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編6篇

來源:文萃谷 2.65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編6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標的費 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 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66565666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_________件商標,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並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註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託後,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註冊、設計、製作等事項,因註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代理商標註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註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註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註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註冊商標的製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

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凱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辦理髮明專利申請 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十件,具體見附件一。

本次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名義為: .

2、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A、乙方對申報專利所需要的結構自行研究改進,並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在得到甲方確認後, 遞交國家知識產權局;

B、處理專利申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有關補正和審查意見答覆事宜;

C、代理申請人簽署有關國家知識產權局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件。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認真辦案,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及時回覆有關的法律文書;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或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有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乙方不得對外泄露與甲方的合作關係;乙方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證物應當妥善保管。

4、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或者無法履行合同內容,應當向甲方退還全部代理費用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以代理費的2倍為限。

5、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乙方不退還任何已收取的費用。

6、代理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將辦理經過如申請日期及其他重要函件告知甲方,甲方可隨時向乙方查詢該專利的申請狀態及相關事宜。

7、乙方需積極、儘快完成上述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工作,必須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完成上述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工作,並交由甲方確認;乙方必須在甲方確認專利申請文件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專利申請費費用減緩,此過程中甲方需積極協助乙方申請費用減緩;乙方必須在費用減緩申請結果下達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文件遞交專利局並取得專利受理通知書。

8、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改進及具體實施方式可以獲得專利局的專利授權,即取得該技術改進的專利證書,但對於該技術改進在現實生產中,能否完全轉換成生產力不給予保證。

9、相關費用:

A,乙方為甲方代理上述專利申請,以包乾方式收取專利申請費用共計人民幣 )(該費用包括乙方代理費用及專利申請費、辦理登記手續費、實質審查費和授權當年年費);

B,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天內,甲方需一次性支付預付款人民幣 給乙方,剩餘費用 在取得上述專利受理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C,上述專利申請中如有因被專利局駁回而未能取得專利證書的,乙方須在收到該專利申請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0天內,將已經收取的該專利申請的代理費一次性退還給甲方,專利局已收取的規費不予退還。

10、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要變動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同意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11、合同的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取得上述專利的專利證書或退還本合同第9條C款所約定費用止。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經辦人: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擬申報的結構專利明細:

本次共申報專利12件,其中,2件發明專利,10件實用新型專利,具體為:

1,提高車間工作環境方面的專利申報

a. 噴漆房漆霧收集淨化裝置(1件 發明專利) 在噴漆房內加裝可自由移動的漆霧吸收設備,增強對漆霧的吸收力度,對噴漆房內漆霧進行加強收集和淨化,改善工作環境。

b. 底油車間粉塵收集裝置(1件 發明專利) 在底油車間為每個工位設置相對獨立的工作空間,並對每個獨立工作空間配備粉塵吸收裝置,獨立空間面積小,粉塵更容易被收集,並且可有效避免粉塵對整個車間的污染,改善其工作環境。

2, 前期,在提高生產力,提升生產效率方面,已經作了四件實用新型專利申報,此次,將重心放在對產品的改進上。主要以體現產品的多功能、使用方便及對有效空間的利用率上,具體為:

a. 睡牀的改進(1件實用新型專利);

b. 衣櫃的改進(2件實用新型專利);

c. 梳粧枱的改進(1件實用新型專利);

d. 書櫃的改進(1件實用新型專利);

e. 沙發的改進(1件實用新型專利);

f. 電視櫃的改進(1件實用新型專利);

g. 書桌的改進(1件實用新型專利);

3, 提高車間工作環境方面的專利申報,具體為:

a. 噴漆房漆霧收集淨化裝置(1件 實用新型專利) 對噴漆房內漆霧進行收集和淨化,改善工作環境。

b. 底油車間粉塵收集裝置(1件 實用新型專利) 通過對底油車間工作空間的改進,爭強其粉塵收集能力,改善其工作環境。

二、費用

上述結構改進的具體實施方式貴司不能提供,在貴司工廠也不能發現,因而,全部由我司自行研究改進,並提供具體的實施方式,為完成上述工作,我司需要耗費較大的人力,因而,就上述專利申報的費用明細為:

以公司名義申請,在申請減緩(申請費70%)成功的情況下費用明細:

(表格略)費用總計:¥29940.00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責任: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項服務:

1.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收集、鑑別、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辦理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事宜;

5.辦理出國(境)政審,申辦出國(境)證照的有關手續;

6.出具婚姻、生育狀況、公證等各種以檔案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7.代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事宜及退休的相關手續;

8.代管黨組織關係;

9.辦理人事調動並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閲、轉遞工作;

10.接受各種培訓申請,進行就業指導、提供人才素質測評;

11.單純保管人事檔案。

乙方的責任:

1.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號文規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3.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4.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5.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户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本協議簽定期限最短一年。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可續簽。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續簽記錄(略)

附件二:辦事記錄(略)

附件三:計劃生育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協議書》的同時,自願訂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自覺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一旦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時,有權根據計劃生育部門,所在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作出的處理意見,相應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檔等處理。

根據國家《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根據自己的情況,保證做到:

1.未婚人員(含已離異)自覺執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如申 請結婚,自覺按法定程序辦理結婚手續。

2.已育人員,保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內不生育。

3.已婚人員,如需生育,自覺到户口所在街道辦事處申領計劃生育指標。

4.已婚已育人員,堅決做到不計劃處懷孕,不計劃超生。

5.計劃外懷孕人員,自覺接受計生部門,户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採取的措施終止計劃外妊娠。

6.計劃處生育人員,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交由計生部門或户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處理。

若乙方情況有變,須及時通知甲方,並簽定新的合同,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 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説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