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經營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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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合夥經營合同八篇

合夥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 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1、合夥組織名稱:

2、合夥經營項目:

三、合夥期限: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方出資 ,乙方出資 。

1、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甲乙雙方以合夥組織名稱履約保證金,取得

五、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合夥負責人及甲乙雙方的權利: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簽字蓋章)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培訓機構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合夥人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教育培訓市場現有資源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培訓機構,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機構名稱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範圍包括為針對開展的學生傳統課程、特色課程及各種集訓。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主要是上課老師的工資,按課時()分配。招生老師,按照約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繫方式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繫方式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3

合作人:

甲方:姓名XXXXXX,性別XXX,年齡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XXXXXX,性別XXX,年齡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原甲方經營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

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合股經營項目和範圍

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項目和範圍;共同經營二家高檔次的美容院,具體地址為:;店名為:具體地址為:;店名為:

為保證雙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責任。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係。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另一方所有;若雙方繼續合作,則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並續簽協議。

二、店實際總投資為人民幣元整。

甲方出資人民幣元整,佔股權%;

乙方出資人民幣元整,佔股權%。

雙方出資期間:簽訂協議後3天內50%到位,裝修過半100%到位。

三、由甲方全權負責店的前期裝修、乙方啟動、正常營業等日常經營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啟動資金正常營業的總投資預算方案、結算清單。

四、甲、乙雙方都不得違反雙方認可的規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提供給乙方,任何一方違反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應賠償對方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分紅方法:雙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個人承擔的税金由個人自己申報交納。

六、違約處理: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切損失。

七、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均須根據投資比例承擔虧損額,及時把虧損補上。若任何一方出現連續3個月不把虧損額補上,則不補償虧損額的一方的股權作自動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同時必須承擔相應股權比例的債務。若連續虧損3個月以上,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乙方有權享有與甲方同等權力參與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九、甲、乙雙方都具有財務監督知曉權。乙方有對工資結算分配方法、工資支出、業務支出、財務收入等財務知曉權,甲方應給予配合。

十、甲方提供相關資質原件,資質複印件提供給乙方,乙方身份證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院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甲方:乙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合夥經營合同 篇4

合夥人甲 姓名: 合夥人乙 姓名: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政和縣聖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聖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為政和縣南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夥人簽名(蓋章):

乙合夥人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 5 月 1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5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 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 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採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閲。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議同意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冊亨縣鑫民家禽養殖場(項目名稱),總投資為750萬元,甲方出資600萬元,乙方出資150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80%和20%。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和註冊工作,並由甲方擔任企業法人。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二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可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延期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經營原則,具體利潤分配和債務分擔情況如下: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新增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合夥補充協議。合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如果出現下列任一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7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核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於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並依法納税。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8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餐飲(南充市高坪區高坪鎮滿堂紅火鍋城)。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韓勇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2.合夥人張俊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整(大寫陸拾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5:5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七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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