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代理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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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外貿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貿代理合同6篇

外貿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代理以下(進口產品)達成協議: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相關報關公文。

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報關手續,保證進口貨物的原裝性,並負責安裝,操作培訓。

3、乙方負責對外接洽、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開證、進口審核、報關接貨等事宜,貨到口岸後負責辦理清關、商檢等相關手續,如出現貨物與合同不符或短件及質量方面的問題,全權負責對外申報及索賠。

4、所籤外貿合同金額必須和報關金額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損失由當事雙方全權負責。

二、交貨期限:

在外貿合同簽訂後,乙方按合同裝運期限及時催貨、辦理相關接貨手續。

三、付款方式:進口合同生效後,乙方嚴格按進口合同的支付條款,及時對外電匯或開立信用證。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甲方:____地址:____電話:____傳真:____代理人:____

乙方:____地址:____電話:____傳真:____代理人:____

外貿代理合同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XXX萬美元,在20xx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税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貿代理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協議雙方為: 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由甲方製造並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 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國________。

3. 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係指(商標全稱)。

第二條 委任及法律關係

1. 委任: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願意接受並承擔此項委託。

2. 法律關係: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予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他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並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或合夥人。雙方明確和理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3.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於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

1. 廣告資料:甲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2. 支持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户發盤。

3. 轉介客户: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詢價或定購,甲方應

將該客户轉介乙方聯繫。

4.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儘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5.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後如甲方向其他客户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6.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並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者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後未經變更或者未經不正確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證。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

1. 推銷:乙方應積極地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並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壯大。

2.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者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或者地區。

3. 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第一個12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户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於________元。以後每12個月遞增50%。

4. 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5.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般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甲方確認接受後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者拒絕。

6.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客户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

7. 市場情況報道:乙方應負責每月

(或者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道,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户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五條 佣金

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後,將按發票淨售價_______%付給乙方佣金。為了結算方便,佣金每月(季)匯付一次。

2.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淨售價”係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

(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後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 關税及貨物税;

(2) 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 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 退貨的貨款;

(5) 延期付款利息;

(6) 乙方佣金。

3.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户,雖已瞭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係,或者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______%佣金予乙方,並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户在中國訪問期間

(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且不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4. 超額佣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並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

(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佣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佣金:

(1) 超額50%時,獎勵佣金為_____%;

(2) 超額100%時,獎勵佣金為______%。獎勵佣金在年度終了時由甲方結算後一次匯付給乙方。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書面確認。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1. 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者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

通知後_______天內仍未能加以糾正;

(2) 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者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

(3) 如發生違反本協議第八條有關商標使用或者註冊的情況;

(4) 如發生本協議第九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義務

時。

2.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並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

第八條 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地或間接地、全部或者部分地使用或註冊。即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者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第九條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事故發生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説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者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後方能生效。

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_______兩國文字繕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簽署後雙方各執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不適用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者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於易貨貿易或者投標交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外貿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理出口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合作經營出口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基本約定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在任何場合使用乙方的名義簽訂合同,如因此產生爭議由甲方負責。出口業務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收匯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或甲方供應工廠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未收匯部分的貨款。

三、操作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明細單,發票,裝箱單、增值税專用發票和購銷合同在貨物報關出口後70天內交給乙方。甲方必須按照報關單上的商品品名和數量等要求完整地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並在開票日期30天內交給乙方認證,提供發票同時必須附上工廠的正本購銷合同。

四、費用結算甲方同意承擔委託乙方出口貨物的所有費用,如海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乾費、簽證費、快件費和銀行費用等。該費用如系乙方墊付,可在乙方付給甲方貨款時予以扣除。甲方通過乙方支付貨款給工廠,須在乙方收匯後根據工廠開具的增值税發票按到款日人民幣匯率的基礎上,按雙方約定的結算價和甲方的付款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工廠。出口收匯後,乙方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預付工廠貨款。雙方確認按代理費用結算: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第一年乙方按1美金收取_____元人民幣,1歐元收取_____元人民幣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五、退税如因甲方增值税發票來源不明,購銷合同不能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交給乙方並在國税部門顯示申報信息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核銷退税的,甲方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若政府退税資金緊張使退税政策兑現滯後,乙方可重新對上述結匯比進行調整或雙方協商延遲付款事宜。若今後國家出口退税率或政策有變化,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責任與義務甲方不得出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國際法規的貨物,甲方應對出口貨物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的.合法性負全部責任,若由上述事項所引起的各種糾紛及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對甲方提供的貨物工廠及客户資料嚴格保密。

七、其他若甲方有一定額度的盈利保留在乙方帳户,需要結利潤時甲方必須開具運費發票按銀行實際匯率向乙方結算,或根據需要由甲方出具服務發票後乙方支付。所有合作過程中的爭議,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有關部門或執法機構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外貿代理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税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税(包括增值税)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税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貿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後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後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於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説明的除外.

5.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於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於(rmb)貳佰元整,不高於(rmb)壹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1.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四、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五、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籤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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