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購買合同模板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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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購買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房屋購買合同模板合集8篇

房屋購買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就甲方全權擁有的認購權轉讓事

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聲明

轉讓認購權的房屋位於,為甲方單位集體團購期房,開發單位為。目前甲方擁有該房屋認購權,且已支付認購訂金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到銀行賬户。甲方自願將相關認購權益有償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手續。

第二條乙方聲明

乙方願在本合同第一條的前提下,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購房認購權,並支付相關轉讓費用。

第三條轉讓費用

雙方同意該房屋認購權轉讓價格為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

第四條認購款及轉讓費用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認購訂金及認購資格轉讓費,合計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款項後,房屋的認購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到款項後向乙方提供收款手續。

合同簽訂當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同簽訂後兩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付清剩餘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同簽訂兩日後,乙方未能向甲方付清款項的,按每日元加收融資費用。乙方最遲需在年月日前付清此筆款項。約定日期前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費用的(以甲方收到款項時間為準),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五條房屋的認購

第1款按照團購協議進行房屋認購、交款、協議簽訂等事項。

第2款團購協議約定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事項,甲方必須配合乙方。

第3款甲方保證乙方在按照團購協議規定認購、交款及辦理相關事項後,能夠直接與簽訂購房協議。

第4款乙方未按照團購協議規定進行認購而造成認購失敗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房屋的價格

房屋具體價格以的價格為準。

第七條責任

第1款轉讓成功後,甲方無權再將該房屋購買權、擁有權轉讓給他人。

第2款轉讓成功後,甲方關於團購住房項目所有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讓給乙方所有。本次團購住房活動出現任何問題,乙方享有同等的保障。

第3款轉讓成功後,如遇團購活動取消,甲方退還乙方轉讓費用。乙方支付的購房訂金的退回及該訂金的利息補償(利息從乙方向甲方交清款項之日起計算),按照甲方單位住房團購方案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指紋)乙方(簽字指紋):

時間:時間:

房屋購買合同 篇2

甲方(賣 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 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市 區 ,為 結構、建築面積 平方米、樓層 、房型 、權屬 、裝修狀況 。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 ,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

二、房屋買賣價格

該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三、房屋買賣税費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 方負擔。

四、付款方式。

五、辦理過户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後 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在 市 縣 小區 棟 單元 室的集資住房、鋪面及車位一套的購房權轉讓給乙方,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購房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購房權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同時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鋪面及車位首付款共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權轉讓費和首付款總計 萬元(大寫: )。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清購房權轉讓費及首付款之後,擁有以甲方名義集資住房以及房屋所附帶的車庫、鋪面等附屬設施的購買權利;

2、在房屋過户登記完成前,甲方應協助乙方以甲方名義向開發商交納購房後期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在確認款項繳納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3、甲方起得房產證當日,甲方應告知乙方,並及時與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4、房屋過户登記完成後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衞生費等與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雙方約定,甲方單位給予甲方該套住房的房款補助及其它優惠均由乙方享有,但由市場價格的`漲跌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集資房屋的權利,保證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房屋集資認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的認購資格。

五、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單位集資住房活動取消,乙方將有權解除本協議。因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購房權轉讓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義支出的購房後期款等其他相關費用,並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項的總計金額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甲方自己名義取得該集資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集資房資格轉讓給第三人的,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所有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購房權轉讓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義支出的購房後期款等其他相關所有費用,並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項的合計金額5%的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未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集資房資格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原因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以甲方名義交納購房後期款款,造成甲方無法取得集資房的及過户登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交納的集資房資格轉讓款應予退還。

六、雙方均為自願達成此轉讓協議,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

見證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4

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輝

案例:

乙向甲購買了一套房屋,但是該房屋有法院查封,雙方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對此人們認識不一致。

認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確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1997年4月7日通過)其中提到:“北京亞運特需供應公司在此後擅自將其已被查封的房產轉賣給北京沃克曼貿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所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系無效合同”。

其實隨着市場經濟地不斷髮展,無論在立法界還是司法界越來越維護交易的穩定,保護合同的效力,強調意思自治。不輕易干預交易,不輕易確認合同無效。

首先,從合同法歷次解釋的角度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購買查封房屋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1999年12月1日通過)第四條:“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購買查封房屋的確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xx年2月9日通過)第十四條:“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xx年7月7日通過)第15條:“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係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和穩定。人民法院應當注意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第16條:“人民法院應當綜合法律法規的意旨,權衡相互衝突的權益,諸如權益的種類、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規制的對象等,綜合認定強制性規定的類型。如果強制性規範規制的是合同行為本身即只要該合同行為發生即絕對地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強制性規定規制的是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資格而非某種類型的合同行為,或者規制的是某種合同的履行行為而非某類合同行為,人民法院對於此類合同效力的認定,應當慎重把握,必要時應當徵求相關立法部門的意見或者請示上級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應該就是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定,並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乙向甲購買了查封房屋,願意為甲歸還其所欠的債務,並解除查封,這在現今社會經常發生,這也是甲清償債務經常採用的方法。甲乙雙方的.交易沒有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跟談不上損害國家社會利益。若債權人認為甲低價轉讓侵害其利益,其有權提出撤銷權之訴,撤銷甲乙雙方的買賣行為,無需公權力介入來確認合同無效,從而影響交易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六)款: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若購買期房,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簽署的房地產轉讓合同是否無效呢?這點法律界曾經也有爭議,但是目前已經形成了一致意見,轉讓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產登記機構不準辦理轉讓登記。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可能是表見代理,那麼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為其他共有人可能會追認,若追認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主要是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並不一定合同無效,只是登記機構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給予登記。

認為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與登記效力,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沒有登記還沒有取得物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區分兩則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1、有利於保護買受人依據合同所享有的佔有權。

2、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主張違約賠償。若合同無效,違約責任也就無效了。

3、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辦理產權登記。若確認合同無效,就要返還房屋,那麼就妨礙了現有的財產秩序,也剝奪了買受人主張房屋的權利。

其次,從其他規定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過)第21條:“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並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行為無效,並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現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記的,被執行人也不太可能隱瞞,登記部門更不能擅自辦理登記,若這種情況發生,則要追求其法律責任,該規定明顯帶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該規定只是明確登記行為無效,沒有規定轉讓合同也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20xx年10月26日通過)第二十六條:“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准許佔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或者實施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解除其佔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凍結沒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該規定明確了被執行人的轉讓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法院的查封沒有公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其實該規定的基礎都是轉讓合同是有效的,若無效就不可能對抗第三方,而且本條的規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xx年3月16日通過)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物權法》明確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據合同法等規定,不登記不產生物權,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的出台,明確了合同效力與物權登記無關。最典型的規定是抵押權,原來規定抵押不登記,抵押合同無效,但是物權法規定抵押不登記只是抵押權無效,抵押合同還是有效的。

購買查封房屋的轉讓合同應該是合法有效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產登記機關不受理轉讓登記,所以買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權的風險。

房屋購買合同 篇5

合同編號:73017

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號。

2.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_____樓層________,用途________。

3.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4.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東:________西:________南:________北:________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預付款,其餘________%,計________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並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後,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餘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其税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並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税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並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存________份,乙方執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________份。

十、買賣雙方情況

買方

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現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賣方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6

合同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購買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的房屋為xxxxx(單位)集資樓【號樓】 【單元】【層】【房】。該房屋用途為生活用房,屬於磚混結構。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方與乙方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元/㎡,總金額為 整(¥: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付款。但必須於集資樓竣工前交清所有房款和附屬工程款。

2、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按《xxxx(單位)集資房交款通知書》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簽署房屋交接單並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房屋裝修承諾書、按揭人員承諾書,同時由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相關材料。

第六條房產保證

甲方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產權登記

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後,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所需相關手續、訖税由乙方承擔。採用按揭貸款方式還款的.人員,在還清所有貸款及本息後由甲方給予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其相關手續費用及訖税由乙方自付。

第八條乙方的房屋僅作生活住房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九條本合同第二條所列建築面積為施工圖面積。房屋單價為概算預售價,實際房屋單價以竣工驗收後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其餘部分手寫無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肆頁,且每頁頁首加蓋有同仁縣旅遊局公章,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0一x年十一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7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組團內____樓房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省《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税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一九__年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採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略)

2.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電話:地址及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屋購買合同 篇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___ ,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 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並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 甲方承諾並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八條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在交易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礙,有關按揭、抵押、租賃、税項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辦妥。生效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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