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合同集合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黃某與鄧某系夫妻。20xx年3月,黃某與鄧某二人出資19萬元購買一套商品房,房屋所有權人登記為鄧某一人。20xx年10月21日,鄧某瞞着妻子與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協議約定:鄧某將該房屋以27萬元的價格賣給王某,王某先付20萬元,入住此房後付清餘款,並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協議簽訂後,王某於20xx年10月26日向鄧某支付購房款20萬元,一週后王某搬進該房並付清餘款,但雙方一直未辦理房屋過户手續。20xx年2月,一直不知情的黃某發現此事,找到王某要求其搬出該房屋,王某稱鄧某以27萬元的價格已將該房屋賣給自己,拒不搬出。黃某與王某協商無果,遂將王某、鄧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王、鄧二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並判令王某歸還房屋。
【分歧】
本案在審理中,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鄧某與王某的買賣協議意思表示真實,且王某付清了購房款,過户僅是履行合同的形式,合同自成立即生效,不能以未辦理過户認定合同無效。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種意見認為,黃某、鄧某系夫妻關係,其家庭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鄧某未徵得黃某的同意,即與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事後也未得到黃某的追認,屬於無權處分,房屋買賣協議無效,且不構成善意取得。
【評析】
贊同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本案所涉房產,是夫妻共有財產,為夫妻共同共有。
雖然房產證登記的所有權人只有鄧某一個人,但是購買房屋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本案鄧某處分的為夫妻共有財產。
2、在夫妻共有財產存續期間,鄧某未經過黃某同意,對涉及夫妻雙方重大權益房產事項之處分,屬於無權處分。
鄧某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規定:“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為無效。”
鄧某處分房屋不屬於家事代理。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這裏的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事項主要是指夫妻雙方及其共同的未成年子女日常共同生活所必需的事項,其主要限制在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費用、撫育子女的費用以及家庭成員所需的醫療費用等方面,此家事代理權限必須在日常家事的範圍之內實施方為有效。針對處分夫妻共有財產重大事務的權利,如變賣夫妻共同房產,均得由配偶共同決定處理,任何一方不得獨斷專行。不動產的處分因價值重大,一方擅自處分會嚴重損害他方權益,故本案鄧某的行為不屬於日常家事的情形。
事後共有人黃某對合同沒有追認。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黃某沒有追認,鄧某事後也沒有取得房屋的處分權,所以該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3、王某對所涉房屋不構成善意取得。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善意取得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3)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在本案當中,房屋雖交付給王某但沒有辦理轉移登記,不符合前述第(3)個條件,也不構成善意取得。
綜上所述,鄧某未經黃某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與王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應屬無效,王某也不能善意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應當歸還該房屋。
房屋合同 篇2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力、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私人房屋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固始食品公司東關倉庫院內。
第三條、承建方式: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含挖樁、打樁、地樑)。
2、甲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所需要全部材料,材料送到機動車不能進入的地方後卸車,在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架子車等施工機械、器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影響樓面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乙方承建的房屋從20xx年5月日至20xx年月日由甲方驗收合格完工。
第五條、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全部整體建築包工費(不含材料)按照實際建築面積定價,包工費每平方米220元整。(包括人工工資、施工工具、模板及腳手架、支撐等木工所需用材)。
2、整體建築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預埋安裝,大
第六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築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工人生命危險或工人致殘等情況出現,與甲方無關。四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裏外牆刷白、窗户、門等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達到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做,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和重做的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進行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照損失,鈞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做,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期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乙方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
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
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
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
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
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
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
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
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
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
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
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
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
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
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
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
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
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煤氣罐[ ]
二、暖氣管道[ ]
三、熱水管道[ ]
四、燃氣熱水器[ ] 型號:
電熱水器[ ] 型號:
五、空調[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日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協議:
1、乙方向甲方承租z新區八號 樓 號房作為 之用,租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包含水、電費用)。
2、乙方在入住時向甲方交人民幣 元作為按金(期滿後房屋無破壞、不欠租金即全額退還),每月租期滿前支付下月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租期滿前因故解約,都必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對方,違者方須支付與按金相同的金額作為賠償。
4、乙方在租期內可對該房作非結構性的修改,如:裝空調、打孔``````等。
5、乙方在租期內必須遵紀守法,違者後果自負。
6、室內外交接清單:
⑴交房時清潔乾淨,下水道暢通。
⑵門鎖鑰匙齊全
⑶門窗玻璃、窗簾、衞生潔具、瓷洗手盆完好。
⑷水電路完好。
7、租約到期,如乙方續租有優先權,價格另議。
8、此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狀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設地點: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應及時帶給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帶泥工、木工、鋼筋工、內外粉刷、蓋瓦等建築活動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三、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人工造價為人民幣 壹拾萬五千元整(¥105000。00) 。
2。付款方式: 基礎施工先付壹萬,主體過半再付貳萬,屋面蓋瓦再付貳萬,拆腳線再付貳萬,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交房三個月後無質量問題全部付清 。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務必具備必須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貼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務必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務必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個性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職責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狀況出現,職責與甲方無關。
五、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帶給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到達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户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貼合相關標準。牆面、屋頂、窗沿口等不得出現開裂、滲水等現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到達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職責。
六、違約職責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務必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房屋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雙方就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與乙方經營使用。
二、借用期限:20xx年10月18日-20xx年10月18日
二、甲乙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讓、轉借或出租的;
2、乙方利用借用的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該房屋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因非法定情形中途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 方。
三、借用期內的用電、水、寬帶、電話、物業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及房屋結構,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房屋及 其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作出補充,補充規定和附件與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甲方:XXXXXXX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xx村舊禮堂,及二層磚木結構房一座大約面積1500平方米。承包給乙方拆除施工。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合同:
一、結算方式:甲方以舊料折算乙方拆房工資。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二、乙方在拆房期間,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如施工過程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一切經濟賠償。
三、乙方應在20天內完成,乙方在拆房期間應做好警示標誌和防護措施,確保周圍行人安全。
四、乙方在開工前,甲方應把房內所有東西搬空,並負責協調周圍村民工作,如遇村民阻礙致使乙方派出的工人無法正常施工,其延誤工期及誤工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五、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後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單位:_______________(甲方)
防治單位:_______________(乙方)
簽訂時間: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建設部第72號令)和《重慶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渝國土房管發[XX]674號)文件規定,結合白蟻預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位置____區(縣)____街(路/巷)____號房屋
建築結構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佔地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預防範圍
1.各類基礎的地樑內、外側及承台四周;
2.房屋建築室內地坪;
3.設有架空防潮層室內架空板下的地坪;
4.房屋建築設置的明溝、散水及擋土牆;
5.房屋建築安裝(不含二次裝修)的木構件。
三、合同工期
施工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須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預防施工任務。
四、質量標準
達db50/5010-1999《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程》要求。
五、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根據建築房屋類型,按《重慶市白蟻防治收費管理辦法》(渝價發[XX]6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金額(大寫):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 元,¥ ____元(人民幣)。
2.付款方式:甲方按下列(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清;(2)本合同簽定後付上述費用的80%,餘款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後付清。
3.本工程竣工面積與本合同計費面積如有不符,則按竣工面積計算。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標準db50/5010-1999《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程》;
2.方法:根據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技術資料(包括預防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記錄等),對照《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程》要求進行驗收,並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預防施工技術方案:
(1)工程概況:包括計劃用藥名稱 原藥濃度 原藥用量 施藥濃度 施藥量 施藥範圍 施藥方法 。
(2)技術措施:包括用地清理、地基處理、木構件處理、其它處理
(3)施工要求:嚴格執行藥劑濃度標準。噴灑(灌)處理必須周到、均勻飽和、不留空白。
七、預防期限
白蟻預防包治期為( )年,自預防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預防包治期限不得低於15年)。
八、甲方權利、義務
1.享有乙方在預防工程和白蟻預防包治期限內為其提供白蟻預防服務的權利;
2.合同簽定時,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總平面佈置圖、基礎平面圖、正立面圖壹份;
3.基礎溝挖好,澆注地樑前和底層地基回填平整後,澆注混凝土(或擱置架空板)前、有擋土牆工程在回填前和需處理木構件在安裝前五天通知乙方,並出具書面通知書。如不按時通知,責任在甲方;
4.白蟻預防施工完畢。在甲方的組織下甲乙雙方共同完成工程驗收工作,並共同簽署《城市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驗收報告》;
5.為乙方預防施工過程提供必要的現場施工協調;
6.乙方現場預防施工和回訪複查的工作記錄,須由甲方簽字認可。
九、乙方權利、義務
1.享受按雙方約定獲得服務報酬的權利;
2.與甲方一道確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
3.合同簽訂後,應立即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前往施工現場查勘,指導施工單位嚴格按照db50/5010-1999《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程》要求進行房屋建築用地清理工作;
4.白蟻預防施工完畢,在甲方的組織下與甲方一道共同完成預防工程驗收工作,並共同簽署《城市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驗收報告》,驗收完成後,將預防有關資料及《城市房屋預防工程驗收報告》提交甲方;
5.從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每隔三年回訪複查一次。
十、違約責任
1.在白蟻預防治期限內,如在工程預防範圍內發生蟻害,由乙方無償提供防治服務,並承擔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向另一方支付預防服務費總額 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效力
1.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加蓋公章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甲乙雙方均可按有關規定持本合同到白蟻防治委員會備案。
十四、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白蟻專委員備案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