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股份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協議是指產權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過洽談、協商以協議成交的交易方式。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店面股份轉讓合同範本,希望能幫到你!
轉讓方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受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 股份轉讓事宜,於20___年___月___日訂立,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地址:____________ )股份中的百分之 的股份以__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資產及房屋押金和店內存貨),乙方同意按此價格的金額購買上述股份,參與共同合作經營 。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為所轉讓股份的費用,附:甲方付收據一份交與乙方保留。
3、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作為 的正常流動資金(附:甲方應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__萬元。
二、保證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保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追討,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責任(合作細節)
1、甲乙雙方作為的員工,必須正常工作,遵守店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和所有員工同等對待。
2、乙方作為(職務),享受正常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費用(附勞動合同書中一切條款,正常有效。)
3、盈虧分擔,甲乙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按季度分享利潤及分擔 的虧損。
4、合同簽訂之時,店內一切產品及設備作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承擔,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變,房間作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公司發展擴大所需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資,乙方不得有異議。
6、甲、乙雙方由於個人或態度與客人及社會人員產生矛矛盾造成店內任何損失,由本人負責全部損失。
四、時間
1、本合同有效時間為三年,從月日到止。
2、合約期滿,乙方作為甲方合作考慮之優先對象,可以繼續續約持股。
五、帳目
1、所有經營及支出帳目,對的所有股東公開,甲乙雙方可以提前預約查詢。
2、每季度分紅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的10號,甲乙雙方共同理帳。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則不享受當季度分紅,並按時間長短甲方付給乙方部分的
資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內,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二十(20%),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百分之四十(40%),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六十(60%)。合約期滿乙方可以選擇續簽合約或者憑收據合同拿回本金(本金為乙方簽訂合同的實際出資 )(附:甲乙方簽訂的書面變更和解除合同書)。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讓,轉包給第三人。
3、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阻止的外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4、當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七、爭議解決
對於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爭議,雙方本着互利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生效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股東同意,並由各方簽字之時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甲、乙、及 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限制規定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公司法》又對股份轉讓作了如下幾方面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份的受讓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5、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户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根據《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國有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我國《證券法》第83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不同點處
股份轉讓也可以成為兼併的一種手段。它與上市公司的收購的不同點在於:
1、轉讓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購通常是針對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轉讓不一定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而股份收購通常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
3、股份轉讓是“一對一”的談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場進行,股份收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這個公開市場上進行的,收購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店鋪的股份轉讓合同的和一般的轉讓協議沒有很大的差別,其內容包括了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個人信息,以及雙方達成的相關協議有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雙方保證和雙方的責任,還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相關事項等等,最後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