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租用土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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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長期租用土地合同

乙方:

甲乙雙方秉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則,甲方使用乙方土地用於新村娛樂健身廣場修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長期使用乙方土地 畝,按每畝 元(大寫: )的補償標準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大寫: )。

二、甲方使用乙方土地只能用於新村建設的娛樂健身廣場修建,不得另做他用。

三、甲方一次性付清使用補償費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修建娛樂健身廣場。

四、甲方不得轉變使用土地性質和用途,一旦甲方不再使用乙方土地或娛樂健身廣場不再使用,土地退回乙方。

五、此協議一式四份,鄉政府、建鄉村委、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一次支付乙方補償費用後此協議立即生效。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如有違約雙倍賠償對方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

2017年 月 日

長期租用土地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新菜園和竹頭坑的.土地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壹年,從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協議租賃地1:新菜園,東界為道路,南鄰曾典祥,西鄰曾友凡,北界為道路。 本協議租賃地2:竹頭坑,東鄰姜偉香,南鄰曾理凡,西鄰曾慶山,北鄰曾柏凡。

四、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土地租賃合同書土地租賃費共計人民幣120.00元整,大寫壹佰貳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賃費。

五、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六、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

八、乙方不可將承租的土地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收租憑證。

十、本協議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屆滿後,本協議租地內的附作物應處理乾淨。

十二、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十三、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附屬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租用土地合同 [篇3]

甲方:大科辦事處大新居委會紅旗組

乙方:周述清、周育華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地點:甲方位於婁底市城區潭邵高速連接線旁邊的魚子丘、高丘所轄面積壹畝陸分捌釐土地,長期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乙方付給甲方租金柒萬玖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租賃期間:從2017年12月10日起長期租用歸乙方所有,乙方自主經營,自贏自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

四、如國家或政府徵用該地塊,徵用所得款項及其它項目工程歸乙方所有。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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