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同彙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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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務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務合同彙編五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驗資服務問題約定如下:

第一條 驗資範圍

乙方的驗資範圍為甲方截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包括本日)的實收資本。

第二條 資料的提供

2、1 在乙方驗資之前,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驗資所須的資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名稱核准通知書》;

(2)甲方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其它相關資料。

2、2 甲方提供資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陳述和保證

3、1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2)甲方的所有股東同意簽訂該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3、2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包括獲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其保證出具的驗資報告真實、合法;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 定金的支付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繳納驗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條 項目負責人

5、1 甲方同意乙方指派_________會計師為本項目主要負責人;

5、2 未經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另行指派他人。

第六條 驗資服務完成期限

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驗資,出具驗資報告。

第七條 驗資費的結算

7、1 乙方在驗資過程中支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完成驗資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驗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所付的定金抵作驗資費;

7、3 驗資費於乙方出具驗資報告後的_________天內支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2

承辦方(甲方):

參展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的產品進行展覽展示事宜,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產品展覽展示服務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為乙方的產品為乙方實現良好的招商銷售,健康有序進入市場提供有利條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展位所有展位均由甲方負責設計及搭建,甲方有權對展位設施及佈局進行調整和更改。

3、展位設施包括活動展示區域(長米*寬米的標準位),廣告牌(高米*寬 米),地毯,諮詢台 張,椅子 把,射燈 只,燈管 根,220V電源插座 個等)

第二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展覽展示服務費用總計為:人民幣¥__ __元,(大寫: _ ______元整)。

(2)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廣告業務統一發票,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展示平台的使用和維護

1、甲方擁有展示平台的所有權,展示平台的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甲方負責。

2、在展覽服務期間,乙方享有展示平台的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展覽設施及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或遷移安放地點。甲方有權檢查展覽設施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乙方如有特別需要,如加減設施、更改設施位置等,均需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若更改設施導致甲方費用增加,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乙方有權對其展位自行進行佈置,但所有展品及裝飾品的佈置,均不得超出劃定的展位界限,包括展位地面基線及垂直空間的範圍;展覽期結束後,乙方應當對自行裝飾部分恢復原狀,對甲方設施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展覽服務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而導致展位設施損壞,乙方應承擔維修或更換的相應費用。

第四條 展覽服務管理

1、產品展覽展示規範:

(1)乙方租用甲方的展示平台用於展覽展示 。

(2)乙方租用甲方提供的展示平台,只限於以上用途且須自己使用,不得轉租、轉讓、許可他方使用或擅自改變用途。

(3)乙方所展示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標準。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政策法規;所展示產品信息必須是跟乙方產品相關信息,並且要做到合法,準確、有效,嚴禁誤導、坑害客户。乙方違反此規定,甲方視同乙方違約有權解除協議並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5)當甲方統一對展示平台進行改造和調整時,應由雙方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且乙方不願意調整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6) 乙方需及時對展示產品信息及廣告促銷活動信息進行更新並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2、現場管理:

(1)乙方及乙方參展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在乙方參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情況下,甲方有權按照規定對參展人員進行獎罰。

(2)乙方及其參展工作人員應愛護賣場的公共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條 展覽資格的取得

1、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取得經營主體資格的經濟實體,均可向甲方申請租賃展位。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生產或經營許可證、資質證明、商標註冊證、代理證書、產品合格證等法律文件或複印件。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規定和通知以及結合自己的經營特色和產品特點進行信息資料的準備。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後的__ ___個工作日內完成所需資料的備齊工作。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系統地對展覽平台進行定位,對全場營銷方案進行整體策劃,有序組織展覽及促銷活動。

2、甲方應統一進行廣告宣傳,提高展覽平台的形象和知名度。

3、甲方應建立完善的指示系統,合理引導人流,並不斷提高展覽平台的硬件設施水平,為客户營造舒適的體驗環境。

4、 甲方應提供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以滿足客户和乙方展覽的基本需要。

5、甲方應維護正常的環境秩序,堅決杜絕虛假信息進行展覽展示,堅決打擊假冒偽劣、信息欺詐等違規行為,保障乙方合法權益,為乙方提供安全、有序的展覽展示環境。

6、甲方應對乙方參展工作人員進行禮儀禮貌、勞動紀律、營銷專業等方面的培訓,不斷提高駐店人員的素質。

7、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乙方有權書面要求甲方予以更正或改進。

乙方責任:

1、乙方及乙方參展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2、甲方在五一、十一、春節等國家假日期間開展大型促銷活動時,乙方參展工作人員應協助甲方開展品牌宣傳及銷售工作,全力支持甲方的促銷活動。

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展覽展示過程中知曉的甲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

4、乙方展示的產品信息必須是協議中約定的原廠生產的品牌產品,乙方因產品質量及服務受到客户投訴均由乙方全權負責。

5、乙方保證其遵守《產品質量法》屬於生產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因乙方任何產品質量問題導致侵權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解除及續約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即告終止:

(1)本協議期有效期滿;

(2)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雙方之間的協議於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起即行解除:

(1)乙方展覽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超過30天;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展覽展示;

(3)乙方自行中途撤展;

(4)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不服從甲方管理經甲方書面通知後,拒不整改的

(5)客户因接受乙方服務及使用乙方產品對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失,或在公眾範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6)乙方參展工作人員在展覽展示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並被相關部門查處或追究責任的;

(7)乙方嚴重損害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

3、乙方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4、本協議有效期屆滿,乙方如欲繼續合作,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署合作協議。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向乙方提供展覽展示平台及相關資料。

2、依照本協議第七條第2、3款的規定解除協議的,雙方協議於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且乙方向甲方給付 違約金。

3、乙方按本協議附件要求提供給甲方的法律文件,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商議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處理。

第十一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合作期從年年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作協議。如本合作協議已到期,但新的合作協議尚未簽訂,為確保雙方合作的延續性,本協議有效期自然順延至新協議簽訂之日,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在新的協議簽署後,甲方有權選擇在該順延的期限內適用新協議或原協議。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附件

1、展覽平台設施明細。

2、乙方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等複印件;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商標註冊證或權利證明;經銷(代理)權證書。

3、以上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市_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_____%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_____%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元,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4

保全服務消費者: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保全服務提供者名稱: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就係統保全服務合同事項依下列約定辦理;

第一條 對消費者的説明義務

為維護雙方權益,乙方應向甲方解説本合同的主要條款、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保全業務所應負的賠償責任後,雙方才開始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保全服務期間

本合同的保全服務期間為________年____個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統與器材的裝置施工期間為_______日,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開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務期間,自乙方的書面“保全服務通報”所定防護服務開始日起算。

第三條 保全服務的標的物及範圍

一、標的物名稱:

二、地址:

三、範圍:如附圖紅線標示內區域。

第四條 保全義務

一、乙方應確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種保全服務。

二、乙方就各項安全配合防範注意事項,須對甲方盡告知説明的義務。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員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祕密事項,不得泄漏。

第五條 保全服備作業

一、乙方提供 口專線 口電話線 保全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所需的器材設備,並負責設計完成安裝。

二、本系統的功能為乙方在防護時間內,運用計算機或其他設備監視本系統的反應,在偵知有人或異物等侵人防護區域時,及時發出異常或警示信號,並立即派員前往標的物現場查勘。如確屬有人或異物等人侵,即一面監視現場,一面通報公安機關與甲方會同處理。

三、為維護標的物安全,履行防護服務的義務,乙方應執行下列事項。

(一)每__________個月至少於通知甲方後,依約定時間派員檢查標的物安全狀況_____次,並提供有關建議。

(二)每__________個月至少派遣巡邏車輛巡視標的物環境______次,並提供有關建議。

(三)乙方應對甲方的保全系統運作,自裝設開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個月於會同甲方後做定期檢修測試與保養,以維護運作正常。

第六條 傳訊方式

由甲方口委由乙方向電信公司申請架設專線一條口提供一般電話線,費用均由甲方負責,作為本系統由標的物連接乙方管制中心間的自動傳遞警訊的路線。

第七條 防護時間

一、本系統的防護時間如附表。

二、乙方對甲方標的物的防護時間以甲方設定時間為準。防護時間開始時甲方將本系統予以“設定”,將防護責任移交乙方,至防護時間結束時,解除本系統的設定,由甲方將防護責任收回自行負責。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長或縮短防護時間,或需將本系統予以連續設定或不設定,應於事前通知乙方。

四、口甲方未在約定的起訖時間將本系統予以設定或解除,而有延後設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後設定時間超過______小時(不得超過2小時),提前解除時間超過30分鐘的,乙方應向甲方查詢。

口甲方未在約定的起訖時間將本系統予以設定或解除,乙方不負責向甲方查詢。

第八條 保全系統與器材的歸屬及修復事宜

一、保全系統與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權歸屬乙方。但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變在標的物內裝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繕等原因需移動器材的,甲方應於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辦理完成後,甲方應給付經雙方約定的拆遷與改裝費用。

三、本系統器材的損壞失靈,由乙方免費修理。但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所致的,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本合同服務期間屆滿或終止後,甲方允許乙方進人標的物內拆回保全器材,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但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蹤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會同當地的村(裏、鄰)長進入甲方標的物內,拆回屬於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條 緊急處置

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義務,甲方授予必要的權限,並將標的物有關房門鑰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複製該鑰匙。

在防護時間內,乙方於防護區域內有事故發生時,除即為緊急處置外,並即通報警方及甲方會同處理。

甲方未將標的物有關房門鑰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護時間內,乙方在防護區域內有事故發生時,應即通知甲方緊急聯絡人及警方到場共同進人查看標的物,其情況緊迫的,乙方可採取必要方法進入標的物併為緊急處置。前兩款情形,乙方應於事後將處理狀況以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協力義務

一、為乙方設計與安裝保全器材的需要範圍內,甲方應依乙方的請求提供必要資料。

二、甲方應協調大樓管理人員或駐衞人員,遇有緊急情況,大樓管理人員或駐衞人員必須於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員到達時立即開門,以便保全人員進入作緊急處理。

三、凡裝有緊急通報器者,如須試驗機器性能,甲方應先通知乙

方,並須在約定時間內試驗。如因誤觸緊急通報器,而致乙方出動勤務時,甲方應按乙方出勤狀況酌付出勤費______元(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__元)。但甲方無過失的,己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四、甲方於設定本系統前,應確實檢查標的物內是否暗藏人員。

五、甲方知悉或發現停電、停話或修理電話等通知或徵狀時,應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統無法設定時,甲方應速與乙方聯絡,乙方應即派員前往檢修。

七、甲方或甲方緊急聯絡人接獲乙方緊急電話通知後,應立即趕往標的物現場,確認狀況及會同清查有無財物損失。

八、甲方如須遲延離開標的物時,應儘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緊急聯絡人、電話號碼及標的物門鎖,如有變更,應儘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

乙方就本合同防護時間以內,因本系統設計錯誤、器材或設備失靈、人員失誤或泄漏祕密,或其他違反本合同的義務,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乙方依前款規定負損害賠償的,以甲方因被盜所受的財物損失為原則,並以金錢賠償為限。但原物尋獲時,甲方可退還所受的賠償金卜取回原物。

甲方應在損害事故發生(發現)時起______小肘內報警處理,並於______日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機關受理案件證明文件及附客户損失清單(記載損失財物名稱、數量、進價及總金額等)。

為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甲方應提供有關賬冊、憑證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請求方式

乙方因前條第一款所負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甲方於損害發生後依第十一條第三項申報損失,在未超過人民幣______元的範圍內,由乙方依據甲方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二、甲方主張其損害逾前項金額的,在甲方舉證證明其損失財物的名稱、數量、進價及總金額後,由乙方按甲方的`實際損害負賠償責任,其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但其損失財物為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的,其賠償標準如下:

1.金錢放人裝有金庫偵測器的金庫(保險櫃)的,最高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其未放人裝有金庫偵測器的金庫(保險櫃)的,最高賠償人民幣______元。

2.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每件價值在人民幣一元以上的,放人裝有金庫偵測器的金庫(保險櫃)的,最高賠償人民幣___元,其未放人裝有金庫偵測器的金庫(保險櫃)的,最高賠償人民幣______元。

前款第二項情形,甲方能證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三條 投保責任險

乙方應就執行本合同所負損害賠償責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保險證明單影本並作為乙方應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條 免責事由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一、因天災、地變、颱風、洪水、戰爭、交通管制等或其他人力不可抗的事由所造成損失的,但因乙方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護區域外或防護時間以外,所發生的損失。

三、乙方於案發當時立即捕獲主要暴徒竊犯送公安機關法辦的。

四、甲方將部分區域解除防護(旁路),而非因系統設計錯誤,

並能證明與損害的發生有因果關係,並經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自行改裝、拆遷、破壞本系統上的有關器材、線路,造成本系統未能依原設計偵測或傳訊。

六、甲方改變標的物所屬門窗、牆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變更設計或更換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變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議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發生債務糾紛,乙方已盡防範義務並報警處理,仍無法阻止債權人強行搬走的財物損失。

第十五條 過失相抵

乙方就執行本合同所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的,

二、甲方未交鑰匙給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員在事故發生時,雖已及時趕至現場,但無法及時進入檢查捕賊的。

第十六條 電訊不能傳遞的處理

因電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電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統電訊不能傳遞,在設專線的情況下,乙方應即通知甲方;在使用電話線的情況下,在定測時間_____內發現電訊不能傳遞的,應在發現時即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對因此所生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未採取必要的協力義務,而乙方已盡必要防範義務,因此所生損害乙方免責。

因電訊不能傳遞或其他情形,無法通知甲方時,或在定測時間前發生的損害,乙方就此已盡必要防範義務,對甲方因此所受損害,每一事故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賠償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

第十七條 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提供人民幣______元(不得超過每月保全費用之兩倍)作為保證金,交付

乙方。

前款保證金於本合同期滿服務終止時,應由乙方在(7日)內拆回本系統的全部器材同時,原數無息退還甲方。

第十八條 保全費用

自乙方“保全服務通報”所定的防護開始日起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人民幣______元(內含服務費______元、專線月租金——元及營業税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個月為一期,

口於每期開始前_______日內

口於每期屆滿前_______日內,以下列方式之一給付;

口由甲方以現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繳人乙方所指定的賬户

口由乙方派員前來收取

口其他方式

第十九條 保全費用的調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費用可以經雙方書面同意作適當調整:

一、自乙方開始服務日起,每逾一年,遇有物價重大變動的。

二、因擴大、縮小保全防護範圍的。

第二十條 施工費用

本系統第一次設計、器材及施工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甲方嗣後如有必要變更原設計時,施工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前二款所需費用及合同終止後的拆除費用,應由乙方開列明細表,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施工。

乙方應於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甲方並應配合辦理。

第二十一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一個月前

口甲乙雙方未以書面通知他方不續約者

口乙方應通知甲方合同期滿,並獲得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繼續有效自動延長一年,以後亦同。

第二十二條 暫停服務

在本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暫停服務,在通知到達時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暫停服務期間的服務費,但專線費用仍由甲方負擔,乙方應代甲方繳交。

暫停服務期間累計超過_______日者,乙方可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曾因故暫停服務,應於恢復服務期間,按暫停日數延長本合同的執行,以抵補中斷的時日。

第二十三條 甲方終止合同

甲方可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在通知到達乙方後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者,在通知到達乙方後30日生效。甲方亦可支付上述預告期間的服務費,實時終止本合同。

甲方無正當理由而終止本合同者,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應收保全費用與終止前已收費用的差額),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應將已收甲方終止生效日後未到期的保全費用;連伺保證金,在終止日起算10日內返還,拆除器材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書面終止合同時,在通知到達乙方後生效。乙方應於終止日起10日內返還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務費用及保證金,並自行負擔拆除器材的費用。甲方如受有損害,並可依本合同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終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

一、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致使損壞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違約事由的。

二、因天災、地變;颱風、洪水、空襲;爆炸、戰爭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對甲方繼續提供防護服務的。

三、甲方積欠第18條應繳的費用,經乙方以書面通知催收仍未於7日內繳費,而無正當理由者,乙方可隨時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停止服務,並拆回所裝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當事由的。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項終止合同時,在通知到達甲方後生效。依前款第四項終止合同時,在通知到達甲方後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達甲方後30日生效。

乙方依前兩款終止合同時,應在終止日起10日內返還已收甲方終止生效日後未到期的保全費用及保證金,並在終止日起7日內拆回本系統的全部器材,自行負擔拆除器材的費用,甲方不得拒絕乙方拆回本系統的全部器材。

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致使損壞乙方器材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證金抵償損害,如有不足並可另行求償。

第二十五條 其他協議事項

一、本合同書後附的裝置器材數量表、保全系統設計圖、保全系統開通時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務通報”及其他相關附件或協議書,均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如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無法送達時,即以緊急聯絡人為代收人。

第二十六條 訴訟管轄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律、法規及誠信與平等互惠原則公平解決。本合同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甲方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並各執一

份正本,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新郎:新娘:乙方婚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年月日時分

舉行地點:市區路號(飯店)廳

婚宴:共桌

第二條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口總體策劃價款:人民幣元

口婚禮主持價款:人民幣元

口婚車使用價款:人民幣元

口化粧服務價款:人民幣元

口紀實攝影價款:人民幣元

口紀實攝像價款:人民幣元

口其他服務項目價款:人民幣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元。

條四條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80%即人民幣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剩餘的20%即人民幣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80%即人民幣元;婚禮當天晚上佈置場地完成後由新人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剩餘的20%即人民幣元

(三)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第五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口向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五條的約定相對應(請在需要的項目前打√,空置項目請劃去):

口附件一:總體策劃約定口附件二:婚禮主持約定

口附件三:婚車使用約定口附件四:化粧服務約定

口附件五:攝影服務約定口附件六:攝像服務約定

口附件七:其他服務項目約定口附件八:補充約定

口附件九:服務變更約定口附件十:服務驗收單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列示範合同附件內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新郎: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住所(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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