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農村土地合同集合7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田、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期五十年不變,即從月 月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田)地使用權及其地方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按 元每年,五十年付清,以收據為準,首次付款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清當年承包金,以後每年春節以前支付當年承包金,乙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土、田)地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的林土、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土、田)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田)地的生產權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其開發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田)地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土、田)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注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田)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還對乙方投入合理作價,作價
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該(土、田)地上所有投資歸甲方所有。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土地徵用費歸甲方,土地上附作物歸乙方。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需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評價,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四、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2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憑祥鎮前進村新逢屯 受讓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廣西玉林市玉州區城北街道高山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後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
面積:約備註:( 地)
第三條 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 金
4、支付時間: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元)。
第四條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願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係,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後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3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於 年 月 日與乾縣陽洪鎮好畤村民委員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乾縣陽洪鎮好畤村55.8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位置以原土地承包合同為準,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原土地承包合同剩餘期限。期限屆滿後,由乙方與發包方協商另行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轉讓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該協議生效後,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 元(大寫: )。轉讓費作為對甲方實際投入的機器設備、相關設施的折價補償以及人工改造該地塊的補償。
四、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其中包括該土地上的儲煤場地以及場地內所有機器設備、房屋及相關設施(具體清單附後)。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簽章的交接單,視為該轉讓土地實際交付。
五、承包土地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在轉讓協議簽訂後 日內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即由發包方在本轉讓協議上蓋章確認)。
2、協議生效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終止,原承包合同中權利義務由乙方承繼。乙方應按《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發包方支付土地承包金。
3、合同期滿後,如繼續承包或徵用,乙方享有優先權,並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日與發包方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如遇政府拆遷徵用土地,其地上建築物及地面附着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承包經營權終止的,由甲方負責與發包方協調退還未到期部分的承包金。
6、甲方有義務協調發包方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糾紛,如因發包方及村民的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履行協議內容。如一方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轉讓費的 %。
2、甲方逾期 日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五條一款約定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有權解除該協議,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協議應由甲乙雙方簽章並經發包方簽章確認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4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畝,其中:田畝,土畝;
村社
姓名
面積
田
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並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20xx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20xx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後合同解除或到期後,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七、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鑑證意見:
鑑證人:
負責人:
鑑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5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於懷仁縣金沙灘鎮 村,總面積約 畝,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
承包形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其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5、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築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7、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8、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籤蓋):乙方(籤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6第一條 本協議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條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方式: 。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協議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_____。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_____。
第六條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協議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作為履行協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學習投資項目合同範本。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協議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協議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2) 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 條受讓人在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協議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
農村土地合同 篇7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_鄉冬閒田,發展經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種植澤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_縣_鄉_村的水田 192 畝的小春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於種植澤瀉。
二、合同期限從20_年9月20日起到20_年3月20日止。
三、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按每畝100元,共計19200元,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負責做好所涉及的農户工作,並造具花名冊由各農户簽字認可後交乙方存檔。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後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節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六、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