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工程代理合同1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項目的服務招標代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服務地點:
2. 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
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
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製作招標文件。
3.
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
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
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
2.2 發佈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
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
2.4 為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
2.5 為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並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 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為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為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 違約責任
7.1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後,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 倘若項目為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並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 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採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範本
工程代理合同2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範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繫人:
姓名: 路傑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15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3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_________):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_________):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_____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___________元。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2、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份,各執_____份。
委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
開户:
賬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户:
賬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附件一:
工程代理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及事項表
一、工程項:
二、目名稱招標:
三、內容:
四、人員情況:
姓名職務職稱註冊資格上崗證號備註:
組長: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一: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二: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三: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四: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事項及承辦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事項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
1、代擬招標方案編制標底
2、發佈招標公告
3、(投標邀請書)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4、投標申請人報名組織開標、評標
5、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代擬中標公示
6、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代擬中標通知書
7、編制招標文件草擬工程合同
8、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投標書面報告
代理人:(蓋章)
注:本表中承辦人簽名一欄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字。
附件二: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____(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為____________(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本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此聲明。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4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6
委託方(甲方):x
代理方(乙方):x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xx
2.招標範圍:xx
3.建設地點:xx
4.工程規模:xx
5.工程投資額:x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xxxx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xxxx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xx
2.計價方式:xx
3.評標辦法:xx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五、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x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七、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八、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x%或人民幣(大寫)xxx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x%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姓名:xxx 職務:xxxx
九、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xx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甲方(公章):x 乙方(公章):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工程代理合同7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範圍: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佈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託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約日期:
工程代理合同8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
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雙方委託單位(甲方),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方將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
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了嚴懲歷年來屢禁不止的跨地區銷售(返銷)現象,有效配合各地經銷商開發和維護市場,保障所有經銷商的公平利益,特立此條款。
一、乙方因自己市場控制管理不嚴,乙方的產品流通到所屬經銷區域之外使用或銷售,根據受害方向甲方提供清楚、確切的證據和書面報告(附投訴報告表)。甲方有責任快速就該事件進行調查核實。
二、當甲方調查核實後確定為第一次返銷,事實成立後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就本事件與受害方主動進行協調解決。七天內協調解決未果,甲方有權勒令乙方收回返銷貨物,承擔所有差價等費用;若乙方不直接親自參與或不能收回返銷貨物,則甲方有權通過其他途徑收回返銷貨物,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和差價全部由乙方承擔,並處以5000元罰款。該款項的最終用途:
①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
②處以罰款金額500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並由甲方監督使用。
三、如果乙方出現第二次將貨物返銷到受害方區域,經甲方核實後,立即以書面形式勒令乙方就本事件與受害方協調解決。七天內協調解決未果,甲方有權決定向乙方處罰承擔收貨差價及費用,並罰款10000元-20xx0元。該款項的最終用途:
①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
②處以罰款金額10000元-20xx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並由甲方監督使用。
四、如果乙方出現第三次將貨物返銷到受害方區域,經甲方查實後立即執行向乙方處罰承擔收貨差價及費用並罰款30000元-50000元。該款項的最終用途:
①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
②處以罰款金額30000元-5000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並由甲方監督使用。
五、如果乙方出現第四次返銷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結束與乙方合作,取消乙方總經銷權。
六、針對惡意報復性返銷(即因受過處罰不改正反而利用不正當手段通過購買、設圈套、製造假相等造成的惡意報復性返銷),一經查實則處以50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立即取消總經銷權。
本條款執行期為:
以上條款經甲、乙雙方仔細閲讀後,均同意條款內所列的處罰方案並同意嚴格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0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
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8)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7)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 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11
委託方:__________市體育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並結合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有關建設法規,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甲方自願將委託乙方招標代理。委託招標範圍及代理費用等均在本協議書中明確。
二、委託招標範圍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二)招標類型:工程類
(三)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場情況:已具備條件
4、工程總預算: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委託內容
(一)組織報名、審核投標單位資質
(二)編制發放資格審查及招標文件、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
(三)收投標書、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四)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四、委託代理期限:至工程開工之日止(不能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時間要求)
五、委託代理事項及職責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與乙方的聯繫與溝通;
2、甲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違章建設,不得指使投標人串標、圍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項目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
4、甲方提出招標範圍、工期、質量等技術條款;
5、甲方提出對投標人資格的合理條件;
6、甲方審核乙方編制的評標文件及招標工作日安排;
7、協助乙方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市或區招標中心的評委庫專家組成,其中評委庫中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的代表應具備工程建設及管理即技術或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招標人的代表也可委託乙方的專家評委,如招標人出評委必須出具委託書和評委的相應職稱證明,評委必須具備技術或經濟方面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8、在乙方根據評委會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及選出中標侯選人後,確認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不允許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一名項目聯絡員,負責與甲方的聯繫與溝通;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三公”原則,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關;
3、組織投標單位報名、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4、提出招標工作日程安排及整體招標計劃;
5、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察,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經甲方確認後發有關單位;
6、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定評委比例模式;
7、簽收投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8、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9、整理招標代理期間的各種資料,並裝訂成冊(一式兩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個招標過程中嚴格保密,不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有違反,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處罰。
六、代理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按計價格[_____]1980號文標準的__________﹪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2、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還可追究乙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3、甲方無故延期或不按約支付代理費,除須支付相應代理費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標,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標發生的費用。非乙方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以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招標代理費用結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2、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人:_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2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工程招投標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工程地點:
4.工程規模:________平方米
5.總投資額:________萬元
二.工程相關批准文件
xxxx
三.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明確評標及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 )公開招標(________ )邀請招標
2.計價方式:(________ )工料單價( ________)綜合單價( ________)優惠比率( ________)工程量清單價格
3.評標方式:(________ )經評審的最低價( ________)綜合記分
四.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1.擬定招標方案
2.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3.審查潛在的投標人的資格
4.編制招標文件
5.組織現場勘察和答疑
6.組織開標、評標
7.配合甲方參與開標、評標
8.草擬工程施工合同
9.編制標底
五.招投標代理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上述代理費用以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本協議簽訂並生效以後,甲方預付10%,餘款在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以後一次性付清;
(2)全部代理費用應當於發出中標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3)全部代理費用由甲方與中標人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予以一次性付清。
3.付款時間的約定:
(1)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達到付款節點後,於當月31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具體表格請詳見附表1
《款項支付申請表》)提報至甲方;對未提報款項甲方無義務支付。
(2)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經審核通過無異議後,應於次月10日-15日進行付款。
(3)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報款項申請,則視為乙方默認為該筆款項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委派人員參與工程招投標的一切活動(包括參與開標、評標與定標),並且提出合理的意見與要求。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不稱職或不適合參與招標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員。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投標階段及時提供詳盡的書面情況彙報。
七.甲方的義務
2.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與招投標代理工作有關的文件資料,並保證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招投標代理工作,並對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予以及時回覆。
4.甲方應當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對其中重大事宜進行變更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履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行為。
2.在授權範圍內,乙方有權全面代理甲方進行招投標代理工作。
3.有權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建議甲方更換乙方認為不稱職或不適合參與招標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員。
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工作。
2.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履行自身的義務,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範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招標計劃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文件,並有義務向甲方作好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
5.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約定,對涉及甲方商業機密的文件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努力、勤懇工作,不得與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若乙方人員與潛在投標人或甲方競爭對手人員有利害關係,乙方工作主動提出、迴避,並及時更換工作人員;若甲方為有更換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作為本次的招標代理機構,應保證甲方保證,本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或與其有經濟利益關係的其他機構,沒有也不會在本次招標工程中承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主要設備、材料的供應等。若乙方違反本條內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市場禁入、賠償損失等),並自願接受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
7.乙方應當保證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關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分析等的正確性和準確性,並對起提出的相關結論全面負責。
8.若由於乙方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費用、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義務的行為即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於代理費用
%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負責賠償。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與委託方若發生爭議,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xxxxx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終止本協議;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簽約地點:________)簽署完成。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賬號: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1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催化料車間4號庫
工程地點:皇馬工業園一區
工程內容:土建及鋼結構、不包括地坪、水電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8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幣)$: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新隆市場C區58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鑑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4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須嚴格執行執業規範,忠於法律,忠於事實,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或參與其他法律事務服務工作。
二、甲方必須向律師如實的反映全部案件情況,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故意隱瞞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還應按約定補足支付給乙方的代理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五、根據雙方協商,其代理費為包乾制:按甲方最終收回金額的10%支付代理費(其包乾費包括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食宿費、鑑定費等一切必要費用)。如甲方訴訟失敗,最終代理費為貳仟元(其訴訟費由甲方承擔)。
甲方按如下標準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1、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預先支付代理費壹萬元。
2、甲方代付法律訴訟費。
3、待本案終結,甲方收回確定款項後支付剩餘代理費。甲方不按本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時,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結案方式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銷訴訟)。
七、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5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結構形式:
6、總投資額:
二、委託範圍
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勘察設計,具體包括:
三、委託人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1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讓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中標人按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中標服務費。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領取中標通知書前一次付清。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年__月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年__月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
九、爭議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文本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