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合同合集8篇

來源:文萃谷 5.86K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房屋合同合集8篇

房屋合同 篇1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户手續為準,也就是説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户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户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户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為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為,也就是説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未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佔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裏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並非房屋的過户登記,而是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為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户手續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這説明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為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為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户登記才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可以看出,為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即只要受贈人已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為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為受贈人補辦過户手續。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為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為,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係成立之後,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實踐性法律行為,因此,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户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為有效,也就是説,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户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為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眾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眾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為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眾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為也就成為無效的行為,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為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為為無效行為,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為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為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為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户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為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使用、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

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名苑房屋租賃給乙方作為居住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 租用期限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租金為______/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⑴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⑵ 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⑶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擴建房屋。

4、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大寫:______ __),

5、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簽訂書面合同的同時享有房屋租賃合同書 房屋租賃合同書 房屋租賃合同書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和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合法用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京都豪庭9#~22#、23#~24#樓項目部

乙方:

甲方承建的京都豪庭9#~22#、23#~24#樓進行裝修,經雙方協商,同意把該外牆裝修項目,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便於施工管理,確定雙方責任及結算方法,特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執行。

一、甲方職責

1、負責提供施工圖紙項目及工程有關變更通知書;

2、負責協調處理提升機械使用。

3、提供有關材料到場。

4、負責施工技術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二、乙方職責

1、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國家有關現行規範標準進行施工,保證符合

gb50210-20xx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飾面板工程),做到滿貼法施工飾面磚無空鼓、裂縫,飾面板垂直、平整、陰陽角方正、接縫直線度等操作規範。確保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有關驗收規範,一旦經現場技術人員發現滲水、掉落等問題,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返工工料均由乙方負責補償。

2、施工安全: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教育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技術規範。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有安全事故發生,一旦出現有安全事故,其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費用。

三、施工進度乙方必須保證工程施工進度,嚴格按照甲方施工進度安排表進行施工,如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以此類推。進度安排另詳。

四、結算方式

1、所施工項目實施展開面積進行結算,線條、樑面、柱等零星項目均按實際貼展開面積計算。按實際展開面積 元/m計算。應扣除門窗洞口面積,包括砂漿攪拌、砂漿調運、水泥砂漿打底在內等工作範圍在內,不貼瓷板面如凸窗面、底其它飾面項目乙方不做。

五、付款

外牆開工後每10天預借伙食費一次,打完底後,預付工資暫借10元/m的80%計算(含預借伙食費在內),外牆貼完後,付至工程量的80%,竣工驗收後付至工程量的90%,餘款10%五個月後付清。

六、其它事項

1、本工程在施工期間,一切日常生活、住宿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費用。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其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

房屋合同 篇4

用人單位:濰坊眾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因以下第 1 項

1、勞動者辭職或自動離職;

2、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

4、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5、其他原因勞動合同終止的(辭退、開除、除名) 。

雙方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崗位:業務員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 個月,本人本單位繳納失業保險年限 個月,自年 月 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職工:(簽字)

單位:(蓋章)

勞動人事局(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

1、解除或終止合同均應填寫本備案書,備案時單位應持《勞動合同》文本作為審查依據。

2、本備案書一式五份,單位二份,本人檔案一份,社會保險處、勞動就業辦公室各一份。

3、此備案書不影響勞動關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的申訴權利。

4、解除合同書備案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其檔案轉移和保險手續的辦理情況及進行失業登記的事宜。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鑑於乙方購買甲方房屋暫不能辦理產權過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市鎮村號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房屋產權證號: ,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屋售價為(人民幣)拾萬仟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將房款全部付給甲方。

第三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出賣人還應當附屬於該房屋的裝修及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包含在上述房屋價格中,不在另行支付價款。

第四條 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定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屋的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情況,保證該房屋沒有經濟糾紛,保證該房

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因甲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第三方負擔處理衣服,與買受人無關。

第五條 該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發生的水、暖、電、訊、有線電視費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擔 以上相關的開户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後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户條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過户時所需税、費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在_____天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第七條 甲方不得以經濟上漲,房價過低等任何理由拒絕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等相關事宜。由於甲方違約致使乙方無法履行,除全部退還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乙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積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户等事宜。

第九條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户前,若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徵收,政府給予一切補償權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户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十條 甲方應告之直系親屬該房屋的所屬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與直系親屬發生產權糾紛,甲方屬違約,按第七條賠償乙方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聯繫電話:

見證人(簽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雙方議定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

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結構,總層數: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作於___________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後,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鑰匙以及房屋產權證書。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甲方應已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告知乙方。從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所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雙方中途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所繳納交易税費、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提供辦理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物及裝修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贈與人):

父親: ,身份證號:

母親: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甲方乙方系父母與女兒關係。甲方自願出資為乙方購買天勤苑小區一處房產贈與乙方。 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出資給乙方用於購買天勤苑小區號 樓 單元 層 户的一處房產並贈與乙方所有,乙方自願接受該房款 。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四寶山街道辦事處 路天勤苑小區,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為出讓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乙方一人。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乙方一人。

第二條: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税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乙方出面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並取得該房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乙方沒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乙方已對此條款充分理解、知曉。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願,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房產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並不贈與乙方的妻子。

第五條: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收回該房產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出售該房,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房時的所有房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執1份,乙方留執1份。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

2、房屋買賣合同書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總則

1.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產屋頂之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2甲方將位於區路號的房屋屋頂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作為廣告位使用,年,按季付費,每年租賃費遞增。租賃期起始日為房屋屋頂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的次日,租賃期6年。

1.3乙方根據設計圖紙建設廣告位,並自行經營。

第一節 甲方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提供圖紙畫定的位置建設廣告位,並保證本項目所使用的建築物屋頂具備6年以上的產權。

2.2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政府許可文件、依照有關規定需以甲方為申請主體進行辦理的,在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後,甲方予以積極協助辦理,為乙方建設提供水、電、臨時場地等必要條件,據實統計和告知所發生費用交由乙方承擔。

2.3甲方應為乙方檢修維護和故障處理提供便利。如發現項目設備故障或丟失,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配合乙方進行維修和監督。

2.4 甲方不得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項目設備、設施、

場地。

2.5乙方有需要時,甲方應保證屋頂廣告牌位的供電事宜。具體收費標準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節 乙方權利與義務

3.1乙方按時交納租金,負責到城管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3.2廣告位的製作、安裝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使用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確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及不得隨意改變建築物屋頂的現狀和附着物,不得破壞建築物屋頂結構層、防水層和保温隔熱層及其他不可移除的構築物。

3.3 乙方自行承擔項目按批准的方案實施過程中涉及甲方所有的建築、電力設施等的改造、加固、維修、維護等相關費用。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乙方應負責及時徹底修復,並承擔所發生費用。如由此對甲方或本幢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及其僱員、代理人、訪客造成影響或發生其它損失,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5 乙方承諾使用甲方建築物屋頂僅用於建設廣告位於廣告大屏及附屬設施,不得用於其他用途,抵押第三方。

3.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廣告牌位所發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傷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災等)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7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發佈,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第三節 項目的更改、變更

如遇政府規劃,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協調或者拆除廣告牌,如廣告牌重建本合同依然有效,甲方給予乙方三個月的免費租賃期。廣告牌拆除後,乙方預交的租賃費,10日內甲方按剩餘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

第四節 違約責任

5.1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45日以上,經甲方書面催告繳仍拒不補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甲方在乙方審批手續完備的情況下出現無故阻礙乙方安裝、使用、維修設備,或將建築物屋頂挪作他用,或無正當理由安裝影響項目運營的附着物等行為的,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期限整改,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3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建築物屋頂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5.4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五節 協議解除

6.1 因政府具體行政為及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致使協議根本上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協議。如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協議解除

6.2 因甲乙雙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乙方進入破產程序的,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6.3 本協議解除後,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項目資產在雙方約定合同時間內由乙方負責拆除、取回。

6.4 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協議或相關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任意一方在協議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六節 爭議的解決

7.1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7.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均可就爭議事項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節 協議期限及其他

8.1 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 泄露於第三方。

8.2 甲乙雙方均需設定專職聯繫人負責項目具體工作。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應在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滿時終止。在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熱門標籤