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慶設備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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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婚慶設備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婚慶設備租賃合同

婚慶設備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互信的態度簽訂本協議,協議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乙方租用甲方車輛,租用時間 ,租金 元。

1.甲方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租賃期間乙方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罰款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當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4.甲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非濟南本地人員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和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乙方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 元且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滿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乙方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8.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定金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 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足額交付車輛租金餘款 元。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慶設備租賃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面積 平方米,用以婚慶服務。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年支付制,每年租金為 ( );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7、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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