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合同集錦十篇

來源:文萃谷 8.43K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知識產權合同集錦十篇

知識產權合同 篇1

許可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 專利項目(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 、專利法定有效期限: )。許可乙方實施、(該項目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序: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

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 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同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四、※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被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 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 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為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 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事務的進展。委託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託成果。

三、 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託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後,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 如果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 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諮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提供無償的諮詢服務。

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八、 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協議未規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協議於20xx年 月 日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3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今天小編將與大家分享:知識產權共享相關合同範本。以下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閲讀!

知識產權共享合同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4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為 ;

3.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5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巧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巧(器件)的開闢商及製造商、增值交易供給商自願構造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巧,新交易以及各種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本領和對交易的承載本領進行探討,構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發起,互助鞭策華語地區移動交易成長,滿足日趨充裕的移動交易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經過議定友愛會商根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發起中具有的有權結果的履行允許達成同等定見;贊成簽訂本和談。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參加本論壇,簽訂本和談的掃數成員。

1.2 一方:是指參加本論壇,簽訂本和談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清除上述一方以外,其他掃數簽訂本和談,參加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和談外其他方:是指除簽訂本和談,參加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構造。

1.5 倡導性發起:是指經過議定論壇表決程序經過議定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巧或新交易的技巧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保舉和利用。

1.6 有權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和談見效前及見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具有知識產權的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和談外其他方的智力工作結果依法獲得的(無形資產)特有權力,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着作權的文件、技巧及相干結果的合法權力。

1.8 允許方:是指具有本和談中的有權結果,並賜與其他成員傍邊的一方或多方履行允許或授權其他各方利用的一方。

1.9 被允許方:是指對本和談中的有權結果,獲得其掃數人(允許方)履行允許或利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允許範疇

除非允許方和被允許方就有權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允許和談(以下稱“允許和談”)另有法則,在本論壇所觸及的掃數探討範疇內,有權結果的允許範疇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巧範疇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巧的計劃、開闢、利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力和任務

3.1 各方應各自包管資本,致力於符合和推行利用本論壇最終構成的各項倡導性發起。

3.2 經過議定論壇表決程序經過議定的倡導性發起,以及或由論壇成員互助評論辯論和探討構成的其他結果,除論壇成員在此中已具有的有權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互助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發起的構成進程中應照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供給的文件、資料和技巧結果中是不是包括知識產權或大略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發起構成之前對觸及的本身具有的知識產權發起主張。若倡導性發起構成後發覺存在論壇成員還沒有表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憑佔有關論壇法則,從頭對倡導性發起進行評論辯論和表決。倡導性發起被論壇經過議定前,任何成員可以謝絕在議案中參加其知識產權並謝絕允許。

3.4 若上述倡導性發起,相干結果中包括一方的有權結果,該方將連續具有該方對有權結果的.掃數權力。

3.5 倡導性發起被論壇經過議定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謝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允許,詳細的時候和處理方法,各方將另行評論辯論,並在有關法則中肯定,但論壇成員不該隨便撤回其已經發起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經過議定成為倡導性發起,在倡導性發起中包括其有權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同等,與其他成員簽訂有關允許和談,允許和談的簽訂應基於剛正、公道、非鄙視的原則。若該成員謝絕進行允許,應以書面式樣闡明公道原因,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允許和談另有法則,允許方根據本和談做出的知識產權許但好壞獨有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除的和不可讓渡的。同時,允許方可向和談外其他方進行允許,其前提不受本和談的限制,由允許方自行決議。

3.8 倡導性發起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法則與有權結果的掃數者簽訂和談,簽訂的時候,範疇由成員自行決議。

3.9 對付論壇未構成的倡導性發起,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理,但不該侵犯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力。

3.10 允許方向被允許方的授權範疇和允許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訂的允許和談為準。

3.11 各方贊成將在本論壇內恭敬和保衞和談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和談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力掃數者的允許。

第四條 與有權結果相干的信息

允許方該當作公道的竭力及時向被允許方供給與其有權結果相干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結果數量;有權結果闡明書、附圖和權力要求書。

上述信息供給的詳細安排遵照兩邊達成的允許和談履行。

第五條 隱瞞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踐諾本和談所公道必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和談及與本和談相干的掃數信息嚴厲隱瞞。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和談及相干隱瞞信息表露給和談外其他方。

5.2 本隱瞞條目在本和談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和談後大略本和談停止後連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隱瞞和談的條目適用於各方在本和談項下的隱瞞任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允許和談另行法則,允許方異國任務向被允許方供給任何相干的技巧贊成與辦事。

6.2 本和談下產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負擔。

6.3 論壇構成的倡導性發起,以及由論壇成員互助評論辯論和探討構成的其他結果,進行掛號、申請專利等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力掃數者負擔。

第七條 關照

本和談下要求或許可發出的掃數正式關照、要求、哀告、贊成和別的通信來往(以下稱“關照”)應採取書面式樣,同時採取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法發送給應接管關照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和談引發的或與本和談有關的任何爭議,最終該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辦理,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同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法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判決是結局的,對參加仲裁的各方均有束厄狹隘力。

8.2 本和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和談自本論壇倡導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印後見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和談有關法則被提早停止或撤除。各方可以在本和談期滿前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肯定是不是連續本和談。

9.2 除非允許和談另有法則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和談,本和談停止時,本和談項下付與被允許方的掃數允許也應停止,並且被允許方應立即中斷利用允許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允許方應歸還或燒燬由允許方向其供給的掃數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贊成,任何一方不得隨便點竄或清除本和談。任何對本和談的補充,點竄或清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本和談的一部分,與本和談具有劃一法律出力。

9.4 本和談見效後,如任何和談外其他方盼望享有和談所述權力,負擔本和談所述任務,該和談外其他方該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干工作法則所肯定的程序參加本和談。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和談。

9.6 本和談一式貳份,和談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劃一法律出力。

知識產權合同 篇6

聘請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簽約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員工在職期間知識產權歸屬事宜協商一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一、知識產權歸屬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以下情況下自行、與他人共同開發的任何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著作權或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具體如下:

1、在乙方本職工作範圍內的;

2、在履行甲方分配其他工作範圍的;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的,包括甲方的資金、電腦、設備和零部件、原材料、保密信息等;

4、乙方離職後兩年 ,從事與甲方的本職工作或與甲方分配工作有關的工作。

二、員工協助義務

1、向甲方披露所有信息和數據等;

2、簽署為甲方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文書,包括申請書、説明書等;

3、應甲方的要求,簽署轉讓知識產權的所有文書。

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不因乙方就職其他公司而無效。乙方仍應甲方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協助義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的,應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調查費、差旅費等。

五、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書就。本合同一式兩 份, 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 後立即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知識產權合同 篇8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複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並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9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或聯繫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網址: 服務監督: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並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並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知識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複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申請人: 申請號/專利號: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並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並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項目,並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絡、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採取完全銷燬的辦法給予銷燬。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閲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文件撰寫及提交程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説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後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撰寫。對個別較複雜的案件,專利文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文件初稿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文件需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件,其中: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人民幣小寫: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諮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後,一般情況一週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覆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知識產權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二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