆貸款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為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制訂以下協議:XX

一、乙方將承租的設備用於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於歸還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為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為:XX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後的剩餘部分的50%為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後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為擔保手續費。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後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XX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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