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租賃合同模板集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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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土地租賃合同模板集錦7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面積、四址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面積為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 年,從公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數額及付款辦法:

土地租金每年按 元計付。土地先租後用,每年 月 日前結清下年度租賃費。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將土地租給乙方後,有義務協調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涉。。

3、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甲方對所出租土地享有使用的監督權。有權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

2、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或農業資源的行為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以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有按合同規定進行合法經營管理的自主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在承租期間按照約定交納土地租金。

3、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按照合同約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合法生產,不得用於非農業活動,不得擅自變更使用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在使用土地中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種植國家政策明令禁止的物種。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若需進行生產建設或改建,應事先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必須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拆除。

6、承租期內,不得擅自轉包土地或變更使用範圍,如有需要,需在不影響下期種植的情況下,提前三個月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包或變更實施。

7、乙方的建築施工、勞動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使用土地一方的村組的羣眾。

8、保持地貌完整不受破壞,合同期滿後恢復原有地貌。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的,甲方有權按所欠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並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責承擔。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進行違法經營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七、免責條件:

合同期間如遇到大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龍捲風等)和政策變動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無法正常生產,其規定的經濟責任可酌情減免。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由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協商。

2、合同到期乙方將土地移交甲方,地面附屬物誰投資歸誰所有,可拆除也可作價轉讓。

3、合同履約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蓋章)

代表人:

乙方: (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 租賃 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地塊位於 市 區 ,面積約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現存房屋臨時建築一棟,約100平方米),具體範圍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圖”為準;

2、自然狀況:該地塊為空地,已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塊土地由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類型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地號 ,地籍圖號 ,出租地塊屬於該土地證部分土地,整體土地已向銀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塊原出租給第三方,再該地塊上建有臨時建築約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賃合同 存在,甲方與原 租賃 人因本地塊 租賃合同 糾紛正在訴訟中商未結案,因此雙方暫不處理地上建築物,乙方僅在空地範圍內使用土地,甲方與原 租賃 人的有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4、附屬設施狀況:已通水電,工業用三相電源( V),用户名 ,水錶用户名 ,其他設施: ;

第二條 租賃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賃 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計收租金。

3、 租賃 期滿如乙方有意續租,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訂立新 合同 ,如雙方在期滿前未就續租達成新協議,則 合同 自動終止,乙方應當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搬遷,並交回土地及建築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計算。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實行分段計算:

前三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萬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萬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時間: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滯納金,如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甲方可以單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現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時開具收據;

B、轉帳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帳號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確保當月5日前到帳,款到帳才視為支付,甲方開具收據。

如果沒有書面委託,乙方不得將租金交給其他人,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第四條 租賃 押金

1、本 合同 簽定之日起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本 合同 之保證金;

2、 租賃 期滿或 合同 解除後,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費用、滯納金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等款項後返還乙方。

3、如乙方有違反本 合同 的違約行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須在甲方沒收押金後十日內補交同等數額的押金,逾期拒不補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條 税費負擔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營業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務部門申報交納,其他税費不論是向甲方還是乙方徵收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在該土地上進行生產經營或經甲方同意轉租經營所產生的任何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負責交納 租賃 期間所有的水、電、電話、網絡、電視、燃氣、物業管理、治安等設施安裝、維護、使用費用,以及因此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亦由乙方負擔;

3、乙方利用該土地搭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開辦工廠、倉庫、轉租或其他經營行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而被有關部門罰款、徵收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上述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被有關第三方或政府部門向甲方徵收,乙方應全額向甲方返還,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在 租賃 期間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首先取得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如需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並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法律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經營需要申請新裝或改裝水、電、電話、網絡、電視、燃氣等附屬設施,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將有有關文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有關手續辦理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合同 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後,地上添附之建築物及固定的附屬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須補償乙方。

4、乙方應當確保 租賃 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強制性要求,甲方有權檢查監督,如乙方不符合有關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內,如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滅失,對於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補償金、賠償金,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歸乙方,其餘歸甲方。土地補償及其他補償、賠償均歸甲方。

6、如甲方單方違約解除 合同 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據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原造價,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建築物歸甲方。

7、 租賃 期間有關建築物及設施的維護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 租賃 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附屬建築、設施的,乙方無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轉讓後本 租賃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 租賃 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經甲方同意,本 合同 繼續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為或轉租 合同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人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的抗辯理由。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後,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可以使用 租賃 土地。

2、本 合同 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當在五日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則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取回辦公、生產設備,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固定於建築物的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合同 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確定。

2、如發生政府徵收、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 合同 無法履行的,本 合同 終止,乙方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搬遷、交接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第3項規定補交押金;

C、建築物及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乙方經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E、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F、乙方超過期限一個月仍未交納押金。

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

4、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佔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

合同 解除後按照本 合同 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合同 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對本 合同 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 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本 合同 附件。

雙方確認本 合同 履行過程中有關文書的送達地址為: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區和共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2、甲方提供乙方承租土地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租賃土地”),編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與四至範圍由勘測定界報告附件之附圖確定,附圖應由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甲方保證其擁有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該租賃土地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4、對於_________現已佔用的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前辦理完徵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徵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1、租賃土地用途為 ____________ 用地。

2、在符合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方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屆滿前 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如同意延長,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甲方應在租期屆滿前辦理完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續租手續未及時辦理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與返還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登記手續。

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_____日內,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返還土地。返回土地後對於該土地上乙方遺留的物品,乙方自行保管並在規定期限_____日內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可認定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並由甲方處置,所有權歸甲方。

第五條 租金及税費

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日 (即 “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第一筆租金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支付給甲方。(注:乙方在支付完每筆租賃費用後___日內,甲方應開具等額正規租賃發票並交付乙方)

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保證自己對於租賃土地有合法、有效、無任何瑕疵和爭議的完整權利;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如土地產權證明書、測繪圖、紅線圖等)是真實有效的,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責任;保證該土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轉租、或對第三人任何形式的債務;

③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的,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相應推遲,因延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④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⑤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⑥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損失從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⑧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⑩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享有同等條件下對該土地的優先租賃權。

⑤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按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交還土地使用證。

⑥除經甲方依法批准外,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⑦合同終止履行,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返還土地。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保管並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⑧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並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第七條 雙方保證

1、甲方保證

①甲方對出租土地擁有合法、唯一的土地使用權,保證該土地出租是合法、有效的。

②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③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其他規定。

2、乙方保證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③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3、有下列方式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經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4、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住所: 元堡鄉東槽村十一組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以家庭承包經營所具有經營管理使用權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農業種植生產經營。其位於_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組的________畝(詳見下表)

租賃土地基本情況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合同期內第一個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期內第二個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期內從第三個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結束)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後5個月之內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元,從合同期第二年開始,以後每年的租金均在春節後一個月內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

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租賃±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社會治安環境,並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條件,使乙方能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6.乙方有權無償利用村組內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設施。乙方有權得到甲方村組的供電,電費按成本價計付。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 —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 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 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士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 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 逾期交納土地租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______元賠償。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擁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土地租賃權概念。土地租賃權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內對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項權利。土地租賃權是指通過契約從土地所有權人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處獲得的土地佔有權、狹義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比少了一項處分權。主要包括土地轉租、農村土地轉包、城市土地出租。可分為有期限的或無期限的土地租賃權。

1)土地租賃權的基本內容。

土地租賃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權的條件下,承租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對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權人享有租用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土地承租權人不享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權行使轉讓或者抵押等處分權。依《合同法》第 224條的規定,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權人可以將之轉租,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期限。

2)土地承租期間新增建築物的歸屬

按照房屋所有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主體統一的原則,確定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權歸屬。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投資建造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主體統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則,其所有權歸屬於該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這兩者的區別應予以注意。

3)土地承租期間使用權轉移對承租權的效果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其權利出租後,在租賃期內又將其權利轉讓、抵押的,仍需保護原承租人的利益,維護原租賃合同的效力。

4)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參照《合同法》第230條的規定,確認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為保護承租人的權益,賦予其此種特權。因租賃合同為持續性合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承租人對土地進行了一定的投資,故需要對租賃物長期使用和收益。對此,法律應當加以特殊保護,以鼓勵承租人進行投資,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5)出租人的交付義務

出租人依約應將土地的佔有和使用提供給土地承租權人而未按期提供,但尚未造成土地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土地承租權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承租人的租金義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為代價,根據租賃合同對租金支付方式、數額、期限的約定,土地承租人負有按約定支付租金的義務。土地承租人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租金或者不按期繳納租金,未達法定期限,沒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權的,土地承租權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7)承租人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義務

《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l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承租人應遵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用途內容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依法經過審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一、發包方住址:

二、承包方住址:

三、承包面積: 地類別: 坐落:

四、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六、承包金額:

七、交款方式:

八、發包方權利地:監督承包方依法從事農業生產,不能改變土地使用用途。提供生產信息服務。

九、承包方權利義務:依法享有土地生產經營權,依法自行安排生產計劃、銷售家產品。承包期內有土地流轉權,接受發包方對土地使用的監督。

十、違約責任:

十一、地面附着物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 (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省 市 縣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為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租金。

1、現金或轉賬(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時間為: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及時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協議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7、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協議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則可辦理。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整)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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