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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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代理合同彙編六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户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户: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本合同為代理記賬服務的合同約定書,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記賬有限公司(新東方國際C座10樓2106電話)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三、(一)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税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200元/年由委託方支付,國税局網上報税平台費每/年,該費用不屬於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3、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元,不屬於代理記賬的範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託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税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税資料以及其他税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託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並退回,並説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按季/年支付(預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1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燬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如甲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行為,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複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甲方委託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sbn書號: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0731—88275888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

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户名:

開户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

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

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

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雙方

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自本項目

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承辦律師: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山東XX

甲方與乙方因一事發生糾紛,特委託乙方律師風險代理。

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張暉東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x元。

乙方負責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

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

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

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五、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

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可調解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八、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九、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 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

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山東X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_________。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託書

茲委託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_________。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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