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物業服務合同三篇

來源:文萃谷 3.06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物業服務合同三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商鋪編號:

委託方(甲方) :

受委託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國美第一城A區商業街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國美第一城A區商業街;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臵:北京市朝陽區青年路西里2號院;國美第一商街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築面積: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及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第十一條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服務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 [20xx]950 號)中的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範圍為鋪位以外的公共區域及共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7.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年度繳納。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

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税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此專項維修資金即為《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二十三條中所指資金)

第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20.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0.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20.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20.4裝修及改造

(1)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書面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在裝修、改造的設計及施工過程中須遵守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還要具備商業房屋裝修中政府相關部門需要審批的各種手續,乙方在保證商鋪結構安全、消防規範和各系統正常使用功能的情況下,儘量滿足甲方的正當使用要求。

(3)裝修或改造時,不得對物業的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建、增建或改動,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物業或整個商街的外觀及整體形象。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物業內部公共區域、外立面或頂部展示或樹立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

20.5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在商街內的一切經營及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乙方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該商鋪作任何違法、違規或不道德的用途,包括不得在物業內出售假冒偽劣貨品等行為。

20.6由於甲方的原因給房屋結構或設施等造成損害時,須賠償由此對乙方或商街內其他客户造成的損失。

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0.7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20.8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後應向甲方説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採取應急措施。

2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22.7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省物價部門批覆地下停車費用標準,就機動車位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車牌號: ,品牌

二、甲方機動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地下 號車位。

三、車位服務費用:元/月,暫定一年,自年 日—年日交納當年的車位服務費,共計元。如乙方未按時交納的,視為放棄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車位,甲方可以將該車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職責:

1. 如機動車停車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或毀損事故、物品丟失或毀損事故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協調糾紛。

2. 甲方負責停車區域內衞生打掃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職責:

1. 乙方負責車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糾紛,甲方予以協調處理。

2. 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停車位上的停車鎖,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必須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次。違約停車達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交納費用不予退還。

4. 乙方將車輛停好以後,必須將車輛的門窗鎖好,車輛上不得存放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發生上述物品丟失現象,由乙方自負。

5. 乙方應當保持區域內的清潔衞生,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6. 乙方進入停車區域後,應當謹慎駕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丟失現象,甲方只負責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8.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毀損現象的,由毀損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只負責從中進行協調。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交納過車位服務費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七裏鋪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簽訂地點: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物業管理委託給乙方管理。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獨立履行《公司法》所賦予的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承擔合同簽訂前甲方的債權債務。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建築面積:

第三條 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保定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四級

(三)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接手後,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辦理相關的領房手續。

2、 _______小區_______樓六部電梯於**年2月1日保修期已過,需由甲方重新簽訂維保合同,日期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電梯維保費用為肆仟元,六部電梯合計維保費用貳萬肆仟元整。維保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3、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甲方派專人檢查。

4、 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 在乙方進行管理前遺留的房屋質量、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承擔全部費用。

6、 提供規定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

7、 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

8、 將屬於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業全權委託乙方進行統一管理,以便利於社區的整體建設,並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比例根據責任輕重、收益大小雙方議定)。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可以要求乙方協助。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11、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經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費。同時,甲方不再受理盛世華庭小區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滿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叁拾萬元(但必須在成立業主委員會後生效)。

乙方權利義務

1、 協助甲方處理、協調遺留問題,並積極開展相應工作。

2、 乙方在於甲方簽定承包合同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30萬元整。

乙方從**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 承包費(**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費用); 乙方從**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 承包費(**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費用);

乙方從**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繳 承包費(**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費用)。

3、 新簽訂12#、15#樓六部電梯維保合同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日期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萬貳仟元做為維保費用。(**年8月31日以後,所有電梯維保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 乙方負責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

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5、 業主委員會成立日期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內成立業主委員會。

6、 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約定上繳甲方承包費用(三年)。

7、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增補改進相應的管理條例,並依據條例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8、 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華庭小區未售出的商業門臉、住宅、車庫、車位。甲方提取銷售金額的千分之五做為乙方的銷售佣金。

9、 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0、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環衞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11、按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收取水、暖、電等相關費用,並向業主提供採暖服務。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納暖氣費及其它相關物業費,但由乙方少量供氣。

1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嚴重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 公共設施及房屋的維修

保修期過後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 合同終止時,盛世華庭小區由業主委員會和社區委員會共同組織、選聘和決定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七條 售後維修

1、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接到業主維修報告、或在第一時間發現業主房屋和公共設備需要維修時,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通知工程部專職維修員。維修員根據物業反饋信息,確定責任施工單位,按物業和業主約定的時間立即組織安排。

2、售後維修時,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和物業、業主三方共同進行。在明確業主和責任單位維修責任後,維修滿足設計、規範要求並已維修完畢後,在維修單上三方共同簽字。維修單應妥善保管、存檔。(售後維修流程見附件5)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並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3、 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違約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4、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5、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附則

1、 本合同期限自**年 11 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為三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3、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終止。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簽訂新的物業合同。

4、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劃分責任,由責任方做善後處理。

5、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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