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運輸合同範文彙編十篇

來源:文萃谷 1.98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運輸合同範文彙編十篇

運輸合同 篇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出合同約定的範圍,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其他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也未簽訂其他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貨物或者服務,則視為甲方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者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時價格有約定的,按本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本合同條款外還包括

(1 ) 1 .2條的補充合同;

(2)雙方在合同及行過程中的往來電子郵件及傳真文件;

第二條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

混凝土的概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________市_____區______

2.3計劃用混凝土數量: ______立方米

2.4計劃由乙方供應混凝土的部位:整體( ) 部分( )

詳細部位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混凝土的有關質量技術要求、強度等級、單價、計劃數量、計劃供貨時間、澆注部位、澆注方式等內容

3.1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標50204—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國標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的規定。

3.2混凝土的有關參數要求、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每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的計劃供貨數量、質量技術要求、結算單價、澆注方式、計劃供應時間等具體事項見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供貨時間

4.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產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據甲方的電話或傳真通知確定的供貨時間安排生產。

4.2合同附件約定的供貨時間為計劃供貨時間,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工程進度情況,確定具體的供貨時間後及時通知乙方。

4.3甲方最遲應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給乙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需大方童連續性澆注混凝土,應提前三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

4.4甲方每次要求供貨時均應提供詳細的泥凝土強度等級、準確數量、具體澆注部位及相應的技術質量要求。

4.5如甲方對乙方供貨時間有異議,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並經甲乙雙方以書面方式共同確認,否則,視為乙方供貨時間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混凝土的交付及所有權轉移

5.1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

5.2乙方負責送貨的,自運送到甲方的施工現場或甲方所指定的其他地點時起,泥凝土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5.3混凝土毀損、滅失等風險在混凝土所有權轉移之前由乙方承擔,在泥凝土所有權轉移之後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供貨數量、質量的驗收及確認

6.1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場負責對乙方所供應的商品混凝土及時驗收簽字,並及時澆注。

6.2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負責現場簽字驗收人員的授權書以及有該現場收貨人本人簽字的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如甲方未向乙方提交此類資料、提交的此類資料有瑕疵或提交此類資料後施工現場更換收貨人,則以施工現場實際簽收人員的簽收為準。

6.3以甲方在施工現場的收貨人員簽字的供貨單作為實際確認供貨時間、強度等級、數量的依據。

6.4甲方如發現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約定,有數量、質量異議,應在每次供貨後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到現場核實並以書面方式確認後共同商定處理措施。

6.5如果甲方在施工現場設有攪拌機,則甲方應事先將自己攪拌混凝土澆注的部位及數量、強度等級及澆注日期等資料提交乙方,如甲方未向乙方提交上述資料,則該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如出現混凝土質量問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出現數量爭議問題,以甲方簽收的供貨單記載的數量為準。

6.6如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中有兩家或兩家以上混凝土廠家供貨,則甲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以書面形式將各混凝土廠家供貨的施工部位予以明確。否則,出現數量爭議,以甲方簽收的供貨單為確認乙方供貨量的依據;出現質量等爭議,乙方不承擔責任。

6.7甲乙雙方均應按相關技術規範要求對混凝土進行抽樣檢測,及時提取試塊並進行標準養護。在《28天強度試驗報告》作出後,任何一方認為混凝土有質量問題,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書面確認後及時解決,否則即認定為乙方供貨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6.8如果甲方認為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有質量問題需要停工,首先應有設計、監理、建設單位、質檢部門的書面意見,同時甲方必須在停工之前書面通知乙方,並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負責乙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並保證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及人員的安全。

7.2負責提供現場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照明等必要的條件;因混凝土運愉、攪拌、泵送、澆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擾民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7.3運送到工地的泥凝土由甲方及時簽字驗收並及時按合同及要貨通知約定的澆注部位指揮澆注。

7.4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童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

7.5如因甲方沒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澆注時間及供貨數量,以及未及時驗收或未按規範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泥凝土款、運費、泵送費、人工費、修理費、台班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7.6如甲方要求按圖紙結算,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一套全部工程圖紙或圖紙複印件或其他能夠證明混凝土用量的資料;如在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或圖紙變更導致泥凝土用童變化,甲方應及時將變更後的上迷資料提交乙方。

7.7甲方應當按約定時間結算、付款,保證乙方生產的正常進行。

7.8如乙方供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及時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供應符合約定的混凝土。

8.2負責辦理運送混凝土所需的運輸證件。

8.3乙方在運送泥凝土的過程中,要遵守北京市有關道路交通、環保衞生等方面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有關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8.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的施工現場後,應服從甲方合理的調配,並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8.5向甲方提供應由乙方出具的商品混凝土技術資料。

8.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結算或付費,任何一期結算或付費拖延_個月以上,則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及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8.7如甲方施工的工程出現連續停工或停止要貨_個月以上,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九條 結算

9.1雙方約定結算方式為:

9.2自供貨之日起,雙方應當於每月月底對當月供貨量進行一次結算。甲方的項目經理、材料員,或者甲方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員在結算單上簽字均為有效。

9.3在按圖紙結算的情況下,流凝土的結算數責應當在按照圖紙結算童的基拙上再另行增加百分之_的係數,作為對損耗的補償。甲方施工現場收貨人員簽字的供貨單仍然作為確認供貨時間、供貨部位、級度等級、質全的依據;同時, 也作為認定供貨數童的參考依據。

9.4甲方不按時與乙方進行結算,或不在結算單上簽字,拖延_個月以上的,則當月的供應量以甲方現場收貨人員簽字的供貨單上記載的方量為結算依據。

9.5混凝土方全如按圖紙進行結算,則塔吊基礎、室外路面等圖紙範圍以外使用混凝土的部分,以及合同約定的供貨範圍以外實際供應的混凝土部分,均按供貨單結算。

9.6本合同的結算時間及數額不受甲方與建設單位之間施工合同結算的時間及數額的約束。

第十條付欺方式、期限

10.1乙方開始供貨後,甲方應於每月5號前支付上月供貨貨款數額百分之___的貨款(如未做結算,暫按供貨單計算)

10.2每月供貨的剩餘貨款應在供貨當月起___個月內付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11.2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1.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規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2.1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本合同履行地(即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

12.2本爭議解決條欲獨立於主合同存在,主合同無效、解除或終止,本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聯繫方式

13.1本合同簽訂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關事宜而需要聯絡時,以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在簽字蓋章處確定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等進行通信、電話、傳真方式聯絡。

13.2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後的聯繫方式告知對方。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二、運輸地:

三、要求乙方車輛:______部 (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_____米、車箱寬_____米、車箱高_____米。

四、運距:

五、運費:

六、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七、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八、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___ %。

十、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_____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所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享有對(車號)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土方運輸,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付甲方租金每月為¥: 元(大寫: )含税/每月(每天時間由乙方安排確定),乙方租金按月交付給甲方,不足月的按天結算給甲方,結算之日甲方必須提供正規的運輸發票給乙方。

租賃規定:

1、此車輛甲方給乙方配貨運司機,證件必須齊全;乙方提供司機每日三餐及住宿。

2、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營運證。

3、租車期內的保險費、工商費、税收由甲方承擔;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擔。

4、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甲方負擔此車輛的所有維修費用。

6、在簽訂此合同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付另一方的違約金 元(大寫: )。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人(姓名)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

運)__(貨物名稱)到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託運人於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飛機__架次運送__(貨物名

稱),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元。

第二條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公斤(內含客

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元。如託

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

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

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

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承運人:___

開户銀行:__開户銀行:__

銀行帳號:__銀行帳號:__

__年__月__日訂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運輸業務由乙方負責,因取暖期間煤炭運輸價格波動較大,此價格為短期價格。從————止。

二、煤炭運輸地點及價格:

三、煤炭運到後每車損耗在0。2噸之內,超出規定0。2噸之外的損耗部分按照水較多,損耗部分按煤炭實際情況商定。

四、煤炭裝卸及過磅費用:

所有煤炭裝車費用由甲方負責;過磅及卸車費用由車主負責,到港後過磅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煤炭卸載場地必須保證車輛出入方便,乙方車輛將煤炭運到指定卸載地點後,甲方應派有專人及時與卸載場地人員協調卸載及其他事宜。

六、運費結算方式:

甲方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運費的結算,當天運費當天結算。具體結算方式:

1、煤炭卸載後有甲方專人每車結算運費

2、裝車後甲方即付清運費。

七、乙方負責開具運輸發票,運輸發票税金由甲方負責(運輸發票税金6。6%)。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運輸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運輸單位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貨物運輸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貨物名稱、數量、重量:

二、乙方承運的貨物應在 年 月 日從 起運,途經於安全運抵甲方卸貨。

三、貨物運輸包乾運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包括:運費、裝卸費、吊車費、過路費、保險費等全部費用。

四、甲方貨物總價值險,保險率為 %,貨物保險費為 元,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有關規定。乙方駕駛員要十分愛惜甲方貨物,謹慎駕駛,文明行車,保證貨物運輸安全。

六、乙方負責甲方貨物的捆綁、緊固、防護。貨物裝卸和運輸途中的保護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負責,保證將甲方貨物(設備)完好無損地運抵甲方施工現場。如發生貨物破損、缺少、丟失和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因乙方人為原因,致貨物不能按時運到甲方施工現場,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驗收:乙方將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卸貨後,經甲方設備專業人員驗收核對所運貨物無破損、缺少、滅失後,在收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此收貨單是雙方結算支付運費的唯一依據,塗改無效。

九、結算支付方式:乙方裝好貨物(設備)起運前,甲方可預付貨款 元;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接貨後 日內付清運費餘款。

十、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禁物品的運輸管理規定。否則,誰違反,誰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將貨物(設備)運抵甲方施工現場,甲方不能按時驗收接貨和結算支付運費,均不屬違約。

十二、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三、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需要,就礦石運輸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地點:大磨溝(或仁家溝)礦點至博隆選廠。

二、數量:乙方保證每月調運12萬噸原礦(包括幹選礦)。

三、運費:1.00元/噸〃公里(市場價格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四、結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選廠統計調運礦石簽字彙總單到財務部結算,並拿貨物運輸發票到財務部門掛賬。公司根據財務提供掛賬金額,按計劃安排運費資金,保證礦石正常調運。

五、保證金:乙方繳納保證金10萬元。

六、安全責任:在合同期內所有運輸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按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因堆放場地等因素導致無法完成時,應及時核減乙方當月的運礦量。選廠提供核減依據。

乙方責任:

1、每月必須保證礦石調運的數量,當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礦調運數量的按乙方違約,違約金按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下的按總保證金的5%進行處罰,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上(含85%)又低於當月任務的按3%進行處罰。

2、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總調運礦量(145萬噸),甲方將在合同結束後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如有處罰金,如數退回給乙方;如沒完成總調運礦量,以當月實際完成量處罰為準。

八、其他約定:

1、礦石調運期間道路維護和養護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每年補助乙方道路維護和養護費用貳萬元,在此期間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2、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就礦石運輸合同再進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8

甲方(承運方):

乙方(託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為往返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為單程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為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衝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並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後,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的車輛,並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後,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並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並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為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為止。

  六、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附件: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壹份。

運輸合同 篇9

技術規範書

(鋼筋混凝土電杆)

20xx年8月

鋼筋混凝土電杆 (技術規範書)

一、鋼筋混凝土電杆製造技術條件

1.使用環境條件:用於10kV孟油線架空配電線路工程的鋼筋混凝土電杆製造、試驗、檢驗、包裝及供貨要求。

2. 標準

除技術規範書和圖樣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標準的最新版本(如果各標準要求有差異時,應執行要求最新的標準),採用標準與下列標準不同時,應將所採用的標準報TRGDJ批准方可執行。

(1)型鋼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2)鋼板和鋼帶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3)鋼材力學及工藝性能試驗取樣規定; (4)焊接接頭機械性能試驗取樣方法;

(5)除上述要求外,用於製造鋼筋混凝土電杆的角鋼、鋼板、焊條、螺栓及鋼筋混凝土電杆製作尚應符合GB/T4623-20xx《環形鋼筋混

凝土電杆》標準。 二、技術要求 1.基本要求

1.1 電杆規格、型號、製造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環形混凝土電杆GB/T4623-20xx》的規定。

1.2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表面光潔平整,壁厚均勻,無露筋、漏漿等現象。 (2)應無縱向、環向裂紋。 (3)杆身彎曲不應超過標準要求。

1.3 離心混凝土的設計強度不得低於C50,脱模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宜

低於30Mpa。

備註:φ190杆型鋼筋混凝土錐形杆配筋説明如下:

φ190×10(S190-10-1416);φ190×12(S190-12-1416);

φ190×15(S190-9-1616、X310-6-1816);φ190×18(S190-9-1616、X310-9-1816)。 φ230杆型鋼筋混凝土錐形杆配筋説明如下:

φ230×12(S230-12-1816);φ230×15(S230-9-1816、X350-6-1816); φ230×18(S230-9-1816、X350-9-1816)

2.試拼與試裝檢查技術要求

2.1 鋼筋混凝土電杆的試裝,應保證每一種塔型都應經過試組裝,經檢

驗合格後方可投入批量生產。鋼筋混凝土電杆試組裝時應有買方的代表及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組裝時各零件均應按施工圖要求進行就位。安裝不適應查

明原因,不得強行組裝。試裝時,所使用的螺栓數目應不少於連接杆件端螺栓總數的60%,並應進行緊固。

2.2鋼筋混凝土電杆試組裝檢驗應包括以下項目

(1) 塔型控制尺寸檢查;

(2) 鋼筋混凝土電杆根開、基礎根開檢查; (3) 掛線點尺寸及位置檢查;

(4)構件規格與設計圖或經批准的設計轉換圖的校對; (5)構件偏差的抽查;

(6)構件幾何斷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7)掛線點構件幾何斷面尺寸的檢查。

對每一種塔型在試組裝後需修改原設計的部位,應由承包人提出清單報買方,經設計單位修改、買方批准後,承包人再按批准的圖紙、文件進行加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2.3試裝中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應及時處理,對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後,仍需進行試組裝。 3.構造要求:

3.1保護層厚度:縱向受力鋼筋的淨保護層厚度不得小於15mm。 3.2 鋼筋加工:

鋼筋調直前應清楚油污,調直下料後,不應有局部彎曲,端面應平整.其下料長度相對誤差不大於鋼筋長度的1.5/10000;連接時應用對焊連接,其接頭技術要求應符合GB50204-20xx的規定。

3.3縱向受力鋼筋淨距不宜小於30mm,錐型杆小頭也不應小於25mm.當小頭配筋太密時,可採取雙根並列佈置.

另預應力鋼筋鐓頭強度不得低於該材料的標準強度的95% 3.4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得大於壁厚的2/5. 3.5 主筋內側應設架力圈,其間距應按設計圖紙配置.3.6螺旋筋直徑不應小於下列規定:

螺旋鋼筋直徑宜採用2.5~6mm,其間距不宜大於120mm,距兩端各1.5m之內的間距不宜大於70mm。(或按設計圖紙設置)。 3.7螺旋筋的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所有杆段的兩端,螺刻筋應密纏3-5圈. 3.8 骨架成型後,各部尺寸應符合如下要求:a.主筋間距誤差不得超過±5mm.

b.螺旋筋應緊纏於主筋外,其間距偏差不得超過±10mm

C.架力圈間距偏差不得超過±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架力圈直徑的1/40。

4.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1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1 為了減少預應力鋼筋鬆弛的影響,可採用超拉張。張拉強度及應力控制方法應符合GBJ10-65《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修訂本)的規定。

4. 2 預應力鋼筋不得斷筋。

4. 3 同一根杆中用鐓頭後定長的預應力鋼筋,其有效長度相對偏差不得超過2/10000。

5. 電杆接頭、預埋件及預留孔應符合下列要求:

5.1 當電杆分段製造時,接頭採用鋼板圈、法蘭盤或其他接頭形式。 5.2 主筋與連接件宜採用先穿筋後鐓頭的方法。鐓頭的承力面應儘量在同一平面內。非預應力筋應與鋼板圈、法蘭盤焊接。 5.3 接頭強度不得低於本杆段破壞彎距的95%。

5.4 預埋件、預留孔及泄水孔按設計圖紙設置,並清理乾淨。 5.5 接地螺母、腳釘母、接線盒等的外露金屬部分應有明顯標記,並清理乾淨。

5.6 產品出廠前,頂端應用混凝土封實,如有特殊要求,另行處理。 5.7 脱模後或出廠前,電杆兩端鋼絲應切除,並採用防腐措施。

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成品油(汽油、柴油)配送業務。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情況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運輸路線及時間,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運費標準:

乙方應本着雙方長期友好合作關係,按照甲方運送需求的實際情況給甲方進行單車次的運輸費用報價(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雙方經協商確認運費價格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運輸。

第四條運費結算: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為: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核對後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複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於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後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户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每車次10公斤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着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貨方驗收貨物後,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費收據,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户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必須配備完整有效證件,及相關保險,並且有義務提供給甲方備份,由於證件不齊全及無效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及相關國家部門問責,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範化操作,以及甲方客户的規章制度。

4、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裏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5、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後,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户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程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於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公共損失,乙方必須承擔賠償及所有責任。

7、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8、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後,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遲延交貨達3日的,甲方有權認為貨物已經滅失並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七(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

(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7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二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為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個工作日後,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郵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發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為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發送成功標識為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為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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