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運輸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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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門】運輸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

及合同期限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貨物運輸期限為 日,乙方須於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 運輸價格, 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 )元每噸(不含税),運輸方式為( )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並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 )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 )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 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並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並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並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

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運輸業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及責、權、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如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期時間:

1、開工時間:具體以甲方項目部書面通知的

開工時間為準。

2、竣工時間:

三:結算方式:每十天結算一次,全額現金,或存入銀行卡,確保乙方當天收到。

四:運輸計費:

1、運至棄土場,一公里以內運價 元。(運輸税後價)

2、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幣 0.80 元。(運輸税後價)

五:挖機撞車計費:

六: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需支付乙方進場費:挖機每台人民幣 元,泥頭車每台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在 天內組織 台車輛,挖機進場開工。

七:甲方責任:

1、理順周邊關係,運政,交警,環保,國土,城管,確保道路順暢,在乙方車輛不違規運輸的情況下,發生責任費用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責任,導致工程停工每部車輛補償500元/天、司機200元/天,以上損失由甲方承擔。

3、協調好工地管理人員,提供足夠油料,負責道路及時清理,整平,保證乙方車輛順利安全行駛。

4、正常天氣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車隊進場每月開工時間不少於25天。

八:乙方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調動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場開工,乙方車輛進場後必須服從調度,安全生產;乙方車隊如因違規操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負責意外,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車隊在道路行駛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東營市河口區油區辦建設工程項目孤島管理中心辦公樓土方工程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河口區油區辦孤島管理中心辦公樓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見圖紙)。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濟南N軍區生產基地四分場 到達地:辦公樓新址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9輛,載重量:30噸。 運距:11公里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27.5元/方計算。

本合同甲方負責買土每方8元(不含税),乙方負責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税、費。甲方支付運費時,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甲方開工前全部支付買土費。當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運費。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有一般公路與汽車專用公路之別,後者越來越多出現了公路等級,二級公路因此就有兩種規格。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育才煤礦--納林塔煤礦--多經站台。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税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台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係。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台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台車輛20xx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説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複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台,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後,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後,甲方支付給乙方每台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後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台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後,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台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台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台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後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合同範本《公路運輸合同》。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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