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來源:文萃谷 1.62W

甲方:興園公司(法人代表:劉宏潭)

果園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乙方:英鬆予制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來喜)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縣***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於**至***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興園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籤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着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果園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篇2]

一、合同雙方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二、承包地點

甲方自願將位於 的責任田 畝發包給乙方栽植並經營蘋果園。

三、共同條款

1、承包年限:承包期限20年,即從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2、承包標準:乙方從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無償耕種、栽植所承包的果園,自 年 月 日起,每年每畝兑現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元。

3、承包費兑現方式:甲方自 年 月 日起,於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兑現當年承包費。

4、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屆滿後,土地及果樹經營權即歸甲方所有,如需續約則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當年土地租價另議。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向甲方按期兑付承包費的義務。

(2)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內的果樹經營管理權,以及今後有關果園的優惠政策權。

(3)為了便於果園管理,乙方有權在承包園內建看護房、建圍牆、建果窯及農用車可行路,同樣可被視為果園經營。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按期索要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拒絕乙方將果園變成其他(如建廠、復耕)所用的權利。

(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限內沒有經營權和使用權,停止任何活動。

(4)甲方有權在承包地內葬墳,但損壞果樹不得超過3株。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負相應責任。

(1)不按期兑付承包費。

(2)把果園地復耕或變成其他用途。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按有關政策法律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在乙方承包期限內,擅自耕種以及採摘果實的。

(2)有意破壞承包地或有意阻撓承包人實施果園經營的。

(3)有意損壞果樹,造成損失的.,經果業技術人員評估後,按十年產量核算後進行賠償。

(4)有意在乙方果園的出入道路上設置障礙物,造成乙方無法作業,果實不能按時採收或不能如期出售的。

3、若乙方違約,想終止合同,應賠償甲方20年承包費;若甲方違約,想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總投資60000元(投資核算:每畝每年投資3000元,按20年計算)。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

1、合同範圍內的果園被國家依法徵用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有關國家政策、法律發生變化,使得合同不能履行的。

4、合同期滿後,自動解除。

5、合同的變更和解除,雙方達成書面協議,簽字蓋章後,上報縣、鄉鎮有關行政部門備案。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執行中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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