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承包合同9篇

來源:文萃谷 3.04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轉讓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9篇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1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照《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下,就土地轉讓承包,達成協議如下,望共同遵守。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

甲方自願將依法取得在 土地使用經營權有償轉讓給乙方。土地東臨西臨南臨北臨 ,長 米,寬 米,共 畝。

二、轉讓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甲方轉讓乙方的土地共 元,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甲方土地轉讓承包的所有費用,以此合同為證,以收款收據為憑。

四、甲方自收到乙方承包的土地費用後,其使用經營權及土地上所有附着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甲方轉讓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

六、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享有依法轉包、轉租、拍賣、抵押等權力。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自主權、經營權,土地承包法應有的`權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權力。

八、因不可抗力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政府及有關部門開發建設,徵用土地時,徵地款及其它所有補償款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單方違約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一份,報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____________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____________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籤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着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4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於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 年 月 日前辦理過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 年 月底),甲方於 年 月 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財產清單、甲方《林權證》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在_____人口地_____畝,現承色給乙方,甲、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_____年(自_____年3月20日至_____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費:_____元。(答合同時付_____元,其餘_____元在_____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邊界:南至巴圖白音地邊兒,北至照日格圖地邊兒,東至圍欄,西至到圍欄。

四、雙方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無權收回士地使用權,乙方無權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如因政策變更,甲方應在30日內退還剩餘年限承包費,甲方藉故不退還屬違約行為。

3、此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違約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_____年3月20日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經協商,就轉讓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農村土地_______畝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支付_______萬元土地使用費受讓現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經營權_______年。

2、甲方在出讓該土地使用、經營權後,應按立即將該土地交付乙方。在現有甲方使用年限內,全部轉讓給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後,如乙方需要甲方繼續與村委會簽定土地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乙方不再支付相關費用.

3、今後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該土地所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推諉、拒絕、拖延等情況,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的罰款給乙方,並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4、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於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現,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5、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先支付_______萬元給甲方。餘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後,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甲乙雙方就土地承包事宜經公開、公正、公正等原則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面積及價格:甲方同意將本村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具體地塊位於鄂州市華容鎮何莊村六份灣。旱地 畝,水田 畝,總計 畝。每畝旱地每年100元。每畝水田每年100元,水田每年遞增50元,第二年水田150元/畝,第三年200元/畝,第四年250元/畝,第五年300元/畝。

二、承包用途:乙方承包土地用於養殖、種植,不得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

三、承包期限: 第一輪為五年,即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第一輪承包期滿後,如甲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順延期費用以第五年為準,不再遞增!

四、承包款支付:每年十二月三十日,乙方現金支付甲方承包款。如乙方不能按時付款,每日收滯納金1‰,超一月不付,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的田地。

五、其他事項:原有的國家對於田地的糧食種子補貼由甲方領取,其它乙方自行向政府申請的`補貼項目資金、財政支持補貼等由乙方自行領取。因國家規劃、拆遷、徵地建設而必須收回、佔用的,乙方不再支付承包該地塊的承包費用,國家賠償的青苗費、附着物賠償款由乙方領取,徵地費用由甲方領取

六、 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七、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華容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何莊村委、區鎮農業局備案。

村民組長簽字: 法人簽字:

簽訂日期 :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8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户代表數: 户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户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

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於 新城辦金州村二組,東至趙廣英西至山牆

2.6m處,西至去回民上墳路路邊,南至回民墳路路邊,北至村級硬化路邊,(面積約為:0.806 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為:貳拾捌萬元(¥:280000.00)人民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致,具備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