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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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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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房屋結構為_ 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 _平方米,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餘款 元(大寫 )。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甲方雙方協商暫時無需過户,如有過户時甲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市_____路_____號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北至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户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月__日訂於_______市(縣)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羅莊區柳樹街與工業街交匯處龍潭馨城小區8號樓一單元301室及1單元2號車庫(主房建築面積134.7平方米,車庫面積14平方米,主房地板磚、內牆已鋪完)房地產賣給乙方。

2、 本房產為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開發,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重新與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甲方當初在購買此房時,付清首付款後,以此房為抵押從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十九萬元人民幣,期限為十年。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還貸款十三個月。

3、 購房款分為兩部分,一是,現金部分,乙方需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二是,貸款的部分,貸款姓名為甲方姓名暫不更改,剩餘貸款轉給乙方續還。

4、 貸款部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續還剩餘貸款。乙方在續還剩餘貸款時應在每月的三十日前還清當月貸款,不能給甲方造成銀行的不良記錄。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的銀行徵信記錄,由乙方賠給甲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5、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

6、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20xx年7月14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

賣 方: 甲 方

買 方: 乙 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 號 室 號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 用 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 )元,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於 前,支付甲方房款 ;

3、 。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户口於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 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税由 方承擔,營業税由 方承擔,印花税由 方承擔,個人所得税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其它税費約定情況: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共有權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買受人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有:

1、拆遷人將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的,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人請求解除安置協議;

解釋第七條“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説明對此安置協議被拆遷人享有解除權。但這種安置協議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雙方是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安置協議。

(2) 該補償安置的房屋在安置協議中有明確的位置、用途約定。形式上拆遷人必須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

2、出賣人將商品房一賣一抵時,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八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同時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出賣人將一房二賣時,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八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同時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4、 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受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將房屋出售給買受人的,買受人知情後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第九條第二項“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此項內容是指只要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受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將房屋出售給買受人的,買受人知情後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5、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再將此房屋出賣給買受人的,買受人知情後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第九條第三項“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此項內容也是指只要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在將此房屋出賣給買受人的,買受人知情後就可以解除合同。

6、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時,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即期房和現房的買賣合同在房屋主體結構出現質量不合格時,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且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7、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因此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正常居住適用,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且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8、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也無處理約定,且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即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也無處理約定,且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9、 出賣人遲延交房經催告後三個月期滿出賣人仍未交房,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即出賣人遲延交房經買受人催告後三個月期滿出賣人仍未交房,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10、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按期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即根據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11、因出賣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即如果因出賣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12、因不可歸責與買受人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第二十三條“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即因不可歸責與買受人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 )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區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土地面積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的第___棟___座___號房,位於____層,用途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户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為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託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賬户名稱是________,賬號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50%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50%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10%)。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90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並在10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餘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並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築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後,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會。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90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10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並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

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後,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移交後,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150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税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閲、複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 )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户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採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於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牆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頁,為一式四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個人房屋買賣合同

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

地址: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

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 幣)億___千___百____拾 萬___千__百__拾__元整。

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 拾__ 萬___千____百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

第六條 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

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

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

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 籤於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答辯人:徐海,男,48歲,蒙古族,無職業,現住霍林郭勒市大貿易街北段。

因白銀才訴答辯人房屋買賣合同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一、 再審申請人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從答辯人所舉的證據:房屋拆遷協議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均能夠證明答辯人所購買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為白春雨,再審申請人所舉證據不能證明其對爭議的房屋具有所有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產權證的為房屋所有權證明,並且,對於答辯人所興趣的國家機關出具的行政文件,其證明力高於一身的證據的證明力。能夠證明爭議房屋所有權人為白春雨而非再審申請人,其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二、答辯人是與白春雨、白春雷之間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白春雷只是代理白春雨與答辯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代理行為中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行為不影響合同效力。並且,本案中白春雨並沒有主張白春雷的代理行為不成立或無效。原告主張顯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並且,白春雷、白春雨及白銀才係為同一家庭組成人員,白春雷與答辯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構成靚代理,答辯人有理由想念其享有相應的處分權。

三、答辯人與白春雨、白春雷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對於本案所爭議的房屋具有繼承權,即具有所有權及處分權。房子是申請人與妻子共同生活期間共同購置的,其妻子去逝後,申請人與其妻子共同的子女白春雨、白春雷對本案爭議房屋具有繼承權。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因此,本案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對爭議的房屋具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利。

2、處分爭議房產時被申請人白春雷已滿十六週歲,並以自己的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其經其姐姐白春雨同意及處分自己具有所有權的行為為有效的行為。

3、本案申請人主張權利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被告白春雷於都003年與答辯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至起訴時已長達七年之久而申請人在這003年已經知道白春雷、白春雨將爭議房屋出場給答辯人的事實,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從知道之日起超過兩年沒有主張權利的已經超過訴訟時效。

4、答辯人購買爭議房屋時是與白春雨、白春雷共同協商後達成的協議,當時是白春雨將有關爭議房屋的所有手續交給答辯人的,當時是白春雷、白春雨共同搬家的。

5、答辯人購買房屋的行為為善意取得,答辯人在與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交易時並不知白春雷未滿十八週歲及所售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的事實,有中間人王樹才為證。合同簽訂後冷門人交付了合同價款,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交付了房屋,雙方房屋買賣行為已經完成。答辯人一直居住至今。答辯人已經善意取得了爭議房屋的所有權,對於申請人的損失其可向共有人白春雷、白春雨主張權利。

綜上所述,請求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依法維護原判並駁回再審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徐海

20xx年2月16日

(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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