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買賣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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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泥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水泥買賣合同通用15篇

水泥買賣合同1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註

價金總額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户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泥買賣合同2

合同簽訂地點:樂山市中區 銷售單位:樂山市王建建材經營部(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杜建華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達成如下購銷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工程名稱:樂山師範學院實驗實訓大樓工程

二、產品名稱:32.5白水泥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甲方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四、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運輸及貨物下車至乙方庫房。

五、供貨時間及地點:按乙方發出的供貨令五天之內到貨。

六、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付上月全部貨款的95%,餘款在全部貨物貨完後一次性結清。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需求提供質量可靠的產品,如果因甲方產品出現自身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保證按時供貨,並提供質量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3、若甲方未按時提供乙方所需產品,造成停工待料,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每天按500元賠償給乙方。

乙方

乙方保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八、價格:780元/噸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日

水泥買賣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 履行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注:第一次供貨時間以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為準)

第三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符合國家標準GB175-20xx《通用硅酸鹽水泥》的所有要求,並且還要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相關標準、規範、條例等。其中部分指標為;進場驗收標準稠度用水量不大於28%,膠砂流動度≥200mm,細度80μm方孔篩選餘≤5%,比表面積在330-380m2/kg之間,P II 42.5R的28天強度不小於50Mpa,PO42.5R不小於48Mpa。

第四條 交貨方式:買賣合同1、乙方負責把水泥運輸到指定料倉,運輸費及卸船等一切費由乙方負擔。

2、甲方應提前小時將供貨要求,供貨數量以電話、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要求將水泥發運抵交貨地點。

3、甲方如用水泥量特別大時,甲方要提前36個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送到甲方倉庫。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每次貨到甲方攪拌站後應通知甲方材料員,由甲方材料員組織本公司試驗室技術員進行進場抽檢,並同時封存樣品,檢驗人員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抽檢驗收合格,由材料員及檢驗人員同時簽名確認後方可卸貨,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確保本車或本船貨物的質量一致,在卸貨過程中發生質量異常,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卸貨,已卸下的'貨物,按第五條第1點處理。

第五條 驗收方式:

1、甲方實驗室(質檢部門)應及時組織檢驗人員對乙方交付的水泥進行抽樣檢查,若檢查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作降價處理或直接無條件退貨。如果雙方對水泥抽樣檢查結果有異議時,由甲方所在地的質檢部門進行鑑定,所需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2、甲方把水泥出廠檢驗報告及水泥合格證交給甲方材料員後,甲方材料員方可在乙方送貨單上寫明收貨日期及收貨數量,並簽名確認。水泥的28天檢驗報告也在水泥發送至甲方之日起35天內補齊。

第六條 計算方式:乙方必須提供磅碼單,甲方也獨立過磅,如雙方的偏差超過3‰,甲方以最低數量的為最終收貨數量。如乙方有異議,雙方可到第三方公磅進行復稱,複稱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第七條 結算和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結算方式,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使用量,於每月2日對上個月的單,每月7-10日結賬。

2、甲方以銀行承兑支付70%貨款,現金付30%。

第八條 風險條款:

1、水泥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水泥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

2、因水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無條件退貨,在此情況下,水泥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價格調整: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市場的價格有波動,水泥廠應以書面調價函的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按新價格執行。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已供應的貨物按市場最低價結算,其中降價的差額部分,乙方應賠償甲方雙倍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卸貨所需的現場條件,並予以配合。

2、甲方根據需要,可隨時對乙方交付的水泥進行抽樣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並提供便利條件。

3、 乙方不能按時按量交付水泥,因乙方拖延供貨致使甲方生產中斷,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甲方保證按時付款,逾期之日起乙方將按拖欠貨款數額0.8‰每日計收滯納金,乙方並有權停止供貨。

4、乙方交付的水泥品種、規格、質量等若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降價處理或直接退貨。若延誤甲方生產或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任何損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全體股東及簽約人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其它條款:①雙方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需核對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人身份證複印(需核對原件)②乙方應當提供本合同水泥質量合格證書、質量符合國家標準一等品的各項指標證書。③乙方應當提供本保證本合同水泥沒有被依法查封、扣押或抵押擔保。乙方應保證對本合同水泥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

第十一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權利與義務為甲乙雙方享有與承擔,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讓予第三方。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的辦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水泥買賣合同4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乙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除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户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

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_?%的違約金。

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水泥買賣合同5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日期:

簽定地點:

因甲方負責施工___山鎮___新城房建工程需要,現向乙方採購水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市____縣___山鎮___新城房建

二、三期工程

二、、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單價

三、技術標準:水泥質量按國家、____省規範要求及本工程設計要求。

四、貨到工地後,甲方派管理人員按要求驗收合格後,點清數量、簽好送貨回單。

五、供貨期限及運輸方式: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施工要求確保水泥正常供應;運輸由乙方負責將水泥送至施工現場。

六、驗收質量標準、資料提供:甲方按國家、____省規範要求及本工程設計要求進行驗收;乙方及時提供水泥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七、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每月____日按實進行計量,次月(15-25)日支付乙方全額貨款(乙方需出據相關發票及收據等手續)。

八、運輸方式、地點和費用負擔:乙方負責送至____市____縣僰王山鎮僰王新城房建

二、三期工程;水泥運輸費及裝卸至甲方指定現場施工位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負責辦理運輸車輛運水泥至甲方施工指定地點所需通行證等相關證件,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證水泥正常供應;凡因乙方水泥供應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將推遲付3個月支付乙方本月的全額貨款)。

(2)因水泥質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3)乙方供水泥時隨帶出廠合格證和有關資料,如因水泥質保資料影響工程驗收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水泥供應做到保質保量;若經甲方發現乙方水泥供應水泥存在數量不足、虛報數量等不誠信現象,甲方有權處於乙方該車水泥供應量四倍數量罰款。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後雙方應另行商定解決並形成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可在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全部貨款結清為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户行:農村信用社

賬號: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買賣合同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

1.1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髮票、税金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_________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工地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後,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並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委託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窪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

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76693

買受人

簽訂地點:

計量單位:

合同編號

出賣人

收貨單位

到站

品種

規格

標號

產地

等級

單價(元)

總數量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數量

路局

車站

專用線

買受人 出賣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户名稱 帳户名稱

帳號 帳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E-Mail E-Mail

1.本合同按《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8.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2.運輸方式:

9.違約責任:

3.結算方式: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交(提)貨地點、方式:

5.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6.驗收意見:

11.其他約定事項:

7.檢驗標準、地點、期限及費用負擔:

備註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買賣合同8

供方:

需方: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運費及金額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GB175-20xx執行。

三、 數量評定:

①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標準;

②散裝水泥以供方過磅為準。

四、 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貨,如送貨地址變更則另行定價(以供需雙方簽字確認的運費單為準),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

□預付貨款,先付款後發貨,發貨數量以實際付款為準。

□以自然月為結算週期,每月 日為結算截止日,結算當月實際買賣數量及金額,結算後3日內支付價款。

□預付 的合同價款,發貨後支付 的`合同價款,確認收貨後3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供方自收到預付款後開始發貨。

六、 違約責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金額的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供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2、如供方以書面形式確認拒絕供貨,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自願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的變更: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確認,變更權限與合同主體一致;

對價款調整時,可以使用"水泥調價函"方式,在調價起始日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若以傳真確認者,事後應補辦正式簽字蓋章手續,在其中一方未確認但已到調價起始日,供方有權暫不予發貨。

九、其他條款:

1、關於貨物簽收:合同簽訂後交貨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簽收貨物的人員的書面授權書(加蓋需方公司公章),內容包括簽收人員的姓名、身份證明、聯繫電話等;由簽收人員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簽收手續;若需方簽收人員變更,需方應以同樣程序書面通知供方,並得到供方知會的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2、關於發票: 若需方要求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應提供如下材料:税號、賬號、單位全稱、地址、公司電話、開户行。

3、需方指定現場管理人員 (電話: )負責收料,計劃提前一天報。

十、其他約定事項: 。

十一、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供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需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水泥買賣合同9

需方:

供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

1.1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髮票、税金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大窪縣新興鎮坨子裏分場的甲方工地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後,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並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175-1999、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175-1999、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委託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窪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水泥買賣合同10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為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於每次用貨前不少於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複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xx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徵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 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視為交貨。

2、 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繫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

同關係):交貨地點為 ,運費及下車費 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

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託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於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 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

2、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

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並委託出賣人抽樣、籤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並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 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後貨,款到發貨。

2、 先貨後款,出賣人供貨滿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

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 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 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並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為準,並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 發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並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 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覆,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

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 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於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3份,出賣人執 2份,買受人執 1份,鑑(公)證部門執/份。

水泥買賣合同11

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為一方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為另一方雙方代表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憑規格買賣”,提供型氣墊船_____艘,每艘________萬美元。於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預付款後__個月內交船。交船技術條件按本合同附件規定。關於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簽訂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條本合同雙方議定的總金額為_____...該金額為___艘型氣墊船的價格。即在_______港口的交貨價。總金額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訓等費用,但總金額包括下列費用:型氣墊船的價格型氣墊船的繫泊試驗費,航行試驗費及建造期間至簽署交船證書之前的停泊碼頭費、船塢費和保險費等。

第三條

3.1.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發生在甲方境內的税收、關税手續費等由甲方負擔。

3.2.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銀行費用及在甲方國境以外的税收、關税、運輸、保險、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保證甲方能夠連續進行生產,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支付進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條款中規定的義務。

4.1.本合同的總金額以美元現匯支付。本合同的總金額的支付時間和美元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

4.2.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年__月___日前支付總金額__%的預付款__________

4.3.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_年__月__日支付總金額__%的'貨款,計________

4.4.第二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__年__月__日支付總金額__%的貨款,計____________

4.5.第三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個月內,即不遲於19_____年__月__日支付總金額__%的貨款,計__________

4.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週前委託乙方銀行開立經甲方銀行通知的以_________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乙方根據甲方即期匯票支付每期貨款。

第五條

5.1.本合同的型氣墊船在建造過程中的檢驗,由甲方檢驗部門負責。甲方將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參加試航驗收。如乙方屆時不能派出代表參加試航,甲方將驗收證件交予乙方,驗收證件對雙方均有效。

5.2.本合同的型氣墊船在完成試航和驗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之後,雙方代表即簽署交船證書。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並由甲方申請辦理海關放行手續。此時,型氣墊船轉移至乙方,此後所發生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6.1.本合同型氣墊船的船體,機電設備在正常運行和維修保養條件下,保證期為十二個月,自型氣墊船交船證書籤字之日算起。

6.2.在保證期內,凡屬製造質量和所用材料而產生的缺陷,甲方負責進行修理,或更換有缺陷部分。

6.3.甲方對於正常合理磨損和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壞,均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7.1.雙方有義務對本合同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第三國。乙方保證不向別國轉讓合同規定的產品和資料。

7.2.凡屬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函電,應採用祕密方式,通過住在本國的___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關方面之機構。

第八條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對發生的任何意見分歧均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8.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正本兩份,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8.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水泥買賣合同1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使用區域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儘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並雙方協商對交(提)貨數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質量標準:符合______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_______國標規定,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籤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_______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並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定執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託運輸人負責提貨,並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託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

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後出具正規税務發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餘額在最後一次結算後,一個月內付清。

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

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如遇颱風地震火災戰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水泥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產品的名稱、批次/型號、數量、價格等

1.1表中單價為綜合單價,系貨物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一切費用,包含出廠價、運雜費(含裝吊、捆紮、運輸、中轉、卸貨、倉儲)、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税金等費用。(提示:綜合單價中應包含的費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1.2 此單價在合同履行期內 調整,調整方式為: 。

(提示:綜合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內是否調整,由簽訂單位自行約定,如約定調整價格的,應明確具體調整方法。)

1.3以上數量為暫定量,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數量增減。甲方減少數量的,不屬於違約;甲方增加數量的,乙方應按合同其他條款執行。結算以本合同第7.2條為準。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期限為暫定期限,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單方調整合同履行期限,但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質量標準和相關要求

3.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 水泥符合 國家標準及業主和監理的要求,產品的化學成分和機械性能、重量以及允許偏差質量能滿足的要求。乙方交貨時出具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實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説明、使用時應注意的問題,特別是與各種外加劑的反應及處理。

4. 計量方法

4.1 包裝水泥以乙方在交貨地點的實際交貨包數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

4.2 散裝水泥數量以甲方的電子計量衡計量為準,乙方出廠磅單數為參考,合理磅差率 ‰,合理磅差率內的正/負誤差由甲方承擔。

5.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5.1 交貨時間: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計劃通知後,在 日內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5.2 交貨地點: 項目部現場拌合站(或現場工地倉庫)。

(提示:地點約定應具體詳細,如供貨地點較多或簽訂合同時尚未確定,建議約定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5.3 交貨方式: ,未將貨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風險及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提示:交貨方式應約定明確,如散裝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儲罐;袋裝水泥工地卸入倉庫交貨。)

5.4 包裝方式:

(提示:約定散裝還袋裝。)

6. 驗收及提出異議

6.1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提示: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約定)

6.2 乙方應提供水泥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或試驗報告單,但並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

6.3 包裝水泥袋上應有水泥品種、強度等級、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水泥袋完整,生產日期應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6.4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對水泥進行驗收檢查,逐批查驗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單,並應對其品種、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等進行驗收。

6.5 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可以進行復檢。複檢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後送複檢,檢驗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複檢費用由過錯方承擔。(提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具體約定,可以約定為送省市級建築材料監督站進行復檢。)

6.6 對儲存期超過兩個月或對質量有懷疑的水泥,應複驗其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並按試驗結果使用。

6.7 甲方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數量等不符合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應自收到產品後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對產品質量的異議不受該時間的限制,隨時發現可隨時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日內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收到的產品,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提示:甲方提出的異議中,應明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不符合情況及其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6.8 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進行現場接收(指定收貨人為:),貨物經收貨人對外觀、型號規格、數量檢查合格後,由指定收貨人在乙方出具送貨單據上簽字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產品簽收的,並不視為免除乙方對產品質量和技術應負的責任。

6.9本合同約定貨物的質保期為 12月,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果乙方對貨物有另外承諾的質保期且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同意以期限較長的為準。

7. 結算與貨款支付

7.1 本合同無預付款。

7.2 每月的日為當月的結算截止日期,甲乙雙方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共同籤認的憑證計算當月水泥實際收貨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為結算、支付依據。(提示:本條課根據合同實際情況和本單位結算管理進行約定)

7.3 貨款支付採用下列第 項。

(1)貨款一次性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税發票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 %,剩餘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一次性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2)貨款分期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的增值税發票後日內,甲方按當月業主向其撥付的工程進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於當月貨款結算金額的 %,剩餘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金滿後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並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分期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7.4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

乙方指定款單位名稱: ,開户行及賬號。(提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銀行轉帳、信用期支付等方式,但在約定承兑匯票方式時,應註明此價格基礎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貼息。)

7.5 運費計算方式:一票制結算,運費包含在綜合單價中,乙方統一開增值税發票。

7.6 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 3 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為甲方違約且不計息,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項目的貨物供應。

8. 甲方義務與違約責任

8.1 甲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8.2 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8.3 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範圍內的產品。

8.4 按合同約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收。

8.5甲方在寬限期後,仍逾期支付貨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9. 乙方的義務與違約責任

9.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各種單證,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無條件承擔退貨等費用,並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單證的貨款金額的%的違約金,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2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貨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方採購,所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擔;如逾期超過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3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異議時提出的要求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乙方仍不能滿足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本批次所交產品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如製取的水泥試件抗壓、抗折、抗滲(如果有)不能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相應的貨款,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為清除不合格產品發生的費用及工期延長的損失費用。

9.5 乙方應提供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水泥儲存罐,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物品,乙方應承擔甲方一切損失。(提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本款)

9.6乙方多送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產品,退場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拒絕收回多交部分貨物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上述貨物,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7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貨,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其它供應商,並由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9.8乙方必須做好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環境保護,遵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因違反規定而受到任何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對道路、環境、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9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和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有關貨物無法律權屬上的瑕疵、無知識產權爭議,如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10 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10.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

②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

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11.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於擔保。

11.2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及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水泥買賣合同14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使用區域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儘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並雙方協商對交(提)貨數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GB/175-20_國標規定,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籤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GB/175-20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並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定執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託運輸人負責提貨,並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託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

。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後出具正規税務發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餘額在最後一次結算後,一個月內付清。

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

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如遇颱風地震火災戰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水泥買賣合同1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為準。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於每次用貨前不少於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複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_______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徵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交(提)貨方式、地點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視為交貨。

2、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繫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同關係):交貨地點為_______,運費及下車費_______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託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於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

2、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並委託出賣人抽樣、籤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並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雙方同意選擇第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先款後貨,款到發貨。

2、先貨後款,出賣人供貨滿_______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並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為準,並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發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並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覆,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於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3份,出賣人執2份,買受人執1份,鑑(公)證部門執/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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